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8998-2012 重组装饰材.pdf6.2.1.1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
6. 2. 2检量方法
6. 2. 2. 1花纹偏差
在自然光下,以正常视力距离重组装饰材材面约400mm处
YD/T 3423-2018标准下载6. 2. 2. 3开裂
6.2. 2. 4缺丝
6.3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6. 3. 1 试件制备
6. 3. 1. 1计量工具
6.3.1.1.1午分尺,分度值为0.01mm。 6.3.1.1.2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 6.3.1.1.3钢卷尺,分度值为1mm。 6. 3. 1. 2 取样和试件
6.3.1.1.1干分尺,分度值为0.01mm。 6.3.1.1.2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 6.3.1.1.3钢卷尺,分度值为1mm。 6.3.1.2取样和试件 6.3.1.2.1试样在样本中的分布和试件的配置如图1和图2所示。当重组装饰材的厚度尺寸 <20mm,试样的厚度为其本身的实际厚度;当重组装饰材的厚度尺寸>20mm,从供测试的重组装饰 材上平行于装饰材面制取厚度为(20士1)mm的板材用作试样制作。
图1试样在样本中的分布示意图
图2试件的配置示意图
GB/T289982012
6.3.1.2.2样本先按图1试样分布制取试样3块,再按图2所示在每块试样上锯制含水率、浸溃剥离、 静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握螺钉力和甲醛释放限量试验的试件,试件应分别按组连续编号。每块试样 的尺寸应满足锯制试件的需要。若产品长度小于2100mm,可以在同一批产品中抽取几件作为一个样 本并分别制取试样1、试样2、试样3。 6.3.1.2.3制作试样和试件时,可适当移动试样和试件的制取位置,避开影响测试准确性的材质缺陷 和加工缺陷,试件边棱应平直,相邻两边须成直角。试件表面应保持清洁。
3每个试样上制作试件的尺寸、数量及编号
每个试样上制作试件的尺寸、数量及编号应符合表7规定。
表7试件尺寸、数量及编号
6. 3. 1. 4 试件尺寸测量
6. 3. 2 含水率测定
按GB/T176571999中含水率测定规定进行。
6.3.3甲醛释放量测定
按GB18580中规定送
6.3.4浸渍剥离性能测定
按GB/T17657一1999中浸渍剥离性能测定中的Ⅱ类浸清剥离试验方法进行。
6.3.5静曲强度和弯曲弹性模量测定
GB/T11718一2009中6.8的规定进行。
6.3.6握螺钉力测定
按GB/T17657一1999中握螺钉力测定规
6.3.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有协议要求时,参照附录A或附录B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
本产品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1 出厂检验包括:
a)外观质量检验; b)规格尺寸检验; c)理化性能中的含水率、甲醛释放量检验。 1.2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或经有关方面协议确定的检验项目。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不少于一次;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不少于一次;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1外观质量检验
表8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7.2.2规格尺寸及其检验
(AQL)为 6. 5,见表 9
GB/T28998—2012
表9规格尺寸抽样方案
7.2.3产品出厂时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正常生产中通过逐根检验其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 判定其等级。成批拨交时,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和检验方法对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进行抽样 验验。 7.2.4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10,初检抽样的样本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按表9 抽取方案对该项目进行复检一次。
7.2.3产品出时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正常生产中通过逐根检验其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
表10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7.2.5检验结果判断
7.2.5.1样本的含水率符合指标值时判为合格,否则应进行复检。复检样本的含水率均符合指标值时 判为合格。 7.2.5.2样本中浸渍溃剥离试验、静曲强度和弯曲弹性模量、握螺钉力符合指标值的试件数分别等于或 大于该项试件总数的80%时判为合格,小于80%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样本的合格试件数等 于或大于复检项试件总数的80%时方可判为合格。 7.2.5.3样本的甲醛释放量均符合限量值时判为合格,否则应进行复检。复检样本的甲醛释放量均符 合限量值时判为合格。 7.2.5.4对重组装饰锯材,当含水率、浸渍剥离试验、静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握螺钉力和甲醛释放量 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对重组装饰刨切材,当含水率、浸渍剥离
于或天于复检项试件总数的80%时方可判为合格。 7.2.5.3样本的甲醛释放量均符合限量值时判为合格,否则应进行复检。复检样本的甲醛释放量均符 合限量值时判为合格。 7.2.5.4对重组装饰锯材,当含水率、浸渍剥离试验、静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握螺钉力和甲醛释放量 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对重组装饰刨切材,当含水率、浸渍剥离 式验和甲醛释放量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对重组装饰刨切材,当含水率、浸渍剥离 试验和甲醛释放量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判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 为不合格。
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同品种重组装饰材按等级、规格和数量分别用防潮包装袋包装,包装要平整、方正,避免重组装饰材 破损。 注:经供需双方商定可用其他包装材料
凡符合本标准的重组装饰材应标明:企业名称、标准编号、产品名称(应标注“重组装饰材”或 “MDL”字样和花纹名称)、商标、批号、规格、生产日期、等级、甲醛释放量级别或提供未使用以甲醛为原 辅材料的胶粘剂的声明、厂址及合格标志。 标志的方法,可以在每块(根)重组装饰材上盖有上述内容的印戳,也可以在每批产品的标签、装箱 单或在其他有关商业文件中表明上述内容。
产品应用清洁、十燥并带篷的运输工具运 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雨和避免撞 击、重压,防止搬运时的人为和机械损伤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耐光色牢度的测定——方法 A
将试样与一组蓝色羊毛标准一起在氙弧灯下按规定条件曝晒,然后将试样与蓝色羊毛标准进行变 色对比,评定色牢度。 对白色(漂白或荧光增白)产品,是将试样的白度变化与蓝色羊毛标准对比,评定色牢度
A. 2. 1 试验箱
A. 2. 1. 1概迷
试验箱由耐腐蚀材料制成,箱内装置有光源、滤光系统、温湿度调节系统和试样架等。试验可选用 空气冷却式氙弧灯或水冷却式氙弧灯装置。
A.2.1.2光源和滤光系统
采用氙弧灯为光源,为了模拟透过窗玻璃滤光后的日光,采用可减少波长320nm以下光谱辐照度 的滤光系统。经滤光的氙弧灯光源的紫外光和可见光谱的辐照度和允差见表A1,
表A.1透过窗玻璃的日光的相对光谱辐照
当加热试样对光化学反应速度有不利影响时,可以使用附加的滤光器来减少非光化学作用的红外 能量。 氙弧灯和滤光器的特性在使用时会因老化而变化,因此应定时更换。此外,氙弧灯和滤光器积聚污 垢时也会改变其特性,因此应定时清洗。 波长290nm~800nm之间的通带,可选择550W/m²的辐照度用作暴露试验时参考。
A.2. 1.3试样架
试样架用来安放试样和安装规定的传感器。试样架与光源的距离应能使试样表面所受到的光谱辐 照均匀,受光面上的辐照度差异不应超过平均值的士10%
GB/T289982012
A.2.1.4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用于测量和控制试验 黑标准温度计(BST)或黑板温度计(BPT)。
A.2.1.5控湿装置
控湿装置用于测量和控制试验箱内的空气相对湿度。它由放置在试验箱内气流中且 响的传感器来控制。
A. 2. 1. 6 辐射仪
A. 2. 2 遮盖物
为不透光材料,如薄铝片或用锡箔覆盖的硬卡,用于遮盖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的一部分。
A.3.1试样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0%~14%。 A.3.2试样的尺寸可以变动,按试样数量和设备的试样夹形状与尺寸而定 A.3.3试样的数量,推荐每种材料的重复样品最少为3个
1.3.1试样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0%~14%。
温度:18℃~23℃。 相对湿度:40%~65%
蓝色羊毛标样1级~8级(符合GB/T730一2008)。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250一2008)。
A.6. 1 隔晒条件
黑标准温度:(50士3)℃。 相对湿度:(65±5)%。
A.6.2.1将试样和一组蓝色羊毛标准排列好,用遮盖物同时遮盖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的一侧至1/2 处,并保持紧密接触,使曝晒和未曝晒之间界限分明,但不可过分压紧。 A.6.2.2采用上述曝晒条件,对试样和一组蓝色羊毛标准同时进行曝晒,在整个试验过程中适时提起 遮盖物,检查蓝色羊毛标准的光照效果,直到能观察出蓝色羊毛标准2级的变色达到灰色样卡4级,即 终止曦晒。
A.6.2.3将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一同取出,移开遮盖物。将试样置于暗室甲,在室温下平衡24h后进 行耐光色牢度等级的评定
A.7.1耐光色牢度等级的评定
A.7.1.1在合适的照明下(见GB/T6151一1997)从任意角度比较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的相应变色 (用肉眼,如有必要应进行视力矫正),试样的耐光色牢度等级即为显示相似变色的蓝色羊毛标准的 号数。 A.7.1.2如果试样的变色介于两个相邻蓝色羊毛标准之间,而不是接近其中的一个,则应给予一个中 间等级,如3.5级。
表 A.2耐光色牢度等级评定表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耐光色牢度的测定——方法 B
本附录规定了试样变色程度的仪器评估方法,适用于任何色牢度试验方法。但是试样用荧光增白 剂溶液处理的不能用本方法
经过色牢度试验的试样曝晒前后的颜色进行测量,用分光光度计或色差仪等仪器测量 直△E,通过色差方程或色牢度评定表来评定色牢度等级
.3.1分光光度计、计算机及相关软件,或者色差仪,能测定试验方法中规定尺寸的试 00nm~700nm范围内的反射率值,并且能按照B.6.2的规定条件计算色差。 3.2耐光色牢度仪,能模拟日光照射,光源选用氙弧灯或金属卤化灯等。
8.4.1试样在室温下平衡温度,含水率10%~14%,
3.4.1试样在室温下平衡温度,含水率10%~14%, 3.4.2试样的长宽尺寸应按设备的形状和尺寸而定,所取试样应包括样品上所有的深浅颜色。通常 使用的试样面积不小于100mm×30mm。
B.6.1将试样准备好,试样平整及牢固。 B.6.2调节分光光度计或色差仪至大孔径(§=25mm),调节光束至包括镜面反射光,使用D65照明 体和10°观察者。 B.6.3在试样上选择三个有代表性的测量区域,用分光光度计或色差仪测量此三处的平均色读数作 为参照标准(标准的L*、C%和h%),如图B.1。因重组装饰单板的色泽不一定是纯色,采用此方法的目 的在于保证试验前后所选测量区域的一致性,避免因色泽或纹理的不同导致测量结果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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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色差测量取点示意图
B.6.4将试样放置在耐光色牢度仪进行曝晒楚雄农田整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曝晒时间以公司双方商定的蓝色羊毛标样的曝晒和未 暴晒部分间的色差达到灰色样卡4级,曝晒终止。曝晒终止的判断可以通过目测或仪器评定,具体参照 GB/T250一2008,采用仪器评定时,测定条件同B.6.2,但要求调节分光光度计或色差仪至小孔径(= mm)。 3.6.5将试样取出,置于暗室中,在室温下平衡24h后进行耐光色牢度的评级。以未曝晒的色读数作 为标推,用色差仪在曝晒前试样上已选好的三区域测量曝晒前后的平均色差值。
B.7.1耐光色牢度等级的评定
B.7.1.1通过分光光度计或色差仪以及色差方程对日晒牢度进行评估,色差方程采用△ELcH。色差方 程△ELCH等同于△Ei:A'B*,如采用其他色差方程,需在报告中表示。 B.7.1.2原理:用分光光度计或色差仪测量曝晒前后色泽的变化。用CIELCH公式计算时取决于曝 晒前与曝晒后的试样的明度、饱和度以及色相,用△L、△C和△hi来计算色差值△Er,然后借助于 系列公式再换算成日晒牢度级别
B.7.2耐光色牢度等级的表示
GB 50068-2018标准下载表B.1耐光色牢度等级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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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日期:2013年3月28日F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