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242-2021(代替DB37/T 242-201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pdf9.14.7.1.1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
检测要求: a)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 应急点亮模式:(A类)
DB37/T2422021
b)B型(额定输出电压大于DC36V)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注 释)应切断主电源输出:(A类) c)A型(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DC36V)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切断 集中电源的主电源,集中电源应自动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A类) d)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标志灯指示状态的改变功能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按照附录B要求,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 出启动信号的情况;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点亮情况。检查系统中配接B型集中电 源、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c)检查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切断系统 的主电源供电,再次检查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d)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被借用防火分区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DG/TJ08-2300-2019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标志灯具的指示状态改变功能应符合下列 规定: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控制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的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该防火分区内,按 不可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工况条件对应的疏散指示方案,需要变换指示方向的方向标志灯应改变箭头 指示方向,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区入口的出口标志灯的“出口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熄灭、“禁止入内”指 示标志的光源应应急点亮。该防火分区内其他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应保持不变。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4.7.1.2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
检测要求: a)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 应急点亮模式;(A类) b)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的输出。(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检查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9.14.7.2非集中控制型
9. 14. 7.2. 1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
检测要求: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的目动应急后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 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B类) b)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 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B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 区域灯具的点亮情况
9.14.7.2.2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
检测要求: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手动操作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 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 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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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应急照明配电 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 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B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手动操作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按钮,检查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 二作状态,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
9.15.1防火门电动控制装置
9.15. 1.1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常开防火门应安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控制、信号反馈装置和现场手动控制装置;(A类) b) 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 度宜为0.9m~1.3m。(C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b)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检测要求: a)常开防火门应安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控制、信号反馈装置和现场手动控制装置:(A类) b)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内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 度宜为0.9m~1.3m。(c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b)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9. 15. 1. 2 基本功能
a) 常开防火门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B类) 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 控制室;(B类) C) 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B类) d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手动和自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b)在消防控 室启动防火门关闭功能,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c)现场手动启动防火门 闭装置,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d)对照设计及产品说明书,手动和自动 式,观察解除是否有效。
a) 常开防火门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B类) 常开防火门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 控制室;(B类) C) 常开防火门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B类) d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手动和自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b)在消防控 室启动防火门关闭功能,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c)现场手动启动防火门 团装置,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d)对照设计及产品说明书,手动和自动 式,观察解除是否有效。
9.15.2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
9.15.2.1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应装配火灾时能控制窗扇自动关闭的温控释放装置,窗扇启闭控制装置 控释放装置的安装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并应位置明显,便于操作。(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9.15.2.2基本功能
9.15.2.2基本功能
9.15. 2. 2.1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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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要求: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卡阻 现象。(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9.15.2.2.2温控释放装置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安装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在60s内自动关闭。(A 类) 检测数量:同一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表测 试关闭时间。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检测器具:秒表。 9.15.2.2.3 远程手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 至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窗关闭功能,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9.15.2.2.4自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 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检测要求: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卡阻 现象。(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9.15.2.2.2温控释放装置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安装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在60s内自动关闭。(A 类) 检测数量:同一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表测 试关闭时间。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检测器具:秒表。
检测要求: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 象。(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9.15.2.2.2温控释放装置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安装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在60s内自动关闭 检测数量:同一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 关闭时间。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检测器具:秒表。
9.15.2.2.3远程手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 至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窗关闭功能,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9.15.2.2.4自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 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 消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窗关闭功能,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
9.15.2.2.4自动控制功能
检测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 防控制室。(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处,少于5处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3电动防火阀
检测要求: a)电动防火阀手动关闭和复位应操作方便、灵活、可靠;(A类) b)电动防火阀应能在消防控制室的远程关闭或火警时联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 (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手动试验,直观检查;b)模拟火灾信号和在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操作,观察防火阀 力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1基本要求
检测要求: a)组件应齐全完好,规格、型号应与设计文件相符;(B类) b)钢制卷帘帘面不允许有缝隙、裂纹及明显压坑:(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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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无机纤维复合卷帘帘面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 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 应美观、平直、整洁。(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槿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对照设计文件:b)c)直观检查
9.15.4.2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及组件
检测要求: a) 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释放装置动作后,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B类) 6 控制器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备电源转换应正常。主、备电源转换时不应使控制 器发生误动作。主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A类) C 防火卷帘两侧均应安装火灾探测器组和手动按钮盒。当防火卷帘一侧为无人场所时,防火卷 帘有人侧应安装火灾探测器组和手动按钮盒;(B类) d)手动按钮盒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C类) e 疏散通道上的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内应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 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c)直观检查;d)e)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4.3安装要求
a)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 1)卷帘内幅宽小于3m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45mm;(B类) 2) 卷帘内幅宽不小于3m且小于5m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50mm;(B类) 3) 帘板内幅宽不小于5m且小于9m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60mm;(B类) 帘板内幅不小于9mm时,导轨间距每增加1000mm,每端嵌入深度应增加10mm,且卷帘 安装后不应变形。(B类) b)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座板与地面间隙不大于20mm;(C类) c)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帽内应设置防烟装置;(B类) d)防火卷帘上方应有箱体或其它能防止火灾蔓延的防火保护措施。(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测量每帘面的内幅宽度,再测量嵌入导轨的深度,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 采用直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mm处,取较小值,判定是否符合检测要求。测量图示见 付录D;b)尺量;c)d)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钢卷尺。
a)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 1)卷帘内幅宽小于3m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45mm;(B类) 2) 卷帘内幅宽不小于3m且小于5m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50mm;(B类) 3) 帘板内幅宽不小于5m且小于9m时,每端嵌入轨道内最小深度为60mm;(B类) 4) 帘板内幅不小于9mm时,导轨间距每增加1000mm,每端嵌入深度应增加10mm,且卷帘 安装后不应变形。(B类) b) 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座板与地面间隙不大于20mm;(C类) c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帽内应设置防烟装置;(B类) d)防火卷帘上方应有箱体或其它能防止火灾蔓延的防火保护措施。(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测量每帘面的内幅宽度,再测量嵌入导轨的深度,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 用直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mm处,取较小值,判定是否符合检测要求。测量图示见 录D;b)尺量;c)d)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钢卷尺。
9.15.4.4运行性能
a)卷帘应升降自如,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B类) b)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备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 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A类)
a)卷帘应升降自如,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B类) b)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备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 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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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防火卷帘装配完成后,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 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0%抽检,且不少于5,少于5槿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直观检查;b)直观检查通电功能。备用电源功能是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然 后再切断卷门机主电源,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火灾报警功能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火灾报警信 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情况。故障报警功能使任意断开电源一相或对调电源的任意两相, 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断开火灾探测器与 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连接线,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自动控制功能分别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半降、 全降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声、光报警和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以及消防控制室防火卷帘动作状 态信号显示情况。手动试验控制功能。自重下降功能切断卷门机电源,按下防火卷帘控制器下降按钮, 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c)手动检查,用钢卷尺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 检测器具:钢直尺、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5.4.5系统功能
9.15.4.5.1疏散通道上的卷帘控制要求
检测要求: a)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相关的火灾探测器动作后,控制卷 帘下降到底;(A类) b) 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 面。(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又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正止。接 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b)触发一个专用于防火卷帘的感温探测 器,查看防火卷帘是否下降到楼板面。 检测器具:钢卷尺、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检测要求: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 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 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检测器具: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9.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检测要求: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部位及探测器类型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
9. 16. 2. 1基本要求
备的安装要求应符合本文件第9.2.2.2条的相关
9.16.2.2接地要求
监控设备的接地要求应符合本文件第
9.16.2.3监控设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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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要求: a 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来自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3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 部位,记录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A类) b 当监控设备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监控设备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B类) 2) 监控设备主电源欠压;(B类) 3 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B类) C 监控设备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 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A类) d)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监控设备发出报警信号。(B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秒表检查系统响应时间,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9.16.3电气火灾探测器
9.16.3.1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与标定的作业空间;(C类) b)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产品配套的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C类) 检测数量: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随机抽取3处,其余按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 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注,直观检查
9.16.3.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检测要求: a) 当被保护电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A类) b 探测器报警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A类) 检测数量:按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连接漏电电流测试仪和探测器调节工作电流,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剩余电流发生器。
9.16.3.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检测要求: a)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定在55℃~140℃的范围内;(B类) b)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40s内点亮:(A类)
c)探测器报警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B类) 检测数量:随机选取3个非连续检测段。 检测方法:给探测器加热,查看其动作状态。 检测器具:秒表、发热试验装置,
9.16.3.4故障电弧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检测要求: a)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在1s内产生9个及以下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 (A类) b) 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在1s内产生14个及以上半周期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 在30s内点亮并保持:(A类) c)探测器报警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模拟电弧,查看其动作状态。 检测器具:故障电弧发生装置。
9.16.4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功能
检测要求:准确报出报警地址。(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结合探测器报警功能试验,检查功能。
9.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9. 17. 1一般规定
检测要求: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 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
9. 17.2 系统布线
系统布线应符合本文件第9.2.5条的规定
9.17.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3.1控制器设置部位
检测要求:当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 控制室或不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
9.17.3.2控制器基本要求
控制器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文件第9.2.2.1条的规定。
9.17.3.3控制器安装要求
控制器安装要求应符合本文件第9.2.2.2条的规定。
9.17.3.4控制器接地要求
9.17.3.5控制器电源设置要求
9.17.3.6控制器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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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要求: a) 控制器应有自检、消音、复位、屏蔽功能;(A类) 6 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或者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 出故障信号;(A类) C 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 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A类) d)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a)触发自检键,观察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是否正常。当报警 空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触发消音键,应能消除声报警信号。触发复位键,系统应能恢复正常状态。启 动屏蔽或取消屏蔽,观察地址和设备状态;b)模拟部件故障,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c)手动消音 后,再次模拟一个报警信号,查看控制器显示情况;d)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 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电源的转换不应使控制器产生误动作。 检测器具:秒表
9.17.4可燃气体探测器
9.17.4.1基本要求
检测要求: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类型、规格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
9.17.4.2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
检测要求: a) 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C类) b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 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发射器和接收器的距离不宜大于60m,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轴线距离 不应大于1m;(C类) C 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C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尺量、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激光测距仪、钢卷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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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向探测器施加样本气体,查看探测器的报警功能。 检测器具: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9.17.4.4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地址编码
检测要求: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B类) 检测数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抽检,且不少于5只,少于5只的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结合探测器火灾报警功能试验,检验报警地址编码是否正确。 检测器具: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9.18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检测要求: a)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B类) b)传感器设置数量和位置应与设计文件相符。(C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
9. 18. 2 安装要求
检测要求: a)传感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保护接地;(B类) 传感器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应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C类) C 传感器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C 类) d)传感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C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检测要求: a)传感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传感器应有保护接地;(B类) 6 传感器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应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C类) C) 传感器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C 类) d)传感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C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9. 18. 3系统功能
a 监控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功能,并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C 类) b) 监控器应能接收并显示其监控的所有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B 类 监控器在下述状况下,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类型和 时间: 1)被监控的消防设备供电中断;(A类) 2)监控器与连接的外部部件间连接的断路、短路和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结合设备部件报警功能试验,查看功能。 检测器具,秒表
年度检测工作的检测范围见表A.1
DB37/T2422021
表A.1年度检测工作的检测范围
DB37/T242—2021附录B(规范性)常见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及联动反馈信号表常见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及联动反馈信号表见表B.1。表B.1常见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及联动反馈信号表系统名称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联动反馈信号火灾火灾警报和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自动消防应急广播分区的消防应急广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内所有火灾声光警报报警工作状态播系统警信号器、启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与该消火栓按钮所在消火栓系统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泵启动信号的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湿式和信号阀动作信号、压力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启动喷淋泵干式系统开关动作信号、喷淋消警信号防泵的启停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开启预作用阀组、开启信号阀动作信号、压力探测器与充气管道压力开关的报警信号或同快速排气阀前电动阀开关动作信号、喷淋消预作用一报警区域内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防泵的启停信号、有压系统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充气管道压力气体管道气压状态信开关的报警信号号、快速排气阀前电动自动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阀动作信号喷水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启动喷淋泵灭火警信号系统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开启雨淋阀组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雨雨淋系统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淋阀组和雨淋消防泵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启动喷淋泵的启停信号警信号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用于开启水幕系统控制阀水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组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水幕的报警信号卷帘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系的保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和消防泵的启停信号统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启动喷淋泵护警信号77
DB37/T242—2021表B.1常见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及联动反馈信号表(续)系统名称联动触发信号联动控制联动反馈信号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统,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选择阀的动作信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气体灭火系统阀,启动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号,压力开关的动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包括关闭门、窗,启动气体灭火装作信号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置,启动入口处表示气体喷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开启送风口、启动加压送风机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防烟系统信号送风口、排烟口、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排烟窗或排烟阀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降落电动挡烟垂壁的开启和关闭信器的报警信号号,防烟、排烟风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机启停信号,电动探测器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停防火阀关闭动作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信号排烟系统号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与该防烟分区内任一火灾探启动排烟风机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消防应急照明和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消防应急照疏散指示系统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疏散通道上各防防火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关闭常开防火门火门的开启、关闭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及故障状态信号防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感烟火灾探防火卷帘下降至火防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距楼板面1.8m处、分用于疏散火通道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下降到楼板面的隔卷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动作信号和防火设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帘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卷帘控制器直接施系连接的感烟、感温用于非疏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统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火灾探测器的报散通道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警信号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电梯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转换层的反馈信号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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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风速仪,按下列方法测量排烟(送)风口的风速: a)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m),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C.1所示; b) 当风口面积大于0.3m时,对于矩形风口,见图C.2所示,按风口断面的大小划分成若干个面 积相等的矩形,测点布置在图每个小矩形的中心,小矩形每边的长度为200mm左右。对于条 形风口见图C.3所示,在高度方向上,至少安排两个测点,沿其长度方向上,可取4~6个测 点。对于圆形风罩,见图C.4所示,并至少取5个测点,测点间距≤200mm; c) 若风口气流偏斜时,可临时安装一截长度为0.5m~1m,断面尺寸与风口相同的短管进行测定。
C.1小截面风口测点布
图C.2矩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C.3条缝形风口测点布置
C.2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风口的平均风速:
C.2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风口的平均风速:
Vp=(Vi+ 式中: Vp 一平均风速,m/s; V、V2、V3、.V.—各测点风速,m/s; 万 测点总数。
式中: L一一排烟量(m/h); V。一一排烟口(送风口)风处平均风速m/s; 排烟口(送风口)风处有效总面积㎡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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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0637.2-2017标准下载图C.4圆形风口测点布置
V, = ( +V2 + V +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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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 防火卷帘门嵌入深度和内幅宽图示
《卷帘门嵌入深度和内幅
JGJT283-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1]GB/T5907.2—2014消防词汇第2部分:火灾预防 [2] GB50016—2014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3]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 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 GB 50166—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7] GB 50193—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年版) [8] GB 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9] 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 GB 50261—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1] 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2] GB 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3] GB 50347—2004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4] GB 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5] GB 50498—200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16] 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17] GB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18]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9] GB 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20] XF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1] XF 836—201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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