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4328-202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pdf6.14.5.1集中控制型
维护要求: a) 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 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B型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B型应急照明配电 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切断集中电源 的主电源,集中电源应自动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 b 手动应急启动功能,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 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 断主电源的输出。 维护方法: a项:自动应急启动功能,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点亮情况。检查系统中配接B型集中电源、B型应急 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检查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切断系统的主电源供电: 次检查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b项:手动应急启动功能,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 信号的情况。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检查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检测设备: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数字万用表。
某风电场变电站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14.5.2非集中控制型
维护要求: a 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 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 亮模式。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 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b)手动应急启动功能,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手动操作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集 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 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手动操作应 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 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维护方法:检查该区域灯具的点亮情况。手动操作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按钮,检 查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 检测设备:数字万用表,
6.15.1电动防火门
a) 防火门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明显缺陷; b) 防火门配件应齐全,且位置适宜,安装可靠; 防火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 防火门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 e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f)消防控制室手动或自动控制电动常开防火门,功能信号应正常。 维护方法: a、b、、d项:目测,手动检查。 e项: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f项: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门关闭功能,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6. 15.2防火卷帘
a) 组件应齐全完好,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b) 防火卷帘上方应有箱体或其他能防止火灾蔓延的防火保护措施; C 卷帘应升降自如,运行时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 d 防火卷帘控制器主、备电源转换应正常: e) 能够通过现场手动控制装置和消防控制室控制防火卷帘执行上升、停止、下降动作; 能向消防控制室发送与其相关的防火卷帘关闭(状态)信号。 维护方法: a、b、c项:目测,手动检查。 d项:进行电源切换试验。 e、f项:在现场和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测试,检查联动控制器是否收到反馈信号。 检测设备:钢卷尺。
6.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 16. 1监控设备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6) 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来自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1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 部位,记录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C 当监控设备发生下述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监控设备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 2)监控设备主电源欠压: 3)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d 监控设备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 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e)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监控设备发出报警信号。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使任一只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监控报警信号,用秒表测量监控设 监控报警响应时间,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分别使监控设备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 连线断路、短路,用秒表测量监控设备故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监控设备故障信息显示情况;切断主 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 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
6.16.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维护要求: a)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当被保护线路剩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报警器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 指示灯; C 探测器在根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时的剩余电流值(仅适用于剩余电流式 探测器)和传感器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 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入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对探测器施加报警设定值的剩余电流,用秒表测 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点亮时间;观察监控设备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 检测设备:秒表、漏电电流检测仪
6.16.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维护要求: a) 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探测器的报警温度值应设定在45℃~140℃的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 于设定值的5%; C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 d 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值和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 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人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采用发热试验装置给监控探测器加热至设定的报警温度,用秒表测量 深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点亮时间;观察监控设备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16.4故障电弧探测器
维护要求: a) 探测器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 位无松动: b) 当被探测线路在1s内发生14个及其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探测器应在30s内发出报警 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并保持; C) 当被探测线路在1s内发生9个及其以下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探测器不应发出声、光报警信 号和控制信号; d 探测器报警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C、d项:操作故障电弧发生装置模拟电弧,查看其工作状态。 检测设备:故障电弧发生装置,秒表。
6.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6.17.1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维护要求: a)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当控制器与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所连接的报警触发器件间连线短路、断路时,控制器能在100s 内发出与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指示故障部位,记录故障时间; C 控制器应具备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恢复时,能 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使任一只探测器发出故障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故障信息记 和显示情况。 c项: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 原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17.2可燃气体探测器
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断开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电源或信号线路,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收到故障信号;故障信 号在排除后自动复位。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使控制器与任一可燃气体探测器之间的连接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 改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18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监控设备应有工作状态指示、自检和电源监控功能; c)监控设备报警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维护方法:目测,切断被监控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观察监控主机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主机的 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18.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
a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监控主机应能接收并显示其监控的所有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监控主机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功能,并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 监控主机应能在发生故障状况下,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 类型和时间,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 保持至故障排除; e) 故障排除后,故障信号可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监控器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 障。
维护方法:目测,检查监控主机的显示情况。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 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切断任一非故障 部位传感器监控设备的电源,用秒表测量监控设备报警响应时间,检查监控主机信息记录情况和报警信 息显示情况。 检测设备:秒表。
6.19防火门监控系统
6.19.1防火门监控器主机
维护安冰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监控器应能显示与其连接的电动闭门器和释放器的开、闭状态,并应有专用状态指示灯; C 发生故障时,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 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d 监控器主、备电源转换功能应正常。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触发电动闭门器和释放器查看监控器工作状态。 c项:模拟部件故障,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 d项:进行电源切换测试。
6.19.2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
维护要求: a)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外观应完好; b)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自动释放功能应正常; c)电动门吸磁力吸合、释放功能应正常。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c项:操作电动闭门器、释放器和门磁开关令其动作,观察并记录试样和电动闭门器、释放器和 门磁开关的状态。
维护要求:试验防火门监控主机的控制功能 维护方法:通过防火门监控器主机手动或自动启动电动闭门器(电动释放器),试验现场联动 作状态、防火门关闭情况及门磁开关信号输出情况
附录A (规范性)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见表A.1表A.18。
表A.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2消防水源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3消火栓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续)
表A.5水喷雾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7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7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续)
表A.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
表A.10气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11干粉灭火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12防烟排烟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14防火分隔设施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表A.17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周期、数量表
附录B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联系卡、服务卡
注:此卡尺寸:长×高:150mm×210mm。
图B.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联系卡、服务卡
附录C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附录C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制定 二〇二O年五月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 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建筑名称: 维护保养建筑面积: 二、维护保养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其中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源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水喷雾灭火系 统6.细水雾灭火系统7.泡沫灭火系统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9.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 统10.气体灭火系统11.干粉灭火系统12.防烟排烟系统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4.防火分隔设施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8 防火门监控系统 三、维护保养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维护保养期限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 护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 作职责,建立建全本建筑消防设施的有关文件; 2.按规定配备消防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消防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能掌握本建筑 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等工作; 3.及时维修建筑消防设施,承担维修建筑消防设施费用;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 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要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4.应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做好维护保养的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所需水、电及维护的必备条件。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执业准则,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符合消防技术服务 机构从业条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活动; 2.按照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执业,明确项目负 责人,指派不少于2名从业人员负责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对易损件及损坏消防设备,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由甲方进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进行采购,所产 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维护保养服务结束后,乙方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六、维护保养费用、付款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护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护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护保养合同
2.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乙方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执业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赔付金 额不高于维护保养金额;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护保养费用,乙方有权中断维护保养服务或解除维护保养合同,在中断 期间或发出解除维护保养合同通知单后,发生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 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表D.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续)
表D.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续)
表D.5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续)
附录E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处理反馈表 表E.1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处理反馈表
某学校施工组织设计附录E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处理反馈表
表E.1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处理反馈表
附录F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表F.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1、本报告书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填写,可手写或打印,委托单位签署 意见后盖章。 2、本报告书一式三份,送委托单位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一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留存一份。 3、本报告书每月填报一次。
1、本报告书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填写,可手写或打印,委 意见后盖章。 2、本报告书一式三份,送委托单位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一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留存 3、本报告书每月填报一次。
注:报告书后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
附录H (资料性) 建筑消防设施统计表
GB/T 50185-201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表H.1建筑消防设施统计表
GB50089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2]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4]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 GB 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 GB 5049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 GB 5087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8] 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9]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0] 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11]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12]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13] DB37/T24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