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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及维护技术导则—低影响开发设施(试行).pdf2)核验:对底基层进行检验,复核控制桩高程。 3)清扫、湿润:水泥稳定层摊铺前底基土应清扫干净,并适量洒水保 持湿润。 4)预埋透水孔:按设计要求预埋透水孔,孔内填无砂混凝土。 5)搅拌:应先调试所用搅拌设备、各计量系统,搅拌混合物含水量, 骨料级配、水泥含量符合配比要求,出料量与所用摊铺生产能力相 配套。 6)摊铺:摊铺碾压时,摊铺系数1.3~1.5之间,施工中应做到“宁高 勿低、宁刮勿补”,全部施工工程宜在水泥初凝时间前完成。 7)检测:碾压完毕立即做密实度试验,若初凝前试验结果达不到标准 应重新进行碾压,初凝后试验结果仍达不到标准重新进行摊铺。 8)砌沿石:一般情况下水泥稳定层作业完成24小时后才可以砌沿右, 9)养护:维护时间不应少于7d,每日洒水车洒水维护2~4遍,保持 湿润,禁止车辆通行。
2)核验:对底基层进行检验,复核控制桩高程。 3)清扫、湿润:水泥稳定层摊铺前底基土应清扫干净,并适量洒水保 持湿润。 4)预埋透水孔:按设计要求预理透水孔,孔内填无砂混凝土。 5)搅拌:应先调试所用搅拌设备、各计量系统,搅拌混合物含水量、 骨料级配、水泥含量符合配比要求,出料量与所用摊铺生产能力相 配套。 6)摊铺:摊铺碾压时,摊铺系数1.3~1.5之间,施工中应做到“宁高 勿低、宁刮勿补”,全部施工工程宜在水泥初凝时间前完成。 7)检测:碾压完毕立即做密实度试验,若初凝前试验结果达不到标准 应重新进行碾压,初凝后试验结果仍达不到标准重新进行摊铺。 8)砌沿石:一般情况下水泥稳定层作业完成24小时后才可以砌沿右, 9)养护:维护时间不应少于7d,每日洒水车洒水维护2~4遍,保持 湿润,禁止车辆通行
GB/T 38944-2020 无损检测 中子小角散射检测方法3.3.1.3透水砖面层
土工布及找平层(结合层)施工 1)土工布搭接分搭接和缝合对接,土工布搭接长度为100mm;缝合对 接强度应不低于原土工布强度。 2)土工布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土工布应在找平层(结合层)施工前铺设。土工布四周应翻起 4)找平层可以采用干砂或透水干硬性水泥中、粗砂找平层,厚度宜为 20mm~30mm。 5)找平层用砂应干净、均匀,含泥量小于2%,泥块含量小于1%,含 水率小于3%,粒径符合要求。 6)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砂找平层(结合层)摊铺方法可采用刮板法、 耙平法、摊铺机摊铺法等方法。 7)砂找平层(结合层)应分两层进行摊铺。第一层应以覆盖垫层为准 每一层在平整摊铺后应即时洒水并用抹子拍打抹平。 8)在已摊铺好的砂找平层(结合层)上,应立即进行面层施工,不得
有任何扰动。 9)砂找平层(结合层)经洒水密实后厚度不小于20mm,且密实度不 应小于92%,取样频率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10)干硬性水泥中、粗砂找平层的配比参考范围为:水泥:砂=1:(5~ 7)(质量比)。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较长(6h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或 普通硅酸盐水泥,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 定。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MPa。 11)水、水泥、砂质量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干硬 性”。 12)加水量参考设计要求,以手擦成团,距地面1m高处,自由落地 松散为限,薄厚以找平面砖为准 13)铺装所用的“干硬性”水泥砂浆找平层的透水能力应不低于透水砖的 透水能力。 14)找平层不得浇水维护或直接受雨水冲刷,雨天应采用遮雨措施 2透水砖铺筑时,基准点和基准面应根据平面设计图、工程规模及透水砖规 路、块形及尺寸设置。 3透水砖的铺筑应从透水砖基准点开始,并以透水砖基准线为基准,按设计 图铺筑。铺筑透水砖路面应纵横拉通线铺筑,每3m~5m设置基准点。 4透水砖铺筑工程中,工人不得直接站在找平层上作业,宜在砂找平层上铺 垫木板或在铺好的砖面上作业,不得在新铺设的砖面上拌合砂浆或堆放材料。 5透水砖铺筑中,应随时检查牢固性与平整度,应及时进行修整,不得采用 向砖底部填塞砂浆或支垫等方法进行砖面找平;应采用切割机械切割透水砖。 6透水砖的接缝宽度不宜大于3mm。铺装到路边缘产生不大于20mm的缝 隙时,可适当调整透水砖之间的接缝宽度处理。 7透水砖之间的接缝中应采用砂灌满填实,填缝用砂含泥量小于1%,泥块 含量小于0.5%,含水率小于2%。 8接缝灌砂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路面(地面)均匀撒薄薄一层接缝用砂 2)用著帚或板刷等工具将路面上的砂子扫入接缝中
5)人字形铺装的路面(地面),转角处应采用端部专用透水砖切断块,
3八字移铺装前路(地,转用应用 此部位可用无砂石混凝土座浆方式铺装。 6)市政道路的人行道盲道、坡道设置与施工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规定,其铺装用砖应采用相应的盲道透水砖。 11人行道、广场等透水砖路面的边缘部位应约束。 12透水砖铺筑完成后,表面敲实,应及时清除砖面上的杂物、石屑,面砖 上不得有残留水泥砂浆。 13透水砖铺筑完成后,禁止任何车辆在铺装面行驶,禁止在铺装面施工其 也项目,如切割、拌合砂浆、电焊等,禁止在铺装面使用发电机等机器,以免油 亏污染铺装面层
3.3.1.4透水混凝土面层
1透水水泥混凝土宜采用强制性搅拌机进行搅拌,拌机的容量应根据工程 量、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和运输工具等参数选择。新拌混凝土出机至作业面运输 寸间不宜超过30min。 2进入搅拌机的原材料必须计量准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袋装水泥应抽查袋重的准确性。 2)每台班拌制前应精确测定集料的含水率,并应根据集料的含水率, 调整透水水泥混凝土配比中的用水量,由施工现场试验确定施工配 合比。 3)透水水泥混凝土原材料(按质量计)的允许误差,不应超过下列规 定: 水泥:土1%; 增强料:土1%;
水水泥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至浇筑完毕的
7普通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的制作与立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模板应选用质地坚实、变形小、刚度大的材料,模板的高度应与混 凝土路面厚度一致; 立模的平面位置与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 应涂隔离剂; 透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物摊铺前,应对模板的高度、支撑温度情况等 进行全面检查。 2)透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物摊铺应均匀,平整度与排水坡度应符合要求, 摊铺厚度应考虑松铺系数,其松铺系数宜为1.1。 3)透水水泥混凝土宜采用平整压实机,或采用低频平板振动器振动和 专用滚压工具滚压。压实时应辅以人工补料及找平,人工找平时施
14)设在胀缝处的施工缝,构造与胀缝相同。 1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完毕后,宜采用塑料薄膜覆盖等方法维护。维 护时间应根据透水水泥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确定,维护时间不宜少于14d。 12维护期间透水混凝土面层不得通车,并应保证覆盖材料的完整。
13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投入使用。透水水泥混凝土 面的强度,应以透水水泥混凝土试块强度为依据, 14施工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确定冬季、夏季和雨季的起止时 。 15雨季施工应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条件变化,并应做好防 范准备。 16雨季施工应充分利用地形与现有排水设施,做好防雨及排水工作。 17雨天不宜进行基层施工,透水水泥混凝土面层不应在雨天浇筑。 18雨天摊铺基层时,应先对路基状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摊铺。 19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得施工 20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夏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拌合物建筑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摊铺、压实等工序时间,收 面后应及时覆盖、洒水维护。 2)搅拌站应设有遮阳棚;模板和基层表面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洒水湿润 3)当遇阵雨时,应暂停施工并应及时采用塑料薄膜对已浇筑混凝土面 进行覆盖。 21当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2℃及以上时,不宜施工。
3.3.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3.2.1基本规定
砂砾基层压实度应符合设
注:透水混凝土基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泥稳定类基层质量验收符合表3.3.2
3.3.2.2透水砖路面质量验收标准
1透水砖的透水性能、抗滑性、耐磨性、块形、颜色、厚度、强度等应符合 设计要求。其中抗滑指标采用值为BPN70,耐磨性能磨坑长度斗35mm。 检查数量:透水砖以同一块形、同一颜色、同一强度且以20000m为一验收 批;不足20000m按一批计。每一批中应随机抽取50块试件。每验收批试件的 主检项目应符合国家标准《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25993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2结构层的透水性应逐层验收,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500m抽测1点。 检验方法:应按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有关规定进行检 验。 3透水砖的铺筑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水泥、外加剂、集料及砂的品种、级别、质量、包装、储存等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般项目 1透水砖铺砌应平整、稳固,不应有污染、空鼓、掉角及断裂等外观缺陷, 不得有翘动现象,灌缝应饱满,缝隙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透水砖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反坡积水现象。
1透水砖铺砌应平整、稳固,不应有污染、空鼓、掉角及断裂等外观缺陷 不得有翘动现象,灌缝应饱满,缝隙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透水砖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反坡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3.2.3透水混凝土路面质量验收标准
1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存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 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 次。 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3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和砾石,并应符合行业标准《透 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集料,每400m为一批, 不足400m²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4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²同配合比的透水水泥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 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维护试件。同条件维护试件的留置组 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弯拉强度试验报告。 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²同配合比的透水水泥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 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维护试件。同条件维护试件的留置组 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6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透水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500m²抽测1组(3块)。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土5mm。 检查数量:每500m²抽测1点。
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应板面平整,边角应整齐,不应有石子脱落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2路面接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应有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注;①在每一单位工程中,以40mX40m定方格网,进行编号,作为量测检查的基本施工单元,不足40m X40m的部分以一个单元计。在基本施工单元中再以10mX10m或20m×20m为子单元,每基本施工单元 范围内只抽一个子单元检查;检查方法为随机取样,即基本施工单元在室内确定,子单元在现场确定,量 取3点取最大值计为检查频率中的1个点。 ②本表也适用于矩形广场与停车场。
注:①在每一单位工程中,以40mX40m定方格网,进行编号,作为量测检查的基本施工单元,不足40m X40m的部分以一个单元计。在基本施工单元中再以10m×10m或20m×20m为子单元,每基本施工单元 范围内只抽一个子单元检查;检查方法为随机取样,即基本施工单元在室内确定,子单元在现场确定,量 取3点取最大值计为检查频率中的1个点。 ②本表也适用于矩形广场与停车场。
3.4.1.1基本规定
1雨水调蓄设施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 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3雨水调蓄设施的位置、结构类型、构造尺寸、标高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4雨水调蓄设施外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 5雨水调蓄设施围堰、施工降排水、基坑开挖与支护等要求参见《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安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6雨水调蓄设施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其成品井、砌筑结构、混凝土 结构等施工还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及国家 其他有关规范规定,管道敷设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及其他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7雨水调蓄设施植物种植要求参见本导则园林绿化相关章节及相关规范
3.4.1.2雨水塘/雨水湿地
1雨水塘/雨水湿地应按以下基本工序进行施工: 放样→开挖→验高程→建造护坡→铺设进水管/溢流管→设置维护通道→预 处理前池/溢流通道处理→微地形塑造→植物种植→残土处理 2雨水塘/雨水湿地施工准备: 1)雨水塘/雨水湿地施工前应放线定位开挖区域,尽可能减小施工对周 边区域带来的不良影响。 2)雨水塘/雨水湿地施工前应建造或安装临时排水、保土措施,确保施 工安全。 3)雨水塘/雨水湿地设施的开挖、填埋、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 调查、选择施工方法。 3雨水塘/雨水湿地开挖要求:
1)雨水塘/雨水湿地开挖时应清除区域内及护坡的树根、石块等杂物。 2)雨水塘/雨水湿地开挖可先采用机械施工后人工修整。 3)雨水塘预处理前池和湿塘的面积、底标高、护坡形式、坡度应符合 设计需求。 4)雨水湿地预处理前池、后池、高位沼泽、低位沼泽的面积、底标高、 护坡形式、坡度应符合设计需求。 水塘/雨水湿附属设施要求: 1)溢洪管穿过岸体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2)维护通道形式及通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溢流管、溢流通道形式、尺寸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4)雨水塘/雨水湿地周达 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4.2.1雨水塘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预处理前池/高位沼泽/低位沼泽/后池标高计算:以散点高程方式,均匀布设。面积50m 以内不宜小于3个点,每增10m增加1个高程点。塘上沿高程作适当加密;计算塘底平均 高程及塘上沿平均高程
注:预处理前池/高位沼泽/低位沼泽/后池标高计算:以散点高程方式,均匀布设。面积5 以内不宜小于3个点,每增10m增加1个高程点。塘上沿高程作适当加密;计算塘底 高程及塘上沿平均高程。
1雨水塘边坡护坡完成,无塌现象;边坡形式及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2溢流通道埋设深度、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3溢流通道外观应平整、无气泡、夹渣或裂纹,尺寸、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材料组对检验记录。 4维护通道形式及通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2.2雨水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预处理前池/高位沼泽/低位沼泽/后池标高计算:以散点高程方式,均匀布设。面积50m² 以内不宜小于3个点,每增10m²增加1个高程点。塘上沿高程作适当加密;计算塘底平均 高程及塘上沿平均高程。
1雨水湿地边坡护坡完成,无塌现象;边坡形式及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2高位沼泽、低位沼泽边坡护坡完成,无塌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3溢流通道设深度、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4溢流通道外观应平整、无气泡、夹渣或裂纹,管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管道组对检验记录。 5维护通道形式及通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5.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6.2施工验收标准
表4.2.3下式绿地检视
明:地下排水层及出水水质检视可通过下游检查
4.2.4下沉式绿地应按下表4.2.4要求进行维护:
表4.2.4下沉式绿地维护
表4.2.5植被草沟检视
4.2.6植被浅沟应按下表4.2.6要求进行维护:
表4.2.6植被草沟维护
4.3.1透水路面的维护除本导则规定外,应按《城镇道路维护技术规范》CJJ36及 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3.2应对维护人员开展培训,维护人员应全面系统掌握规范化、精细化、科学 化维护作业。 4.3.2透水路面应进行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以保证路面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3.3透水路面功能性衰减的维护保养应配备专用的透水路面功能性维护设备。 4.3.4透水路面的维护工作内容可分为日常巡视与检测、日常清扫与清除、排水 功能性维护、配套设施保养、除雪与防冻、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等, 对于透水路面的较大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及时安排中修工程、大修工程,进 行维修和整修,
1检查路面上是否有可能损环路面、奶妨碍交通或影响路面透水功能的堆积物 等。 2定期检测透水路面的综合透水能力。 3检查透水路面上是否有除透水功能衰减外的其余损坏,应按《城镇道路维 护技术规范》(CJJ36)的要求进行巡视与检测, 4.3.6日常清扫的内容包括: 1对于尘土、落叶、杂物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尤其要加强对于外侧车道的清扫保洁。 2透水路面的清扫频率应根据路面污染程度、交通量的大小及其组成、气候
1对于尘土、落叶、杂物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尤其要加强对于外侧车道的清扫保洁。 2透水路面的清扫频率应根据路面污染程度、交通量的大小及其组成、气候
4.3.13留缝型透水路面应定期对路面雨水下渗路径进行巡检和维护,保证透水功 能。 4.3.14透水功能性维护后,应进行抽样检测。全面透水功能性维护后路段平均综 合透水能力应达到上次全面透水功能性维护(或竣工验收)后路段平均综合透水 能力的90%以上。 4.3.15投入使用第六年及以后,在进行一次全面排水功能性维护后检测得到的路 段平均综合透水能力低于竣工验收时路段平均综合透水能力的30%,路面排水功 能衰减严重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_secret,应及时报管理单位,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进行小修工程、中修 工程、大修工程,恢复路面透水功能,留缝型透水路面若嵌入材质为透水材料 应更换嵌入材料。 4.3.16应定期检查排水配套设施,如集水井、明沟、管道,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4.3.17应经常检查透水路面的透水情况,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时间宜在 雨后1h~2h。发现路面明显积水的部位,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维修保养措施。 4.3.18在冬季,应根据透水路面的特点制定切合实际情况的除雪及防冻工作计 划,避免使用易堵塞空隙的防冻、防滑材料。
4.4.1雨水塘/雨水湿地应按下表4.4.1要求进行检视:
4.1雨水塘/雨水湿地应按下表4.4.1要求进
表4.4.1雨水塘/雨水湿地检视
4.4.2雨水塘/雨水湿地应按下表4.4.2要求进行维护:
表4.4.2雨水塘/雨水湿地维护
4.4.3调蓄池运行维护参照浙江省《城镇排水管道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15.JGJ 138-2016 组合结构设计规范(电子版).pdf4.4.3调蓄池运行维护参照浙江省《城镇排水管道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