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92-2020 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及制品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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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2/T 319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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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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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192-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3192-2020 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及制品技术标准.pdf

6.2.2再生骨料混凝王非承重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混凝 七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且不应有影响 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及尺寸偏差。对一般外观 缺陷及超过允许尺寸偏差的部位应按修补方案进行处理,并应重 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处理记录

七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且不应有影响 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及尺寸偏差。对一般外观 缺陷及超过允许尺寸偏差的部位应按修补方案进行处理,并应重 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处理记录 6.2.3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进行评定。 检查数量:符合本标准5.5.12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GB/T50081检验 6.2.4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6.2.4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规格(品种)、同一个工作班不超过100件为 批,每批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5件。 检查方法:钢尺、拉线、靠尺、塞尺检查,具体见表6.2.4。

QX/T 16-2020标准下载检查数量:符合本标准5.5.12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GB/T50081检验

6.2.4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表6.2.4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注:L为构件长边的长度,单位为mm

6.2.5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制作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可按本标准相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6.2.6对有装饰或保温要求的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 应满足相关建筑装饰及节能标准的要求。

6.3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

6.3.1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8239的规定。 6.3.2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 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中第7章的规定。 6.3.3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放射性核素限量试验应按现行国

6.3.3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放射性核素限量试验应

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执行,其他性 能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砌块和砖试验方法》GB/T4111 的规定执行。 6.3.4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组批、抽样、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规定

6.3.4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组批、抽样、质量评定应个

6.4再生骨料混凝土砌体砖

再生骨料混凝土地面砖和透

6.5.1再生骨料混凝土地面砖和透水砖的规格、尺寸应符合现行

6.5.1再生骨料混凝土地面砖和透水砖的规格、尺寸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400的规定,

6.5.2再生骨料混凝土地面砖和透水砖的性能指标及组批、抽 样、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 T400的规定。 6.5.3再生骨料混凝土地面砖的性能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路面砖》GB28635的规定执行,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的性 能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的规定执行。

6.6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

6.6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

6.6.1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规格、尺寸、性能指标应符合现

6.6.1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规格、尺寸、性能指标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路缘石》JC/T899的规定 6.6.2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组批、抽样、试验方法及质量评 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路缘石》JC/T899的规定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构、热工、防火等多个专业,各个专业均有相应的标准及规定,所以 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应注意贯彻执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0.1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覆盖生产全过程,包括材料的 采购、验收和储存,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隐蔽工 程检查和验收,以及涉及安全和功能的项目抽查检验等环节。在 沟件与制品生产全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并处理出现的问题和质量 偏差。 3.0.9现行行业标准《再生混凝王结构技术标准》JGJ/T443. 2018中,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做了规定,本标准所指 的非承重预制构件可参照执行

.U. 2018中,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做了规定,本标准所指 的非承重预制构件可参照执行

4.1.1~4.1.2规定了配制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的天然粗、细骨料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为控制生产再生骨料混凝土 所用天然粗、细骨料的质量,在使用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 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I52的规定按批进行复检。

4.2.3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及砌体砖所用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

4.2.5再生骨料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主要区别在于混凝土部

分或全部骨料由再生骨料取代,由于再生骨料界面特征与大然骨 料有明显差异,要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首先要保证再生 骨料的质量。规定再生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 粗骨料》GB/T25177、《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 的规定,对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4.2.6由于再生骨料的来源较为复杂,为了对再生骨料质量进行

4.2.8本条规定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JGJ/T240中4.1.3、4.2.2条的规定,并考虑再生骨料的微粉含量、 泥块含量、吸水率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和砖的抗渗、抗冻融等 耐久性能有明显影响,敌将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和砖所用的再生 骨料进场检验指标适当提高至《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中规定的Ⅲ类 再生骨料控制指标要求。

4.2.10再生骨料品种较多,来源复杂,性能差别较大,再生骨料

4.2.10再生骨料品种较多,来源复杂,性能差别较大,十

进场应详细记录再生骨料信息;同一厂家的产品当品质发生变化 时也应分仓存放。采取以上措施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再生骨 料混凝土的质量及减少再生骨料混凝王强度的离散性。

4.3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

4.3.1~4.3.2水泥作为再生骨料混凝土的主要胶凝材料,其品 种和强度等级对混凝土性能和结构的耐久性都很重要。现行国 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的通用硅酸盐水泥为硅酸 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 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作为再生骨料混凝土 更用的水泥,通常情况下选用通用硅酸盐水泥较为适宜。有特殊 需求时,也可选用其他水泥,但不能对混凝土性能和结构功能产

4.3.3 ~ 4.3.4

定改善性能的要求或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取代水泥。常用 的矿物掺合料主要有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和沸石粉等,不同的矿 物掺合料掺人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工作性 力学性能和耐久性所产生的作用既有共性,文有差异性。故选择 矿物掺合料的品种、等级和确定掺量时,应依据再生骨料混凝土 所处环境、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 相关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力学性能和耐久性所产生的作用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故选择 矿物掺合料的品种、等级和确定掺量时,应依据再生骨料混凝土 所处环境、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 相关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3.5~4.3.6掺入少量的外加剂,既可改善再生骨料混凝土的 性能,适应不同施工工艺的要求,文可节约水泥,降低生产成本。 但如使用不当或质量不佳,也将影响再生骨料混凝土质量。选用 外加剂应根据再生骨料混凝土性能、施工工艺、结构所处环境等 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按照要求复试合格。两种或两种以上外加剂 复合使用时,可能会发生某些化学反应,造成相容性不良的现象, 从而影响混凝土的工作性,甚至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能 4.3.7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对混凝土质量有重要影响。现行 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对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的

4.3.5~4.3.6掺入少量的外加剂,既可改善再生骨料混凝土的

性能,适应不同施工工艺的要求,文可节水泥,降低生产成本。 但如使用不当或质量不佳,也将影响再生骨料混凝土质量。选用 外加剂应根据再生骨料混凝土性能、施工工艺、结构所处环境等 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按照要求复试合格。两种或两种以上外加剂 复合使用时,可能会发生某些化学反应,造成相容性不良的现象, 从而影响混凝士的工作性,甚至影响混凝七的耐久性能

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对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的 各项性能指标提出了具体规定。由于中水的来源和成分较为复 杂,如果使用中水,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确认符合JGJ63标准的 规定时可用作混凝土拌合及养护用水

4.4.4钢筋储存宜采用库房保管,不宜露大堆放,应采取防水、防 潮等措施,防止钢筋表面锈蚀

配筋主要是构造钢筋,不宜强制规定采用焊接方式加工

5.1.3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及制品的生产企业在生 立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 作业指导和培训,目的是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要求,保证产品 质量与操作安全。

5.2.3编制组进行了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备及性能试验调查,发现 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的确定方法可与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的 确定方法统一,也便于应用。 5.2.5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步骤与普通混凝土的绝对 本积法基本一致,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55的有关规定。 再生骨料不仅表面吸水,内部也会吸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 考虑再生骨料吸水饱和的用水量,防止出现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 物的工作性不能满足混凝成型要求的现象。因此,在配合比设 计时,将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拌合总用水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再 生骨料所吸附的水分,为骨料吸水至饱和面干状态时的用水量,称 为附加用水量,当再生粗骨料采用预湿处理后可不考虑附加用水 量;另一部分为净用水量,主要是参与水泥的水化反应,是影响再 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的最主要因素,净用水量宜根据落度和粗骨 料最大粒径按现行行业标准《 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确定单位体积混凝土参考用水量,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 确定砂率的取值时,可根据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和净水胶比查 阅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相应表 格,并在由此得到的砂率基础上适当增大1%~5%。这是基于再 生粗骨料表面较粗糙,为改善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应适当 增大砂率。其中再生粗骨料取代率为30%时增大1%,再生粗骨料 取代率为100%时增大5%,中间采用线性内插取值

5.2.12本条引用了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I T240的规定。由于I类再生粗骨料品质已经基本达到常用天然 粗骨料的品质,所以其应用的强度等级范围较大。为充分保证结 构安全,达到Ⅱ类产品指标要求的再生粗骨料限制可以用于配制 不高于C40的再生骨料混凝土。Ⅲ类再生粗骨料由于品质相对较 差,可能对结构构件混凝土性能带来不利影响,所以限制其仅可 用于C25及以下的再生骨料混凝土,且由于吸水率等指标相对较

5.2.13本条引用了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I T240的规定。尽管I类再生细骨料主要技术性能已经基本达到 常用天然砂的品质,但是由于再生细骨料中往往含有水泥石颗粒 或粉未,目前采用再生细骨料配制混凝土的应用实践相对较少所 以对再生细骨料在混凝土中的应用比再生粗骨料限制严格 些。Ⅲ类再生细骨料由于品质较差,不宜用于制备混凝土

5.3.1预制构件及制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生 立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硬件设施。 5.3.2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线主要有固定模台生产线和移动模 台生产线,二者自动化程度不同,可根据构件及制品的结构与制 作特点进行选择。标准要求较高的构件生产制作宜选用移动模 台生产线,一般的构件与制品可选择固定模台生产线。

5.3.3模具是用来生产预制构件及制品的各种模板系统,可为

定在生产场地的固定模具,也可为方便移动的模具。采用钢材或 铝合金型材制作的模具,耐久性好,可重复使用,符合节能降耗要 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倡并优先选用;木材制作的模具在 施工现场制作形状复杂、数量少的构件与制品时可以选用,工厂 化批量加工时不建议选用。

5.3.4本条规定了模具设计和制造的原则。模具应具有足够的 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应能满足构件及制品预留孔、插筋 预理吊件及其他预理件的定位要求,能避免在浇筑过程中产生移 位。模具设计时,还应考虑构件及制品的质量要求、生产工艺、拆 卸要求及周转次数等因素

侧模的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止漏浆影响观感。在边角处设计成 倒角或圆弧形角时,拆模时不易造成棱角损坏,并且可以提高外

和底模结合为一体,模具衬垫和边模应紧密贴合、不漏浆。模具 垫与底模之间必须有足够的结合力保证在脱模时不脱落分 离。装饰造型衬模应满足在周转次数内无收缩变形、易脱模、抗 撕裂的要求。在蒸气养护条件下,装饰造型衬模应满足耐压、耐 温要求。

5.3.7 ~ 5.3.8

新进场、现场制作或改制、维修后的模具,在构件及制品生产前应 按要求进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模具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

5.3.10本条规定了模具失效报废的判定要求。

5.4钢筋及预埋件制作安装

5.4.5应鼓励在预制构件中采用钢筋焊接网,以提高建

5.4.6钢筋弯折可采用专用设备一次弯折到位。对于弯折过度 的钢筋,不得回弯。

5.5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备

5.5.2为了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规定了再生骨料混 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扌 施工配合比。

5.5.2为了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士

5.5.5根据自前甘肃省实际情况,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备方式有

拌和现场搅拌两种方式。由于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备对综合技术要 求较高,应鼓励采用预拌方式生产。如采用现场搅拌宜采用与 混凝土搅拌站相同的搅拌设备,按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集中 搅拌。当没有条件采用预拌混凝土,且施工现场也没有条件采 用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搅拌设备进行集中搅拌时,可根据现场条 件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使用的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有关要求,并应配备能够满足要求的计 量装置。

5.5.6由于再生骨料表面粗糙,棱角较多且吸水率较高,适当

长搅拌时间可增强再生骨料混凝王的均习性与和易性。 5.5.7~5.5.8搅拌运输车的旋转拌合功能能够减少运输途中 对混凝王性能造成的影响,故混凝士宜选用搅拌运输车运输 当距离较近或受条件限制时也可采取机动翻斗车等方式运输 再生骨料混凝土从搅拌地点至卸料地点的运输过程中,拌合物 的落度可能损失,同时还可能出现混凝土离析,需要采取措 施加以防止。

月后有可能发生变化.配合比应根据水泥、骨料、生产时温度等条 牛变化,重新确定适宜配合比;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重新生产前 应根据生产设备情况,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当生产过程中混凝土质 量出现不稳定即异常时,需重新确定配合比

5.6.1台座是直接在上面制作预制构件的“地坪”,主要有混凝土 台座和钢台座两种。表面平整度可用靠尺和塞尺配合进行测量。 5.6.2规定了在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均匀 性和密实性,撒落的再生骨料混凝土严禁用于构件与制品的浇筑 这是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质量的关键。 5.6.3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的内摩擦力比普通混凝土的大,为 保证拌合物的密实性,本条规定应采用机械振捣或震动台震动成 型。由于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与砖往往采用干硬性混凝土或半 十硬性混凝土成型其水胶比小,班落度很小,流动性很差,敌应采 用振动加压的方法成型,对再生骨料拌合物的上表面施加一定的 压力,以提高砌块及砖的密实度,缩短成型周期。

保证拌合物的密实性,本条规定应采用机械振捣或震动台震动成 型。由于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与砖往往采用干硬性混凝土或半 干硬性混凝土成型,其水胶比小,珊落度很小,流动性很差,敌应采 用振动加压的方法成型,对再生骨料拌合物的上表面施加一定的 玉力,以提高砌块及砖的密实度,缩短成型周期。

5.7.1~5.7.3由于构件与制品棱角较多.混凝土接触模板面积 相对较大、且模具不易自由拆卸,造成混凝土脱模较为困难或易 产生缺棱掉角现象,因此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选择适宜的脱模剂; 2 混凝土振捣密实后,收光时使砼顶面低于模具顶面2mm~ 3mm; 3配备橡胶锤,对难以脱模的构件用橡胶锤配合敲打进行脱 模,但不得用金属锤敲打,否则会造成模具变形: 4对梯形沟及尺寸较大的预制构件,应采用角钢自制脱模 架,以保证脱模时混凝土悬空面高度超过20mm以上。 5.7.4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选用的脱模剂应避免降低混凝土表 面强度,对于清水混凝土及表面需要涂装的混凝土构件及制品应 田士田恒之

面强度,对于清水混凝土及表面需要涂装的混凝土构件及制品应 采用专用隔离剂。

5.7.5养护的目的是为混凝土强度正常增长提供适宜的温度与

5.75齐折的日的定。 湿度条件,养护方案应根据构件及制品情况、环境条件、原材料情 况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常用的养护方法主 要有自然养护、蒸汽养护、电加热养护等。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 往往采用蒸汽养护,有利于提高早期强度和生产效率,且蒸汽养 护可以利用工业余热,以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蒸压养护工艺尽管 也可以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但是设备较复杂,能耗也比蒸 汽养护高,所以不提倡来用蒸压养护。自然养护能耗小,但是养 护时间相对较长,适合于生产场地宽敬的企业

5.7.6蒸汽养护主要应控制好以下两个阶段:

1静停期(预养期):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及制品进入蒸汽养 护棚后,要在棚内进行静停预热,静停时间长短随外界气候条件 原材料不同而调整,冬季比夏季静停时间要长。根据行业生产经 验,温度在16℃~38℃之间,需静停2h,在冬季棚温预热到21℃, 静停时间延长至4h。静停预热使混凝土构件及制品获得一定的 强度。因为水、空气、水泥浆和骨料的热膨胀系数不同,如果静停 预热期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没有足够的早期强度,当升温时,由于 内部膨胀力的影响,可能导致混凝土构件及制品开裂。 2升温期: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及制品经静停期后就可升 温,升温速度一般不超过16℃/h.升温速度与水泥用量有关。当水 泥用量少,产生的水化热不能使构件及制品跟上介质温升时必须 降低升温速度。升温的准则是每小时升温幅度保证构件及制品 温度与养护棚温达到平衡为限度。 3降温期: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及制品经过一段时间的蒸汽 养护后,应自然冷却,使温度降至常温,降温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 30℃。为了减少构件及制品的十缩变形,在蒸汽养护后,还需要 进行干燥处理。 777

5.7.7~5.7.8编制组经过调研发现再生骨料混凝土成

普通混凝土更为注意防止表面失水,否则可能因为内外湿差弓起 收缩应力,导致表面裂缝。再生骨料混凝土十燥收缩变形较大然 骨料混凝土大,为防止再生骨料混凝土早期收缩开裂,应加强对再 生骨料混凝土早期养护,并应根据环境和天气情况采取适宜的养 护方法。

5.8.1~5.8.3给出了预制构件及制品标识的要求。标识是预制 构件及制品的“身份证”,标识制作应规范,内容应清晰、可靠,以 确保施工全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可追溯。 5.9储存堆放和运输 5.9.1~5.9.3预制构件及制品在装卸、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均有可 能发生碰撞、掉落及产品损坏问题,故在装卸、运输和堆放的过程 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碰撞及掉落,保证产品质量,并防止 发生安全事故。

5.8.1~5.8.3给出了预制构件及制品标识的要求。标识是预制 构件及制品的“身份证”,标识制作应规范,内容应清晰、可靠,以 确保施工全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可追溯。

6.1.1~6.1.2规定了在工厂制作的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 件及制品合格证应载明的内容,构件及制品进场时应对质量证 明文件进行核查。对于施工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及制品,由监理 单位、建设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可不签发 合格证。

6.1.3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预制构件及制品应按设计要求进

6.2、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 6.2.1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应清晰、可靠,以确保能够识别预制 沟件的“身份”,并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追溯 6.2.2构件制作完成后,应对构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 查,并作出记录。外观缺陷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构件不应有影 向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及尺寸偏差。对于一般 外观缺陷及超过允许尺寸偏差的的部位,应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进 行处理,并应重新组织验收。 6.2.3检验评定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 时,应采用28d龄期标准养护试件,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

6.2.3检验评定再生骨料混凝土非承重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 时,应采用28d龄期标准养护试件二级公路施工组织设计,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

6.2.4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4中有关预制构件的质量检验规定。本条给出的预 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是预制构件的基本要求,如根据具体工程要 求提出高于本条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执行。对于施 工过程临时使用的预埋件或预留孔洞,其中心线位置偏差可按表 6.2.4的规定放大一倍执行。

6.2.4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6.2.5在构件的制作过程中,应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并应

6.3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

6.3.1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应与砌体的模数相适应郑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市体育馆地铁站旋喷桩施工组织方案, 主要的规格有:

6.3.1 主要的规格有: 长度:390mm; 宽度:90mm、120mm、140mm、190mm、240mm、290mm; 高度:90mm、140mm、190mmc 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按孔的排数可分为单排孔、双排 孔\多排孔兰类。 6.3.2~6.3.4引用了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 T8239与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 规定。

6.4再生骨料混凝土砌体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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