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05-2021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pdf

SJG 105-2021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6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31903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JG 105-2021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pdf

8.1.1景观照明设施运营维护工作应包括亮灯效果邀查、设施(网络)检 急抢修及其他维护工作。 8.1.2景观照明设施运营维护安全生产工作应包括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设施检查、安全隐惠整治等内容。 8.1.3景观照明设施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拆除或更新: 1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的; 2关键设备、特制定灯具在市场已无备品或替代品; 3大修费超过全年运维费的; 4单体亮灯效果与片区整体效果不符的; 5其他特殊情况。 8.1.4维护材料的更换应和原设施品牌或品质保持一致。 8.1.5废弃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及时拆除,并按要求回收或无害处理。 8.1.6景观照明设施宜按平均故障率和亮灯效果要求,保障其运维经费。

8.2.1景观照明运维工作评价宜以主客观结合的方式,可按季度开展。 8.2.2运维工作评价内容宜包括亮灯效果、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 面。 8.2.3运维安全评价宜包括设施的电气、线路、机械安全,环保生态及信息安全 等方面。 8.2.4日常和重点现场评价宜综合考虑设施载体、亮灯时间及特殊天气情况。 8.2.5量 景观照明效果评价内容和方法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附录B。 8.2.6景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客观评价指标为设施完好率不应低于95%,亮灯率 不应低于95%。 8.2.7开展整体效果监管与评价,应统一设置景观照明开、关灯时间。

8.2.1景观照明运维工作评价宜以主客观结合的方式,可按季度开展。 8.2.2运维工作评价内容宜包括亮灯效果、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 面。 8.2.3运维安全评价宜包括设施的电气、线路、机械安全技工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环保生态及信息安全 等方面。

8.2.4日常和重点现场评价宜综合考虑设施载体、亮灯时间及特殊天气情况。 8.2.5景观照明效果评价内容和方法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附录B。 8.2.6景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客观评价指标为设施完好率不应低于95%,亮灯率 不应低于95%。 8.2.7开展整体效果监管与评价,应统一设置景观照明开、关灯时间

A.0.1景观照明的实际展示效果应符合

A.0.1景观照明的实际展示效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效果表现应与设计构思高度吻合,应能明确体现评价对象通过景观照明应 表达的宗旨和目的; 2效果表现应与所处环境和谐兼容,照明器具的安装对建筑物的白日景观无 明显的负面影响; 3在各视点通过目测观察建筑物景观照明效果时均不应出现不协调的颜色 对比和光。

附录 B 灯光效果评价(参数测试)

B.0.1景观照明效果应对下列参数进行测试: 1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亮度、亮度对比度; 2被照景物各饰面材料的反射比、颜色、显色指数、色温; 3被照景物柱面照度、照明立体感指数; 4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照明功率密度; 5光污染限值: 1) 照明灯具上射光通量; 2) 居室外窗表面的垂直照度; 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 4) 眩光限制值。 B.0.2 建筑物景观照明参数宜采用下列测试方法: 1亮度测量应按设计分近视点(2倍建筑高度)亮度、中视点(3倍建筑高 度)亮度和远视点(5倍建筑高度)亮度。宜采用带望远镜头的彩色亮度计或光 谱辐射亮度计; 2在亮度指标不能反映设计意图时应进行照度测量。照度测量点应按设计要 求选定,测量点的间距可取计算间距的2倍: 3灯光及建筑饰面材料的颜色测量宜采用光谱辐射计按照《照明光源颜色 测量方法》GB/T7922的相关规定进行,并计算出反射比、显色指数、色温等色 度参数。

B.0.3景观物照明参数宜采用下列测试方

1) 测量对象为小品、绿地、雕塑、围墙等景观物的局部照度测量, 般不对高大的景观物进行照度测量; 2) 照度测量布点要求:对面积和体量较大的可采取均匀布点,对面积 和体量较小的宜按设计要求布点; 3 测量可采用照度计,探头应平贴在被测物的表面。柱面照度测量时 应标明探头与景物的距离,并应与平面照度在同一位置测量。

B.0.5包含住宅、公寓、旅馆和医院病房楼等居住建筑光污染测量可采用下列 测试方法: 1景观照明产生的光污染应测量居室外窗表面的垂直照度: 2应在居室外窗洞面上均匀选取6~9个测试点,取其平均值作为光污染的 测量值。 B.0.6景观照明的测试参数应符合下列评价指标的要求,

3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

5建筑物立面景观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安执行”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1.0.1在总结我市景观照明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 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简要阐述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要求和总体原则。 1.0.2本条阐述了本标准适用范围。 1.0.3本条明确了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 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在总结我市景观照明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 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简要阐述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要求和总体原则。 1.0.2本条阐述了本标准适用范围。 1.0.3本条明确了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 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章共列出了本标准出现的相关术语共23条。 编列以上术语的原则: 1本标准条文里的术语在现行同级或上级基础标准(专门的术语标准、符 号标准如:《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119)已有统一规定时,就不再列出。 2当相关专业术语标准已有相同的术语,但本标准中的概念或定义角度有 差别时,已在本标准中列出。 3本标准已尽量压缩或减少引用国家和行业标准术语,少数重复术语是因 成市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中必不可少或是从城市夜景照明角度在内涵上有所 扩展或变动而收录的

4.1.1综合型特色照明区域,是集商业、办公、文体、居住等复合功能为一体的 城市区域,规模较大,载体品质较好,是城市夜景营造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 景观照明设计的均质化指照明设计强度相似,缺乏照明层次。景观照明设计的同 质化指照明设计手法雷同,缺芝区域特色。 4.1.2商业型特色照明区域,是以商业、休闲、娱乐功能为主的城市区域(如大 型商业街区及商业购物广场等),规模较大,夜间活跃度高,载体品质良好,是 城市夜景营造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是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区域。宜 通过景观照明建设,营造出时尚、多元、舒适、宜人的夜景氛围。 4.1.3商务型特色照明区域,是以科教研发、商务办公功能为主的城市区域(如 科技产业园及研发型总部基地等),涉及少量的商业等其他功能。规模较大,夜 间具备一定活跃度高,载体品质良好,是深圳城市载体特征、人文精神风貌展现 的重要夜景要素,在城市夜景营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宜进行简洁、明快的景观 照明设计。 4.1.6度假型特色照明区域,是指临近城市的核心度假景区,涉及丰富的度假服 冬型功能的城市区城,规大 裁体终性良性 是城市促进讲旅游

4.1.1综合型特色照明区域,是集商业、办公、文体、居住等复合功能为一体的 城市区域,规模较大,载体品质较好,是城市夜景营造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 景观照明设计的均质化指照明设计强度相似,缺乏照明层次。景观照明设计的同 质化指照明设计手法雷同,缺之区域特色。

4.1.6度假型特色照明区域,是指临近城市的核心度假景区,涉及丰宫

务型功能的城市区域,规模大,夜间活跃度高、载体条件良好,是城市促进旅游 产业发展的重要城市空间,在城市夜景营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4.2.1路径要素的说法引自城市设计的五要素,其在城市照明建设中,常被称做 “廊道”,其中,景观大道夜景廊道,是指沿线载体条件良好的城市主干路交通空 间,由机动车道、人行及非机动车道、沿线景观、构筑物及建筑界面共同构成, 对城市的功能组团起着重要连接作用。其整体夜景效果可通过有主色调的景观照 明设计实现。 4.2.2步行夜景廊道,是指沿线载体条件良好的重要步行休闲空间(非滨水空间) 由人行步道(含非机动车道)、沿线景观、景观构筑物及建筑立面共同构成,是 公全市问进德仕润一建自运动的重西忆所在进德宝美的动能照明建的其础

4.2.2步行夜景廊道,是指沿线载体条件良好的重要步行休闲空间(非滨水空间) 由人行步道(含非机动车道)、沿线景观、景观构筑物及建筑立面共同构成,是 公众夜间进行休闲、健身运动的重要场所。在进行完善的功能照明建设的基础上, 通过适度的景观照明建设丰富夜景视觉效果及烘托区域夜景氛围。其周边建筑界

面可在不对公众夜间休憩产生不利影响的条件下,进行适度的夜景照明提升,丰 富步行廊道的夜景层次。 4.2.3滨水夜景廊道,是指沿线载体条件良好的滨水空间(城市的界河除外) 由滨河步道(含非机动车道)、沿线景观、构筑物(桥梁、景观构筑物)及建筑 界面共同构成,是公众夜间进行休闲、健身运动的重要场所,

4.3.1开放空间节点,是指可达性较高、载体条件良好的广场、公园,具备一定 的规模,夜间活跃度较高,是夜间公众进行休闲、健身活动的重要场所。 4.3.2历史文化节点,是指载体条件良好、可达性较高,且能集中展示城市历史 人文特征的城市特色空间(如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具备一定的规 模,夜间活跃度较高,是夜间公众进行休闲、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城中村的入 口空间通常以牌坊、石碑等作为重要视觉要素,适度的景观照明建设,可增强入 口空间的夜间辨识度,并充分文化特色,

4.3.3本条明确植物照明节点技术要求:

1植物景观照明可采用多种照明方式。应与周边环境统一规划,分清主次, 相互协调,形成总体照明效果。同时不应影响白天景观的视觉效果, 1)上照光,即将光线从下向上照射高大植物,表现树木的雕塑质感; 多的影子; 3) 装饰灯,即排列整齐的树木可悬挂或缠绕装饰灯,形成节日的灯光效 果; 4)特殊效果照明,即采用投影灯投射出戏剧化的效果。如水波、彩虹或 者裸眼3D效果。 2植物景观照明方式应根据植物特征及周边环境条件确定。 1) 落地灯具照明,灯具置在地面上,适合照亮树干及树冠; 2)立杆灯具照明,灯具安装在灯杆上,投亮树冠,也适合下照光照明, 形成光斑映射在地上。根据照射面积大小,可一杆多灯,单灯宜采用功率在48W 以下的LED灯具。灯杆可增加多功能设计,如增加投影或监控功能,多杆合一

4.5.1门户夜景界面,是指位于市、区门户区域的建筑群、构筑物、景观等所形 成的夜景界面,其载体条件良好,景观界面较为连续,是城市对外及各区进行夜 景形象展示的重要界面

4.5.2滨海及界河夜景空间,涵盖高品质的城市滨海步道和门户建筑群,沿岸载 体条件良好、景观界面较为连续的城市滨海空间,是深圳体现滨海城市特征的重 要媒介,同时也是公众夜间活动的重要区域。因此,其景观照明建设应兼顾门户 界面的夜景形象塑造及步行空间近人尺度的夜游观赏体验

5.2.1开关控制主要是指主电源开关控制,灯光效果控制是指对景观照明设施的 灰度、色彩或动画内容进行控制,系统集成能集合多个子系统 5.2.2本条强调应具备数据采集功能,可记录照明系统相关信息,并进行统计分 析。 5.2.4本条阐明其他系统联动控制接口,如水秀、激光、舞美、投影、音响等 5.2.5避免灯具同时启动是防止多个灯具上电时(特别是冷启动)浪涌电流叠加 使回路上短时电流过大,造成线路、元器件、设备损坏和保护电器误动作等情况 发生。 5.2.6本条是基于便于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的考虑,媒体立面的节目源必须有明 确的安全管控措施,

5.2.8本条阐述的景观照明“三同时”是指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2.9本条阐明大型或重要的控制系统应满足信息安全要求。控制系统建设的安 全要求,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5.3光源与灯具(附件)要求

5.3.6本条规定了LED灯具的最低效率

5.3.7当景观灯具产生眩光时,应采取调整角度、增加格栅、遮光罩等措施降低 的溢散光影响

5.3.7当景观灯具产生眩光时,应采取调整角度、增加格栅、遮光罩等

时间的光照,并严格控制溢散光对行人、动植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灯具控光根 据树的高矮、疏密及树冠的形态,可选择宽中窄三种光束角,用于植物景观照明 的设计。大于40度角的宽光束可以照亮树的形态;小于20度角的窄光束可以强调 树的高度:中光束可以作为补充照明

5.3.10本条对景观照明在潮湿、近水及水下环境灯具的IP防护等级进

条对景观照明在潮湿、近水及水 具的IP防护等级进行高标准 便于灯具防护等级选择,并为运行期加强运维管理提供条件

5.3.11本条规定了对灯具配套开关电源要求。功率因数较低的LED灯开关电源 会带来较大的谐波危害,此条为谐波的事前防治措施,技术可靠性高,谐波治理 投入少。

5.4.2景观照明属非消防类负荷,“电源接驳点在室内”时,线路型号与室内功能 照明选型一致,可以有效避免景观照明线缆选择与建筑本体配电设计在燃烧性能 产烟毒性、燃烧微粒等级方面的偏差。 5.4.3本条明确水下灯具外配线线芯要求。 5.4.4本条明确水下灯具外配线选型要求。 5.4.5本条明确水下灯具外配线保护导管选型要求。 5.4.6本条汇集了景观照明工程常用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5.4.10本条特别规定了电缆直埋布线在绿化带或过路时的埋深要求。 5.4.11景观照明工程中电缆室外穿塑料导管理地敷设多见于园林、绿地等场所, 此类场所大多情况可能遇到外部重力影响,参考《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JG3050),超重型塑料导管抗压力4000N(约408KG)、重型塑料导管抗压 力1250N(约128KG)、中型塑料导管抗压力750N(约77KG),本条第2款 采取重型及以上的导管较为适宜。

5.5.6本条规定了安装在有坠落危险场所的灯具,应该采取包括牢固的安装固定 方法在内的两种或以上防坠落安全措施。 5.5.7人体皮肤接触表面温度为60℃C的物体一分钟,就会造成II度烫伤。对于 照明设备而言,表面温度达到60°℃C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很有 必要。 5.5.8景观照明工程中照明配电箱、开关电源、控制装置室外安装,无论是建筑 屋顶平台,还是园林、绿地、水景周边,运行环境均较差。故本条强调开关电源 控制装置必须置于箱体,且各类箱体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

6.1配电及控制设施安装

5.1.3本条内容在项目后期运行中尤为重要,但在项目质检控制过程中因非控制 而常被忽略,有必要设置专门条款予以强调。 5.1.4作为景观照明供配电及控制系统中主要的谐波源,控制器件及开关电源本 身也是景观照明设施中故障率较高的器件,后期运维工作量较大,故在设施安装 时应充分考虑运行期间其维护的便利性。

6.1.3本条内容在项目后期运行中无为重要,但在项目质检控制过程中因非控制 项而常被忽略,有必要设置专门条款予以强调。 6.1.4作为景观照明供配电及控制系统中主要的谐波源,控制器件及开关电源本 身也是景观照明设施中故障率较高的器件,后期运维工作量较大,故在设施安装 时应充分考虑运行期间其维护的便利性。 6.2灯具安装 6.2.1灯具作为照明工程的主要设备,建设单位现场抽检安排较为随意且过多 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负担,有必要强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此项规定。 6.2.2灯具安装前检查内容是本标准特设安装重点内容之一。 6.2.5本条规定了在建筑周边设置固定或移动式立杆灯的安全防护要求。 6.2.12本条明确水下灯具配套线缆的选型、配置涉及人身安全,此处明确由厂商 附带提供,有利于将水下灯的产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6.2.18本条为《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和《建筑电气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强制性条款,在此强调“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 部分”和与保护导体连接线应为铜芯软导线”。

6.3.5本条从线路埋深、导管选型、电缆防盗三方面规定了景观照明工程中常用 的电缆室外导管埋地敷设方式的具体要求

6.4.1此条所述内容属景观照明的隐蔽工程,为质检主控项,施工时应做好相关 江录

条所述内容属景观照明的隐蔽工程,为质检主控项,施工时应做好相关

6.5.1本条规定了配电线路通电试运行之前的检测要求。 6.5.2本条规定了灯具安装之前的检测要求 6.5.3本条规定了照明设施安装完成后的检测要求

7.1.1本条规定报验前需要先整改问题低温再热器下段焊口施工方案,可邀请有经验的专家参与验收,发现问 题。 7.1.2本条明确参与验收的单位,需要移交的工程,接收单位应参加初验和终验, 7.1.3本条明确工程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 7.1.6本条规定了景观照明工程验收以设计方案为依据,确保效果设计落实

7.1.1本条规定报验前需要先整改问题,可邀请有经验的专家参与验收,发现问 题。 7.1.2本条明确参与验收的单位,需要移交的工程,接收单位应参加初验和终验 7.1.3本条明确工程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 7.1.6本条规定了景观照明工程验收以设计方案为依据,确保效果设计落实

7.2.1本条规定景观照明工程移交基本条件。 7.2.2本条规定景观照明工程移交提供的资料,其中,施工合同需要有工程质量 保修书,工程结算报告需要第三方经审核,施工过程资料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等,

本条规定的景观照明设施运营维护工作内容

1亮灯效果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维护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亮灯效果,节 假日亮灯必查,对亮灯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一次; 2设施检查。完成景观照明设施配电箱、灯具、管线等设备的检查、维护, 翻新及清洁工作。维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节假日前需详细 签查,对检查情况及时记录,每月上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的牢 固、锈损、标识、内部线路、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灯具的亮灯、牢固、锈损 照射角度,管线的牢固、破裂、积水,控制终端,驱动电源等情况。及时整改检 查发现的问题,修复或更换不亮灯具,消除松动、破损、漏电等安全隐患,清洁 维护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扫除设施上附着的污物、灰尘等,确保景观照明设施 正常运行; 3紧急抢修。建立节假日值班及故障紧急抢修制度,巡检发现故障或隐患等 间题应及时记录和抢修。线路、配电故障应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要求24小时 内修复;线路、设备损坏较为复杂故障或设施被盗、道路挖掘等引起的故障,在 具备修复条件后3天内修复; 4其他维护工作。编制执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填报各项报表,按时上报: 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奥情投诉;建立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档案,准确统计维护范围 内的设施量;配合管理部门高水平完成迎检等突击任务;保持有效的业主沟通 建立良好的关系;提高设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工作并及时恢复,设置必要的 防护设施保证所有设施的完整及良好运行;监督检查景观照明设施外接用电接驳 未经充许不得私自外接用电;协助管理部门完成新设施接管验收工作并纳入维护 范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可播放媒体动画的照明设施 应确保信息安全

.2景观照明设施运营维护安全生产工作

1安全生产台账。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制度某110千伏电缆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单位基本资料、安全 生产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器材、各级

8.2.1本条明确了从主客观多方面评价景观照明运维工作。 8.2.2 本条明确了对运维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 8.2.3本条强调了安全在景观照明运维重要性。 8.2.4 现场评价对景观照明维护工作至关重要,应制定现场监管频次。 8.2.5本条提出了景观照明灯光效果评价的内容和方法。附录A为主观评价内容 侧重于灯光效果的视觉保证。附录B为客观评价内容,侧重于规范性用光及对光 污染的防治。 826本冬提出维工作的发观评价指标

8.2.6本条提出维护工作的客观评价指标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