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36-2021 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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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5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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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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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36-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536-2021 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pdf

(b)角钢墙揽与(屋架)腹杆的连接

图9.2.6墙揽连接做法示意图

9.2.7穿斗术构架房屋的构件设置及节点连接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木柱横向应采用穿枋连接,在木柱的上、下端及二层房屋的楼板处均应设置;穿枋应 采用透卯贯通各柱,端部应设木销钉,梁柱节点处应采用燕尾连接(图9.2.7)

2样接节点宜采用燕尾样、扒钉连接;采用平样时应在对接处两侧加设厚度不小于3mm 的扁铁,扁铁两端用两根直径不小于12mm的螺栓对穿夹紧; 3当穿枋的长度不足时,可采用两根穿枋在木柱中对接,并应在对接处两侧沿水平方向 加设扁铁;扁铁厚度不宜小于3mm、宽度不宜小于60mm,两端用两根直径不小于12mm的 螺栓夹紧;

HG/T 3139.4-2018 釜用立式减速机 LP系列平行轴齿轮减速机表9.2.7穿斗木构架立柱开槽宽度和深度

注:D一圆柱直径:D一圆柱开样一端直径:B一方柱

9.2.8木梁与木柱之间的斜撑宜采用木夹板,并采用螺栓连接木柱与屋架上、下弦或木梁; 大柱柱顶应设置暗插入屋架下弦、木梁端部或附木内;木柱、附木、屋架下弦和木梁之间 宜采用U形扁铁和螺栓连接(图9.2.8)。

9.2.9穿斗木构架纵向柱列间的剪刀撑或柱与龙骨之间的斜撑,上端与柱顶或龙骨、下端与 柱身应采用螺栓连接。 9.2.10条与屋架、梁的连接及条之间的连接等应符合本规程第10.2.8、10.2.9条的规 定。

9.3.1木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避免在同一高度处纵横向同时开槽,同一截面开槽面积不应超过截面总面积的1/2: 柱子不应有接头; 3 穿枋应贯穿木构架各柱。

9.3.2未构架梁柱节点不应削弱构件截面,需要时可采用铁件局部加强。 9.3.3木结构构件的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处于房屋隐蔽部分的木构架,应设置通风洞口。首层木楼盖应设置架空层,方木、原 木结构楼盖底面距室内底面不应小于400mm。支承楼盖的基础或墙上应设通风口,通风 总面积不应小于楼盖面积的1/150。架空空间应保持良好通风 2木结构的钢材部分,应有防锈措施。 9.3.4围护墙体的施工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5~8章的规定。 9.3.5木结构房屋的防火、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的规定。

9.3.2木构架梁柱节点不应削弱构件截面,需要时可采用铁件局部加强。

9.3.3木结构构件的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1木屋盖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屋架房屋宜采用坡度不宜大于30°的双坡屋面,屋面宜采用轻质材料: 2木屋架应为几何不变结构,上、下弦及腹杆应齐全,不应采用无下弦杆的人字形或拱 形屋架; 3房屋两端开间屋架、中间隔开间屋架,应在上弦屋脊节点和下弦中间节点处设置竖向 交义支撑; 4屋架下弦中间节点处应设置纵向水平系杆,系杆应与各道屋架下弦中间节点和交叉支 撑拉结。 10.1.2内隔墙墙顶应与梁或屋架下弦拉结,并符合本规程第9.2.5条的规定。 10.1.3梁上或屋架腹杆间不应砌筑墙体。 10.1.4山墙、山尖墙应采用墙揽与木屋架拉结。 10.1.5木屋盖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2.1木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应符合表10.2.1规负

表10.2.1木屋盖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值(单位:mm)

10.2.2坡屋盖每开间应设置木屋架。

10.2.3木屋盖各构件之间除采用卯、咬齿等连接形式外,尚应采用圆钉、扒钉或铁丝等 借施加强。 10.2.4采用木屋盖时,圈梁应沿紧贴梁底或屋架下弦底设置,圈梁宽度宜与墙厚一致,高 度不应小于120mm。 10.2.5木屋架、木梁搁置在圈梁或构造柱上,应采用预理螺栓锚固

10.2.6竖向交叉撑与屋架上、下弦之间及竖向交叉撑中部宜采用螺栓连接,竖向交叉撑两 端与屋架上、下弦应顶紧不留空隙。 10.2.7三角形木屋架的跨中处,应设置纵向水平系杆,系杆应与屋架下弦杆采用铁钉钉牢: 架腹杆与弦杆除用暗样接外,还应采用双面扒钉钉牢, 10.2.8条与屋架、梁的连接及擦条之间的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连接用的扒钉直径宜采用12mm; 2搁置在梁、屋架上弦上的条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梁或屋架上弦的截面宽 度或直径,標条与梁、屋架上弦以及標条与標条之间应采用扒钉或8号铅丝连接; 3当標条在梁、屋架、穿斗木构架柱头上采用对接时,应采用燕尾对接方式,且擦条 与梁、屋架上弦、穿斗木构架柱头应采用扒钉连接;擦条与標条之间应采用扒钉、木夹板或 扁铁连接; 4三角形屋架应设置標托支托標条,位置在標条斜下方,脊擦在两侧; 5双脊標与屋架上弦的连接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双脊標之间尚应采用木条或螺栓连接 10.2.9橡子或木望板应采用圆钉与標条钉牢。

10.2.6竖向交叉撑与屋架上、下弦之间及竖向交叉撑中部宜采用螺栓连接,竖向交叉撑两 端与屋架上、下弦应顶紧不留空隙。 10.2.7三角形木屋架的跨中处,应设置纵向水平系杆,系杆应与屋架下弦杆采用铁钉钉牢: 星架腹杆与弦杆除用暗样接外,还应采用双面扒钉钉牢, 0.2.8条与屋架、梁的连接及条之间的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连接用的扒钉直径宜采用12mm; 2搁置在梁、屋架上弦上的条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梁或屋架上弦的截面宽 度或直径,標条与梁、屋架上弦以及標条与条之间应采用扒钉或8号铅丝连接; 3当標条在梁、屋架、穿斗木构架柱头上采用对接时,应采用燕尾对接方式,且擦条 与梁、屋架上弦、穿斗木构架柱头应采用扒钉连接;標条与標条之间应采用扒钉、夹板或 扁铁连接; 4三角形屋架应设置標托支托標条,位置在標条斜下方,脊擦在两侧; 5双脊標与屋架上弦的连接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双脊標之间尚应采用木条或螺栓连接 10.2.9橡子或木望板应采用圆钉与条钉牢。

10.3.1承重的木梁不应有接头。 10.3.2木屋盖的加工制作要求相对较高,必须由专业木工来加工组装完成。 10.3.3木屋盖下列部位应采取防潮和通风措施: 1木屋架和木梁的支座下应设置防潮层; 2木屋架和木梁的支座节点不得封闭在墙体、保温层内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 3处于房屋隐蔽部分的木结构,应设置通风孔洞。 10.3.4木屋盖构件的防腐应符合本规程第9.3.3条的规定。 10.3.5围护墙体的施工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5~8章的规定

10.3.1承重的木梁不应有接头。 10.3.2木屋盖的加工制作要求相对较高,必须由专业木工来加工组装完成。 10.3.3木屋盖下列部位应采取防潮和通风措施: 1 木屋架和木梁的支座下应设置防潮层: 2木屋架和木梁的支座节点不得封闭在墙体、保温层内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 3处于房屋隐蔽部分的木结构,应设置通风孔洞。 10.3.4木屋盖构件的防腐应符合本规程第9.3.3条的规定。 10.3.5围护墙体的施工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5~8章的规定

附录 A砂浆配比参考表

表A.0.1水泥砂浆配比参考表(32.5级水泥)

表A.0.2混合砂浆配比参考表(32.5级水泥)

表A.0.2混合砂浆配比参考表(32.5级水泥)

续表A.0.3混合砂浆配比参考表(42.5级水泥)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执行”。

引用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

Country House

编 号: DB11/T 536—2021

总则 64 术语和符号 .55 2.1术语. .55 基本规定, 3.1 般规定 .56 场地、地基和基础. ..57 4.1 场地 4.2 地基和基础 57 砖砌体房屋 .59 5.1 一般规定 59 5.2 抗震构造措施 59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 .61 6.1 一般规定 6.2 抗震构造措施 .61 6.3 施工要求 .6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房屋 ..63 7.1 般规定 .63 7.2 抗震构造措施 ..63 7.3 施工要求 石砌体房屋 .65 8.1 一般规定 ..65 8.2 抗震构造措施 8.3 施工要求 .65 木结构房屋, ..66 9.1 一般规定 9.2 抗震构造措旅 .66 9.3 施工要求 67

不座品 10.1一般规定 68

2.1.11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公称尺寸为:长240mm、宽115mm、高53mm。2019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联合发布了《关 于印发<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京建发(2019)149号),旨 在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建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通 知》要求,烧结黏土砖、烧结页岩砖已被列入“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实心砖(灰砂、烧 结、混凝土实心砖等)在建筑工程基础(0)以上部位被列入“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因 此,本规程删除烧结黏土砖、烧结页岩砖、混凝土实心砖等砖型。 2.1.11~2.1.21术语解释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木结构设计 规范》GB50005、《烧结普通砖》GB/T5101、《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8239、《蒸压灰 砂实心砖和实心砌块》GB/T11945、《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轻集料混凝土小 型空心砌块》GB/T15229、《承重混凝土多孔砖》GB25779、《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 标准》JGJ/T17、《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蒸压粉煤灰砖》JC/T239的相 关定义,

3.1.6非结构构件指房屋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部件,主要包括非承重墙体, 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等。 3.1.1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京政发(2020)15号)第七条,鼓励引导村民选用有关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标准图集进行 建设,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国家注册专业人员进行设计。事实上,农村民居建筑 由设计单位设计建成的也较少,为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 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协调,本条修改为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要求进行抗震验算

4.1.1本条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利、不利和危

4.1.1本条引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 分沿用了历次规范的规定。本条中只列出了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其他地段可视为 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地震波是通过场地土传播的,场地土的土质和覆盖层厚度对建筑物的震害程度影响很大 条状突出的山嘴、高算孤立的山丘以及非岩质的陡坡等地段,地震动会有明显的加强效应 出现局部的烈度异常区,建筑物的破坏也会相应加重。地震滑坡是丘陵地区及河、湖岸边等 常见的震害,在历史上有多次记录,对房屋危害极大。软弱土的震陷和砂土液化也是常见的 害现象,地基失稳引起的不均匀沉降对于结构整体性较差的村镇房屋更易造成严重破环 造成墙体裂缝或错位,这种破坏往往由上部墙体贯通到基础,震后难以修复;上部结构和基 础整体性较好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则会造成建筑物倾斜。 4.1.2场地条件对上部结构的震害有直接影响,因此抗震设防区房屋选址时应选择有利的地 段,尽可能避开不利的地段,不在危险地段建房。

4.2.1在软弱黏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地基建造房屋,容易引起不均匀沉 降,造成上部结构的破坏。 4.2.2相邻建筑相互影响问题一定重视,涉及邻近建筑的安全使用。 4.2.3村镇房屋占地面积小,基础平面简单,易于保证地基土和基础类型的一致性,避免因 地基土性质不同或基础类型的差异引起不均匀沉降,造成上部结构的破坏。 4.2.4当建筑场地存在旧河沟、暗浜或局部回填土,确实无法避开时,为保证基础持力层具 有足够的承载力,需要挖除软弱土层换填或放坡。逐步放坡可以避免基础高度转换处产生应 九焦中破坏

层夯实,是一种浅层处理方法。对于村镇建筑的浅基础,采用换填垫层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 法,但应保证换填的范围和深度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垫层底面宽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基础

底面压力扩散的要求,顶面宽度的规定主要是考虑施工的要求,避免开挖时边坡失稳 4.2.6基础的埋深是指从室外地坪到基础底面的距离。村镇房屋层数低,上部结构荷载较小, 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相对不高,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理,施工方 便、造价低。在实际操作中,基础理深应结合当地情况,考虑土质、地下水位及气候条件等 因素综合确定。 为避免地基土冻融对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季节性冻土地区的基础理深宜大于地基土的 冻结深度,或根据当地经验采取有效的防冻、隔离措施。 地下水会影响地基的承载力,给基础施工增加难度,因此,基础一般应埋置在地下水位 以上。 4.2.7村镇建筑的基础材料一般因地制宜选取,但应保证基础具有一定的强度和防潮能力 为了满足防潮的要求,砖基础应用实心砖由砂浆砌筑而成,不应采用空心砖或空心砌块。石 基础多用于产石地区,用毛料石由砂浆砌筑而成。防潮层的作用是阻止土壤中的潮气和水分 对墙体造成侵蚀,影响墙体的强度和耐久性,同时可防止室内潮湿。当室内地面设置防潮层 时,基础防潮层与室内地面防潮层设置在同一标高处可对墙体和室内地面起到共同防潮作用 4.2.8~4.2.11砖基础、石砌基础、毛料石混凝土基础均为刚性基础。刚性基础需要具有非常 大的抗弯刚度,受弯后基础不允许挠曲变形和开裂。这种通常是通过限制基础台阶宽高比来 实现的。 毛料石基础多用于产石地区,由砂浆砌筑而成;毛石混凝土基础是指在毛石混凝土施工 时,掺入体积为25%左右的毛石,毛石的粒径控制在200mm以下;施工先放浆再放入毛石、 保证浆体充分包裹住毛石,应保证毛石在结构体空间中均匀布置。毛料石基础的抗冻性较好 可用于寒冷潮湿地区的建筑物基础。 4.2.12无筋扩展混凝土基础台阶宽高比的允许值,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GB50007确定。 4.2.13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均为扩展基础,扩展基础由于

4.2.13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均为扩展基础,扩展基础由于 基础底板中垂直于受力钢筋的另一个方向的配筋具有分散部分荷载的作用,有利于底板内力 重分布

5.1.1本章适用于由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实心砖、蒸压粉煤灰实心砖、混凝 土多孔砖等砌体承重的房屋 一般情况下,农村民居建筑均以一、二层为主。本条结合结构及墙体材料的特点,规定 了相应的适用层数及最大高度。对于单层建筑,考虑到实际需要,允许适当增加层高,但 般不宜超过3.6m。墙体的最小厚度主要是根据各种不同材料的力学性能,适用于以二层建 筑为主的最小厚度,同时也是根据农村民居建筑的典型结构布置,经过抗震承载力验算后确 定的。

5.2.2构造柱的作用主要在于对墙体的约束,截面不必很大,但需与各层纵横墙的圈梁或者 现浇板连接,才能有效发挥约束作用。根据以往经验,地面500mm以下的墙体基本不会发 主破坏,故不要求构造柱延伸至基础,具体做法可参照图1,当构造柱承担较大竖向荷载时, 构造柱宜延伸到基础。

图1构造柱不延伸至基础时做法(单位:mm

5.2.3现浇钢筋混凝王楼板平面内刚度天,整体性好,敌不要求现浇钢筋混凝 十楼板的房屋 设置圈梁,而采用了楼板内增设加强钢筋的做法,具体构造可参照图2

图2楼板加强筋替代圈梁的做法(单位:mm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

6.1.2本章适用于由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砂浆砌筑的墙体承重的房屋,不包括配筋小砌块砌体抗震墙房屋, 横墙间距较大时,楼(屋)盖不能把地震力有效传递到所有横墙上,一部分地震力会作 用在纵墙上,导致纵墙平面外承受弯矩,提前发生破坏。一层的建筑和二层建筑的顶层,承 担地震力较小,横墙间距可以适当放宽。 6.1.3小砌块的局部墙垛尺寸还应符合自身的模数;当局部尺寸不能满足规定要求,也可以 采取增加构造柱或芯柱及增大配筋来弥补。当表中部位采用全灌孔配筋小砌块或钢筋混凝土 墙垛时,其局部尺寸可不受限制,但其截面尺寸和配筋应满足稳定和承载力要求。 6.1.7主要考虑环境较差的地方适当加强,并考虑潮湿环境下耐久性的要求,

柱代替构造柱时,芯柱也可不延伸至基础,做法

图3芯柱不延伸至基础时做法(单位:mm)

重要技术措施,无其是初次接触小砌块施工更应编制排块图。在编制时,土建施工人员应与 管线安装人员共同商定,使排块图真止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以主规格小砌块为主进行排块 可提高砌筑工效,并可减少砌筑砂浆量。 6.3.7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的规定之前使用过较长时间,本次修订中,将垂直灰 缝的饱满度要求由原来的80%提高至90%,与《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

7.1.2本章适用于由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其专用砌筑砂浆砌筑的墙体承重的房屋。实践证 明,采用普通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主砌块,如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能保 正缝隙砂浆饱满及两者粘结良好,这是墙体开裂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承重墙体宜采用蒸 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 采用横墙承重的结构体系其抗震性能优于其它结构布置形式,为此,加气混凝土砌块作 为承重墙体时,优先采用横墙承重体系。同时,参考其它砌体房屋的震害经验,其横墙间距 取较小的数值。 7.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应用经验较少,故按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 用技术标准》JGJ/T17执行构造要求。 7.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偏低,不宜直接承担局部受压荷载,因此需采用钢筋混凝土 垫块或圈梁作为过渡。 7.1.7~7.1.8加气混凝土制品长期处于受水浸泡环境,会降低强度。在可能出现0℃以下的 地区,易受局部冻融破坏

7.2.1构造柱对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有 门窗较宽时,墙体受到较大削弱,故宜在 较大洞口两侧设置构造柱,构造柱和过梁可同时浇筑(图4)。

图4门洞口构造柱做法(单位: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的保温性能好,混凝土构造柱的位置容易形成冷桥,故外围护墙上的混 凝土构造柱宜内缩,局部增设保温层(图5)

7.2.1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耐久性低于一般砌体,且自身强度较低,屋顶女儿墙均要设置 构造柱和压顶梁(图6)。民居建筑女儿墙高度一般都较低,故不另设置水平拉通钢筋,当女 儿墙高度超过0.6米时,还需要采取其它加强措施。

图6女儿墙做法(单位:mm

7.3.4蒸压加气混凝主砌块的吸水特性与粘砖不同,它的初始吸水率高于砖。因持续吸水 时间又较长,因此,砌筑前适量浇水,能保证砌筑砂浆本身硬化过程的水化作用所必要的条 件,并使砂浆与砌块有良好的粘结力,浇水多少与遍数视制品品种不同而定。如采用精确砌 块,专用胶粘剂密缝砌筑则可不用浇水。 7.3.5砌筑加气砌块墙体不得留脚手眼的原因有两点:(1)加气砌块不充放直接承受局部荷 载,避免加气砌块局部受压;(2)一般加气砌块墙体留脚手眼后用砂浆或砌块填塞,很难严 实目极易在该部位产生开裂缝或造成“热桥”

8.1.1本章适用于由料石(包括有垫片、无垫片)砌筑的墙体承重的房屋。石砌体材料主要 分料石和毛石两类。料石是经过加工过的石材,分为粗料石和细料石。平毛石指形状不规则 旦有两个平面大致平行、且该两平面的尺寸远大于另一个方向尺寸的块石,砌筑时主要靠粘 结砂浆形成墙体。结合北京市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建筑材料的供应、毛石墙体施工质量控制 等综合因素,本次修订删除毛石作为房屋承重墙体的砌筑材料, 石砌体房屋抗震试验及历史地震震害调查表明,多层石砌体房屋地震破坏机理及特征 与砖砌体房屋基本相似,其在地震中的破坏程度随房屋层数的增多、高度的增大而加重。因 比,基于石砌体材料的脆性性能和震害经验,应对房屋结构层数和高度加以控制。 8.1.4本条主要是对砌筑用石材规格提出具体的要求。

8.2.5料石砌体和砖砌体房屋的破环机制和震害规律类似,转角处、纵横墙交接处的筑和 接槎质量,是保证石砌体房屋整体性能和抗震性能的关键之一。唐山地震中墙体交接处的竖 向裂缝以及墙体外闪和局部倒塌是常见的破坏形式,破坏情况与墙体转角及交接处的筑方 式有密切关系。根据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对墙体交接处同时砌筑和各种留槎形式下的 接槎部位连接性能的试验分析,证明同时砌筑时连接性能最佳,留踏步槎(斜槎)的次之 留直槎并按规定加拉结钢筋的再次之,仅留直而不加设拉结钢筋的最差。

8.3.2石砌体的抗震性能与砌筑方法有直接关系。无垫片铺浆砌筑方法和有垫片铺浆砌筑方 法,均有较理想的砂浆饱满度和较高的墙体抗震能力。无垫片铺浆砌筑方法主要适用于机器 切割条石砌筑和细料石砌筑;对于毛料石和平毛石,因其砌筑表面极其不平,仅采用砂浆砌 筑而不采用垫片无法保证墙体沿高度方向的垂直度。

9.1.1本草适用于不结构承重房屋,包括穿斗不构案、不性不屋案和不性不架承重的房屋 房屋的围护结构可采用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等。木构架房屋发展历史悠久,形式多种 多样TCECS516-2018 混凝土预制桩啮合式机械连接技术规程.pdf,本标准按照承重结构形式将木结构房屋分为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三种, 均采用木楼、屋盖,其中穿斗式木构架在北京地区应用不多。 为保证围护结构的地震安全性,在本规程中,对围护墙体的横墙间距、圈梁等做出了要 求,以保证地震时在木构架不倒塌的前提下,围护墙体即使出现局部开裂、塌的情况,墙 体也不至于向内侧倒塌。 各种木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也有一定的差异。其中,穿斗木构架和木柱木屋架房屋具有 结构重量轻、延性与整体性较好的优点,其抗震性能比木柱木梁房屋要好,可建造两层房屋。 木柱木梁房屋通常为粗梁细柱,梁、柱之间连接简单,从震害调查结果看,其抗震性能弱于 穿斗木构架和木柱木屋架房屋,一般仅建单层房屋。 9.1.2木结构房屋中的围护墙体虽然不承受上部楼(屋)盖结构的荷载,但在水平地震作用 下,墙体仍会有较大的地震作用。窗洞角部是抗震的薄弱部位,窗间墙由窗角延伸的X形 裂缝是典型震害现象;门(窗)洞边墙位于墙角处,在地震作用下易出现应力集中,很容易 缠身破坏甚至局部倒塌;在对这些部位的房屋局部尺寸做出限制,以防止因这些部位失效造 成房屋整体的破坏甚至倒, 9.1.3木柱与砖柱或砖墙在力学性能上是完全不同的材料,木柱属于柔性材料,变形能力强 砖柱或砖墙属于脆性材料,变形能力差。若两者混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变形不协调,将使 房屋产生严重破坏。震害表明,无端屋架山墙往往容易在地震中破坏,导致端开间塌落,故 要求设置端屋架(木梁)。 9.1.4木构架建筑可以采用平屋面做法,以往采用较厚的泥背来达到保温隔热的要求,但对 抗震较为不利。新式平顶木构架应采用轻质屋面保温材料,以提高此类结构的抗震性能。坡 顺去板加建数可彩由未良加减钢去组合层加一同 王屋面

9.1.3木柱与砖柱或砖墙在力学性能上是完全不同的材料,木柱属于柔性材料,

抗震较为不利。新式平顶木构架应采用轻质屋面保温材料,以提高此类结构的抗震性能。坡 顶木构架建筑,可采用木屋架或钢木组合屋架,同样尽量采用轻质材料用于屋面。

9.2.1~9.2.10木构架各构件之间的拉结措施是提高木构架整体性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提高 木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在屋架(梁)与柱连接处设置斜撑,使木构架在横向成为几何不变 体系可显著提高木构架横向刚度和稳定性。木柱与屋架(梁)设置斜撑,目的是控制横向侧 多和加强整体性,穿斗术构架房屋整体性较好,有相当的抗倒力和变形能力,故可不必采用 斜撑来限制侧移,但平面外的稳定性还需采用纵向支撑来加强。 木结构房屋无承重山墙,类似厂房结构两端第二开间设置屋盖支撑的要求需向外移到端 开间。穿斗木构架柱间横向有穿枋联系,纵向有木龙骨和標条联系,空间整体性较好,具有 较好的变形能力和抗侧力能力。但纵向刚度相对较差,故要求在纵向设置竖向剪刀撑或斜撑 以提高纵向稳定性。 震害表明,当柱直接浮搁在柱脚石上时,地震时木柱的晃动易引起柱脚滑移,严重时 木柱从柱脚石上滑落,引起木构架的塌落。因此应采用销键结合或样结合加强木柱柱脚与柱 脚石的连接,并且销键和样的截面及设置深度应满足一定的要求,以免在地震作用较大时销 建或样断裂、拨出而失去作用。销键或样卯连接方式下,节点有一定的变形余地,地震作用 下仍能保持木构架的磨擦耗能能力,但可起到限位作用,对于房屋的整体抗震来说是有利的 可采用拉结铁件和螺栓连接的方式,或有石销键、石的柱础。柱脚与柱脚石之间石销键或 石连接。非柱脚石的基础顶面应预留预理铁件伸出地面,与地上的木柱连接;或者将木柱 直接理入地面下的基础顶面处。木柱根部在理入前应做好防腐处理。 9.2.6震害表明,木结构围护墙是非常容易破坏和倒塌的构件。木构架和砌体围护墙的质量 刚度有明显差异,自振特性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变形性能和产生的位移不一致,木构件的变 形能力大于砌体围护墙,连接不牢时两者不能共同工作,甚至会相互碰撞,引起墙体开裂 错位,严重时倒塌。本条的目的是尽可能使围护墙在采取适当措施后不倒塌,以减轻人员伤 广和地震损失

9.3.1木柱有接头时,截面刚度不连续,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受力(偏心受压状态)极为不利高层框架结构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 故木柱不宜有接头。穿斗木构架的穿枋也要在柱上开槽通过,柱截面削弱过大时,易因强度、 刚度不足引起破环,在实际震害中试常见的破环形式。因此对未柱开槽位置和面积做出限制 以保证节点的强度和刚度

10.1.1屋面轻质材料可采用瓦屋面或防水卷材屋面,瓦屋面可采用块瓦、沥青瓦或波形瓦 等,

10.1.1屋面轻质材料可采用瓦屋面或防水卷材屋面,瓦屋面可采用块瓦、沥青瓦或波形瓦 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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