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27-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927-2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pdfICS13.020.10 CCS ~ Z. 02
DB11/T 1927202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引言. 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5技术要求 6编制要求 附录A(资料性) 建设项目组成表 附录B(规范性) 建设项目内容相关附表 附录C(资料性) 主要产污环节表 11 附录D(资料性) 各环节主要污染物相关附表 附录E(规范性) 污染源源强核算相关附表 16 附录F(资料性) 主要污染源监测项目表 18 附录G(资料性) 环境影响自查表
引言. 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5技术要求GB/T 30428.8-2020标准下载, 6编制要求, 附录A(资料性) 建设项目组成表 附录B(规范性) 建设项目内容相关附表 附录C(资料性) 主要产污环节表 11 附录D(资料性) 各环节主要污染物相关附表 附录E(规范性) 污染源源强核算相关附表 16 附录F(资料性) 主要污染源监测项目表 X 附录G(资料性) 环境影响自查表
本文件接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鱼红霞、张建平、唐丹平、王祺鑫、陈禹桥、王岩、李楠、刘铁军、孙娟、姬 璜倩。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文件。
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医
本文件给出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和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核与辐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或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 评价。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弓 核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牛。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36886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HJ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7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 HJ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110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2029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11/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11/T1368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11/1488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T1736 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11/T1927202
3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机构medicalorganization 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专业 公共卫生服务行业中的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采供血 机构等,对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08项中的卫生类别841、842,以及8432、8433、 8434和8435。 [来源:HJ794—2016,3.1,有修改] 3.2 医疗污水medicalwastewater 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病理解剖室等从事诊疗活动的各科室,以及洗 衣房、消毒供应中心、太平间、医疗废物贮存场所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行政 管理、院内生活等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污水。 [来源:HJ1105—2020,3.2,有修改] 3.3 特殊医疗污水specialmedicalwastewater 医疗机构部分科室产生的需在科室排放前进行预处理的医疗污水,包括检验科、病理科等科室产生 的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以及传染性专科医疗机构、非传染性医疗机构中感染性疾病门诊(包括功能 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等)及病房产生的感染性污水。 [来源:HJ1105—2020,3.3,有修改 3.4 污泥sludge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来源:GB18466—2005,3.3] 4 一般规定 4.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类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北京市相关细化规定确 定。 4.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任务、工作程序、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方 法的确定应符合HJ2.1、HJ2.2、HJ2.3、HJ2.4、HJ19、HJ169、HJ610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4.3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要求。
污泥sludge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来源:GB18466—2005,3.31
4.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类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北京市相关细化规定确 定。 4.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任务、工作程序、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方 法的确定应符合HJ2.1、HJ2.2、HJ2.3、HJ2.4、HJ19、HJ169、HJ610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4.3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要求。 4.4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开展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其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应 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若简化,应说明依据和理由,
5.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5.1.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5.1.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按HJ2.1规定筛选评价因子,根据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医技科室、科研教学用房、住院病房等 设置情况,重点识别以下污染因子: a)废气:甲醛、甲醇、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气、甲烷、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 b) 污水: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粪大肠菌群数等,总氰化物,总汞、总银、总镉 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余氯等; C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d 包括但不限于DB11/139、DB11/307、DB11/501、DB11/1488、GB14554、GB18466、GB20891、 GB36886等标准中限制排放的其他污染物
5.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2.1建设项目概况
5.2. 1.1建设项目内容
按HJ2.1规定,重点给出以下内容: a)参考附录A给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技科室、科研教学用房、住院病房等基本功能建设 项目组成: 按照表B.1和B.2,给出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规模、 建筑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技术指标、医疗技术指标和工程投资等: 改建、扩建项目应说明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分析阐明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及处理效果、 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量; 给出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等情况,明确主要环境 问题及整改措施。
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某站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 2. 1. 2 平面布置
按HJ2.1规定,附图并说明以下内容: a)给出门(急)诊、医技科室、科研教学用房、住院病房、行政管理用房及院内生活区等功能 区平面位置: b)给出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污水管线走向等,特殊医疗污水应单独给出 C 给出噪声源位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等位置
5.2.1.3主要原辅材料
给出门(急)诊、医技和科研教学使用的化学品及污水处理使用的化学药剂,单独给出实验室、检 验科和病理科的化学品,按照表B.3,给出原辅材料的名称、主要成分、物态、年使用量、最大存储量、 存储方式等。
5.2.2选址与布局合理性分析
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B11/T1927—2021 a 给出项目用地的历史利用情况,结合用地性质,分析用地环境适宜性; b) 结合项目周边污染源,以及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功能区的平面布置,分 析项目住院病房、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区等敏感建筑布局环境合理性。
5.2.3.1产排污分析
对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分别开展产排污分析。主要产污环节及污染物可参考 时录C、附录D。重点分析以下产排污情况: a)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蠡湖环湖绿带及湖岸整治(金城湾)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口腔门诊、感染性疾病门诊及病房产生的污水; b 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中药煎药室、动物实 验室等产生的废气; C)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工艺的出水中总余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