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07-2021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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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07-2021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标准.pdf

ICS91.120.01 CCS P31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4107202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非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5.1一般规定 5.2传热系数检测 5.3隔热性能检测 5.4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 5.5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 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6.1一般规定, 6.2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热工性能检测与计算核验 6.3遮阳设施的遮阳性能检测 6.4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6.5中空玻璃露点现场检测 气密性检测 7.1一般规定 7.2外窗及透明幕墙的现场气密性检测 13 7.3建筑整体气密性检测 时录A检测仪器要求 录B非透明围护结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的计算总平及附属施工组织设计(碧桂园)改(78P).doc, 付录C室外气象参数检测方法, 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5非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5.1一般规定 5.2传热系数检测 5.3隔热性能检测 5.4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 5.5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 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6.1一般规定, 6.2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热工性能检测与计算核验 6.3遮阳设施的遮阳性能检测 6.4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6.5中空玻璃露点现场检测 气密性检测 7.1一般规定 ? 7.2外窗及透明幕墙的现场气密性检测 7.3建筑整体气密性检测 付录A检测仪器要求 附录B非透明围护结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录C室外气象参数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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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中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建科鉴 定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锦峰、吴志敏、张海遐、韩伟、姜美琴、李磊、许鸣、张志权、睦斌、陈满 军、季柳金、袁浩、杨恒亮、吴茂军。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中心、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建科鉴 定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锦峰、吴志敏、张海遐、韩伟、姜美琴、李磊、许鸣、张志权、睦斌、陈满 军、季柳金、袁浩、杨恒亮、吴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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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热工性能的检测。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工程的检测可参照执行。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热工性能的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2680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 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GB/T8484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T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 GB/T 13475 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 GB/T 20313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湿热性能含湿率的测定烘干法 GB/T34010 建筑物气密性测定方法风扇压力法 GB/T 36261 建筑用节能玻璃光学及热工参数现场测量技术条件与计算方法 JGJ/T132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51 建筑门窗透明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JGJ/T177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357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 JG/T205 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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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箱法methodofhot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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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流计法传热系数检测中,通过热力学 方程考虑检测期间温度及热流的较大变化幅度对检测练 动态分析计算的方法

封闭空气间层airspaceinsulation 封闭在围护结构中的空气层

工程实体的性能取决于内在材料性能和构造的原理,在施工现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实体组成 同工艺、同条件的方法,在实验室制作的能够反映工程实体热工性能的试样。

将被测目标的红外辐射能量分布图形反映到红外探测器的光敏元件上,获得红外热像图的成

重质构件heavierelements

DB32/T4107—2021热情性指标D大于2.5的构件。3.18材料质量含湿率moisturecontentmassbymass材料中可蒸发水(烘干至恒重蒸发的水分)的质量与材料质量之比。简称“含湿率”。3.19蓄热修正热容thermalmassfactor消除周期性热作用下构件蓄热对热流密度的影响而对其检测值进行修正的热容。蓄热热容修正包括内、外蓄热修正热容。4基本规定4.0.1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相关项目的现场检测,《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中未明确的检测项目可根据相关标准或与委托方的合约约定进行。4.0.2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应进行含外窗气密性在内的建筑整体气密性现场检测。4.0.3围护结构现场热工性能检测应按《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的规定进行抽样,《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中未明确的可根据相关标准或与委托方的合约约定进行抽样。4.0.4热工性能的合格指标和判定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0.5现场热工性能检测前,委托方宜提供以下技术文件:a)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变更文件等;b)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c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外门窗(含阳台门)、透明幕墙及外墙、屋面保温材料等的进场抽样复验报告,包括外门窗传热系数、外窗气密性能等级、玻璃及外窗遮阳系数以及外墙、屋面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吸水率等复验报告:d)外墙、屋面及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方案及外墙保温系统构造检验报告;e)与本条第4款有关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报告;f)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4.0.6检测中使用的温度传感器、热流计、天空辐射计、风速仪、湿度计、热箱仪、环境箱、红外热像仪、玻璃热工性能检测仪等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4.0.7仪器设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温度传感器、热流计、热箱仪应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57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核查和标定。4.0.8从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的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5非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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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非透明围护结构(墙体、屋顶、楼板)主体部分传热系数检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采用热 流计法或热箱法进行。 5.1.2隔热性能现场检测应选择建筑中西侧外墙及屋面中隔热最不利部位进行。 5.1.3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宜采用红外热成像法进行。 5.1.4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应选择建筑中最不利的热桥部位进行检测

5.2.1以自保温为主的墙体,传热系数检测应在墙体砌筑龄期大于2年后进行。以外保温或内保温为主 的构件(墙体、屋顶、楼板),当主要保温材料体积吸水率大于4%时,传热系数检测应在保温工程施 工完成12个月后进行;当主要保温材料体积吸水率不大于4%时,传热系数检测可在保温工程施工完成 6个月后进行。检测前被测围护结构构件应为自然干燥状态。 5.2.2当传热系数检测不满足4.2.1规定的时间时,应进行保温材料含湿率的检测以修正传热系数检测 结果。含湿率的检测应在传热系数检测完成后立即进行,检测方法应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 术规程》JGJ/T357的规定进行。 5.2.3外墙、屋顶、架空楼板等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检测宜在冬季进行,其他季节应采取措施保持规 定的室内外温差及室内温度稳定

0.2.4位测 应进行遮挡。 5.2.5检测前应关闭被测房间门窗,采取加热或制冷、或加环境箱等措施形成构件两侧温差,待温度稳 定后进行。检测外墙、屋顶、架空楼板,宜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保持室内空气温度稳定波动小于 1K,夏热冬冷地区内外表面温差不应小于10K,寒冷地区内外表面温差宜在20K以上。检测分户楼板、 分户墙期间,两侧表面温差不应小于10K。 5.2.6检测外墙、屋顶、架空楼板的同时应进行室内外空气温度的检测。室内空气温度检测点应避开冷 热源并安装防辐射罩,宜在房间中央靠近层高1/2处均匀布置不少于2个。室外空气温度的检测应按本 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 5.2.7温度的检测宜采用热电偶、铂电阻、半导体等类型的温度传感器,热流的检测应采用建筑用热流 计。温度、热流密度数据应采用自动化装置进行采集、储存。 5.2.8检测区域应在无裂纹等结构缺陷的典型构件主体部位选取,所测区域不应小于1.2mx1.2m。检测 外墙、屋顶、架空楼板前宜利用红外热像仪确定主体部位和热桥部位,选取表面温度分布温差不大于 0.5K的区域,布置温度传感器和热流传感器。测点位置不应靠近热桥、裂缝和有空气渗漏的部位,不 应受加热、制冷装置和通风气流的直接影响。 5.2.9热流计和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外墙、屋顶、架空楼板,热流计应直接安装在受检构件的内表面上;对分户楼板、分户墙, 热流计可安装在受检构件的低温侧表面上,每个检测区域应至少布置3个热流计,且应与表面

5.2.9热流计和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a)对外墙、屋顶、架空楼板,热流计应直接安装在受检构件的内表面上;对分户楼板、分户墙, 热流计可安装在受检构件的低温侧表面上,每个检测区域应至少布置3个热流计,且应与表面 完全接触。 温度传感器应在受检围护结构两侧表面安装。表面温度传感器应靠近热流计安装,对应每个热 流计,两侧表面温度传感器布置各不少于1个。温度传感器应连同不小于100mm长引线与受检 表面紧密接触,传感器表面应采取措施使其辐射系数与受检表面基本相同。 5.2.10检测期间,应定时记录热流密度和构件两侧表面温度及室内外空气温度,采样间隔不宜大于 1min,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 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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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热流密度和表面温度检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计算同一采集目标的一组传感器记录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热流密度应精确至0.01W/m2,温度 应精确至0.01K; b 应剔除记录数据中偏差超过算术平均值15%的数据;当该组记录数据中偏差小于算术平均值 15%的数据少于2个时,则该组数据无效; C 应取有效算术平均值为该时刻检测值。 5.2.12对外围护轻质构件,宜取日落后1h到日出前的数据,在连续三个夜间数据得到的热阻相差不大 于±5%时,可结束检测, 5.2.13对外围护重质构件,检测结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传热稳定后,采用动态分析法数据处理的检测时间应超过72h,采用算术平均法数据处理的检 测时间应超过96h。 b 检测结束时得到的热阻计算值与24h前得到的热阻计算值偏差不应大于5%。 检测期间内第一个INT(2xDT/3)天内与最后一个同样长的天数内热阻的计算值相差不应大于 5%。 注:DT为检测持续天数,INT表示取整数部分。

阻,并应使用全天数据(24h的整数倍)进行计算。对分户楼板、分户墙,可参照式(1),将构件两侧 分别当做内侧和外侧计算热阻,并应使用全天数据(24h的整数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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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当所检测的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满足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 格。

IⅡI热箱法传热系数检测

5.2.20检测区域应在构件无裂纹等结构缺陷的典型部位选取,所测区域不应小于2.4mx2.4m。检测区 域应避免阳光直射,无法避免时应进行遮挡。 5.2.21检测前应使用红外热像仪对检测区域进行预选,应避开热桥及热工缺陷位置。热箱边缘距离热 桥不宜小于构件厚度的1.7倍,热箱周边应与被测表面紧密接触,必要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5.2.22被测部位两侧表面应分别布置不少于3个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距离热箱开口边缘不得小于 200mml 5.2.23温度、加热功率等参数应采用自动化装置进行采集、储存。热箱内温度设定应与室内温度一致, 检测时控制室内空气温度与热箱内空气温度平均温差不应大于0.5K。被测构件两侧表面温差不应小于 10K。 5.2.24检测期间应定时记录被测构件两侧空气温度、表面温度和热箱消耗的功率,采样间隔不宜大于 lmin,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5min。传热稳定后检测时间不应少于72h。 5.2.25热箱法传热系数检测数据的处理应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57的规 定进行。 5. 2. 26 传热系数检测合格指标与判定同5. 2. 19.

5.3.1以自保温为主的外墙保温隔热工程,隔热性能检测宜在施工完成12个月后进行。以外保温或内 保温为主的外墙和屋面隔热保温工程,隔热性能检测宜在施工完成6个月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 王24h

5.3.2检测期间室外气候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测开始前两天应为晴天或少云天气; 检测日应为晴天或少云天气,水平面太阳辐射照度最高值不宜小于当地夏季太阳辐射照度最高 值的90%; C 检测日室外最高逐时空气温度不宜小于当地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2.0℃; d)检测日工作高度处的室外风速不应超过5.4m/s。 5.3.3受检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所在的房间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直射到围护结构外表面的阳光在白 天不应被其他物体遮挡,检测时房间的门窗应全部开启。 5.3.4检测时应同时检测室内外空气温度、受检外围护结构内外表面温度、室外风速、室外水平面太阳 辐射照度。室内空气温度检测点应避开冷热源并安装防辐射罩,宜在房间中央靠近层高1/2处均匀布置 不少于2个;室外空气温度、室外风速、太阳辐射照度的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白天太 阳辐射照度的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15min,夜间可不记录。 5.3.5内外表面温度传感器应对称布置在外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的两侧,与热桥部位的距离应大于墙体 (屋面)厚度的3倍以上。每侧温度测点应至少各布置3点,其中一点应布置在接近检测面申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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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应时刻检测结果的平均值, 3.7隔热性能检测所测建筑西侧外墙和屋面内表面逐时最高温度均不高于室外逐时空气温度最高 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5.4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

5.4.1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应主要针对建筑物外表面进行。有条件时,宜对建筑物内表面热工缺陷 进行检测。 5.4.2采用红外热像仪检测时,可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辅助检测或验证

寒冷地区检测前24h内和检测期间,建筑物室内外温度差不宜小于10K:夏热冬冷地区检测期 间,建筑物室内外温度差不宜小5K; b 检测开始前12h内受检的外表面不应受到太阳直接照射,受检的内表面不应受到灯光的直接照 射; C 室外检测应选择有云天气或晚上进行。室内检测应关掉空调、照明等热源及辐射源。 d 室外检测时应在无雨、低风速(风速不大于5m/s,且1h内室外风速变化不大于2级(含2级)> 的环境下进行,空气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5%,空气中PM10含量不应异常。 e 检测期间与开始检测时的空气温度相比,室外空气温度逐时变化不应大于5℃,室内空气温度 遂时变化不应大于2℃。 5.4.4检测前宜采用表面式温度计在受检表面上测出参照温度,调整红外热像仪的发射率,使红外热像 义的测定结果等于该参照温度;宜在与目标距离相等的不同方位扫描同个部位,并评估临近物体对受检 外围护结构表面造成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遮挡措施或关闭室内辐射源,或在合适的时间段进行检测。 .4.5检测时应拍摄被检部位的可见光照片和对应的红外热像图。同一部位的红外热像图不应少于2 张。应用图说明受检部位的红外热像图在建筑中的位置。红外热像图上应标明参照温度的位置,并应随 红外热像图一起提供参照温度的数据。 .4.6检测时拍摄应选择目标物表面拍到最少反射物的角度,拍摄角度(红外热像仪观察方向与被测物 本辐射表面法线方向的夹角)不宜超过45°。当拍摄仰角大于45°时,需对红外热图像的温度场和温度梯 度修正。当拍摄水平倾角大于30时,需红外热图像的视角修正。 5.4.7现场检测结束后应对外围护结构表面各热工缺陷进行面积计算,并按照表1进行定量或定性评 定。

表1外围护结构表面各热工缺陷评定

4.8热像图中的异常部位,宜通过将实测热像图与受检部分的预期温度分布进行比较确定, 4.9当外围护结构受检外表面无明显缺陷或一般缺陷区域与主体区域面积的比值小于20%且不

严重缺陷,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5.5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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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宜采用热电偶等温度传感器进行检测。 5.5.2检测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时,内表面温度测点应选在热桥部位温度最低处,具体位置可采用红外 热像仪确定。室内空气温度检测点应避开冷热源并安装防辐射罩,宜在房间中央靠近层高1/2处均匀布 置不少于2个;室外空气温度的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 5.5.3内表面温度传感器连同100mm长引线应与受检表面紧密接触,传感器表面的辐射系数应与受检表 面基本相同。 5.5.4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检测应在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时间应为冬季,宜选在最冷月, 且应避开气温剧烈变化的天气。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2h,检测数据应逐时记录。 5.5.5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应按式(2)计算:

, = tai .(2)

6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6.1.1透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应包括外窗、透明幕墙、采光质与遮阳设施相关的性能检测。 6.1.2外窗、透明幕墙、采光顶热工性能检测应采用现场检测与计算相结合的方式;当现场检测条件无 法满足检测要求时,也可采用同条件试样法进行检测。 6.1.3遮阳设施的结构尺寸、安装装置、安装角度、遮阳装置的转动或活动范围应进行现场检测;遮阳 性能、柔性遮阳材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和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可现场抽样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6.1.4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的参数应包括露点、可见光透射比、遮阳性能和传热系数,

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热工性能检测与计算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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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热工性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种类型、每种构造均应检测; b 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的构造及相关尺寸应根据工图和现场测量复核确认;当无竣工图时 可抽样开测量并绘制典型构造图; C 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面板(含相关玻璃、保温材料和金属材料等)应对照设计文件及施工 文件等,对相关尺寸和典型节点构造进行检测,并从工程所用材料中抽取试样,按照现行国家 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在现场或实验室进行传热系数(或材料导热系数)及光学性能等参数的 检测。 6.2.2外窗、透明幕墙、采光顶传热系数、遮阳性能等参数应根据典型结构构造及相关材料性能的现场 或实验室检测结果,按照《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计算确定,幕墙或采光 顶整体热工性能应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6.2.3当所检外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项的传热系数、遮阳性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判为合格。符合国家 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但未达到设计要求时,若检测值与设计值之间偏差满足表2要求,也可判 为合格

表2门窗、幕墙光学热工性能检测值与设计值之间的允许偏差

6.3遮阳设施的遮阳性能检测

6.3.1固定式外遮阳设施遮阳性能的检测内容应包括: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和安装角度。活动式外遮阳 设施遮阳性能的检测内容应包括: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遮阳装置的转动或活动范围、遮阳 系数(或太阳得热系数)以及柔性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柔性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检测应包括太阳光反 射比和太阳光直接透射比。 6.3.2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遮阳装置的转动或活动范围等检测宜采用分辨力不大于0.5mm、 角度尺不大于0.5°的长度尺。活动式外遮阳装置转动或活动范围的检测应在完成5次以上的全程调整 后进行。 6.3.3活动式外遮阳装置的遮阳性能和柔性遮阳材料光学性能的检测,宜在现场抽样并送至实验室检 测,当工程现场不具备现场抽样条件时,可采用同条件试样法进行检测: a)活动式外遮阳装置的遮阳性能应采用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b 柔性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应按《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 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等标准进行检测。 要求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测,当工程现场不具备现场抽样条件时,可采用同条件试样法进行检测: a)活动式外遮阳装置的遮阳性能应采用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柔性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应按《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 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等标准进行检测。 6.3.4当所检遮阳设施的遮阳性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6.4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6.4.1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同一工程,每个厂家、每种构造、每种膜号的玻璃均应检测; b) 检测现场的环境温度、湿度应满足检测仪器的运行工作条件要求; c)检测仪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检测前宜进行仪器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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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检测时碧桂园保温节能施工方案(36P).doc,应避免阳光直射被测区域; e)被测区域表面应干净清洁、无明显划痕: 6.4.2玻璃热工性能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节能玻璃光学及热工参数现场测量技术条件 与计算方法》GB/T36261的规定。 6.4.3玻璃系统膜面位置及其半球辐射率的检测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 a)取不少于3个检测点检测,且检测点距离玻璃边部不应小于100mm。 b)玻璃膜面辐射率检测值应取各检测点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6.4.4中空玻璃情性气体含量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分别均匀选取试样两侧距离边部100mm处5个检测点(如图1); b)分别检测10处检测点的情性气体含量; C)取各检测点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惰性气体含量的检测值

图1中空腔惰性气体含量测量位置示意图

5.4.5玻璃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选取被测样品中心点作为光谱透反射比的测量区域,清洁被测区域; 2将测量获得的各层玻璃厚度、各层气体间隔层厚度、膜面位置、膜面辐射率、情性气体含量等 言息输入光热参数检测软件中; 3将仪器的检测探头分别置于被测玻璃两侧(如图2),依次进行光谱透射比、室外侧光谱反射比 和室内侧光谱反射比检测; 4采用仪器检测软件进行检测数据采集,并按《建筑用节能玻璃光学及热工参数现场测量技术条 牛与计算方法》GB/T36261进行计算,记录和输出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应包括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 数或太阳得热系数、传热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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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3285-2017 无线电监测站雷电防护技术要求图2透反射检测示意图 反射检测探头:2——被测玻璃:3 透射检测探头

6.4.6对于镀膜面超过两个的镀膜中空玻璃、真空玻璃,热工参数可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 a)对于能提供与被测玻璃具有相同构造和性能的小块样品的情况,可先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 节能玻璃光学及热工参数现场测量技术条件与计算方法》GB/T36261附录A的规定进行小块 样品与被测玻璃制成品的一致性验证,验证通过后,再将小样拆解成单片,采用现场仪器或实 验室仪器对各层单片玻璃进行检测,并按《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 定进行计算。 b 对于不能提供与被测玻璃具有相同构造和性能的小块样品的情况,可对被测玻璃拆卸,并对各 层单片玻璃进行检测,并按《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进行计算。 6.4.7当所检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得热系数或遮阳系数、传热系数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判为合格。 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但未达到设计要求时,若检测值与设计值之间偏差满足表3要 求,也可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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