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2593-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2593-2021 钢筋混凝土管 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pdfICS 91.110 CCS Q 92
JC/T25932021
Verticalradial extrusion machineforreinforceconcretepipe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溢洪道施工组织设计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2593—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扬州市华光双瑞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江扬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机械 工业协会。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华光双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中意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扬州市环球 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邦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威姿曼机械有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平、徐玉清、马祥、吴康利、戴德广、董正魁、仲长平、武长宝、孟祥建、 姜亚兴、蔡中杰。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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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排水管立式径向挤压制管
本文件规定了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立式径向挤 机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号和基本参数、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以下简称制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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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挤压头extrusiontool 由主轴带动对填入模具内的混凝土进行布料、压实、抹光成型的装置。 3.2 转盘turntable 用于安装模具并可实现工位转换的装置。 3.3 破拱装置archbreaker 防止和消除储料斗内物料起拱、料仓堵塞、粘壁、滞留等现象的机构。 4结构、型号和基本参数
4结构、型号和基本参数
制管机主要由挤压头驱动装置、插日成型装置、主轴、挤压头、转盘、承口成型装置、 料装置、破拱装置等机构组成,见图1。
图1制管机结构示意图
4.2.1制管机型号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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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管的有效长度,单位为毫米 最大制管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 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代号
4.2.2制管机按产品名称、型式代号、最大制管公称直径和有效长度、文件号顺序标记。 示例:最大制管公称直径为1200mm,制管有效长度2500mm的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标记为: 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TV1200×2500IC/T2593—2021
制管机的基本参数见表1。
5.1.13制管机的使用条件:作业环境温度应在5℃~40℃范围内,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供电电 压380V±7%。 5.1.14用制管机生产的混凝土排水管质量应符合GB/T11836的有关规定。
5.2.1制管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5.2.2空载运转时,各部件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响声。 5.2.3气路系统应运行可靠,无漏气现象。 5.2.4液压系统工作时正常温度在20℃~65℃范围内。 5.2.5储料斗应配置破拱装置。 5.2.6布料装置位置应能前后调整,布料速度应能自动调节。 5.2.7插口成型装置、承口成型装置应升降平稳,定位准确,升降和旋转速度可调。 5.2.8振动器激振力及时间可调。 5.2.9 挤压头驱动装置运行应平稳协调,无爬行、抖动、撞击现象,升降和旋转速度可调。 5.2.10挤压头在工作过程中转速可调。 5.2.11转盘应设有自动定位装置且运转平稳。 5.2.12制管机负荷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响声
5.3.1.1材料性能不应低于GB/T699 2015中45号钢的规定,热处理后硬度HB220~HB245。 5.3.1.2主轴的配合尺寸公差等级不 GBT 1801 2009的k6级,表面粗糙度为Ra3.2um。
5.3.2.1H型钢应符合GB/T11263的规定;材料性能不应低于GB/T700一2006中有关Q235B的规定 5.3.2.2钢板材质不应低于GB/T700—2006中有关Q235B的规定。
5.4.1主机架装配后垂直度允差应不大于0.2mm/m,水平度允差应不大于0.3mm/m。 5.4.2主轴在升降过程中的定位误差应不大于1.0mm。 5.4.3插口成型装置在升降过程中的定位误差应不大于1.5mm。 5.4.4承口成型装置在升降过程中的定位误差应不大于1.5mm。 5.4.5转盘安装水平度误差应不大于1.5mm。 5.4.6承口成型装置、插口成型装置与主轴的同轴度误差应不大于Φ1.0mm。 5.4.7 挤压头所有挤压辊转动自如,径向跳动误差应不大于2.0mm。 5.4.8布料装置输送带张紧适度,无跑偏。 5.4.9挤压头驱动装置、承口成型装置、插口成型装置在垂直方向的运动应灵活,无明显卡滞
5.4.10模具定位机构应保证模具与承口成型装置、插口成型装置同轴度误差应不大于1.5mm
5.5.1电气控制系统的制作要求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 5.5.2制管机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自动操作功能、程序编辑功能、自动诊断功能和报警功能以及主 要机构的运行参数显示功能。 5.5.3制管机控制系统应有故障报警功能,在故障发生时应能及时发出警示信号,并能及时停止运行。 5.5.4制管机应设置自锁型急停按钮,操作方便可靠,急停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16754的规定。
5.5.1电气控制系统的制作要求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 5.5.2制管机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自动操作功能、程序编辑功能、自动诊断功能和报警 要机构的运行参数显示功能。
3制管机控制系统应有故障报警功能,在故障发生时应能及时发出警示信号,并能及时停止 4制管机应设置自锁型急停按钮,操作方便可靠,急停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16754的规定。 5制管机控制系统对有时序或相互位置控制要求的装置,在电器上应有互锁或连锁控制功能
5.7.1火焰切割件表面粗糙度为Rz80μm~Rz250um,结构件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凸不平、毛刺及 明显皱折。 5.7.2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JC/T532一2007表2中IV级的规定。 5.7.3油路、电路、气路和水路的管线应排列整齐,固定牢靠。 5.7.4制管机涂漆前的预处理质量应符合JC/T402一2006中4.4的规定,涂漆质量应符合JC/T402 一 2006中4.7和4.8的规定。
6.1.1对5.2.1的检验,制管公称直径、有效长度的检验按GB/T16752的有关规定进行;挤压头空程 提升、下降速度的检验,设定挤压头运动行程的上下限位,启动快速提升、下降按钮,用秒表计时,往 复3~5次,取最小值;储料斗容积的检验用卷尺、钢直尺进行测量。 6.1.2对5.2.2的检验,制管机选用10r/min的速度进行空运转,运转时间不少于1h,采用视听法 进行检测。空运转试验允许在使用单位进行。 6.1.3对5.2.3的检验,采用手动调节气动系统的可操作性,将气压调整至0.8MPa,在气动系统的各 连接接头涂抹肥皂液检测是否漏气。 6.1.4对5.2.4的检验,采用在制管机连续空运转1h后,用精度为土1℃的测温仪测量。 6.1.5对5.2.5的检验,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16 1 6 对 5 2 6 的检验一东判装累的调数最平用钢直尽进行检验其全项目平用目测注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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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对5.2.7~5.2.11的检验,采用目测法和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1.8对5.2.12的检验,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6.2.1对5.3的材料检验,采用相应标准给出的方法进行检验。 6.2.2对5.3的尺寸检验,采用经检定合格的游标卡尺、千分尺及卷尺等计量检测仪器进行检验。 6.2.3对5.3的热处理检验,采用硬度计进行检验。
6.2.1对5.3的材料检验,采用相应标准给出的方法进行检验。
6.3.1对5.4.1的检验,机架组件装配好后,采用框式水平仪和经纬仪测量横梁的水平度和轨道的垂 直度。 6.3.2对5.4.2~5.4.4的检验,在空运转、手动控制状态下,模拟正常生产工况速度,做起始点往复 运行5次,采用经纬仪测量起始点位置的定位误差,取平均值。 6.3.3对5.4.5的检验,采用经纬仪进行检验。 6.3.4对5.4.6的检验,主轴校正完成后,将主轴降至下限位,以主轴为基准,承口装置、插口装置 在5r/min运转状态下用百分表分别测得承口装置、插口装置工作面内周的数据,确定同轴度误差。 6.3.5对5.4.7的检验,采用手转动挤压辊的方法检测挤压辊的转动自如情况;径向跳动的检验,挤 压头在5r/min运转状态下,采用百分表在抹光片位置进行检验。 6.3.6对5.4.8~5.4.9的检验,在手动控制状态下,启动控制按钮,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6.3.7对5.4.10的检验,模具定位完成后,将承口装置、插口成型装置伸入模具腔内限定的位置,采 用钢直尺测量承口装置、插口装置的最大外径与模具内周间隙,取最大差值。
6.4.1对5.5.1的检验,采用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4.2对5.5.2的检验,采用目测法和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4.3对5.5.3的检验,分别模拟故障现象,观察操作显示屏上是否有故障警示,报警显示是否正确 试验不少于三次。
6.4.1对5.5.1的检验,采用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4.2对5.5.2的检验,采用目测法和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4.3对5.5.3的检验,分别模拟故障现象,观察操作显示屏上是否有故障警示,报警显示 试验不少于三次。 6.4.4对5.5.4~5.5.5的检验,采用目测法和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试验不少于三≥
6.5.1对5.6.15.6.3的检验,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6.5.2对5.6.4的检验,采用目测法和功能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5.3对5.6.5的检验,按GB/T5226.1一2008中的18.2给出的方法检验。 5.5.4对5.6.6的检验,按GB/T5226.12008中的18.3给出的方法检验, 5.5.5对5.6.7的检验,按GB/T5226.1一2008中的18.4给出的方法检验。 6.5.6对5.6.8的检验,按GB/T17248.3给出的方法检验,
6.6.1对5.7.1~5.7.3的检验,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6.6.1对5.7.1~5.7.3的检验,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 5.6.2对5.7.4的检验,按JC/T402一2006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产品检验按类型分交付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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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所有产品出厂前应经过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交付检验项目见表2。 7.2.3交付检验判定规则:
a)表2中,任何一项重要项达不到要求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b 表2中,一般项有二项达不到要求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交付检验有不合格项产品应由制造部门返修处理直至合格,经检验部门复检合格后判定为 合格。
7.3.1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在下列情形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产品有重大改进的鉴定; 产品结构、材料或制造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 产品停产达一年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3.2 型式检验的抽样: a) 用于新产品鉴定的,按提供的样机进行; b) 其他,应从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 7.3.3 型式检验的判定规则: a 表2中,任何一项重要项达不到要求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b) 表2中,一般项有三项达不到要求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c) 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允许修复、调整一次。经复检合格,则判定该台产品为合格,否则 判为不合格。
7.3.2型式检验的抽样
DBJ61/T 109-2015标准下载7.3.3型式检验的判定规则:
表2交付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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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1.1应在制管机的明显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桩基础工程施工方案--精选--(10套),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8.1.2产品标牌应注明下列基本内容:
3.1.1应在制管机的明显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