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09-2015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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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61/T 1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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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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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09-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61/T 109-2015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境的影响状况进行选址和布置,并应位于村庄常年最小风可 率的上风侧和河流的下游,具有良好的能源、供水、排水禾 通运输等条件。

4.4.3村庄生产仓储用地中的仓储用地应布置在村庄

运输方便的地段,有毒、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储与村庄的距 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5道路交通规划及竖向规划

5.1.1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村庄内部的道路交通、村域内村庄 之间的道路交通及对外交通的规划。 5.1.2道路交通规划应根据村庄的用地功能、交通流向,结合 衬庄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DB37/T 3223-2018 视频监控系统防雷设计规范,合理确定村庄内部、村庄之间的道 路交通系统及交通设施布置,以有利于村庄的发展、建筑布置

5.1.1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村庄内部的道路交通、村域内村 之间的道路交通及对外交通的规划。

5.1.2道路交通规划应根据村庄的用地功能、交通流向,结合

村庄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确定村庄内部、村庄之间的道 路交通系统及交通设施布置,以有利于村庄的发展、建筑布置 和管线敷设,

5.1.3村庄的道路宜划分为三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宅间 道路。

5.1.3村庄的道路宜划分为三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宅间

互协调,对外交通设施的防护地段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定。

5.2.1村庄竖向规划应按照村庄地形、地貌的特点,

5.2.1村庄竖向规划应按照村庄地形、地貌的特点,综合确定 道路、建筑物的控制高程,建筑室内外地坪高程、场地的排才 方式和方向等。

1应合理利用村庄现状自然地形地貌,宜保留原有绿地利 水面,减少村庄建设的土石方工程量;

应有利于村庄排水及防洪排涝,避免水土流失: S 应有利于建筑布置、工程管线敷设及景观环境设计; + 应符合道路、广场的设计坡度要求。

6.1.1村庄给水工程规划应包括用水量预测、水源地选

65.1.1村庄给水工程规划应包括用水量预测、水源地选择及, 生防护、给水设施及管网布局等内容。

6.1.2村庄给水方式应结合当地水源、经济等条件综合进

定,一般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类。对于靠近城市或城镇的村 主,应优先选择城市或城镇的配水管网向村庄延伸供水:对于 距离城市、城镇较远的村庄,应优先建设集中式给水工程,宜 联村、联片供水。无条件建设集中式给水工程的村庄,可选择 分散式给水方式。

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6.1.4给水管网的布置应与村庄供水的主要流向一到

短线路长度,减少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等障碍物;新建或改 建管道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优先采用重力流输水,并尽量沿 现有或规划道路进行敷设;当村庄地形高差较大时,应合理选 择村庄供水方式,并在适宜位置布局调压设施。 6.1.5供水水源宜为就近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且水量充足,水 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或《地下水质量 标准》GB3838 的规定。

6.1.5供水水源宜为就近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且水量充足,刀

6.1.5供水水源宜为就近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且水量充尺

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或《地下水质量 标准》GB3838的规定。

6.2.1排水工程规划应包括排水体制确定、污水量预汇

管网布置、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位置、处理方式确定等内容 6.2.2排水体制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进行确定。宜采用雨污

6.2.2排水体制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进行确定。宜采用雨污

分流制,对污水统一进行收集和

6.2.3村庄生活污水量预测可按照村庄生活用水量的75%

85%进行估算;生产污水量预测应按照生产企业的类别、二 流程、用水量等因素综合进行确定。

B18918的有关规定;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有关规定。

GB18918的有关规定;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应符合现行国家

6.2.5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村庄沟渠

进行收集和排放;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进行收集和排放: 尽量按照重力流的原则进行布置。

6.2.6有条件地区的村庄,宜采用联村或单村建设集中式

处理站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雨污分流制时,应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 处理; 2当采用雨污合流制时,在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前应设 置必要的截流设施; 3污水处理设施应结合当地特点及排放要求,选择建设投 资小、管理运行简单、处理效果稳定、满足排放要求的污水处 理工艺。

主水系的下游,并靠近受纳水体或农田灌溉区。

6.3.1电力工程规划应包括用电负荷预测,供电电源、电压等 级确定、供电设施、线路规划等内容。 6.3.2供电负荷预测包括生产和公共设施用电、居民生活用电 等内容,并应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用电实际综合进行确定。 6.3.3供电电源的选择及变(配)电设施的选址应以镇、乡供 电规划为依据、地质条件良好,线路进出方便并接近负荷中心

1架空电力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和网络规划,沿道 路、河渠和绿化带架设;路径宜短捷、顺直,并减少同道路 河流、铁路的交叉; 2设置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线路走 郎,并不得穿越村庄中心、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危险品 仓库等地段; 3中低压主十电力路线敷设方式应以架空为主,线路走向 及位置应位于道路的侧旁;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需要 呆护的村庄和旅游景区宜采用埋地敷设电缆; 4电力线路之间应减少交叉、跨越,并不得对弱电产生十 扰。

规划主要应包括电信、广播、申

4.2广播、电视的线路应与电信线路统筹规划,且线路架设 见范、安全有序,有条件的村庄可采用地埋管道敷设。

6.5.1村庄生活应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开发利用可 再生能源。

6.5.2根据村庄实际条件,可选择沼气、改良的生物质燃料、 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作为生活用能

6.5.2根据村庄实际条件,可选择沼气、改良的生物

.6.1环卫工程规划应主要包括确定村庄污染源和防治措施 下卫设施的数量、位置和服务范围。 .6.2环卫工程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村镇规划卫生标 隹》GB18055的有关规定。

区范围内,宜选择在村庄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应避免占用农田、 林地等农业生产用地;宜选择在地下水位低并有不渗水粘土层 的坑地或洼地;选址与村庄居住建筑用地的间距应满足卫生防

公共厕所建设模式(附建式或独立式),每个村庄不宜少于一个

6.7.1防灾减灾规划主要包括防洪、消防、地质灾害防治、扰 震防灾等规划内容。

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内容,其内容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中的有关规定。

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根 据相应洪灾类型(河洪、山洪和泥石流)采用相应的标准及防 洪措施。

图》GB1830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的有关规 定;村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照《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要求进行鉴定,提出抗震加固、改建 和拆迁的意见: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照《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的有关设防要求进行建设。

害的类型进行重点防御。山区村庄重点防御洪水、滑坡、崩堤 和泥石流等灾害,矿区和岩溶发育地区的村庄应重点防御地面 塌陷和沉降等灾害。

7.0.1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主要包括村庄绿化整治、公共环

7.0.1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主要包括村庄绿化整治、公 境整治和建筑风貌整治等内容

利压居环境整滑规划主要包活利压球化整、 境整治和建筑风貌整治等内容。 7.0.2绿化整治应依据村庄的乡土自然特点,充分考虑村庄与 自然的有机融合,合理确定各类绿地的规模和布局;提出村 环境绿化美化的措施: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的种类。 7.0.3公共环境整治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的原则,合理确 定村庄敕治方安 数

7.0.2绿化整治应依据村庄的乡土自然特点,充分考虑村月

自然的有机融合,合理确定各类绿地的规模和布局;提出术 环境绿化美化的措施;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的种类。

定村庄整治方案。主要包括村庄闲置房屋和闲置用地的整治 河道水塘、水系的整治,公共活动场所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整治 等内容。

7.0.4建筑风貌整治应对既有农房、庭院提出整治方案,对

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控制等进行规划引导,充分体 见出各地的乡土特色,杜绝千村一面。

8.0.1应严格、科学地保护村庄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 延续与弘扬村庄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 民族特色。

8.0.2村庄中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的内容应包括

1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历史文化名村; 3古树名木; 4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遗址、建(构)筑物、村庄格局和 具有农村特色、地域特色以及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场所空间 和自然景观

局、发展用地选择、各项设施的选址、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 应有利于村庄历史文化的保护

9.0.1村庄规划成果应按照易懂、易用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前 瞻性和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开展建设和整治工作,具体 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的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 整。

9.0.2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说明书与图纸两部分内容,并以书面 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进行表达。 9.0.3图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采用能够真实反映村庄现状建设情况的地形图; 2图纸应至少包括以下图纸: 1)现状图; 2)村域总体规划图; 3)村庄规划总平面图; 4)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开绘制); 图纸中应标明村庄主要设施的名称和位置,主要包括村庄 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公用工程设施、防灾安全、文 化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村庄 近期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表等表格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要求

9.0.3图纸应符合以下规定:

寸录A.0.1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付表A.0.2村庄主要经济技术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宜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总则 29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30 3. 1 村庄用地分类 30 3. 2 用地计算 : 30 规划建设用地布局 31 文 4. 1 用地选择 31 4. 2 住宅用地 4. 3 公共服务用地 道路交通规划及竖向规划 32 5. 1 道路交通规划 32 6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 33 6. 1 给水工程 .... 33 6. 2 排水工程 .. 33 6. 5 能源利用 33 6.6 环卫工程 . 34 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 35

1.0.1系统制定和不断完善有关村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是加 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1.0.5开展村庄规划,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农村实际为出 发点,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围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改善人居 环境,解决农村生产生活问题。 1.0.7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通用规范、涉及多种专业、这些

专业都颁布了相应的专业标准和规范。因此,编制村庄规划时 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节中对于村庄规划用地的分类标准采用了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印发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其中 3.1.1基于对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两类土地的考虑,将用地划 分为“村庄建设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三 大类,有利于分类管理,实现全域覆盖。3.1.4对各类用地的代 码、名称及内容进行了明确,便于村庄规划时对各类规划用地 进行分类

3.2.1现状用地和规划用地,规定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统计 利于分析比较在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变化。 3.2.2规定了村庄用地的计算方法,并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统 计的精确度。

3.2.1现状用地和规划用地,规定统一按规划范围进

3.2.3规定了村庄用地计算的统一表式,以利于不同村庄用地 间的对比分析。

4.1.4各类线型基础设施穿越村庄建设用地,会影响村庄的发 展,并给村庄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应避免此类穿越。

4.2.1~4.2.2规定了住宅用地的选址和规划布置的原则和要 求。

4.3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4.3.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配置,主要依据中心村和基层 村不同要求进行安排。参照近年来国家以及陕西省对村庄公共 服务设施项目配置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表4.3.1的项目内容。 4.3.2考虑到各地建设情况的差异,在保证配置基本设施的前 提下,逐步加以完善,做到用地的集中集约利用。 4.3.3~4.3.4规定了教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用地的选址和规划的基本要求。

4.3.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配置,主要依据中心村和基层

4.3.3~4.3.4规定了教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用地的选址和规划的基本要求。

用地的选址和规划的基本要求。

5道路交通规划及竖向规划

5.1.2村庄的现状布局有其历史原因,已经形成了既定的利益 格局,因此不宜对道路体系进行大幅度改变,而应尽量在现状 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进行改善。从便利生产、方便生活的需 要出发,凡是能利用的和经改造整治后能利用的都应继续使用。 5.1.3将村庄道路按使用功能和通行能力划分为主要道路、次 要道路、宅间道路。村庄主要道路是将村内各条道路与村口连 接起来的道路;村庄次要道路是村内各区域与主要道路的连接 道路;宅间道路是村民宅前屋后与次要道路的连接道路,

1.2村庄的现状布局有其历史原因,已经形成了既定的利益 各局,因此不宜对道路体系进行大幅度改变,而应尽量在现状 基础上,因地制宜的进行改善。从便利生产、方便生活的需 要出发,凡是能利用的和经改造整治后能利用的都应继续使用。

6.1.4规定了给水十管布置走向要与给水的主要流向一致,以 便降低工程投资GB 51289-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设计标准,提高供水的保证率。

6.2.2本条是关于排水体制选择的规定。为保护环境,鼓励村 主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6.2.3本条是关于排水量计算的规定。 6.2.6本条是关于污水处理站的规定。 1本款是关于雨污分流时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规定; 2本款是关于雨污合流时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规定; 3本款是关于采用污水处理工艺的规定 6.2.7本条是对污水处理站站址选择的要求

6.2.2本条是关于排水体制选择的规定。为保护环境,鼓励 庄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1本款是关于雨污分流时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规定; 2本款是关于雨污合流时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规定 3本款是关于采用污水处理工艺的规定 .2.7本条是对污水处理站站址选择的要求

6.5.2受村区位、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传统习惯的制纳, 不同地区各类能源的资源分布、利用成本等差异较大,呈现出 不同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速度。各村庄可结合当地条件选择供能 方式及类型。

分散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否则可能带来集中污染风险

本节是关于村历史文化遗产与乡特色保护的基本规定。 村庄的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存有大量不可再生的历史和 乡土文化信息,是村庄中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世代认知与特殊 已忆的符号,是全体村民的共同遗产和精神财富。对村庄历史 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风貌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有助于民 了解历史、延续和弘扬优秀的文化传统,将对农村精神文明建 没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村庄中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往往同村庄特定的 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密切关联,需要在整治工作中认真甄别并 做好保护。 在规划中应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来执行。 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包括: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 代表性建筑等。 村庄中的其他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古遗址,古代民居、祠 堂、庙宇、商铺等建筑物,近代现代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古井、 古桥、古道路、古塔、古碑刻、古墓葬、其它古迹等人工构筑 物。 古树名未一般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 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 村庄的乡土特色主要指由村庄建筑、山水环境、树木植被

等构成的具有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村庄整体风貌HY/T 251-2018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 以及与村庄中的风俗、节庆、纪念等活动密切关联的特定建筑、 场所和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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