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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22年1月1日起施行).pdf表B.5.12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定额工期表
作内容:物料供应、运输、就位、配管配线安装连接、测试试验、照管现场、设备单体运行测
供应、运输、就位、配管配线安装连接、测试试验、照管现场、设备单体运行测试、整
25-某师范大学文科教学楼工程---鲁班奖施工组织设计.pdfB.5.13机械式停车场设备安装
表B.5.13机械式停车场设备安装定额工期表
作内容:物料供应、运输、就位、配管配线安装连接、测试试验、照管现场、设备单体运行测证
C.0.1本部分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水处理厂/站工程、隧道工程,适用 于由同一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同一承包人同时承包一个建设项目中多个 独立的单项工程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工期: 1道路工程与管道工程同期施工时,以道路工程工期为基数,加上管道工程工期的 75%计算总工期; V 2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总工期: (1)当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同期水平交叉作业施工时,分别计算道路和桥梁工程工期 以二者工期长的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工期的25%计算总工期; (2)当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同期垂直交叉作业施工时,分别计算道路和桥梁工程工期 以二者工期长的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工期的50%计算总工期。 3当道路工程与隧道工程同期施工时,分别计算道路和隧道工程工期,以二者工期长 的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工期的25%计算总工期: 4三种以上单项工程同期施工时,取两个最长工期计算,第三个单项工程不再增加工 期。
协商确定: 坑底打基础桩; 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50天。 C.0.4本部分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和现场搅拌 沥青湿凝士、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 行
不封闭交通施工或需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时,工期按照下述规定分别调整: 不封闭交通施工(公园和小区内施工除外)时,定额工期按表1规定的系数计 工期。
表1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系数表
2当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大于结构厚度的路基挖填土方施工时按表2的规定计算 增加工期天数;若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与结构厚度差超过80cm,超过部分按每1000m3 土方增加3天计算增加工期,最多不超过30天。不包括超出30天工期的大型土方的山坡 开挖与深坑回填
1.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挖填土方总数量(道路长度×车道宽度); 2.挖填方厚度差=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一结构厚度。
路基局部换填处理(换土、掺灰、) 填骨料)时,定额工期按表3规定的系数计算增 其处理的工程量以厚度20cm折成面积,按其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确定系数
表3路基局部换填处理增加工期系数表
定系数,定额工期按表4规定的系数计算增加工期,增加工期不包括检测时间
4塑料排水板、砂桩、水泥搅拌桩路基局部处理增加工期系数表
软基处理施工时,不包括检测、堆载预压与卸载时间。两种软基处理方式同时进行
时,取最大值计算。 6道路工程设有砌筑式挡墙时,当其总长度大于道路设计总长度20%时按表5的规定 计算增加工期
表5砌筑式挡墙增加工期表
程设有现浇及装配式混凝土挡墙时,按表6的规定计算增加工期。不包括格 护坡增加工期,该项增加工期根据施工方案另行考虑。
表6现浇及装配式混凝土挡墙增加工期表
C.1.5不做人行道的道路工程,按定额工期的95%计算
C.1.5不做人行道的道路工程,按定额工期的95%计算。
注: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定额工期按结构层厚度最短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20。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 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定额工期按结构层厚度最短工期乘以系数0.40。
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定额工期按结构层厚度最短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20。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 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定额工期按结构层厚度最短工期乘以系数0.40。
C. 1. 2 水泥混凝土道路
表C.1.2水泥混凝士道路定额工期表
1.单独浇捣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道路, 期按结层厚度最短定额 期乘以系数0.40 2.单独浇捣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 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定额工期按结构层厚度最短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50。
2.单独浇捣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 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定额工期按结构层厚度最短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50
C.2.1本节包括人行天桥工程、梁式桥工程、地下人行通道工程,适用于单项独立施工的 新建桥梁工程,不适用于多层立交桥工程 C.2.2桥梁工程工期按陆上桥梁施工工期编制。
.2.1本节包括人行天桥工程、梁式桥工程、地下人行通道工程,适用于单项独立施工的 新建桥梁工程,不适用于多层立交桥工程。 C.2.2桥梁工程工期按陆上桥梁施工工期编制。 C.2.3桥梁工程长度在定额相邻项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桥梁小于最短长度 时,工期按最短长度计算。桥梁超过最长长度时,工期按最长长度计算。 C.2.4只能夜间施工和不封闭交通施工的桥梁工程,根据桥面不同宽度,定额工期按表 规定系数计算增加工期
表1只能夜间施工和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系数表
C.2.5桥梁工程工期其他有关规定:
1对于桥梁拓宽的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10。 2跨越江河的桥梁工程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1.50。 3同一项目同一承包人同时承包多座桥梁时,按最长工期的单座桥梁工期计算总工 期。 C.2.6人行天桥工期。 C.2.6.1人行天桥区分不同基础、桥长、单跨长度和上部结构形式执行相应项目。其中: 1人行天桥的桥长按主体结构设计长度加梯道及坡道斜长计算: 2单跨长度按最大单跨长度计算; 人行天桥的宽度按主体结构桥面水平投影宽度计算。 C.2.6.2人行天桥工期包括扩大基础、桩基础,墩柱、上部预制结构吊装、桥面铺装、扶 梯、平台、栏杆及装饰施工等施工时间,但不包括顶棚、隔声(光)屏、垂直升降电梯等 加设顶棚、隔声(光)屏、垂直升降电梯的,另行计算增加工期,
1对于桥梁拓宽的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10。 2跨越江河的桥梁工程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1.50。 3同一项目同一承包人同时承包多座桥梁时,按最长工期的单座桥梁工期计算
C. 2. 6 人行天桥工期。
C.2.7梁式桥工期。
或现浇桥板、桥面铺装、人行道
究完、铺拥表、通、个发博设施地他他 C.2.7.2梁式桥工期区分基础形式、桥长、桥面宽度、上部结构形式执行相应项目: 1桥梁基础分扩大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两种形式。基础结构中既有灌注桩基 础文有扩大基础时,按灌注桩基础计算工期。 2桥梁长度按不含引道长度的设计长度计算。 3桥梁宽度按桥面水平投影宽度计算。 4上部结构分为预制混凝土结构、现浇混凝土结构。 C.2.8地下人行通道工期。 设厅 C.2.8.1地下人行通道定额工期按明挖现浇方法编制,包括挖填土、地基处理、围护、坑 内支撑、结构预制及现浇混凝土、防水、接缝处理、排水,照明安装、结构装饰、附属设
C.2.8.2地下人行通道工期区分长度和宽
1长度按主通道(含出入口)的主体结构长度计算,不计算梯、坡道斜长 2宽度按主体结构净宽度计算。 C.2.8.3当地下人行通道施工采用降水措施时,增加工期18天。
长度按主通道(含出入口)的主体结构长度计算,不计算梯、坡道斜长
C.2.8.3当地下人行通道施工采用降水措施时,增加工期18天。
C. 2. 1 人行天桥
C. 2. 1. 1 扩大基础人行关桥
表 C.2. 1.1 扩大基础人行天桥定额工期表
表C.2.1.2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人行天桥定额工期表
表C.2.1.2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人行天桥定额工期表
表 C. 2. 2. 1扩大基础梁式桥定额工期表
表C.2.2.2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梁式桥定额工期表
C. 2. 3 地下人行通道
表C.2.3地下人行通道定额工期表
C.3.1本节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水平导向钻进和顶管工程,适用于各种 结构、接口形式和含有不同管件数量的一般性结构管道的新建、扩建单项独立施工工程。 C.3.2定额工期已包括工程挖槽前各种材料的防腐、构件与管件的加工以及管道冲洗消 毒、焊口探伤、阴极保护、功能性试验等,不再另行增加。 C.3.3除另有说明外,管道工程应区分设计用途、管道材质、管径、槽深等,按设计长度 执行相应项目;当实际长度在定额相邻项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除注明外 管道小于最短长度时,工期按最短长度计算。 1设计用途指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 2管道材质分为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钢管/塑料管等: 3槽深取“平均管道槽深”,为整条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槽深。凡小于等于定额所列 平均槽深时均按定额所列数值计算工期。当连续施工的管道挖槽深度变化较大时,应以加 权平均管道槽深值作为计算全部管道工期的槽深。 C.3.4沟渠区分结构类型、沟槽深度,按设计长度执行相应项目;沟渠结构类型分为混凝 土沟渠、砌砖(块)沟渠。定额已综合考虑有无盖板情形,使用时不得调整工期。 C.3.5顶管工程包括顶管坑和顶管,分别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顶管坑区分结构类型、管径,按槽深执行相应项目; 2顶管区分管径,按设计长度计算。实际长度在定额相邻项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 插法计算。 C.3.6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个专业管道施工时,按最长工期的专业管道工程工期再加次 长管道工程工期×0.25计算总工期。 C.3.7当同期施工的同一专业管道工程中因有不同材质、结构或不同的施工方法时,首先
按相同材质、结构、施工方法、管道的总长度计算定额工期,其中管径按加权平均计取。 不同材质、结构或施工方法的管道工期累加。当相同材质、结构或施工方法管道总长度大 于定额限额长度1倍以上时,增加工期按表1计算
注:M为小于定额限额长度1倍的查表定额工期,大于定额限额长度4倍部分不再计算工期。大于 定额限额长度1倍时,工期=M+Mi+M2+M3。 C.3.8施工过程中遇破除旧路面及恢复路面、沟槽支撑、降水、带气或不停水接管及混凝 土包封等情形,分别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和调整工期: 破除及恢复路面施工增加工期(仅限明挖沟槽使用),按破除旧路面积计算,见表2。
注:M为小于定额限额长度1倍的查表定额工 定额限额长度1倍时,工期=M+Mi+M2+M3
上包封等情形,分别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和调整工期: 破除及恢复路面施工增加工期(仅限明挖沟槽使用),按破除旧路面积计算,见表2。
除及恢复路面施工增加工
表3沟槽支撑增加工期表
降水工程增加工期,按降水施工段长度计算。当降水施工段长度≤工程总长的50% 时,增加工期为20天;降水施工段长度工程总长的50%时,增加工期为30天。 4带气或不停水接管及混凝土包封增加工期按“处”计算,见表4。
表4带气或不停水接管及混凝土包封增加工期表
5施工方法增加工期,按设计长度计算,见表5。
5施工方法增加工期表
6明挖沟槽遇土质不好,需要锥 C.3.9定额工期计算的有关规定: 1旧管道原位改建,需要敷设临时管道时,其工期按与旧管道等长新建管道定额工期 的1.50倍计算;当不需要敷设临时管道时,按新建管道定额工期的1.20倍计算。 2管径小于等于500mm且长度不超过50m的管道不计算工期,管径大于500mm且长度 不超过20m的管道不计算工期。
C.3.9定额工期计算的有关规定:
表C.3.1.1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敷设定额工期表
C.3.1.2钢管/塑料管敷设
表C.3.1.2钢管/塑料管敷设定额工期表
C. 3. 2 排水工程
C.3.2.1钢筋混凝土管敷设
表 C.3.2.1钢筋混凝士管敷设定额工期表
C.3.2.2塑料管敷设
表C.3.2.2塑料管敷设定额工期表
C. 3. 2. 3沟渠
表C.3.2.3沟渠定额工期表
注:已综合考虑有无盖板
C. 3. 4 水平导向钻进工程
表C.3.4水平导向钻进工程定额工期表
C. 3. 5. 1顶管工作坑
表 C. 3. 5. 1顶管工作坑定额工期表
注:每一个工程只能按一项计算,管径按顶管工程的最大管径考虑,
C. 3. 5. 2 顶管
表C.3.5.2顶管定额工期表
综合考虑开式与封闭式的顶进工况。遇到砂土或砂砾土时,定额工期乘以系数1.30;遇到破 碎岩或孤石顶进时,另行增加工期。
C. 4 水处理厂/站工程
C.4.1本节包括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市政给水、排水泵站工程。 C.4.2自来水厂工程工期包括从土建到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成功的自来水厂全部施工内 容,不包括厂外连接管线的施工、内部管线和外部管线的接驳施工。当实际日产量小于5 万m²的,按5万m计算工期。实际日产量在定额相邻项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 实际日产量超过40万m3的,超过部分不再计算工期。 C.4.3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包括从土建到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成功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施 工内容,不包括厂外连接管线的施工、内部管线和外部管线的接驳施工。实际日处理量小 于5万m²的,按5万m3计算工期。实际日处理量在定额相邻项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 法计算。实际日处理量超过40万m3的,超过部分不再计算工期。扩建、改建污水处理厂 位于居民区内的,另行增加工期。 C.4.4市政给水、排水泵站工程工期包括从土建(含简单的3m以内水深的围堰)到设备 安装完成,并调试成功的市政给水、排水泵站全部施工内容,不包括厂外连接管线的施工、 内部管线和外部管线的接驳施工。实际日供水、排水量小于2万m²的,按2万m3计算工期。 实际日供水、排水量在定额相邻项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实际日供水、排水 量超过10万m3的,超过部分不再计算工期。 1小型的市政排水泵站项目采用标准的一体式排水泵站时,应按市政给水、排水泵站 工程工期乘以系数0.80 2市政给水、排水泵站工期按深5m以内的一般土方开挖编制,当设计采用深基坑支 护且埋深大于5m时,执行基坑工程相应项目
C.4.1本节包括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市政给水、排水泵站工程。
表 C.4.1自来水厂定额工期表
表C.4.2污水处理厂定额工期表
C.4.3市政给水、排水泵站
表C.4.3市政给水、排水泵站定额工期表
5.1本节为包括盾构法、浅埋暗挖法、新奥法三种施工工艺的隧道工程。 5.2本节不适用于城市轨道与地铁工程中的隧道
C.5.3隧道工程(新奥法)
表C.5.3隧道工程(新奥法)定额工期表
新奥法的道路隧道 二法考的,包括地 钢架安装、网片安装、喷锚支护、防水、二次衬砌等,不包括二次装修、 2.新奥法的道路隧道工程定额工期是按隧道高度6m以内考虑的,高度超过6m时,每超1m内, 增加10%工期。
D.0.1本部分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期,包括整体线路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 装修工程、车辆段/停车场工程。线网运营控制中心等建筑工程工期执行“附录A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期”相关项目;电梯工程工期执行“附录B建筑安装施工专业承包工 期”相关项目。 D.0.2整体线路工程定额工期是指新线建设从开工至开通初期运营全过程节点工期,包括 各工程专业施工、调试、验收、运营演练等整体工作安排,已综合考虑项目分标段、分专 业工程交叉作业、协同施工的工期影响。适用于项目前期阶段编制线路总工期,并作为确 定项目各节点目标工期的依据。 D.0.3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车辆段/停车场工程定额工期,适用于非整体线 路工程、单独发包的项目 D.0.4本部分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 使用时不得调整。
D.1.1本节包括车站及区间土建、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系统安装及调试、车辆段/停车 场施工及调试、主变电所施工及调试、车辆生产及调试、系统综合联调、不载客试运行等 不包括前期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等。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延长线, D.1.2整体线路工程工期是自开工之日起至通过项目工程验收、系统联调并具备开通初期 运营条件的全部月数。 D.1.3整体线路工程总工期T的确定:
D.1.3整体线路工程总工期T的确定
表D.1整体线路工程定额工期表
注:表中T为线路总工期,单位为月
D.2.6地下盾构区间。
1盾构区间定额工期按管片结构外径6~7m编制,总工期从设备下并组装开始计算到 盾构达到吊出盾构井截止,包括车架吊装、组装、拆卸、正常维修和刀具更换时间,不包 括盾构设备采购加工时间 2盾构通过采用辅助工法施工的成型隧道空推拼管片施工时,按正常掘进段长度计算 工期。 3盾构区间定额工期按单线单洞单机掘进长度编制,包括盾构机组装、掘进、拆卸 调头、平移、转场时间;双洞双机同时推进,增加安全错距掘进工期30天。 4盾构机组装、过站、吊出等均按30天/项计算工期。 5盾构始发按地下整体一次始发计算,采用分体始发,增加工期30天。 6盾构以过站方式连续施工2个盾构区间时应减去工期30天;盾构穿过已完成的区 间内附属结构时增加工期30天。
7地下盾构区间定额工期按以粉质粘土、砾质粘性土为主的软岩地质进行编制,区间 存在上软下硬、全断面硬岩等不良地质区时,按0.13天/m增加工期。 8盾构或TBM区间贯通后进行隧道内相关结构施工时,暗挖联络通道增加工期90天 暗挖泵站(或与联络通道合建)增加工期120天;暗挖风道增加工期150天。若暗挖联络 通道、暗挖泵站(或与联络通道合建)、暗挖风道采用冻结法加固方式时,另增加工期60 天。多项同时发生时,按最长的工期计算。 D.2.7高架区间。 1高架区间不包含跨海、江(河)大桥工期,实际发生时按方案另行计算。 2高架区间声屏障施工工期包含在其总工期中。 D.2.8竖井工程。 1竖井工程定额工期按单座深度不超过30m编制,超过30m时按8天/m增加工期。 2竖并工程定额工期按单层结构编制,竖并兼作通风井且包含多层结构施工时按30 天层增加工期
D. 2. 7 高架区间。
D. 2. 1. 4 高架车站
表 D.2.1.4高架车站定额工期表
D. 2. 2. 3 地下盾构区间
表D.2.2.3地下盾构区间定额工期表
D. 2. 2. 4 地下 TBM 区间
表 D. 2. 2. 4地下 TBM 区间定额工期表
D.3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D.3.1本节包括轨道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车站装修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D.3.2正线铺轨定额工期(含短轨通、长轨通)按一般整体道床编制,已包括道岔、钢软 伸缩调节器施工时间,设计有高等减振及特殊减振时,根据设计数量增加高等减振及特殊 减振定额工期。短轨通工期增加特殊减振定额工期时应扣除28天道床浇筑混凝土试块强度 试验的标准养护时间。 D.3.3设计有高等减 倍折算成同等规格的
试验的标准养护时间。 D.3.3设计有高等减振道岔或特殊减振道岔时,按单开道岔长度的8倍折算成同等规格的 线路长度
D.3.3设计有高等减振道岔或特殊减振道岔时,按单开道岔长度的8倍折算成同等规格的 线路长度。
3.4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系统的常 安装、单机调试、单系统调试等, 文
D.3.5车站装修工程
1广告灯箱、闸机、售票、电梯、屏蔽门(安全门)等专业工程已考虑在装修工期内 穿插施工,不再另行增加工期。 2车站装修工程工期不适用于车站内部局部位置的装修工期。 D.3.6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供电系统(含疏散平台)、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 系统、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屏蔽门、自动售检票等。定额工期包括设备安装、 单机调试、单系统调试等,但不包括动车调试及联合调试内容。 D.3.7供电系统包括35kV供电系统和接触网,35kV供电系统定额工期包括变电所(35kV、 OkV变电所)、环网电缆、杂散电流、电力监控系统施工等,不包括主变电所。接触网定 额工期综合考虑了柔性接触网系统、刚性接触网系统。柔性接触网包括高架区间、车辆段 及停车场的支柱安装、悬挂装置安装、线材架设、设备安装、悬挂调整、均回流电缆敷设 及冷热滑;刚性接触网包括打孔灌注、悬挂安装、汇流排架设、线材架设、设备安装、悬 挂调整、均回流电缆敷设
1广告灯箱、闸机、售票、电梯、屏蔽门(安全门)等专业工程已考虑在装修工期内 穿插施工,不再另行增加工期。 2车站装修工程工期不适用于车站内部局部位置的装修工期。
D.3.8通信系统定额工期包括专用通信系统、公众通信系统以及警用通信系统管槽支架安
D.3.14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期计算
35kV供电系统按变电所数量、地上或地下、平均所间距计算; 2 接触网按线路长度计算; 3通信系统按车站数量、地上或地下、平均所间距计算; 4信号系统按集中站数量、线路长度计算; 5综合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按车站类型、数量计算工期; 6 屏蔽门(安全门)系统按车站数量、屏蔽门类型及站台有效长度计算; 7 自动售检票系统按车站、平均单站闸机数量计算。
施工方式:整体道床机械铺轨
D. 3. 1 轨道工程
D. 3. 1. 1 正线铺轨
表D.3.1.1正线铺轨定额工期表
施工方式:整体道床机械铺轨
表D.3.1.2高等减振增加定额工
D.3.1.2高等减振增加定额工期表
施工方式:整体道床机械铺轨
D.3.1.3特殊减振增加
表D.3.1.3特殊减振增加定额工期表
表D.3.2常规设备(车站、区间)安装工程定额工期表
D.3.3车站装修工程
表D.3.3车站装修工程定额工期表
D. 3. 4. 1供电系统
表D.3.4.1供电系统定额工期表
D. 3. 4. 2通信系统
表D.3.4.2通信系统定额工期表
D.3.4. 3信号系统
D. 3. 4. 3信号系统
表 D.3. 4. 3信号系统定额工期表
D. 3. 4. 4 综合监控系统
表D.3.4.4综合监控系统定额工期表
D.3.4.5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表D.3.4.5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定额工期表
D.3.4.6屏蔽门(安全门)
表D.3.4.6屏蔽门(安全门)定额工期表
表D.3.4.7自动售检票定额工期表
D.4车辆段/停车场工程
表D.4车辆段/停车场工程定额工期表
E.0.1本部分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和绿化工程。 E.0.2同一项目同时包括庭院建筑工程与园林景观工程时,两者工期不叠加计算,应按两 者中较长工期计算项目总工期。 E.0.3园林景观工程包括一般园林小品、喷水池、花池、园路、广场、健身设施、儿童游 乐设施及配套的照明、给排水系统等,按占地面积“m²”计算工作量,不包括庭院建筑, 廷院建筑工程工期按不同使用功能执行建筑工程项目。 E.0.4绿化工程包括铺种草皮、种植花坛/灌木、种植乔木(单干棕榈)、建筑立体绿化 绿色雕塑。绿化工程工期已综合不同草种、花种、树种的场地平整、起坡造型、清理、种 植、施工期养护,不包括成活期和日常养护作业。绿化工程定额工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1铺种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工作量。 2种植花坛/灌木包括各类灌木、丛生棕榈、竹类、绿篱、花卉、盆花摆设、水生植 物等,工作量按设计图示面积或总绿化施工面积减去铺种草皮面积计算,不扣除种植养木 (单干棕榈)树穴的占地面积。人 3种植乔木(单干棕榈)按设计种植数量计算工作量。种植不同胸径乔木时,按其数 量加权平均确定胸径后计算工期。定额工期按胸径15cm以内编制;当胸径在20cm以内定 额工期乘以系数1.20;当胸径在30cm以内定额工期乘以系数1.50;当胸径在50cm以内定 额工期乘以系数1.80;当胸径在80cm以内定额工期乘以系数2.00。 4建筑立体绿化包括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和高架桥绿化,按绿化面积“m²”计算工作 量。定额工期考虑以垂直电梯或其他机械设备作垂直运输,若采用人工作垂直运输,工期 乘以系数1.50。 5绿色雕塑是指各种立体花卉布置,按雕塑展开面积“m²”计算工作量。 E.0.5同一项目同时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和绿化工程时,应分别计算各自工期T、T,并按 以下公式计算总工期(T为园林景观工程和绿化工程工期中的较大值):
T= T+T,X0. 5
绿化工程同时包括铺种草皮、花坛/灌木、乔木(单干棕榈)、建筑立体绿化、绿
色雕塑,应分别计算各自工程工期T、T2、T3、T4、Ts,并按工期长短由大至小取前3个 (T>T>T),按以下公式计算绿化工程总工期: T= T,+ (T,+T:) X 0. 5 E.0.7本部分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砭 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色雕塑,应分别计算各自工程工期T、T2、T3、T4、Ts,并按工期长短由大至小取前3个 (T>T>T),按以下公式计算绿化工程总工期: T= T,+ (T,+T,) X 0. 5 .0.7本部分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 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E. 1 园林景观工程
表E.1园林景观工程定额工期表
注:当工作量大于30000m时,工期的增加最长不超过132天,工期上限为264天。
表 E.2.1铺种草皮定额工期表
注:当工作量大于100000m时,工期的增加最长不超过66天DBJ61T 188-202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与管理技术规程.pdf,工期上限为132天。
表E.2.2种植花坛/灌木定额工期表
表E.2.3种植乔木(单棕榈)定额工期表
E.2.4建筑立体绿化
某全玻璃幕墙施工方案表E.2.4建筑立体绿化定额工期表
E. 2. 5 绿色雕塑
表E.2.5绿色雕塑定额工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