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1/T 003-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501/T 003-2021 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 “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管理通用要求.pdfICS91.010.01 CCS P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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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 “拆除、 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管理通用要求
山东风电场升压站线路施工组织设计月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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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工作流程 具体要求 6.1招标响应/投标要求 6.1.1通用要求 6.1.2招标响应/投标规范 6. 1. 3 投标人的资质规范 6.2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2.1通用要求 6. 2. 2 项目环境分析 6.2.3材料编制与管理 6.2.3.1材料类别与管理 6.2.3.2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6.3前期准备 6. 3. 1 合同签署 6. 3. 2 环境污染防治 6. 3. 3 施工组织设计 6. 3. 3. 1 通用要求 6.3. 3.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 3. 3.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 3. 3. 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3. 4 安全技术交底 .4 拆除 6. 4. 1 通用要求 6.4.2拆除施工管理 6.4.2.1拆除原则 6.4.2.2 施工准备 6.4.2.3拆除方法 6.4.3文明施工管理 6.4.4安全管理 6. 4. 4. 1 设施设备 6.4.4.2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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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上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再生资源行业协 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新、吴启敏、张良、程晶、黄肖毅、周少剑、张青、蔡峰、陈丽辉、文芳、 陈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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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 体模式管理通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的总体要求、 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的“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的管理与 实施,其他常规建筑的“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的管理与实施可参照本文件执行;对涉及 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含石棉材料,含多氯联苯物质,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 性物质的设施设备,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清理后,其“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的管 理与实施亦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注:集拆除、清运及资源化三位一体的项目简称“三位一体”项目,
JGJ147一2016、JGJ/T240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固体废弃物constructionanddemolitionwaste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过程中,分离钢材、木材、玻璃 和塑料等之后,产生的建筑渣土、废砖、废瓦、废混凝土块,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等固体物品。 3.2 拆除固体废弃物demolitionwaste 拆除各类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废砖、废瓦、废混凝土块,散 落的砂浆和混凝土以及少量的钢材、木材、玻璃、塑料固体物品。 3.3 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organizationplan 以“三位一体”项目为对象编制,用以指导项目实施的技术、安全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3.4 分类拆除classifieddemolition 按照不同材质,将拆除标的进行分类、解体、堆放和处置的作业。 OB350 3.5 清运collectionandtransportation 收集和运输。 3.6 资源化利用 resource recycling and reuse 对已经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通过分抹、破碎和筛分等工艺进行循环利用,使其成为新产品的过 程。 3.7 资源化利用产品resource reuse and recycl ing product 对已经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经过循环利用后而产生的新产品。 3.8 再生骨料recycledaggregate 由建筑固体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碎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可作为某些再生建材产品原材料 的、具有一定粒径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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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清运、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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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响应/投标要求
6.1.2招标响应/投标规范
建筑固体废弃物拆运项目标段不应人为分割,应按现行道路现状分界或按村、社区管辖区域分割。 “三位一体”项目实行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由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主导,联合具有相应工 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实现“拆除、清运、资源化”一体化管理。参与“三位一体” 页目的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响应招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所承包拆除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可联合建筑施工单位),可按以下 要求: a 建筑固体废弃物拆运项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下(含)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企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资质; b 建筑固体废弃物拆运项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企业一级以上(含 级资质。
6.1.3投标人的资质规范
参与“三位一体”项目总承包的投标人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a)营业执照或者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中许可经营项目包含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经营 范围; 具有建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并设有固定式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或者具有 移动式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 2. 1通用要求
6.2.1.1“三位一体”项目应在项目环境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图1所示的三位一体模式工作流程,针 对拆除、清运和资源化利用的设备和工艺,识别和分析项目可能的污染风险点,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并编制相关材料。 6.2.1.2若“三位一体”项目涉及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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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自主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厂资源化利用前,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 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
6.2.2项目环境分析
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前,应对“三位一体”项目进行现场环境察看和周边环境调查,环境分析内 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拆除标的现场地形地貌、气象、水系、水文地质、土壤等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情况; 拆除标的现场遗留设备、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等清查情况;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包括环境敏感区及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 清运规划路线周边环境情况。
6.2.3材料编制与管理
6. 2. 3. 1 材料类别与管理
“三位一体”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等文件要求以及项目合同规 定,编制《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相关文件参见附录A 有关拆除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应依据《关于加强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工作的 方案》,单独编制《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署后一周内将“三位一体” 负目上报至所在辖区的房屋征收、住建、城管执法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备案。 如果“三位一体”项目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建设项目,但未列入 省、市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6.2.3.2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三位一体”项目宜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 生的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水 污染、噪声污染和光污染等方面的环境影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包含下列内容的《环境污染防 台实施方案》。 a)方案编制依据:应至少明确与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等文 件的名称。? 项目概况:应包括项目的背景、位置等信息,宜包括负责单位的简介和开展相关项目的施工 历史情况,与拆除、清运、资源化利用有关的设备和工艺流程,拆除标的周边环境和场地现 状等内容。 C 项目环境分析:应至少包括6.2.2规定的环境分析结果。 d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图1所示三位一体模式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环节分析: 2) 环境污染防治的目标; 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类别、产污环节及其防治措施; 4 如果周边环境存在环境敏感区,应制定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如果现场有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应制定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的清理和安全处置措 施,包括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的主要类别、收集方式、暂存方式和处置方案等内容。 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宜包括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监督检查计划等内容。 f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管理计划宜包括成立环境管理组织、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建立环 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防治措施的要求、修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流程和要求、环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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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防治档案管理等内容,环境监测计划应至少包括监测因子、监测位置、监测频次和执行标 准。
6. 3. 1合同签署
根据《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要求,承担“三位一体”项目的施工单位应与业主 “三位一体”项目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协议。
6. 3. 2环境污染防治
根据“三位一体”项目的具体情况, 按照6.2.3中编制的《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筑物 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材料,做好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6.3.3施工组织设计
6. 3. 3. 1 通用要求
针对“三位一体”项目中的拆除、清运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专项施 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为指导项目实施的依据;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还应编 制《危大拆除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危大拆除工程专项施 工组织设计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实施过程 中确需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重新审定、批准
6.3.3.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3.3.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
DB3501 项目概况及特点;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组织管理构架; 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及施工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拆除标的分类拆除方案;> 拆除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堆放方案: 拆除固体废弃物运输方案。 信息服务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还宜包含以下内容: 编制依据: 工程主要控制指标;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其他
你除上程任市区 用和具地 建筑安全 拆除的建筑量大、结构复杂,拆除难度大。 拆除区域地处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内控制地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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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区域处于轨道交通保护范围、隧道、桥梁以及重要河道,临近地下构筑物或拆除可能影 响燃气管道、给水管道、重要电缆和电讯网。 拆除高层建筑、码头、桥梁或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等有其他特殊安全要求的拆除工程, 或采用新技术、特殊施工作业方法的工程。 因环境不允许采用机械、爆破、静力破碎拆除,而采用人工拆除方法的工程。 其他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
.3.3.3安全专项施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涵盖拆除期间、拆除后、清运期间的安全规范,宜包含以下内容: 隹DB3501 项目概况; 编制依据; 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组织保障; 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安全标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布置图;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7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等内容; 其他。 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亦称《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3.3.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涵盖势塌、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事故等危险 B3501 源及事故类别,宜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标准信息服务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预防与预警; 一应急响应;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其他。 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亦称《应急救援预案》
6.3.4安全技术交底
限于:安全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施工机 械及器具操作、用火用电等。每次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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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1 通用要求
6.4.1.1在福州市市辖区从事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的拆除作业,应遵守《福建省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和《关于加强隐患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6.4.1.2施工单位应按照6.3.3中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的拆除作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时,按 6.3.3.1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6.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福州市市辖区内负责拆除工程监管的主管部门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要 求。
6.4.2拆除施工管理
6.4. 2. 1拆除原则
拆除工程施工应根据业主方交出的拆除标的逐幢拆除,宜按照分类、分步的原则进行,以提高拆除 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程度。 a)分类原则:根据拆除标的的功能和部位,将拆除固体废弃物的一级分类分为五类:家电家具、 设施设备、建筑附着物、填充墙体、结构混凝土,拆除固体废弃物的二级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表1中给出的内容;分类拆除的流程如图2所示。 b 分步原则:按照先清理后拆除,先设施后建筑的拆除顺序,由外而内、自上而下、先附属结 构再主体结构、先非承重结构再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每个步骤宜根据材料性质的差异 进行分类拆除,拆除顺序可根据实际作业要求进行调整或自行设计
表1拆除固体废弃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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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拆除固体废弃物分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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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2. 2 施工准备
工准备包括施工手续准备、施工人员配备和施工现场准备。 施工手续准备:施工单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拆除文件或拆除决定,并根据工程 性质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 施工人员配备: 1)施工单位应组建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流程 监督员等管理人员: 2 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具备相关资格; 3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4 拆除工程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从事爆破拆除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单位应取得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 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 准确、完整;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 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夜间施工时间市民广场停车场白蚁预防施工方案,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3 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根据工程部 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的设置位置; 4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规范的围蔽设施,确保施工现场与外界的有效隔离: 5) 确保拆除标的人员全部撤离,并且实现已断水、断电、断气、断讯等要求: 6) 确保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设施和树木等都会进行迁移和保护,并通过复查确认安全; 7 施工现场出口实行硬地化、设置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8) 施工现场设置拆除固体废弃物专用堆放区域,并进行分类规划、标识
6. 4. 2. 3拆除方法
拆除工程施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和静力破碎拆除,并符合以下要求: a)人工拆除施工应符合JGJ147—2016中5.1的规定; b 机械拆除施工应符合JGJ147一2016中5.2的规定: C 爆破拆除施工应符合JGJ147一2016中5.3的规定;爆破拆除单位应在施工前3d发布施工 公告,爆破前1d发布爆破公告;当爆破工地周围有学校、医院、居民点时,应与各有关单 位协商,实施定点、准时爆破; d)静力破碎拆除施工应符合JGJ147一2016中5.4的规定 分类拆除过程中,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建筑附着物宜选用人工拆除或人工配合小型机械拆除方式 进行;填充墙体、结构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拆除方式进行
6.4.3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对于施工现场可能产生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 噪声、光、振动等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因素,施工单位应按照6.2.3编制的《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 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规定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 其他规定。 a)噪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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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523的规定,确保对周边的噪声污染降到最 低程度; 2)未经审批或备案的夜间作业,不应进行施工;获准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告示栏内 张贴告示;夜间施工不应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对确需使用易 产生噪声的机具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扬尘控制: 1)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应符合6.2.3.1编制的《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要求; 2) 拆除前,对拆除标的及其周边进行“三打湿”,即楼体从顶楼至底层每层整体浇水打湿、 楼体周围地面打湿、拆除前雾炮车喷雾5min湿润拆除标的及周边空气; 3 拆除时,应使用雾炮车实现作业范围的水雾立体覆盖,必要时应架设水雾墙管道喷酒防 尘水雾墙隔离扬尘; 4 风力大于五级时,应停止室外拆除和清除作业;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拆除固体废弃物时,应先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湿润作业面后 方可进行。 排水系统要求: 1)施工现场围挡内侧、基坑四周、主要交通道路两侧、脚手架基础四周、塔吊基础四周均 应按规定设置排水槽,并连通工地排水系统; 2)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效保护原排水系统,施工现场不应有积水;当施工中损坏了原排 水系统时,应选用设置满足排水需要的标准集水井或简易集水井; 3)不应将泥浆或泥浆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中。 光影响控制: 1 施工现场地面夜间照明强光照明灯应配有防眩光罩,照明光束应俯射施工作业面;进行 电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弧光遮蔽措施;禁止施工工地夜间照明灯光、电焊弧光直射 敦感建筑、城市行人和车辆通行道路; 2)因施工设施设备遮挡路灯照明时,应在受影响的一侧增设照明灯,确保通行道路照明
T/CEC 204-2019标准下载6. 4. 4 安全管理
6.4.4. 1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