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0/T-389-2021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6.1.1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环境条件、应用结构特点、施工工艺等因素,其拌合物性能、力学 性能、变形性能和耐久性应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6.1.2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 规定,耐久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 计规范》GB/T50476的规定。 6.1.3高性能混凝土用水量不宜大于170kg/m²,水胶比不应大 于0.45,胶凝材料总量宜采用330kg/m3~580kg/m3。砂率宜采
性能、变形性能和耐久性应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6.1.2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 规定,耐久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 计规范》GB/T50476的规定。 6.1.3高性能混凝土用水量不宜大于170kg/m²,水胶比不应大 于0.45,胶凝材料总量宜采用330kg/m3~580kg/m3。砂率宜采 用38%~42%,当采用机制砂时,砂率可适当增大。减水剂掺量 应根据工作性要求确定。 6.1.4应根据环境类别与水胶比确定高性能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 的种类和掺量。粉煤灰、矿渣粉及硅灰的最小掺量分别为10%、 10%和3%,粉煤灰、矿渣粉、硅灰及复合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 6.1.4的规定。选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0.45,胶凝材料总量宜采用330kg/m²~580kg/m²。砂率宜采 月 38%~42%,当采用机制砂时,砂率可适当增大。减水剂掺量 应根据工作性要求确定。
的种类和掺量。粉煤灰、矿渣粉及硅灰的最小掺量分别为 10%和3%,粉煤灰、矿渣粉、硅灰及复合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 6.1.4的规定。选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表6.1.4矿物掺合料的推荐掺量上限(以胶凝材料总质量的百分率计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艺,%)
复合掺合料中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任一组分单掺时的上限掺量。
.2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 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6.2.2一般环境下,高性能混凝土强度等级与最大水胶比应符 合表 6. 2. 2 的规定
2.2 一般环境下高性能混凝土的最
一般环境下高性能混凝士电通量(
6.2.8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
1配合比的试配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 土试配用量应根据所需设计耐久性指标的项目最低试验量确定 但不应小于20L。 2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应进行试拌。进行配合比试拌 时,宜保持计算的水胶比不变,可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其他参数使 拌合物性能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然后修正计算配合比,得到初 步确定各项配合比参数的试拌配合比。 3应采用至少三个不同试配配合比进行混凝土强度和耐久 性能试验,其中一个为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其他配合比的水胶比 宜较试拌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调整幅度宜符合表6.2.9的规 定,用水量应与试拌配合比相同,砂率和外加剂掺量可根据拌合 物性能作相应增减。
28d抗压强度(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60d或90d抗压强度)、耐久 性指标和经济性均能满足要求的配合比,作为设计配合比。 5应对选定的设计配合比的每立方米原材料用量进行校 正,校正方法宜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L 55 的规定进行。
7.1.1生产、运输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 (楼)》GB/T10171、《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混凝土搅拌运 输车》GB/T26408和现行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 技术规程》JGJ/T328的规定。 7.1.2原材料进场时,应按批检查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 明文件等。按批取样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1.3施原材料应按材料名称、品种、等级、生产厂家或产地分别 标识和贮存,不得混装,并应采取防雨、防潮及防污染措施。原材 料的存放、装卸和场内运输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满足环境保 护要求。 7.1.4混凝土生产时,应严格控制粉尘、废水、废浆和噪声排放
7.1.1生产、运输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 (楼)》GB/T10171、《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混凝土搅拌运 输车》GB/T26408和现行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 技术规程》JGJ/T 328 的规定
7.1.4混凝土生产时,应严格控制粉尘、废水、废浆和噪声
废水、废浆和废弃混凝土的处理应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 管理技术规程》IGI/T328的规定
.1.5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5的规定,原材料 量偏差应每班检查1次。
1.6搅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泪
件、施工工艺与施工条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7.2.2夏季天气炎热时,宜选择晚间或夜间浇筑混凝土,混凝土 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当冬期施工时,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低 于5℃,并应有保温措施。当在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的环境下 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适当挡风措施。当在相对湿度较小、风速 较大的环境下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适当挡风措施,防止混凝土 失水过快,并应避免浇筑较大暴露面积的构件。 7.2.3高性能混凝土泵送时,输送泵的泵压应与混凝土拌合物
特性和泵送高度相匹配,输送管最小内径宜符合表7.2.3的我 定。输送管应支撑稳定,不漏浆,冬期应有保温措施,夏李施工理 肠气温高于35℃时,应有隔热措施。
泵送高性能混凝士的输送管最小内
7.2.4不同配合比或不同强度等级泵送混凝土在同一时间段交
.2.4不同配合比或不同强度等级泵送混凝土在同一时间段交 春浇筑时,输送管道中的混凝土不得混人其他不同配合比或不同 虽度等级混凝土。
.2.5高性能混凝土泵送自由倾落高度大于3.0m时,宜采用串
,2.5尚性能比 简、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辅助设备,避免混凝土离析;浇筑竖向尺寸 较大的结构物时,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300mm~ 350mm;浇筑大体积混凝土时,可利用自然流尚形成斜坡沿高度 均匀上升,分层厚度不应大于350mm;高性能混凝土分层浇筑的 间隙时间不得超过90min,并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7.2.6混凝土振捣宜采用机械振捣。当施工无特殊振捣要求 时,可采用振捣棒进行捣实;当浇筑厚度不大于200mm的表面积 较大的平面结构或构件时,宜采用表面振动成型;当采用干硬性 混凝土拌合物浇筑混凝土制品时,宜采用振动台或表面加压振动 成型。 7.2.7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 性高不高切过主727航
表7.2.7高性能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min)
能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里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定执行。
7.2.9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现浇对接处应设在低强度等统
7.2.9不同强度等级混凝现浇对接处应设在低强度等级混凝 土构件中,与高强度等级构件间距不宜小于500mm;现浇对接处 可设置密孔钢丝网拦截混凝土拌合物,浇筑时应先浇高强度等级 混凝土,后浇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不得流人高 强度等级混凝土构件中。
7.2.10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强度达到1.2MPa以
,2.10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强度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 肉件上面踩踏行走。
7.3.1现浇混凝土可采用浇水、覆盖保湿、喷涂养护剂、冬李蓄 热养护等方法进行养护,施工现场应提前准备好混凝土养护用材 料及装置。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可采用蒸汽养护、湿热养护或潮湿 自然养护等方法进行养护
并应保持膜内有凝结水;当采用混凝土养护剂进行养护时,养护 剂的有效保水率不应小于90%,7d和28d抗压强度比均不应小 于95%
7.3.3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间的温差不应大
1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 制的混凝土,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2采用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 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或掺加缓凝剂的混凝土以及大掺量矿物掺 合料混凝土,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3竖向混凝土结构养护时间宜适当延长。
1采用蒸汽养护或湿热养护时,养护时间和养护制度应满 足混凝土及其制品性能的要求; 2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分为静停、升温、恒温和降温四个养 护阶段;混凝土成型后的静停时间不宜少于2h,升温速度不宜超 过15℃/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15℃/h,最高和恒温温度不宜超过 65℃;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应进行温度 测量,当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大于20℃时,构件方可出池或撤除养 护措施。
温监测,根据混凝土温度和环境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养护措施,控 制混凝土内部和表面温差不宜超过25℃,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宜大 于20℃
1日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采用浇水自然养护方法; 2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MPa; 3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方可拆除,或在混凝 土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拆模,拆模后的混凝土 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4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撤除养护 措施。
8.1.1原材料进场时,应按批检查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 明文件等,并按批随机取样进行进场检验。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散装水泥按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 个检验批;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复合矿物掺合料等矿物掺合 料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硅灰按每30t为一个检验批;粗、细骨 料按每400m3一个检验批;外加剂按每50t为一个检验批;钢纤 维按每20t为一个检验批,合成纤维按每50t为一个检验批;水应 按同一水源不少于一个检验批;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1)对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 2)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的同批出厂材料,用于同时施工且属于同 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3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混凝土原 材料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8.1.2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应进行出厂检验和 交货检验。
1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检验应为抽样检验;出厂检验应在 搅拌地点取样,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抽取;混凝土交货 检验应在交货地点取样;交货检验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
量的1/4至3/4之间抽取;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试验应在混凝 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 2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交货检验项目及其频率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混凝土落度取样检验频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 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采用同一批次水泥和外加剂 的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1次; 3)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 检验1次; 4)引气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检测频率与落度检验频 率相同。 3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出厂检验项目及其频率除包括 交货检验的检验项目及其频率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泵送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落度经时损失,检 验频率一个工作班检验一次; 2)大体积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入模温度,检验频率一个 工作班检验一次。 8.1.4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检验应为抽样检验。出厂检验应在搅 拌地点取样,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抽取;交货检验应在 交货地点取样,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1/4至3/4之 间抽取;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试件制作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 点时开始算起30min内完成; 2高性能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 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及其频 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出厂检验时,每100盘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 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能达到
8.1.4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检验应为抽样检验。出厂检验应在搅 拌地点取样,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抽取;交货检验应在 交货地点取样,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1/4至3/4之 间抽取;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试件制作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 点时开始算起30min内完成; 2高性能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 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及其频 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出厂检验时,每100盘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 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能达到
100盘时应按100盘计;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 GB/T 50107的规定; 2)在拆除底模及支架、张拉或放张预应力筋、确定受冻 临界强度等情况下,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在设 计要求的龄期进行试验;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和留置 组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高性能混凝土轴向抗压强度、弹性模量、抗折强度、抗 拉强度、抗剪强度等其它力学性能应在混凝土出厂前 进行验证,交货检验应符合工程要求
3)取样数量应至少为计算试验用量的1.5倍。计算试 验用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 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2的规定计算。 4)每次取样应进行记录,取样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耐久性检验项目; b.取样日期、时间和取样人; c.取样地点(实验室名称或工程名称、结构部位等); d.混凝土强度等级; e.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 f. 取样方法; g.试样编号; h.试样数量; i.环境温度及取样的混凝土温度(现场取样还应记录 取样时的天气状况); g.取样后的样品保存方法、运输方法以及从取样到制 作成型的时间。 早期抗裂性能试验取样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用于早期抗裂性能试验的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从加 水至开始抗裂性能试验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h,且期 落度损失不应大于30mm。 2)在保证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运输距离、天气等 情况,选取以下两种方式中任一种进行高性能混凝土 早期抗裂性能试验的取样或成型: a.在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料仓抽取同批次的相同原材 料,按施工配合比成型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早 期抗裂性能试验,各种原材料的取样数量不宜少于 计算试验用量的1.5倍 b.在搅拌地点或浇筑地点取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进 行早期抗裂性能试验,取样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8.2.1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生产施工以及高性能混凝 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8.2.1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生产施工以及高性能混凝
国家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
国家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0.3高性能混凝土的制备和施工方法在很多方面与普通混凝 土或高强混凝土基本相同,在使用本标准时应注意与相关标准的 衔接。
1.0.3高性能混凝土的制备和施工方法在很多方面与普通混凝 土或高强混凝土基本相同,在使用本标准时应注意与相关标准的 衔接。
2.0.1高性能混凝土应满足混凝土结构所要求的各项力学性能 且具有高工作性、高耐久性和高体积稳定性,为获得高性能混凝 土,应根据混凝土结构所处的环境条件,选择优质的原材料、合理 的矿物微细粉和高效减水剂。
3.0.3本条规定了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满足绿色生
1.2用于高性能混凝土的水泥强度不应低于42.5级,混凝 产企业在计算活性掺合料掺量时,通常不考虑所用的水泥中日 掺加了混合材料,在混凝土中就会出现混合材料超掺的问题 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了必须明示水泥中 合材料的品种和掺量。
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规定的细度是比表面积不小于 300m²/kg,该标准没有对水泥细度的上限做规定。水泥比表面积 过大,水泥的放热速率快,后期强度增长率小,抗裂性差,因此对 高性能混凝土用水泥细度上限需要进行限制。铁路、公路工程耐 久性混凝土用水泥的比表面积上限限值为350m²/kg,本条对高 性能混凝土用水泥的比表面积规定不宜大于350m²/kg。 4.1.4水泥使用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 准》GB 50164 的有关规定
4.2.54.2.2~4.2.5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 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 T18046的有关规定,硅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砂浆和混凝土用 硅灰》GB/T27690的规定,复合掺和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
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486的规定。
4.3.1细骨料颗粒级配充许一个粒级(不含4.75mm和筛底)的
分计筛余可略有超出,但不应大于5%。 4.3.3目前,重庆市原材料市场机制砂的应用日益增多,天然砂 资源日益枯竭,只要制砂设备及工艺满足一定条件,在原料来源 稳定的情况下,所生产的机制砂品质比天然砂更易控制,因此在 天然砂较为匮乏的地区推荐采用人工砂。
资源日益枯竭,只要制砂设备及工艺满足一定条件,在原料 稳定的情况下,所生产的机制砂品质比天然砂更易控制,因 天然砂较为匮乏的地区推荐采用人工砂。
骨料存在碱活性时,不宜作高性能混凝土骨料。
对混凝土的收缩等性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尽量采用连续粒级 的碎石。配制高性能混凝土时对粗骨料的要求比普通混凝土的 要求更高,应根据粗骨料粒级范围分级使用
碎石》GB/T14685及《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JG/T 568 对连续级配的要求 致。
4.4.4用于高性能混凝土的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骨
潜在碱活性时,应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 0733的规定采取技术措施进行预防,当判断粗骨料存在碱活 寸,不宜作高性能混凝土骨料
4.5.2高性能减水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4.5.2高性能减水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高性能减水剂使用前应考虑减水剂与胶凝材料的相容性。 4.5.3用于高性能混凝土的膨胀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 规定。
4.6.2高性能混凝土用钢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纤维混凝土》JG/T472、《混凝土用钢纤维》YB/T151和《水泥 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GB/T21120的相关规定
4.7.2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用水包括: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 生水、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等。高性能混凝土拌和用水和养护 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表明,混凝土适当引气,可显著提高其抗冻性能,因此对于抗冻要 求高的混凝土,宜掺加适量的引气剂。然而,当混凝土中的含气 量超过5%时,混凝土强度会到比较明显的影响,且混凝土强度离 散性会增大,因此在满足抗冻性能的前提下,应控制混凝土中的 含气量上限值。
5.2.1目前重庆地区工程应用中C30混凝土所占比例最大,高 生能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定为C30,最高强度等级定为C80,超 过C80以上的混凝土参照现行国家相关标准。高性能混凝土的 力学性能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要求。
.3.1高性能混凝主的耐人性能应满定具体工程的耐久性能要 求,混凝土的耐久性能指标确定需要考虑某一具体工程的结构设 计使用年限、结构部位、结构构件所处的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 司一个结构物的不同结构部位(如混凝土工程结构的桩、承台、基 础、梁、柱等构件)所处的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不同时,其耐久性 要求也应有所差别,甚至同一构件的不同部位,如承台的下部与 水接触部位和上部相对干燥部位,也会有不同的耐久性要求。耐 久性设计时应充分考到这种情况
5.3.2混凝土的最大碱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及水 的碱含量之和,其中,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以其所含可溶性碱计 算,粉煤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粉煤灰总碱量的1/6,矿渣粉的可溶性 碱量取矿渣粉总碱量的1/2
5.3.2混凝土的最大碱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
3.4各耐久性指标的性能等级按照《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
5.3.5工程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是确定具体工程混凝土
度较高的环境类别决定或控制混凝土构件的耐久性要求,但对作 用等级为严重的环境类别下,在混凝土原材料选择、结构构造、混 疑土施工养护等方面也有特殊要求。所以当结构构件同时受到 多种类别的环境作用时,原则上均应考虑,需满足各自单独作用 下的耐久性能要求
5.3.7冻融环境中的环境作用等级划分参照《混凝土结
5.3.8氯化物环境中的环境作用等级划分参照《混凝土统
5.3.9化学腐蚀环境中的环境作用等级划分参照《泪
5.3.10收缩性能要求参照了2015年版高性能混凝土推厂
5.3.11且前建筑结构设计对高性能混凝土的抗裂性
1.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中有规定,不 的设计使用年限及使用环境,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强度等 耐久性能规定也不同,故设计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应考虑设计 限和环境条件
同的设计使用年限及使用环境,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强度等级 及耐久性能规定也不同,故设计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应考虑设计 年限和环境条件。 5.1.2对混凝土结构作用的劣化作用分为一般劣化作用和特殊 劣化作用。一般劣化作用包括温度、湿度、太阳辐射热及混凝土 碳化等,是高性能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特殊 劣化作用包括冻害以及腐蚀性物质等,取决于混凝土结构所处环 境条件,应重点考虑混凝土的特殊耐久性能。
劣化作用。一般劣化作用包括温度、湿度、太阳辐射热及 碳化等,是高性能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 劣化作用包括冻害以及腐蚀性物质等,取决于混凝土结构所 境条件,应重点考虑混凝土的特殊耐久性能。
了日本标准的高耐久性混凝土配合比参数的设计以及现行国家 配合比设计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设计原则。基于高 性能混凝土耐久性的要求,单方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不能过少, 日过大会加大混凝土的收缩,抗裂性能降低,因此控制高性能混 凝土中胶凝材料的用量是关键,本条款规定参考现行行业标准 (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T385规定的胶凝材料用量,主要 针对常规品和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6.1.4矿物掺合料能够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耐久和力学等性
能,不同矿物掺合料复掺具有叠加效应。配制高性能混凝土应正 确合理选用矿物掺合料,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可根据表6.1.4 并经过试验确定,本条款的规定是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矿物掺合 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1003和《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
6.2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6.2.1高性能混凝土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规程》JGJ55对强度标准值取95%的保证率是合理的。 6.2.5提高混凝土抗冻性能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提高混凝土的 密实度,减小水胶比,合理提高试配强度,其二是通过引气剂引入 大量均匀微小气泡,从而有效缓解混凝土内部结冰所导致的结构 破坏,但引气应保持在适当的范围内,太高会导致混凝土强度 降低。
6.2.6大量研究结果显示,矿物掺合料的掺入能改善
孔结构,故提高矿物掺合料掺量有利于提高混凝土抗氯离子净 香能力。
.2.8质量法计算配合比较简易和准确,绝对体积法计算配
比虽更为精确但过程中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密度数据,增加试验时 间和难度;同时,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过程需要在计算得出的设 计配合比基础上进行反复调整和试配验证,故采用质量法足以满 足计算要求精度。6.2.9 (1)每盘试配混凝土量太少会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混 凝土各种耐久性指标进行试验时所需的混凝土用量差异较大。 (2)进行试配的初步试探,首先调试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如能 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即可据此开展进一步试配,如不可行,则需 分析材料原因。调试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对混凝土配合比可行 性做出的基本判断。 (3)一般情况下,随着强度等级的增大,计算得出的配合比水
胶比越小。大量实验数据显示,水胶比越小,相同变化幅度会造 成强度性能及其他性能变化越显著,并且将工作性调整至同一水 平的难度也随之增大,故考虑到试配混凝土的合理性与可操作 性,针对不同强度等级,水胶比调整幅度有所差异。如有必要,可 进一步细化调整幅度增加试验组数进行试验,在有工程经验和技 术资料的情况下,试验组合也可简化。 (4)结果出来并分析后,可根据试验结果考虑是否进行进 步压缩范围调整完善,包括调整矿物掺合料。 (5)当条文中规定的水胶比幅度范围内无法选定满足要求的 水胶比时,可根据强度和耐久性结果偏差程度进一步扩大水胶比 调整幅度,建议在原幅度基础上增加0.01~0.03。当仍不能选取 同时满足强度与耐久性能的混凝土配合比时,应重新调整配合比 参数、原材料组分与性能等因素,重新设计配合比后再行调整 试配。
7.1.1高性能混凝土生产设备设施包括搅拌站(楼)、运输
7.1.1 高性能混凝土生产设备设施包括搅拌站(楼)、运输 石分离机、封闭式骨料堆场、粉料仓、配料地仓和沉淀池等 能混凝土生产应优先采购技术先进、节能、绿色环保的各种
7.1.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出厂合格证、出厂
告小区拆迁安置楼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其中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原材料名称、品种、等 能指标等,外加剂等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7.1.4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满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万
术规程》JGJ/T328关于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信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7.1.5准确计量是生产高性能混凝土的基本要求。提高计
确性的技术措施包括每月设备自检、每工作班的计量设备零点校 准、设备允许偏差控制等
疑土种类和配合比设计。一般而言,制备特制品混凝土、掺加引 剂或膨胀剂、采用翻斗车运输等情况下均应适当延长搅拌时 间。当制备纤维混凝土时邳州市太阳城商贸城后浇带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投料顺序对于搅拌质量控制 至关重要。此外,控制拌合物温度也是搅拌环节的重要内容。在 昆凝土搅拌过程同样伴随噪音和粉尘排放,因此控制搅拌环节粉 尘排放或降低噪音同样是高性能混凝土绿色生产的重要内容
7.1.7 对于不同的混凝土落度,以及不同的运输道
拌运输车、翻斗车和吊斗等运输工具中选择适宜运输方式。另外 还要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考虑寒冷、严寒或炎热天气时的保温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