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921-2021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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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9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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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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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92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921-2021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以石英、碱金属或碱土金属氧化物矿物为原料,或以陶瓷质 查、珍珠岩尾矿、铁矿尾矿、赤泥、粉煤灰等为原料,辅以发 利等,经高温焙烧发泡而制成的具有闭孔结构的轻质陶瓷制品 也称为泡沫陶瓷

2.0.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decorativemembermadeoffo

发泡陶瓷块体材料经机械加工、拼装、涂饰等工艺在工厂 别而成的制品,其中装饰层可在工厂预制,也可在施工现场涂装 完成。

YD/T 2740.3-2014标准下载2.0.3发泡陶瓷复合保温装饰构件

ivemembermadeoffoamedceramic 由发泡陶瓷与其他保温材料构成,在工厂预制成型的具有售 温功能的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简称复合装饰构件,

以钢筋螺杆为主体,配以膨胀套管、轻钢垫圈或条形垫条等 组合成的锚固件,用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连接的锚 固件。

设置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空心腔体内,承托发泡陶瓷装饰 生的金属支撑架。

3.0.1装饰工程所选用的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专用胶粘剂、锚 固件等应符合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和环境的要求,并应系统成套 供应

3.0.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应与

正常变形及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等的作用下,不应产 裂缝、空鼓及有害变形,不应脱落。

配套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放射 核素限量》GB6566和《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的有关规定

3.0.6本规程检测数据的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

3.0.6本规程检测数据的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 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 法执行。

4.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

4.1.1用于装饰构件的发泡陶瓷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发泡陶 瓷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T/CECS480的有关规定 4.1.2复合装饰构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 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的有关规定。 4.1.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1.3的规定,试 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GB T5486的有关规定

表4.1.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外观质

4.2.1专用胶粘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专用胶粘剂应符合下列

1复合装饰构件所用专用胶粘剂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应 符合表4.2.1的规定; 2其他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所用专用胶粘剂除应符合表 4.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砖胶粘剂》JC T547的有关规定

表 4. 2. 1 专用胶粘剂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

注:1测试拉伸粘结强度和可操作时间时,水泥砂浆基材的尺寸宜为50mmX 50mmX20mm,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基材的尺寸宜为50mm×50mm× 30mm; 2可操作时间测试时仅测与水泥砂浆基材的拉伸粘结原强度

注:1测试拉伸粘结强度和可操作时间时,水泥砂浆基材的尺 50mmX20mm,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基材的尺寸宜为50 30mm; 可操作时间测试时仅测与水泥砂浆基材的拉伸粘结原强度。

璃纤维网布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2.2的

4.2.2玻璃纤维网布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2.2的

续表 4. 2. 2

续表 4. 2. 2

2.3锚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 有关规定。 2.4锚固件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锚固件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

4.2.5 锚固件和支撑钢架应采用铝合金、不锈钢或经表面防腐 处理的金属制作,当采用热镀锌处理时,镀锌层厚度不应小 于35μm。

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的有关规定。

1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T9755、《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9756、《外墙无机 建筑涂料》JG/T26和《复层建筑涂料》GB/T9779的有关 规定; 2饰面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墙体饰面砂浆》JC/T 1024的有关规定; 3硅藻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硅藻泥装饰壁材》JC/T 2177的有关规定,

4.2.8复合装饰构件所采用保温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

4.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系统

4.3.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系统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当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为复合装饰构件时,其系统 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除应符合表4.3.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的有关 规定,

表4.3.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系统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

注:用于室内装饰工程时,可不检测耐候性、耐冻融性

5.1.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 用功能、建筑美学及所处环境,进行装饰面层艺术效果设计 部节点构造设计及系统选择

用功能、建筑美学及所处环境,进行装饰面层艺术效果设计、细 部节点构造设计及系统选择。 5.1.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建筑立面设计应给出详细的施工图、节 点图,并应确定构件类型、品种、规格、质感、颜色,构件使用 的部位与数量,构件的组合排列与接缝方式以及构件的收口处理。 5.1.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使用高度不宜超过100m。 5.1.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在进行结构计算时,不应分担 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应只考虑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载和作用。 5.1.5建筑外围护的热工和节能设计,应综合考虑发泡陶瓷装 饰构件的热工性能。 5.1.6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用于外围护结构时,应做好密封和防 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5.1.7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用于外围护结构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1.8在重力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温湿度作用和主体结 构正常变形影响下,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设计应具有安全 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5.1.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建筑

5.1.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使用高度不宜超过100m

2.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用于不同基层墙体时,应与基层墙体 效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可直接安装在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多 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烧结多孔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条 板以及其他轻质墙板等的基层墙体上;当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 时,应对加气混凝土外墙做现场锚栓抗拉承载力检测,且抗拉承 载力不应低于0.3kN,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加强处理: 2当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时,应对加气混凝土外墙做界 面处理。 5.2.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在建筑外墙外侧且墙体不带保温 层时,构件系统应由依附于基层墙体的粘结层、发泡陶瓷装饰构 件错固件耐候密封胶和饰面层构成其层墙体可增加防水找

层时,构件系统应由依附于基层墙体的粘结层、发泡陶瓷装饰 件、锚固件、耐候密封胶和饰面层构成。基层墙体可增加防水 平层(图 5. 2. 2)

图5.2.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在不带保温层基层 墙体构造示意图 1一基层墙体;2一防水找平层;3一粘结层;4一发泡陶瓷 装饰构件;5一锚固件;6一耐候密封胶;7一饰面层

5.2.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在建筑外墙外侧且墙体带保温

时,构件系统应由依附于基层墙体的粘结层、发泡陶瓷装饰构 件、锚固件、耐候密封胶和饰面层构成。基层墙体可增加防水找 平层(图 5. 2. 3)。

图5.2.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在带保温层基层墙体 构造示意图 1一基层墙体;2一防水找平层;3—粘结层;4一发泡陶瓷 装饰构件;5一锚固件:6一耐候密封胶;7一饰面层

5.2.4复合装饰构件安装在基层墙体时,构件系统应由依附于 基层墙体的粘结层、复合装饰构件、锚固件、耐候密封胶和饰面 层构成。基层墙体可增加防水找平层(图5.2.4)

图5.2.4复合装饰构件安装在基层墙体构造示意图 基层墙体;2一防水找平层;3一粘结层(满粘);4一复合 装饰构件:5一铺固件;6一耐候密封胶:7一饰面层

5.2.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高度宜大于或等于构件伸出墙面悬挑 厚度的1.5倍,且悬挑厚度不宜大于300mm。悬挑厚度大于或 等于300mm的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宜设置防腐处理的支撑钢架等 加强措施,并应进行结构验算。 5.2.6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伸出墙面的悬挑厚度小于300mm时, 其系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的连接应采用粘锚结合方 式,其中以粘结为主,锚固为辅;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连接所用锚固件可采用锚 栓或螺杆型锚固件;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的接缝处应采用耐候密封 胶进行密封处理,并应附加玻璃纤维网布进行加强,接缝处玻璃 纤维网布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2.7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伸出墙面的悬挑厚度大于或等于 300mm时,其系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将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制成空心构件,并在空心腔体内 设置支撑钢架固定于基层墙体,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可采用螺栓或 螺钉锚固于支撑钢架上; 2发泡陶瓷装饰空心构件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空心内腔应设置排水孔,孔径不应小 于8mm,孔距可根据构件尺寸和安装位置确定; 4支撑钢架采用铝合金材料时,其板材厚度不应小于 2.0mm;采用不锈钢或镀层金属材料时,其板材厚度不应小于 1. 5mm。 5.2.8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所用锚固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锚固件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悬挑厚度小于200mm时,宜采用膨 业松洪栏讲国

5.2.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高度

300mm时,其系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将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制成空心构件,并在空心腔体内 设置支撑钢架固定于基层墙体,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可采用螺栓或 螺钉锚固于支撑钢架上; 2发泡陶瓷装饰空心构件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空心内腔应设置排水孔,孔径不应小 于8mm,孔距可根据构件尺寸和安装位置确定; 4支撑钢架采用铝合金材料时,其板材厚度不应小于 2.0mm;采用不锈钢或镀层金属材料时,其板材厚度不应小于

5.2.8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所用锚固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锚固件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悬挑厚度小于200mm时,宜采用 长锚栓进行锚固;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悬挑厚度大于或等于200mm且小

300mm时,宜采用螺杆型锚固1

5.2.9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之间的接缝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之间粘结时,可采用专用胶粘剂进行 满粘,并应采用弹性腻子做抗裂处理; 2连续构件应每隔6m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宽宜为15mm~ 20mm,分格缝处宜填塞泡沫塑料棒,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 密封。

度、接缝方式及转角处的处理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建筑物轴线尺寸、门窗洞位置、墙体转角变化情 兄和墙体伸缩缝或沉降缝的位置等因素来确定单个构件的长度;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大小应适于制作与安装; 3建筑物转角处的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宜设计成阴阳角专用 构件; 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在建筑物伸缩缝或沉降缝处应断开。

5.2.1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纵向使用时,应确定单个

度、接缝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立面效果要求、制造、运输及安装条件,确定单 个构件的长度;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应分段设计,并不应将上层构件重量 传递给下层构件;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应每层增加托架,托架端部应支撑到 距构件内侧2/3处~5/6处; 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在建筑物伸缩缝或沉降缝处应断开。 5.2.1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装饰线窗套、门套、波形等凸出墙 面厚度不宜大于150mm。 5.2.1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顶部与外墙外保温层衔接部位应采取 可靠的防水封堵措施,且顶部应设置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5.2.1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立面和选用构件的设计应

规定: 1 应绘制立面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排布图和节点详图; 2 在进行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设计时宜复核建筑立面的实际 尺寸; 3 应计算因错缝和收口所需要的非规则发泡陶瓷装饰构件 的尺寸与数量,

5.2.1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装饰层宜采用涂料、装饰砂浆或硅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应低 .15MPa; 2复合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应低 . 15MPa.

.3.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镭固件锚入钢筋混凝土墙体的有效深度不应小于40mm: 锚入其他实心砌体基层墙体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60mm。对 于空心砌块、多孔砖等砌体宜采用回打结型锚固件。 2锚固件固定点不应少于2个/m;锚固件固定点之间的距 离不宜小于50mm。固定点与构件边缘最小边距不宜小于 100mm。 5.3.3复合装饰构件固定点的设置,应根据本规程第5.3.2条 的规定进行设置,并应在生产时预制安装孔洞或安装预埋件。 5.3.4栏杆宝瓶安装时,应在宝瓶中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的 钢筋,栏杆扶手和栏杆底座中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0mm,厚度不 小于3mm的扁铁、方钢或槽钢,且钢筋与扁铁、方钢或槽钢应 牢惧接

钢筋,栏杆扶手和栏杆底座中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0mm,厚度 小于3mm的扁铁、方钢或槽钢,且钢筋与扁铁、方钢或槽钢 牢固焊接

6.1.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 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1.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同材料 构造做法和工艺安装样板墙,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施工。 6.1.3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在室外施工时,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施工期间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墙体及环境温度不应低 于5℃; 2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工作面不应被阳光直晒; 3 五级及以上大风和雨雪大气不得施工。 6.1.4施工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租关规定

6.2.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运输、装卸及现场堆放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根据项自特点制定运输方案,运输时对发泡陶瓷装饰 构件边角及捆扎固定的接触部位等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保护 措施;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装卸顺序应与安装顺序相符,装卸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时应有保护措施,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 免磕碰;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堆放现场应采取防尘、防污、防水保

护措施,不宜与其他建筑材料或设备混放; 4复合装饰构件采用难燃保温材料时,现场堆放、运输及 施工应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

护措施,不宜与其他建筑材料或设备混放; 4复合装饰构件采用难燃保温材料时,现场堆放、运输及 施工应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 6.2.2当基层墙体为外墙时,其垂直度和平整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有关规 定。基层墙体的找平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墙体的外侧应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并应满足防水设 计要求; 2找平层与基层墙体的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 3基层墙体上应进行锚固件的现场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 满足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加强处理。 6.2.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验收合格,且 门窗框和附框应安装完毕。 6.2.4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等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 的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预留出相应的厚度。 6.2.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施工用脚手架或吊篮的安装应满足施 工作业要求,并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与墙面距离 不宜小于400mm,且不宜小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伸出墙面的悬 挑厚度,吊篮施工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6.2.2当基层墙体为外墙时,其垂直度和平整度应符合现行国

6.2.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施工用脚手架或吊篮的安装应

工作业要求,并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与墙面距 不宜小于400mm,且不宜小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伸出墙面的 兆厚度,吊篮施工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6.3.1应依据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规格,在预粘结墙面引 工控制线。

6.3.1应依据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规格: 在预粘结墙面弹出施 工控制线。 6.3.2专用胶粘剂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配置,配制完成后应 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时间用完

6.3.2专用胶粘剂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配置,配制完成后应

5.3.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横向使用时,宜从边角处开始安装;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纵向使用时,宜自下而上安装,纵向 不连续分布的构件可同时在不同层次作业;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之间、复合装饰构件与基 层墙体之间应采用满粘法粘贴,粘贴完成后,应将挤出的专用胶 粘剂抹平、刮净; 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所用锚固件的安装数量、固定位置应 符合设计要求; 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接口不应出现错缝、扭曲、弯曲等现 象,水平或垂直方向应顺直,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之间采用专用胶 粘剂粘结时,其接缝缝隙不宜大于5mm

6.3.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窗套的安装应便于排水。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之间的接缝可采用专用胶粘剂进行满 粘处理;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接缝处应采用耐候密封胶 封严,并铺设玻璃纤维网布; 3伸缩缝或沉降缝应采用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嵌缝材料进 行填充,并应做盖缝处理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接缝处应采用耐候密封胶 封严,并铺设玻璃纤维网布; 3伸缩缝或沉降缝应采用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嵌缝材料进 行填充,并应做盖缝处理。 6.3.6罗马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罗马柱安装柱脚时,应确定好柱中心线,由中心线确定 构件安装的边线; 2柱身的安装应整体垂直水平,两块柱身接头不应出现错 缝、扭曲、弯曲等现象,凹槽应吻合 6.3.7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罗马柱安装柱脚时,应确定好柱中心线,由中心线确定 件安装的边线; 2柱身的安装应整体垂直水平,两块柱身接头不应出现错 扭曲、弯曲等现象,凹槽应吻合

3.7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柔性嵌缝防水胶粘剂 2应先清除补缝部位的浮尘等杂物: 3应将拌制好的专用胶粘剂均匀嵌人缝中压实、压光,并 宜与构件表面齐平

6.3.8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应横向平整、竖向垂直、曲线圆

流畅,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8的规定

滑流畅,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8的规定

表6.3.8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允许偏差

6.3.9发泡陶瓷装饰构件施工过程中,出现局部缺棱掉角、表 面污染时,应进行修补或去污处理。 6.3.10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饰面层采用涂料施工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面污染时,应进行修补或去污处理, 6.3.10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饰面层采用涂料施工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涂料的施工黏度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季节、温度、湿 度等条件严格控制,应有专人按说明书负责调配,不得随意加稀 释剂或水; 2同一墙面构件同一颜色应用相同批号的涂料。 6.3.1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饰面层采用饰面砂浆施工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调好的饰面砂浆应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用完,施 工过程中不得二次加水: 2饰面砂浆施工接槎应在自然断开处;遇到分层、转角部 立施工时,应设置挡板; 3喷涂、辊涂或刷涂罩面漆,可在饰面砂浆施工完毕24h 后进行;罩面漆涂刷应全覆盖、无漏点,厚薄均匀,不应出现明 显流挂。

6.4.1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碰损的入口、通道、阳角等部位,应 采取保护措施。 6.4.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每天施工完成时,应对成品 进行防污染保护。

6.4.1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碰损的人口、通道、阳角等部 采取保护措施。

6.4.3不同工序面交叉施工时,应对安装完成后的发泡

50210的有关规定 7.1.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应在主体或基层墙体质量 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施工完成后应 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施工完成后应 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1.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 文件;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主要配套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 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7.1.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 进行进场复验: 1发泡陶瓷的密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 2复合装饰构件中发泡陶瓷与保温材料之间的拉伸粘结强 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级; 3专用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 4玻璃纤维网布的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断裂强力;

5锚栓的抗拉承载力; 锚固件的拉拔力标准值、悬挂力。 7.1.5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自进行 验收: 1 基层墙体表面处理; 2 复合装饰构件中保温材料厚度; 3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粘结或固定: 4 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 接缝部位处理: 6 玻璃纤维网布铺设。 7.1.6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厂家、同品种产品,在1000件以内应复验1次;当 每增加1000件时应增加1次;增加的件数不足规定数量时也应 增加1次;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 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或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7.1.7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不应少于90%的 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7.1.8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的伸缩缝和沉降缝等部位应 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7.2.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及其配套材料等应进行进场验收,验

.2.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及其配套材料等应进行进场验收, 结果应经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型式检验和 检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及其

套材料等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香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2.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所采用的发泡陶瓷装饰构件、 配套材料应成套供应,并应提供性能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 活耐候性检验项目以及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及其配套材料的名称、 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性能检验 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所采用的发泡陶瓷装饰构件, 专用胶粘剂、玻璃纤维网布、锚栓、锚固件等材料进场复验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7.2.4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

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墙体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墙体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式 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接缝处理、构造节点做法应符合设 计要求; 3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锚栓或锚固件的数量、位置、锚固 深度,锚栓的抗拉承载力、锚固件的拉拨力标准值和悬挂力应符 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拉拔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核查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照设计观 察检查。锚栓的抗拉承载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 锚栓》JG/T366的试验方法进行,锚固件拉拨力和悬挂力检验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287的试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检验报告全数检查,其他项目按每个检验批应抽 查3处。

7.3.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进场时,其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自双单: 主效位自 2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 8的规定。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附录A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耐候性试验方法

0.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直接安装在基层墙体时,试样应由发

A.0.1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直接安装在基层墙体时,试样应 泡陶瓷装饰构件和基层墙体构成: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安装在 外保温表面时,试样应由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和配套的保温系 成;整个试样应使用同一种涂料饰面

0.2试样试验部分宽度不应小于3m,高度不应小于2m, 离左侧0.4m处应预留一个宽0.4m、高0.6m的洞口,发泡陷 装饰构件应位于洞口下方

A.0.3按委托方提供的构件系统构造做法、施工工艺、排

在试验基层墙体上制作发泡陶瓷装饰构件耐候性试验试样。系 组成材料用量、砂浆类材料配合比等应符合委托方提供的使用 明。

A.0.4试样应在室内进行养护,室内空气温度不应低于

0.4试样应在室内进行养护,室内空气温度不应低于10℃ 对湿度不应低于30%,养护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A.0.5热雨循环和热冷循环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JG/T429的有关规定。完成所 有循环后应先放置7d,再检查发泡陶瓷装饰构件部位及发泡陶 瓷装饰构件与基层墙体或外墙外保温层接缝处的外观

附录B发泡陶瓷装饰构件的型式检验

B.0.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塔机多机作业施工方案,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试生产定型鉴定时: 2 产品主要原材料、配方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3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4 正常生产满2年时;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B.0.2 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B. 0. 2 的规定

表B.0.2检验项目

注:1干密度、吸水率、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指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 发泡陶瓷的检验项目; 2 拉伸粘结强度用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复合装饰构件的检验; 3 燃烧性能等级和导热系数用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发泡陶瓷或复合装饰构 件中发泡陶瓷和其他保温材料的检验

半岛融园一期砼质量缺陷施工方案注:1干密度、吸水率、垂直于板面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指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 发泡陶瓷的检验项目; 拉伸粘结强度用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复合装饰构件的检验; 3 燃烧性能等级和导热系数用于发泡陶瓷装饰构件中发泡陶瓷或复合装饰构 件中发泡陶瓷和其他保温材料的检验

规程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规程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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