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25-2022 零能耗建筑设计导则.pdf

DB61/T 5025-2022 零能耗建筑设计导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5472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1/T 5025-2022 零能耗建筑设计导则.pdf

4.2.1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

4.2.1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通过优 化建筑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季增 强自然通风、减轻热岛效应,冬季增加目照,降低冷风对建筑的影 响。

4.2.2建筑的主朝向宜为南北朝向,主入口及主要房间宜避开 冬季主导风向。

比例GB/T 18813-2014 变压器铜带.pdf,相关指标应符合现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 范》GB 55015的规定。

满足不同气候区最小日照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南向房间的冬季得 热,降低东侧、西侧房间的夏季得热。

间及地下空间,宜设置采光中庭、采光天窗、采光侧窗、下沉式广 场(庭院)、光导管等措施,改善天然采光效果,降低照明能耗

4.2.6建筑设计宜根据房间功能的使用要求、窗口的朝向及建

筑安全性综合考虑,合理选择遮阳设计。

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共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4.3.3分隔采暖空间和非采暖空间的非透光结构平均传热系类 可参考表4.3.3选取:

4.3.4外墙及屋面保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护结构保温性能的确定应遵循性能化设计原则,通过 能耗模拟计算进行优化分析后确定。 2外墙保温材料应充分考虑材料的耐久性及安全性。 3屋面保温材料应具备较低的吸水率、吸湿率,上人屋面的保 温材料还应根据设计荷载选择满足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的产品。 4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1外墙外保温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地面以下的 部位应做防水处理。 2门窗洞口与门窗交界处、首层与其他层交接处、外墙与屋 顶交接处应进行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水不应渗入保温层及基层 墙体。 3穿过外保温系统的安装设备、穿墙管线或支架等应固定 在基层墙体上,并应做密封和防水设计。 4外墙变形缝之间应采用保温材料进行填充,填充深度不 宜低于1.0m,保温外侧应设置防水或挡水措施

4.3.6外门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数为包括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

注:太阳得热系数为包括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

2寒冷地区外门非透光部分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5 W/ (m²: K)。 3外门和户门均应采用保温密闭门,保温性能不应低于外 窗的相关要求。 4寒冷地区面向冬季主导风向的外门应设置门斗或双层外 丁;夏热冬冷地区外门宜设门斗或应采取其它减少冷风渗透的措 施。 5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 系列》GB/T5824规定的建筑门洞口尺寸和窗洞口尺寸。

4.4.1零能耗建筑外遮阳设计应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窗口朝 向及建筑安全性综合考虑。 4.4.2透明外围护结构部分宜采用建筑外遮阳装置。寒冷地区 的外窗宜采用外遮阳;夏热冬冷地区,东、西、南向应采用外遮阳。 4.4.3建筑南向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可调节中置遮阳或水平 固定外遮阳的方式。东向和西向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设施,或采 用垂直方向起降遮阳百叶帘,不宜设置水平遮阳板。

固定外遮阳的方式。东向和西向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设施,或采 用垂直方向起降遮阳百叶帘,不宜设置水平遮阳板

阳高度角和太阳方向角及遮阳时间,通过对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来 确定遮阳的分布和特征。

4.4.5除固定遮阳和可调节遮阳外,宜结合建筑立面

建筑周边树木形成自然遮阳。

建筑周边树木形成自然遮阳。

4.4.6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的墙面和屋面宜采用绿化植物进行生 态遮阳。

4.4.6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的墙面和屋面宜采用绿化植物进

七生 密生专坝订。 4.5.2气密层应连续并包围整个外围护结构,气密层设置示意 图如图4.5.2 所示。

图如图4.5.2所示。

图4.5.2气密层设置示意图

4.5.3气密层设计应依托密闭的围护结构层,并选择适用的气 密性材料。构成气密性的材料包括抹灰层,硬质材料板,以及专 用的气密性薄膜。包装胶带、高性能保温材料、防水硅胶等材料 不适合做节点气密性处理材料。

.5.4气密层应与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楼板或地面相交接,形成 16

4.5.4气密层应与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楼板或地面相交接,形厅

完整闭合的气密区。宜采用简洁的造型和节点设计,减少或避免 出现气密性难以处理的节点。

4.5.5外门窗门窗洞口、结构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久性良好 的密封材料密封。

4.5.5外门窗门窗洞口、结构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久性

1外窗气密性能不宜低于8级; 2外门、敲开式阳台门、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户门气 密性能不宜低于6级; 3外窗台上应安装窗台板。 4.5.7各类管道穿透气密层及外墙时,应对洞口进行有效的气 密性处理。穿透气密层的电力管线等宜采用预埋穿线管等方式 不应采用桥架敷设方式。

采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密封。

4.6.1零能耗建筑建筑外围护结构应进行无热桥专项设计。

4.6.2零能耗建筑的围护结构保温层应连续,无热桥设计应遵 循以下规则: 1避让规则:不宜破坏或穿透外围护结构。 2击穿规则:当管线等必须穿透外围护结构时,应在穿透处 增大孔洞,保证足够的间隙进行密实无空洞的保温。 3连接规则:保温层在建筑部件连接处应连续无间隙。 4几何规则:避免几何结构的变化,减少散热面积。 4.6.3外墙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的开敬阳台、雨蓬等挑板部位宜采取挑梁断板的方

式进行断热桥处理。 2突出外墙的建筑构件和突出屋面的女儿墙等,应采用保 温材料将外凸构件全包覆。墙角处宜采用成型保温构件。 3应避免在外墙上固定导轨、龙骨、支架等导致热桥的部件: 当必须固定时,应在外墙上预理断热桥的锚固件,并宜采用减少接 触面积、增加隔热间层及使用非金属材料等措施降低传热损失 4保温层为单层时,应采用锁扣方式连接;为双层时,应采 用错缝粘接方式,保温层采用锚栓时,应采用断热桥锚栓固定 5穿墙管预留孔洞直径宜大于管径100mm以上。墙体结构 或套管与管道之间应填充保温材料

4.6.4屋面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保温层应与外墙的保温层连续,不应出现结构性热 桥;当采用分层保温材料时,应分层错缝铺贴,各层之间应有粘 接。 2屋面保温层靠近室外一侧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应延续 到女儿墙顶部盖板内,使保温层得到可靠防护;屋面结构层上,保 温层下应设置隔汽层。 3女儿墙等突出屋面的结构体,其保温层应与屋面、墙面保 温层连续,不应出现结构性热桥。女儿墙、土建风道出风口等薄 弱环节,宜设置金属盖板,以提高其耐久性,金属盖板与结构连接 部位,应采取避免热桥的措施 4穿屋面管道的预留洞口宜大于管道外径100mm以上。伸 出屋面外的管道应设置套管进行保护,套管与管道间应填充保温 材料。 5落水管的预留洞口宜大于管道外径100mm以上,落水管 与女儿墙之间的空隙宜使用高性能保温材料进行填充。 问密王协汁声然到圳宝

度不小于100mm的岩棉等不燃材料进行包覆,不得使其与Bl级 保温材料直接接触。

5.1.1零能耗建筑的供暖供冷系统冷热源设备选择时,应根

5.1.1零能耗建筑的供暖供冷系统冷热源设备选择时,应根据 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运行费用等综合因素,结合 经济技术性分析进行性能参数优化和方案比较后确定。 5.1.2零能耗建筑在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进

行供暖负荷、供暖年耗热量、供冷负荷以及供冷年耗冷量进行计 算。

5.1.4供暖供冷系统冷热源应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5.2.1当采用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作为冷热源时,其制冷季 节能源消耗效率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5.2.1当采用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作为冷热源时

节能源消耗效率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

5.2.2当采用户式燃气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 合表 5. 2.2 的规定。

表5.2.2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的热效率

注:n1为供暖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50%的额定热负荷,供暖状态 为3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n2为较小值

5.2.3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机组性能系数CO 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空气源热泵机组性能系数(COP)

5.2.5当采用燃气锅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名义工况和规定条 件下,锅炉热效率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5.2.5当采用燃气锅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名义工况和规

表5.2.5燃气锅炉的热效率

5.2.6当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

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5.3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

5.3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

5.3.1零能耗建筑应设新风系统;最小设计新风量应按本导则 第3.2.2章节规定选取 5.3.2零能耗建筑应采用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通过热回收装 置降低新风的供暖供冷能耗

1新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和排风口应合理设置。排风量宜 为新风量的80%~90%,并应进行风量平衡计算。

2新风机组应选用变频调速风机,运行时风量宜根据CO 浓度进行调节,风机宜与外窗启闭感应装置联动。 3新风系统气流组织应从人员主要活动区(送风区)流向负 压功能区(排风区)。具体流向如图5.3.3所示:

图5.3.3新风系统气流组织示意图

4当采用双向换气的新风系统时,应设置新风旁通管。与 室外连通的管路上均应安装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并与系统联 动。

1寒冷地区宜选用全热回收装置或显热回收装置:夏热冬 冷地区宜选用全热回收装置。 2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宜在新风入口处设置低阻高效的空 气净化装置,过滤装置不应产生次生伤害。 5.3.5新风热回收装置换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显热型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5%; 2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0%。 5.3.6居住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应大于0.45W/(m²· h),公共建筑单位新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5.3.5新风热回收装置换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显热型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5%; 2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0%。 5.3.6居住建筑新风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应大于0.45W(m n),公共建筑单位新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相关规定

5.4.1卫生间宜设独立的排风设施,排风设施宜设置定的

装置。排风经排风设施导入排风竖井,竖井顶端设置无动力风 帽。

5.4.2排风竖井面积宜按每个卫生间排风量总和的60~8

算,层数多时取下限,层数少时取上限。竖井内风速宜为 1m/s~ 2m/s

水的排除;进入排风竖井前应设置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且电动 风阀应与卫生间排风设施联动

5.4.1厨房宜设独立的排油烟补风系统。 5.4.2厨房独立的补风应从室外直接引人,补风管道引人口处 应设保温密闭型电动风阀;电动风阀与排油烟机联动。

5.4.2厨房独立的补风应从室外直接引入,补风管道引入口处

5.4.3补风口应设置在灶台附近,缩短补风距离。

5.4.4补风管道应保温,防止结露

6.1.1零能耗建筑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白 相关规定。 6.1.2 应采用高效节能型设备及高效节水型器具,合理设置 量装置。

6.1.3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设置二次加压和调蓄供水设施。供水方式应结合市政供水条件 建筑物高度、安全供水、用水系统特点、节约能耗、维护管理等团 素综合考虑。

6.1.5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保证水 工作时在高效区运行。

6.1.6二次加压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中心部位

条件许可时,水泵吸水水池(箱)宜减少与用水点的高差,宜高位 设置。

6.2.1居住建筑生活热水系统宜分散设置,仅设有洗手盆的么 共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6.2.2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2无特殊用汽需求,不应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的蒸汽 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 6.2.3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水、热水供水压 力平衡和稳定的措施。

热水循环。供水温度不应高于60℃。

6.2.6生活热水输(配)水、

箱(罐)等均应采取保温处理措施

密度限值应达到《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要求。 7.0.2设计时应选择高效节能光源和灯具。除特殊要求外,照 明光源应选用LED灯。 7.0.3地下车库、建筑内无外窗场所,宜利用光传导系统引人自 然光,满足日间照明需求。 7.0.4照明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情况,进行分区、分组或 自动调光的照明控制。 2对于大空间、多功能、多场景场所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 统。 3走道、楼梯间、门厅、公共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 明,应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4当设置有电动遮阳装置时,照度控制宜与其联动。 5当采用自然光导光装置时,光传导装置宜具备照度调节 功能。 7.0.5电梯宜配备能效等级不低于三级的高效电机,并采用变 频调速技术或带能量反馈的VVVF技术。

7.0.6电梯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备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 设置感应传感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启停。 2当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布置时,电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 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3电梯无外部召唤,且电梯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设指令时 应具有延时自动关闭轿厢内照明和风扇的功能

8.1.1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设计前,应对项目场地及其肩

8.1.1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设计前,应对项目场地及其周边的 可再生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勘测。结合当地政策、建筑用能特性 用能系统运行经济性等因素,对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进行可行性 评估。

8.1.2采用地埋管换热系统时,应对项且地的地热能

勘察,并编写地热能勘查报告

勘察,并编写地热能勘查报告。

当地环保、水务等管理部门的规定。设计方案应根据水源用途 水质、水位、水温等水文情况综合确定,评估热泵系统运行对水环 境的影响。并编写水文地质勘查报告。

8.1.4当采用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时,系统应与建

8.1.4当采用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时,系统应与建 筑设计同步完成。安装的光伏构件不应破坏建筑形体的完整性 且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8.1.5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

8.2.1当采用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时,项目应符合以下条 件: 1项目场地内有适宜的埋管区域:

8.2.1当采用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时,项目应符合以下条

2项目供冷和供热需求平衡,不影响岩土体温度恢复:; 3项目规模适中,地理管受热堆积影响较小。

3项目规模适中,地埋管受热堆积影响较小。

8.2.2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时,应对项目全年冷

荷特性进行分析,对地源热泵系统全年总释热量、总吸热量、最 释热量和最大吸热量进行计算

8.2.3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容量应考虑系统冷、热负荷

8.2.4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

时,最小计算周期为一年。当地埋管换热器的冷热负荷不平很 时,计算周期应延长,在计算周期内,地埋管换热系统放热量宜 总吸热量基本平衡。当排、取热的不平衡率大于80%时需对空 系统形式进行综合技术论证

8.2.5根据区域地质条件,地下(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适月 范围为:山前倾斜平原、河谷阶地,地下水理深宜大于10m,且地 下水位年下降小于1.5m地区。

范围为:山前倾斜平原、河谷阶地,地下水理深宜大于10m,且地 下水位年下降小于1.5m地区。 8.2.6当建筑物附近有固定的城市污水主管网、工业中水、江河 湖海水等,目流量稳定时可采用污水源热泵系统。 8.2.7采用污水源泵热泵系统的水源取水位置与机房距离不宜 超1000m.宜控制在50~300m之间

8.3.1热泵机房位置应靠近供热用户,与附近水井间的距离店

8.3.1热泵机房位置应靠近供热用户,与附近水并间

满足《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的相关要求。换热系统的水平连接管 30

深度应满足地下交通、景观、绿化、人防等及地面荷载的要求

8.3.2热泵机组的热源测水温按20℃~55℃设置,进出水温差 可按10℃~20℃选取,设备容量与参数应根据项目设计工况适时 选用。

8.3.3换热系统应根据建筑物冬季用热负荷和热泵系统的供热 量进行设计。

3000m。亦可根据建筑负荷需求增加单个换热器的安装深度,以 减少换热器的安装数量。

下,选用水泥作为回填材料的基料,回填料的其他配比应考虑当 穿透含水层时,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地下水串层,避免对地下水 造成污染。

8.4.1空气源热泵系统室外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预留足够的安装、维修、保养及冷凝水排放空间: 2保证良好的散热空间; 3不应对周边环境产生噪声影响。 8.4.2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机组性能系数COP 应符合本导则表5.2.3的规定。 8.4.3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热泵热水 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8. 4.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表8.4.3热泵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W/W)

8.4.4当采用空气源热泵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符合现行的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空气源热泵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 程》GBJ61/T193 的要求。

8.4.4当采用空气源热泵集中生活热水系统时,应符合现

8.5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8.5.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系统应有专项设计并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光伏方阵的布置应结合太阳辐照度、风速、雨水、积雪等 气候条件及建筑朝向、屋顶结构等因素进行设计,经技术经济比 较后确定方位角、倾角和阵列间距。 3发电系统输配电和控制缆线应与其他管线统筹安排、合 理布置,满足安装维护的要求。 4发电系统应优先采用并网供电,同时输配电系统应具有 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和电能计量装置。 8.5.2建筑集成光伏发电系统宜充分利用建筑自身条件设置多 种形式光伏组件,最大程度利用太阳能资源。 8.5.3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安装位置应 合理布置,并应满足其所在部位的建筑防水、排水和系统的检修 更新与维护的要求。

8.5.4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光伏构件的散热要求。

8.5.4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光伏

相协调,应满足所在部位的结构安全和建筑围护功能的要求。光 伏系统在屋面的布局不应影响建筑消防蔬散及消防设施的安全 运行。

8.6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

8.6.1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的类型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选 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宜按单元采用集中-分散供热太阳能热水系统 或分散一分散太阳能热水系统。 2当建筑采用集中热水时,宜采用集中一集中太阳能热水 系统。 3集热系统宜按分栋或分单元设置;当需合建系统时,太阳 能集热器阵列总出口至贮热水箱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 8.6.2太阳能集热器的设置应避免受自身或建筑本体的遮挡, 且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在冬至日采光面上的日照时 数,太阳能集热器不应少于4h。 8.6.3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各地区宜按表8.6.3

8.6.3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各地区宜按表8.6.3

表8.6.3太阳能保证率

8.6.4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的管线应布置合理,安全美观、便于

检修。同时应考虑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的特点,使其热损和压力 损失最小化。并应对生活热水系统管道穿越屋面或外立面墙处 加设防水保温套管,防水保温套管与屋面、外立面墙交接处应进 行可靠的密封防水处理

9.0.1公共建筑应设置楼宇自控系统。根据未端用冷、用热、用 水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主要供应设备和系统的运行工况。 9.0.2应设置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对建筑室内 环境关键参数和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公共建筑应按用能核算单位和用能系统,以及用冷、用 热、用电等不同用能形式,进行分类分项计量;居住建筑应对公共 部分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计量,并宜对典型户的供暖供 令、生活热水、照明及插座的能耗进行分项计量,计量户数不宜少 于同类型总户数的2%,且不少于5户。 2应对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环境进行监测。对于公共 建筑,宜分层、分朝向、分类型进行监测;对于居住建筑,宜对典型 卢的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计量户数不宜少于同类型总户数的2%, 且不少于5户。 3公共建筑设置的能耗监测系统应覆盖建筑内所用的能源 种类,并应保证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以及电梯分项能耗数据 的获取。 4应对特殊用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独立计量。如:数据中心 食堂、影像科、体检中心、手术部、重症监护、供应中心等。 5应对关键用能设备或系统能耗进行重点计量。如制冷设 备、供热设备、生活给水、照明系统和电梯等 6应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进行单独计量。

10.1.1为保证零能耗建筑的实施质量,需要通过评价对其设计 文件进行核查。

10.I.I为保证零能耗建筑的实施质量, 需要通过评价对其设 文件进行核查。 10.1.2设计评价是以单栋建筑为评价对象。 10.1.3 能效指标计算应采用与性能化设计相同的计算软件

10.1.2设计评价是以单栋建筑为评价对象。

10.2.1居住建筑应核算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建筑能 耗综合值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并符合本导则第3章规定。 10.2.2公共建筑应核算建筑本体性节能率、建筑综合节能率和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并符合本导则第3章规定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并符合本导则第3章规定 10.2.3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核查。核查要点如下: 1围护结构关键点构造及做法。含外保温构造、无热桥处 理方法、门窗洞口密封、气密层保护措施等。 2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节能设 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3用能设备的能效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节能设计标 准和规范要求。 4新风系统应采用热回收装置,热回收装置的换热性能应 满足本导则第5章要求。 5厨房及卫生间通风应有独立的补风系统。

10.2.3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核查。核查要点如下:

10.2.4建筑能效指标计算方法以本导则附录A为准。基本信 息与模拟计算结果填写方式见附录B

10.2.4建筑能效指标计算 章方法以本导则附录A为准。基本信

10.2.4建筑能效指标计算

附录 A能效指标计算方法

A.1.1能耗指标计算软件应具备下列功能: 1能计算围护结构(包括热桥部位)传热、太阳辐射得热 建筑内部得热、通风热损失四部分形成的负荷,计算中应能考虑 建筑热惰性对负荷的影响; 2能计算10个以上的建筑分区; 3能计算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系统 的能耗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利用量及发电量; 4采用月平均动态计算方法; 5能计算新风热回收和气密性对建筑能耗的影响。 A.1.2能效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参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 IGJ/T346的规定选取。 2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 和处理新风的热(或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 风中回收的热量(或冷量)。 3当室外温度≤28℃且相对湿度≤70%时,应利用自然通 风T/CECS 725-2020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不计算建筑的供冷需求。 4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时应能考虑部分负荷及间歇 使用的影响。 5照明能耗的计算应考虑天然采光和自动控制的影响。 6应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A.1.3设计建筑能效指标计算参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2.1居住建筑的能效指标应以建筑套内使用面积为基准。

1建筑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建筑套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放 的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之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屋 44

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设供暖或空调设施的阳台 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2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 围合的空间水平投影面积。 3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其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 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4坡屋顶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施的空间应列人套内使用面 积中。坡屋顶内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m的空 间不计算套内使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空间应按1/2计 算套内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 积。 5套内烟、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A.3.1建筑本体节能率计算时,设计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不 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并应按下式计算:

应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并应按下式计算:

A.3.2建筑综合节能率计算应按下式计算: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pdfA.3.2建筑综合节能率计算应按下式计算: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