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3T 391-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pdf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in Hunan Province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T/CECS118-2017标准下载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in Hunan Province
主编单位: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1日
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设施先进、安全 卫生、运行经济、节能环保。
1.0.5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湖南省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1.0.5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湖南省现
完整居住社区是指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和设施的生活单元,也是社 区治理的基本单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完整居住 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若干个完整居住社区应构 成街区,统筹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 没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满足各年龄人群居住需求。本标准以五分钟生活圈 居住区和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为基本服务范围,兼顾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2.0.2土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 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0人~100000 人(约17000套32000套住宅),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区
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 范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15000人~ 25000人(约5000套~8000套住宅),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
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 支路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12000 人(约1500套4000套住宅),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地区
社区医院是按照国家医改规划设立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社 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康复安 产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医院应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龄医疗卫生服 务,以增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居民就医步行不超过士分钟
3.1.1社区医院应均衡服务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全体居民,服务半径满足步行距
3.1.1社区医院应均衡服务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全体居民,服务半径满足步行距 离不宜大于1000m、步行时间不宜超过十分钟,服务居住人口规模不宜大于25000
3.1.2社区医院宜与社区颐养中心同步选址、统筹规划、同步建设、相邻布
3.1.4社区医院选址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
3.1.4社区医院选址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
3.2.1社区医院应根据居住社区的常住居民人口数量和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 服务需求确定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3500m2。总建筑面积不应小于4400m2 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500m2,住院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25m2/床。 3.2.2新建社区医院宜按照1.0床~1.5床/千人居住人口的标准配置床位,且 不应少于30床。社区医院应将床位用于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可设置一定数量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
3.2.1社区医院应根据居住社区的常住居民人口数量和社区居民基Z
者设置隔离留观区域,应设置独立卫生间、独立出入口,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30m2。 3.2.4社区医院应设置手术室、麻醉科,每间手术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0m2。 手术区域应设置医务人员通道、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
3.3.1社区医院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
1应布局紧、节约用地、方便管理; 2应满足基本功能需要,且宜考虑未来发展; 3应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并宜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与通风。护理 单元病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h; 4应合理进行功能布局,洁污、医惠、人车分流应组织清晰,并应避免院 内感染风险,标识系统应明晰、连续; 5总平面布置应进行场地景观环境和园林绿化设计,且宜设置独立院落。 绿化种植宜乔灌木、草地相结合,并宜以乔木为主。 3.3.2社区医院宜为低、多层建筑,当设置在公共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2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入口和疏散楼梯; 3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空间; 4建筑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覆盖人员等候区域的雨篷,并应做有组织排水; 3.3.3社区医院应具有避险防灾功能,并应为社区居民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3.3.4新建社区医院建筑密度不宜大于45%,容积率宜为0.7~1.2,绿地率应 符合当地规划的有关规定,
3.4.1社区医院出人口不应少于2处, 人员出人口不应做污物、废弃物出口 3.4.2社区医院主出入口不应直接开向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处应设置供车辆和 人员停留场地,且不应影响城市道路交通
3.4.3道路系统设计应满足通行运输、消防疏散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3.4.3道路系统设计应满足通行运输、消防疏散的要求,并应符合以
1 交通组织应便捷流畅,院内车行道应采取减速慢行措施; 2应设置人行和非机动车行驶的慢行道,且应设置室外导向标识、无障碍 设施、绿化景观等,路面应平整、防滑: 3救护车辆应能直达建筑的主要出入口。
1配建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表3.4.4配建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车位/100m)
2在机动车停车场距离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 客客区,且应与无障碍人行通道相连,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3充电设施宜按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20%设计建设; 4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宜设车棚、存车支架等设施。
1应选择在向阳避风处,且应避免与车辆交通空间交叉,场地范围应确保 有1/2的面积处于当地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之外; 2地面应铺设弹性防滑材料; 3应与慢行道相连接,周围应设置可无障碍休息座椅、轮椅存放区; 4宜利用地形、缓坡的变化来设置户外步行练习场、轮椅练习道和阶梯训 练台,并应设有辅助器材训练的场地; 5应临近无障碍卫生间; 6宜根据社区建设要求与社区其他配套设施共用场地。 3.5.2室外景观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利用地形、防护间距与其他空地布置绿化景观,应结合建筑室内外空 间环境、标识导向系统、患者生理及心理需求进行综合性设计:
3.5.2室外景观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利用地形、防护间距与其他空地布置绿化景观,应结合建筑室内外空 间环境、标识导向系统、患者生理及心理需求进行综合性设计:
2 绿化植物应适应当地气候,不应对患者的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 3 宜运用海绵城市理念设计雨水收集和水体景观,水景深度不宜大于 0.50m,水景边缘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3.5.3步行通道和场地应设置夜间照明设施。地势变化地段应提高照度值,室 外照明应进行防眩光设计
4功能用房与面积指标
4功能用房与面积指标
4.1科室设置与功能划分
4.1.1社区医院应按照服务人口数量和医疗服务需求确定项目功能定位与主要 服务内容,应以全科医疗为核心合理进行功能配置。 4.1.2社区医院应按临床科室用房、公共卫生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管理 用房四大功能分区进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用房应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感染性疾病科、 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应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 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 并配置输液室、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抢救室等其他用房;按照相 关标准设置发热筛查哨点,并设置预检分诊室(台); 2公共卫生科室用房应设置预防保健科、孕期保健室、妇女体检室、儿童 体检室、五官保健诊室、哺乳室、宣教室等。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可 设置营养科、戒烟科等特色服务; 3医技科室用房应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 西(中)药房。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 4管理用房应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后勤管 理科、财务资产科。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护理科、院感科 医疗远程会诊用房、食堂等,
4. 2. 1社区医院功能用房与面积分配指标应符合表 4. 2. 1 的规定。
4. 2. 1社区医院功能用房与面积分配指标应符合表 4. 2. 1 的规定。
4.2社区医院功能用房与面积指标
表4.2.1社区医院功能用房与面积分配
注:1表中所列各项为基本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参考值,可根据各项目业务需要做调整 2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本建设标准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内,所需建筑面积应 另行计算。
注:1表中所列各项为基本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参考值,可根据各项目业务需要做调整。 2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本建设标准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内,所需建筑面积应 另行计算。
5.1.1社区医院设计应功能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避免交叉感染
5.1.6社区医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5.2出入口、通道与公共空间
5.2.1社区医院建筑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且不宜大于 1/30; 21 供病人使用的轮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 3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或电动感应平移门2014年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pdf,不应采用旋转门; 4地面、台阶、踏步、坡道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5出入口附近应设助行器和轮椅停放区:
6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停靠平台和雨篷。
2.2社区医院供患者使用的通道应符合以
1主楼梯的位置应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楼梯不应采用弧形 楼梯和旋转楼梯。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 度不应大于0.16m; 2主要走道两侧应连续设置双层扶手,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通行推 末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有高差者应用坡道相接,坡度应按无障碍坡道设 计; 3无障碍坡道应有防滑措施,净宽不应小于1.00m。 5.2.3电梯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三层及以上应设不少于2台无障碍电梯,并应独立设置污物电梯; 2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 3医院住院部宜设置医护人员专用客梯、送餐梯和污物专用货梯: 4电梯井道不应与病房和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 5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应设监控及语音播报功能,并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5.2.4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应至少设置1个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不应少 于2个,无障碍洗手盆不应少于2个,男卫生间无障碍小便器不应少于2个; 2无障碍厕位尺寸不应小于1.80m×1.50m 3儿童诊疗区应设置无性别卫生间。 5.2.5应设置完善、清晰、醒目的信息诱导标识系统
1主楼梯的位置应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楼梯不应采用弧形 楼梯和旋转楼梯。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 不应大于0.16m; 2主要走道两侧应连续设置双层扶手,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通行推 床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有高差者应用坡道相接,坡度应按无障碍坡道设 计;
5.3室内空间与环境控制
5.3.1社区医院的室内空间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建筑装 修应简洁、温馨。
TB-T 3354-2014标准下载诊室不应低于2.60m
3观察室、病房不应低于2.80m; 4公共走道不应低于2.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