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2/T 5120-2022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附条文说明).pdf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钢筋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andardfor design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2年8月2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等4项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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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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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业协会BIM技术专业委员会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土木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汇通建筑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北信通达智能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附:条文说明 .23
1.0.1为规范工程设计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提升建筑设计质量 和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在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 型的设计与应用。 1.0.3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 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information model
建筑信息模型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应用,包括设计模型创建 应用、交付及项业务流程中的信息管理
2.0.3模型单元 model 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 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述。
.4模型精细度levelofmodeldef
使用相关软件构建建筑信息模型,采用翻模或正向设计完成设 计任务约定的方法。
在设计中多专业同时使用并协
在设计中多专业同时使用并协同
2.0.9交付物deliverable
基于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的成果。
3.0.1在设计过程中宜采用BIM技术,完成模型的建立,并提供 相应的设计交付物。 3.0.2建筑信息模型应满足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应用需求,并应 以模型单元作为基本对象。模型单元的种类分为项目级、功能级, 构件级和零件级模型单元,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GB/T51301以及《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制图标准》JGJ/T448的有关 规定。 3.0.3在设计过程中,应利用BIM模型所含信息进行协同工作, 实现各专业、工程建设各阶段的信息有效传递, 3.0.4宜采用协同设计平台进行建筑信息模型设计。 3.0.5在实施过程中,应共享BIM模型资源,实现对已有BIM模型 资源的充分利用。宜建立并利用标准化资源库,提高设计效率
4.1.1各参与方对BIM模型及BIM应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工作 范围,应与合同规定一致。 4.1.2BIM数据交换标准应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应保证不同参 与方之间的数据信息可以实现无损传递,确保最终BIM模型数据 的正确性及完整性。 4.1.3项目设计过程中的建筑信息模型和相关设计成果应及时按 广共上新
4.2需求书及执行计划
1项目计划概要,至少包含项目地点、规模、类型,项目坐 标和高程; 2 项目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需求: 3 项目参与方协同方式、数据存储和访问方式、数据访问权 限; 4 交付物类别和交付方式: 5建筑信息模型的权属。 4.2.3 根据项目需求书,应制定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 4.2.4 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包含下列内容: 1项目简述,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简称、项目代码、项目类 型、规模、应用需求等信息:
1项目简述,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简称、项目代码、项 型、规模、应用需求等信息:
4.3.1设计阶段建立建筑信息模型及内外部交换信息的过程宜在 协同平台中进行。 4.3.2 设计时设计方应制定工作流开展协同设计。 4.3.3 内部交换信息的协同宜采用基于同一数据源模型的实时协 同设计方式。 4.3.4 外部交换信息的协同宜与相关平台及数据源协调对接。 4.3.5 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跟踪、实施及维护宜在协同平台上进 行。
5.1.1设计过程中,模型创建各专业应按协同设计相关规定,分阶 段、分用途将模型发布在协同平台上,其他专业按照规定权限进行 访问使用。
5.1.1设计过程中,模型创建各专业应按协同设计相关规定,分
5.1.2设计模型应具有唯一性、可扩展性和可传递性,以实现在项 目的不同阶段不断完善。 5.1.3建筑信息模型构件应进行策划、创建和维护,并宜满足标准 化和复用性的要求。
5.1.2设计模型应具有唯一性、可扩展性和可传递性,以实现在项
5.2.1设计方应制定规范的建模原则,专业名称缩写、模型文件命 名、配色方案等按照本章要求执行。 5.2.2建筑信息模型应与建筑工程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5.2.3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宜将模型进行拆分。可以按专业, 楼层、阶段、系统或特定用途等情况将模型拆分成子模型或任务模 型。 5.2.4建筑信息模型的信息属性应具有可编辑性,且应根据建筑工 程项目的需要及对应阶段进行录入、完善、提取,并可对已有信息
5.2.4建筑信息模型的信息属性应具有可编辑性,且应根
程项目的需要及对应阶段进行录入、完善、提取,并可对已有信息 详细程度及信息涵盖内容范围进行扩展。
5.3模型单元命名规则
5.3.1模型单元应根据项目、工程对象特征命名,并应符合下列规
5.3.1模型单元应根据项目、工程对象特征命名,并应符
5.3.4电子文件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简称、模型单元简
5.3.4电子文件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简称、模型单
表5.3.4专业代码
5.4.2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动力系统的颜色设置
5.4.2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动力系统的颜色设置 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表5.4.2颜色设置
注:当不需要区分二级系统时,可采用一级系统颜色设置值;否则采用二级系统 的颜色设置值
5.4.3构件级模型单元的颜色缺省值应与所属的系统颜色相同 5.4.4本标准中未作要求的模型颜色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应 在建筑信息模型执行计划中说明定义的方法。 5.4.5属于两个及以上系统的模型单元,其颜色设置宜符合下列规 定:
5.4.3构件级模型单元的颜色缺省值应与所属的系统颜色相同。
1根据项目应用需求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宜在建筑信 息模型执行计划中说明定义的方法: 2与消防有关的模型单元,宜采用所归属消防类系统的颜色 设置。
量,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5.1的规定。根据工程项 目的应用需求,可在基本等级之间扩充模型精细度等级。
表5.5.1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
5.5.2建筑信息模型包含的最小模型单元应由模型精细度等级衡 量,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5.1的规定。根据工程项 目的应用需求,可在基本等级之间扩充模型精细度等级。
的应用需求某小区1号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可在基本等级之间扩充模型精细度等级。 5.3 建筑信息模型应包含下列内容: 模型单元的系统分类; 2 模型单元的关联关系; 3 模型单元儿何信息及儿何表达精度: 4 模型单元属性信息及信息深度; 5属性值的数据来源。 5.4 模型单元的儿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及《建筑信息模型设 一制图标准》JGJ/T448的有关规定
5.5.4模型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应满足国家现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及《建筑信息模型设 计制图标准》JGJ/T448的有关规定。
6.1.1应根据设计阶段任务的需求创建、使用和管理模型,并结合 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模型选择合理的应用方式。 6.1.2设计阶段的模型应用宜包含以下内容:可视化应用、性能分 析应用、数据量化应用、优化设计应用、图纸生成应用、装配式方 面应用、装饰部分应用等。 6.1.3在各个设计阶段GB50761-2012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pdf,均宜对信息模型数据进行优化设计,各阶 段技术应用可按表6.1.3选用
表6.1.3各设计阶段模型技术应用内容
6.2.1可视化应用包括对环境场地、建筑形体分析、必要设施、模 型本体的构建还原以及模拟效果表现等。 6.2.2可视化应用应以建筑信息模型为基础,实现在设计思路上的 快速精确表达,并可及时传递信息与交流,从而实现设计的质量与 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