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1321-2021 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运营管理与服务规范.pdf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运营管理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electric vehiclepubliccharginginfrastructure
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标牌、护栏施工组织设计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环境要求 6标志标识 运营管理要求 8服务要求 9评价与改进 附录A(规范性)巡查要求 附录B(资料性) 充电设施缺陷分类依据 附录C(资料性) 充电企业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以企业为单位评定) 附录D(资料性)充电站点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以站点为单位评定)
DB31/T1321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普天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安悦充电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瑶、王俊、杜成刚、吴丹、钱峰、雷斑、罗伟民、许燕、陈兵、黄叶红、赵新红、孔嫂卿、 褚孟君。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普天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安悦充电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瑶、王俊、杜成刚、吴丹、钱峰、雷斑、罗伟民、许燕、陈兵、黄叶红、赵新红、孔嫂卿 猪孟君。
DB31/T1321—2021
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运营管理 与服务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针对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开展运营管理与客户服务的内容及相关要求,专用充电 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巡视检查、缺陷处理、故障抢修等运营管理以及为电动汽车用 户提供充电、计量计费、使用咨询等客户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T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29781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31525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 GB/T37293 城市公共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 GB/T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A38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NB/T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33008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NB/T33017 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YD/T2823 呼叫中心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规范 DB31/T126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规范
DB31/T 13212021
充电设施应符合GB/T37293的相关要求在不影响运行、设备检修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因地 干展绿化,绿化布置应与市容市貌保持一致。 充电设施工作时的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条件应满足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正常充电的要求。 充电设施充电工作区域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污染和腐蚀介质。 充电站应保持日常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5.1充电设施应符合GB/T37293的相关要求在不影响运行、设备检修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 宜开展绿化,绿化布置应与市容市貌保持一致。 5.2充电设施工作时的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条件应满足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正常充电的要求。 5.3充电设施充电工作区域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污染和腐蚀介质。 5.4充电站应保持日常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7.1.1应明确运营管理职能,合理设置岗位,制定可行的运营管理制度。
.1应明确运营管理职能,合理设置岗位,制定可行的运营管理制度。 2应建立健全充电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充电操作、巡视管理、故障抢修、设备缺陷管理、I.具与备 件管理。
明确运营管理职能,合理设置岗位,制定可行的运营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充电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充电操作、巡视管理、故障抢修、设备缺陷管理、I.具与备品
7.1.3应制定运营管理系统的操作规范。
7.2.1.1有人值守充电的,应制定充电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规范充电操作。 7.2.1.2无人值守自助充电的,应明显标识充电操作顺序与安全警示。 7.2.1.3遇雷电、雨雪、雾天等潮湿天气时,不宜进行室外充电操作。对于自助充电的,企业应及时通过 信息公告发布安全警示
7.2.2.1巡查周期
a)企业应按计划要求进行正常巡视检查 季度对所运营的充电设施实现巡查全覆
7.2.2.2正常巡查
a)巡视应确保充电设施运行正常(巡查要求按附录A规定)。 b)应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清洁除尘、防潮、防腐蚀等维护。 应定期对充电设备的接地电阻及绝缘性能进行测试维护。 d 应定期对充电设备的防雷保护、急停保护等安全功能进行测试维护。 e)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等,应按照GB/T28569与GB/T2931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2.2.3特殊巡查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充电设施进行特殊巡查: a)大风、雾天、雨天、冰雪、冰苞、夏季高温等特殊天气时; b)设备新投运或经过检修、改造、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时; c)设备运行时发现可疑现象时,
7.2.4.1缺陷分类
Z.2.4.2缺陷处理
a)发现充电设施缺陷后应记录并报告。 b 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企业应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停止缺陷设备运行并及时开展后续处理。 一般缺陷应列人企业定期工作计划内予以消除,对普遍性的缺陷应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根本性 解决或预防措施,尽快消除。 d 应建立必要的台账、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和处理。 e)缺陷处理后,应由设备专责人现场验收并签字,不合格时,应重新按缺陷处理程序办理。
Z.2.5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管理
b)工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形成维护保养记录;需要定期试验或强制送检的 不得超期使用或在检验不合格状态下使用, c 应根据所管理的充电设施数量、品牌、型号、技术状况等,合理制定备品备件定额。 d)备品备件应分类存放,专人管理,规范领用,
7.3.1.1 应设置专职运行人员负责充电设施维修与维护。 7.3.1.2 运行人员应与企业提供运营服务的充电设施数量及分布相匹配。 7.3.1.3 应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及服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7.3.1.4工作人员应及时响应现场情况、用户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问题。 7.3.1.5应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应遵守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了解电动汽车构造、充电设施工作原理、掌握 充电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7.3.1.1应设置专职运行人员负责充电设施维修与维护。 7.3.1.2 运行人员应与企业提供运营服务的充电设施数量及分布相匹配。 7.3.1.3 应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及服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7.3.1.4工作人员应及时响应现场情况、用户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问题。 7.3.1.5应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应遵守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了解电动汽车构造、充电设施工作原理、掌握 充电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7.3.2 培训上岗要求
2.1运行人员应具有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等相关资质。 2.2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电动汽车基础知识、动力蓄电池基础 电动汽车安全知识、用电规范、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考核合格后土岗。 2.3从事特殊工种的运行维护人员,应经过国家相关资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4.1应建设充电设施运营监控系统,设置运行监控与数据统计人员,开展充电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的
.4.1应建设充电设施运营监控系统,设置运行监控与数据统计人员,开展充电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的
监控、数据采集与统计。
监控、数据采集与统计。
监控、数据采集与统计。 7.4.2充电设施运营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NB/T33017的相关要求中央华城施工组织设计(定稿),应根据DB31/T1265接人上海充 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 7.4.3设备运行监控与数据采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运行状态、供电系统运行状态、充电过 程(充电起止时间、累计充电次数、充电电量等)、安防等内容
5.1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内部统一管理与资源共享。 5.2设备台账应反映设备全寿命管理理念,内容齐全完整。 5.3应明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修改流程,专人管理,分类保存。 5.4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明、质量检测证明、使用许可证、试验 报告等); b)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合同、技术规范书、现场施工接线图、调试测试资料、工程验收 报告等); C) 运行记录与报表; d 缺陷与处理记录; e) 检修与抢修记录; f 现场巡视记录。
7.5.1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内部统一管理与资源共享。
7.6.1.1应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7.6.1.2 应采取保证充电设施运营、检修等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6.1.3 应为操作人员提供工作区域安全防护措施,并提示相关危险点。 7.6.1.4 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惠。 7.6.1.5应全面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程序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辨识和评价检修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并加以有效控制。
1.1应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2 应采取保证充电设施运营、检修等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3应为操作人员提供工作区域安全防护措施,并提示相关危险点。 1.4 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惠。 ,1.5应全面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程序,辨识和评价检修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 加以有效控制。
DB31/T132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