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10.1-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06010.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pdf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06010.1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镇广高速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docx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设计原则 一般要求 5. 1 设计深度 5. 2 结构设计的计量单位 5. 3 结构设计基本准则 5. 4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 5 结构安全等级 5. 6 结构重要性系数(%) 5. 7 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5. 8 建(构)筑物荷载 5. 9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5. 10 抗震设防类别 5. 11 抗震设防烈度 5.12 防火防爆设计 材料选择 结构选型和计算 7. 1 结构选型 7. 2 结构计算 抗震设计 结构缝设计 9. 1 设计原则 基本要求 防腐蚀设计 耐久性设计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Q/SY06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由地面建设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原则、一般要 求、材料选择、结构选型和计算、抗震设计、结构缝设计,以及防腐蚀和耐久性设计。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滩海陆采油气田和海上油气田陆岸终端地面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 结构工程设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日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 50083 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SH/T 3160 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
B/T5008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在油气由地面建设工程中,结构设计要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精心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支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 2结构设计应对建(构)筑物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施工技术条件、材料供应、工程地质 也形等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得到可靠数据,使设计符合实际情况
4.3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结构设计应积极采用成熟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 艺,并合理利用地方材料和工业废料, 4.4结构设计应根据工作条件和环境类别,分别满足抗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渗等要求。 4.5在结构设计文件中,选用构、配件标准图和通用图时,应按次序采用国家标准、区标准和省 (自治区)通用图,并应结合工程的具体使用情况,对构、配件的设计、计算和构造进行必要的复核 和修改补充。 4.6在同一工程中选用的构(配)件应力求统一,减少类型,结构布置宜符合统一模数的规定。 4.7一般建(构)筑物结构设计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5.1.1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的建(构)筑物结构设计深度,除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建质[2008]216号)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规定。 5.1.2结构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做到内容完整、方便施工、比例适当、尺寸齐全、整洁美观, 5.1.3设计文件应以图形表示为主,并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语句应简洁要、通顺准确
5.2结构设计的计量单位
5.2.1建(构)筑物结构设计文件中,应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 5.2.2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图样尺寸的使用原则,即均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5.2.3图样上的尺寸单位,标高及总平面以米(m)为单位,其他以毫米(mm)为单位 5.2.4角度宜优先以度()为单位
5.3结构设计基本准则
5.3.1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其设计原 则应遵守GB50068相关条文的要求。 5.3.2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法进行设计。当缺乏统 计资料时,工程结构设计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采用容许应力或单一安 全系数等经验方法进行
5.4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4.1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设计使用年限,并确保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足够的 度。 4.2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确定应符合GB50068相关条文的要求
5.6结构重要性系数(%
5.6.1应按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并考虑工程经验确定。 5.6.2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 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应综合考虑材料的性能确定结构重
6.1应按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并考虑工程经验确定。 6.2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 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应综合考虑材料的性能确定结构重
要性系数,且不应小于0.95;对安全等级为三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 5.6.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 5.6.4抗震设计中不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 5.6.5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参与组合时,预应力效应项的结构重要性系数 通常取1.0。
5.7极限状态设计表达
5.7.1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 应采用下列表达式进行设计:
用下列表达式进行设计: )无地震作用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见公式(1)
式中: %一结构重要性系数; 结构构件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b)有地震作用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见公式(2)。
RE一一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7.2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和准永久组合进 设计,使变形、裂缝等荷载效应的设计值符合公式(3)的要求:
5.7.2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 行设计,使变形、裂缝等荷载效应的设计值符合公式(3)的要求:
式中: Sa—变形、裂缝等荷载效应的设计值; C一设计对变形、裂缝等规定的相应限值
5.8建(构)筑物荷载
5.8.1建(构)筑物设计文件中,应注明主要建(构)筑物的活荷载的标准值 5.8.2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应按GB50009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取值。 5.8.3可根据业主的要求确定建(构)筑物的活荷载标准值,但不得低于GB50009及相关行业标 准规定的最小荷载。设计时宜考使用期间设备更新的可能,适当增大活荷载标准值
5.9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地基基础设计时,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和功能特性,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 构)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具体分类符合GB50007 的有关规定,
5.10.1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构)筑物设计,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其抗震设防类别
5.10.2油气由地面工程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的分类,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地震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b)结构使用功能失效后恢复的难易程度 c)建(构)筑物各结构单元的重要性显著不同时,可按结构单元划分。 5.10.3抗震设计的抗震设防类别和 应的抗震设防标准的确定,应符合GB50223的有关规定。
5.11.1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构)筑物设计,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其抗震设防烈度。 5.11.2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应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或图件确定,并按批准 文件采用,对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区域DB44/T 2133-2018 政务公开 目录编制指南.pdf,尚应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内容。 5.11.3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11及GB50191的有关规定。
12.1油气由地面建设工程主要建(构)筑物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使用介质的火灾危险性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及保护层厚度,对钢结构建(构)筑物,应明硕 火涂料类型。
件中,应注明使用介质的火火抢险性类 别、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及保护层厚度,对钢结构建(构)筑物,应明确 防火涂料类型。 5.12.2结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GB50016及GB50183有关条文的要求,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 级、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正确地选择结构与构件的防火与抗火措施,合理确定相应保护层厚度及防 火涂层等。
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材料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注明所执行的标准 混凝土结构材料的性能指标的最低要求应满足GB50010的规定。 砌体结构材料的性能指标的最低要求应满足GB50003的规定。 钢结构材料的性能指标的最低要求应满足GB50017的规定。 位于抗震设防地区的结构材料,其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a)砌体结构材料: 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b7.5。 混凝土结构材料: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 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 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 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 不应小于9%。 ) 钢结构的钢材: 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6.6位于抗震设防地区的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尚宜符合下列要求: a)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普通钢筋的强度等级,纵向受力钢筋 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400级的热轧钢筋,也可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 HRB400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400级的热轧钢筋,也 可选用HPB300级热轧钢筋。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抗震墙不宜超过C60。其他构件,9度时不宜超过C60, 8度时不宜超过C70 C 钢结构的钢材宜采用Q235等级B,C,D的碳素结构钢及Q345等级B,C,D,E的低合金 高强度结构钢。当有可靠依据时,可采用其他钢种和钢号。 6.7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 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 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6.8结构材料选择应同时满足第11章中对材料耐久性的有关要求
.1.1建(构)筑物结构应注重概念设计,重视结构的选型和平面、立面布置的规则性,结构方案 应选择具有受力明确、传力简捷及整体性较好的结构体系。 7.1.2建(构)筑物结构布置、选型和构造处理等,应充分考虑生产工艺和设备安装、检修的要求。 .1.3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构)筑物高度、场地条件、地基、 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7.2.1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所有计算机计算结 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7.2.2结构计算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程序名称及相应的版本号,并对结构不同 部位所采用的程序模块分别注明。 7.2.3结构计算中所采用的重要参数,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上部结构的计算,应注明其嵌固部 位、结构阻尼比及周期调整系数等。对抗震设防地区的结构设计,应根据其抗震设防类别,分别确定 进行抗震计算的地震烈度及采取抗震措施的地震烈度
8.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Q/GDW 11256-2014标准下载,应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8.2按GB50011的规定进行设计所能达到的抗震设防目标应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 倒”。 8.3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四个 抗震设防类别。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GB50223的有关规定。 8.4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规则的结构方案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 的结构方案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方案。 8.5抗震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