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348-2022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pdfICS 91.140.60 CCSP 40
DB11/T348—2022 代替DB11/T348—2006
GB_T50526-2021标准下载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andmanagementofbuildingreclai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系统运行管理.. 工艺设施运行与维护.., 附录A(资料性) 中水设施调试技术要求 10 附录B(资料性) 建筑中水检测项目与周期表 附录C(资料性) 建筑中水水质简易检测方法 附录D(资料性)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台账
DB11/T348 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348一2006《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与DB11/T348—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城市再生水、试运行和检验期(见2006版3.1和3.7),增加了试运行 期、调试期和膜生物反应器(见第3章); b)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4章); c)更改了原标准中系统运行管理的“试运行管理、运行管理、中水安全使用管理、水质检测与管 理、设备维护保养、应急预案”(见2006版4.1~4.6)为“调试与试运行、水质监测、日常 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见第5章5.1~5.5); d)增加了膜生物反应器、超滤、中水池、管道及阀门、自动控制系统等工艺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 理要求(见第6章); e)删除了管路误接排除方法(见2006版附录B); f)更新了建筑中水检测项目与周期表(见表B.1和表B.2,见2006版附录D); g)增加了中水设施年报表(见表D.2)。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水 务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中大立信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萍、孙洁、白岩、王俊岭、汪长征、孙震、宋正星、张亚旗、付强、陈星润、 赵宇轩、蔡榕、赵紫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一 2006年首次发布为DB11/T348一2006;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下列文件申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牛。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19837城镇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T33898膜生物反应器通用技术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502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CJJ60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T170超滤水处理设备 CJ/T322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HJ2009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JJF(京)35机械指针式温湿度表校准规范 JJF(京)63微差压表校准规范 JJF(京)3004数字温湿度计校准规范 TSG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DB11/T85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4.1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有明确的中水管理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应依法经由市节水管理部门培训并考 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中水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3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对中水处理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测、记录和动态调整,水质、水量、水 压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要求。 4.4用于城市杂用、景观环境的建筑中水出水水质,应分别符合GB/T18920、GB/T18921的规定。当 需满足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较严格水质要求标准确定。 4.5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中水水质进行检测,宜半年检测一次,每年至少一次,其检测 指标、取样和检测的方法应符合GB/T18920、GB/T18921的规定。 4.6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对所辖范围的中水原水、管路、设备设施、取水口、中水用途等进行管理, 确保中水的安全使用
4.7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保证中水的持续供应和正常使用,如确需停止使用的,及时通知用户,必要 时向水务部门报备, 4.8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并应符合GB55020的安全管理要求。
5.1.1 中水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拟接管的管理人员及运行操作人员应陪向参加。调试连 续时间不应少于2周,有生物处理的不应少于6周。 5.1.2中水系统应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开展调试工作: a)原水达到设计水质和设计水量; b)原水未达设计值,经充分论证、可安全稳定运行。 5.1.3中水系统调试中应检验整个系统和工艺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中水设施调试技术见附 录A。 5.1.4中水系统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系统运行技术参数,以及原水水质检测 报告和合格的中水水质检测报告,并确认中水管道与自来水、直饮水管道没有连接后,再向中水管理单 位进行交接验收。管路误接排查及处置流程见图1。
路误接排查及处置流程
5.1.5在交接验收时,中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协助开展操作岗位培训,并向运行管理单位提供完整的 技术资料和中水处理站的操作规程,包括: a)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设计说明书和峻工图以及各项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计量仪表检测校验 证书以及设备维护、维修、检修规定,药品和备品备件的规定等文件; b)中水处理站的操作规程,包括各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操作控制要求,中水处理站启动和停运的 操作程序和方法,装置设备和仪器仪表操作运行规定,突发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5.1.6中水管理单位接管后,宜安排1至2个月的连续试运行,以便培训人员、检验设备、积累经验、 健全管理。
b 具有10日以上的连续稳定运行记录; C) 有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全
5.2.1中水水质检测项目与周期见表B.1和表B.2,必要时应对中水及其原水进行同步检测。 5.2.2日常水质检测方法见表C.1。 5.2.3中水水样取样点应有清晰的标识。中水原水取样应在调节池进水口,建筑中水取样应在中水池 出水口。余氯指标的取样点应包含控制点和辅助控制点,控制点应设于管网末端,辅助控制点应设于中 水处理站内的消毒接触反应池后。
5.3.2管理制度包括:
5.4.1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开展定期培训。 5.4.2建筑中水的井盖、水箱(池)、管道及取水口等设施应有浅绿色标识,并在显著位置标注“不 得饮用”、“中水”等提示字样,并有专人巡视和定期检查。 5.4.3室外和公共场所的建筑中水取水口,应设锁具或专门的开启工具。 5.4.4物业管理单位应: a)告知室内装饰、装修人(或企业):不得擅自拆改中水管道和设施,禁止将中水管道与生活饮
1.1应定时清除栅渣,并妥善处置。 1.2除污机运行时,应监视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定期对减速箱注油,注意传动链条和轴承 ,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 1.3宜每年对除污机进行一次彻底清洗和防锈蚀处理。 1.4汛期应加强巡视,增加清污次数,
6.1.1应定时清除栅渣,并妥善处置。
6.2.1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曝气设施或搅拌装置。 6.2.2应每日查看调节池水质状况,当池内出现大量泡沫、有油污漂浮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并 及时处置。 6.2.3宜每年清洗调节池至少一次模板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思路.pdf,定期检修曝气设施或搅拌装置。 6.2.4清洗调节池前,应通风换气,并应按DB11/T852中有限空间作业的要求配置装备、开展检测和 实施操作。 6.2.5当发生溢流时,应对调节池液位控制器的上下限位或整个系统进行调节。 6.2.6宜每周检验液位控制器,防止异物缠绕
6.3.1活性污泥法和膜生物反应器在运行前,应先进行活性污泥培养驯化。当中水原水有机物含量偏 低时,可酌情投放生物营养剂。 6.3.2应使生物反应池的进水流量均匀稳定,尽量减少间断进水。 6.3.3宜每年放空检修生物反应池一次,清通曝气头,检修各种装置。或根据运行情况,如水面曝气 的均匀性判断曝气装置的堵塞程度,必要时进行放空检修。 6.3.4生物接触氧化池出口处的溶解氧浓度应保持在3mg/L~4mg/L范围内,活性污泥曝气池出口处 应保持在2mg/L~4mg/L。当停止进水超过2d以上时,应适当降低供气量,如间歇曝气,或减小接触氧 化池供气量。 6.3.5定期检查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并按维修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运行维护按 HJ2009执行。 6.3.6活性污泥法曝气池的运行维护按CJJ60执行。 6.3.7膜生物反应器全过程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全自动运行管理,膜生物反应器的运行管理按 GB/T33898执行。 6.3.8为了保持膜生物反应器良好的处理能力,应监测并及时调整污泥浓度、污泥沉降比、溶解氧及 pH、水温、跨膜压差、产水流量等指标。 6.3.9采用膜生物反应器时,应有清洗工艺以保障膜滤法的正常运行,膜清洗装置应同时具备对膜组 件实施反向化学清洗和池外浸泡化学清洗的功能设施,并宜实现在线清洗。
6.4.1定期检查并调整二沉池的配水设备,确保进入各沉淀池的进水流量均匀。 6.4.2定期检查并调整出水堰板的平整度,防止出水不均和短流现象的发生,及时清除出水堰板上的 浮渣和出水槽上的生物膜及藻类。 6.4.3定期检查排泥阀门和管路,保持管路畅通。 6.4.4应每日巡检,观察出水的感官指标,如污泥界面的高低变化、悬浮污泥量的多少、是否有污泥 上浮现象等,发现异常后应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6.4.5应及时清理池面的浮泥和堰口的积泥,并按操作规程,定时定量排放污泥。夏季或污水量较大 时,应适当增加排泥次数,每日不宜少于一次。排泥时宜快速开启,排泥时间不宜过长,可多次操作, 6.4.6每年宜放空检修二沉池一次,当水下设备、管道、池体等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修复。
6.5.1应建立滤池运行、反冲洗、清洗、消毒、检修等操作规程,规范滤池的运行管理与操作要求, 使滤池安全稳定运行。 6.5.2新装滤料后的滤池,应消毒浸泡至少24h方可使用。 6.5.3临时停用时,滤池液位应保持在排水槽以上,并每周进行消毒。停用一周以上,应将滤池放空, 6.5.4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冲洗,并安排人员现场监管。滤池停运时间超过3d以上,应在停运前反洗 干净。反冲洗不应导致滤料大量流失。对煤砂双层滤料,在滤池冲洗刚结束时,应缓闭排水阀,让煤、 砂恢复分层。在滤池冲洗完成后,应等3min,再缓慢启动过滤。在过滤启动5min内,初期滤水应排放 或返回调节池。 6.5.5宜经常开启压力过滤器的排气阀,排除顶部的存气。对其反冲洗时,应缓慢开启进水阀。应按 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维护保养安全泄压装置和排气阀。 6.5.6当压力过滤器存在下列异常情况: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 安全装置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5.7应按TSGR7001的要求定期检验压力过滤器的安金附件
6.5.1应建立滤池运行、反冲洗、清洗、消毒、检修等操作规程,规范滤池的运行管理与操作要求, 使滤池安全稳定运行
6.5.8应保持压力表、温度计清洁,表盘上的玻璃应能清晰读数。压力表、温度计应按JJF(京)63、 JJF(京)35、JJF(京)3004的要求定期校核检查,不合格应及时更换。 6.5.9应作定期检查滤池或过滤器内的过滤介质,按维修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也可定期对过滤介质 进行体外清洗,如有缺损应补充。 6.5.10超滤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按照CJ/T170执行。
银川市第六水厂给水扩建(一期)水源地输水管线改造工程降水施工方案6.6.1消毒系统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a)运行中确保中水管网末端总余氯满足相关要求; b)设置消毒质量控制点,各控制点定时检测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达到控制点设定要求; c)每日检查消毒系统投药、储药区洗眼器和喷淋装置设施的完好性; d)每月检定计量器具。采用高位罐加转子流量计时,每月清洗转子流量计。采用压力投加时,定 期清洗加药泵或计量泵。 6.6.2应配备专人负责消毒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按产品说明要求进行检查、运行和维护。 6.6.3药剂的进货、保存与管理: a)在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时,宜每周测定储存药剂的次氯酸钠含量以调节投氯量,合理确定送 货量和送货周期,减少有效氯的损失; b)商品次氯酸钠保存温度不宜超过25℃,应在干燥、避光、有通风设施的室内贮存,并与易燃 还原性物质分开存放; c)应有专人保管药品药剂,并有使用登记记录; d)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的药剂包装不得随意丢弃。 6.6.4如无余氯自控装置,应依据有效氯含量和处理水量、水质、水温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次氯酸 钠投加量的设定值。 6.6.5注意观察加氯计量泵的运行状况,出现异响时,应及时检查进药管滤头,如有堵塞应及时清洗 6.6.6检修和清洗加氯泵时,操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配戴防护面具、耐腐手套等用品。 6.6.7应加强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如下: a)严格控制二氧化氯制备过程中的原料稀释浓度,防止出现误操作; b)经常检查和维护密闭式反应器的各项安全措施; c)经常检查清理投药射流器,预防堵塞; d)定时地进行设备的通风排气,排除装置内凝结残液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可爆炸气体; e)分仓库存放强氧化性和强酸化学品,且搬运路线不应重叠; f)每次使用前,由专人对发生器进行检查; g)与其他设备分开布置。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间应设置洗眼器等应急防护设施。 6.6.8紫外线消毒设备运行维护按GB/T19837执行。 6.6.9臭氧发生器设备运行维护按CJ/T322执行。 6.6.10消毒剂发生器所在的室内,严禁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