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GGC 002-2020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 企业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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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GGC 002-2020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 企业技术要求.pdf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

Remanufacturing of full face tunnel boring machine Technologicalrequirementsforenterprise

北京盾构工程协会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盾构工程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再制造分技术委员会和北京盾构工程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京津冀再制 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济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 程协会、北京睿曼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 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装备 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河间市睿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正阳、王春河、刘宏伟、麻成标、王宇飞、刘军、李小岗、庞林、李桐、童彪、 卢庆亮、许京伟、吴煊鹏、汝俊起、帅玉兵、张伟、王锡军、刘志斌、刘成东、张英明、张林、李彧、秦乐 周新远、干鹤龙李恩重、工海林。

DB41/T 2335-2022 公共信用信息 共享技术规范.pdf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 企业技术要求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的基本要求、再制造生产性企业要求及再制造服务性企业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 性企业和再制造服务性企业)

准规定了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的基本要求、再制造生产性企业要求及再制造服务性企业 准适用于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企业(包括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和再制造服务性企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618一2012机械产品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 GB/T28619一2012再制造术语 GB/T31207一2014机械产品再制造质量管理要求 GB/T31208一2014再制造毛坏质量检验方法 GB/T33221一2016再制造企业技术规范 GB/T34354一2017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术语和商业规格 T/DGGC001一2020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fullfacetunnelboringmachine 通过开挖并推进式前进实现隧道全断面成型,且带有周边壳体的专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盾构机 岩石隧道掘进机、顶管机等。 [GB/T34354—2017,定义3.1] 注:以下简称“掘进机”。 3.2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remanufacturingoffullfacetunnelboringmachine 基于废/旧掘进机资源循环利用的制造模式,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对废/旧掘进机进行修复 和改造,使其功能、性能、环保、经济及安全性不低于原型新机水平的过程。 3.3 再制造生产性企业remanufacturingproductionenterprise 以再制造毛坏修复、加工为核心业务,生产再制造产品的企业。 [GB/T33221—2016,定义3.1]

再制造服务性企业remanufacturingservicesenterprise 开展再制造毛坏回收、拆解、清洗、检测,从事再制造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提供再制造专用技术、 业务,为再制造生产性企业服务的企业。 [GB/T33221—2016,定义3.2]

内力 开展再制造毛坏回收、拆解、清洗、检测,从事再制造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提供再制造专用技术、设 备等业务,为再制造生产性企业服务的企业。 [GB/T33221—2016,定义3.2] 3.5 再制造设计remanufacturingdesign 以废/旧掘进机或零部件为基础,通过功能强化、技术条件优化等手段对废/旧掘进机及其零部件进 行重新设计的过程。 3.6 弃用件disposedparts 不再使用的旧零件。 [GB/T28619—2012,定义2.21] 3.7 废弃物rejectedmaterial 在掘进机再制造过程中,没有可回收价值的物品,分为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

再制造设计remanufacturingdesign 以废/旧掘进机或零部件为基础,通过功能强化、技术条件优化等手段对废/旧掘进机及其 行重新设计的过程。

在掘进机再制造过程中,没有可回收价值的物品,分为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

4.1.1再制造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1.2再制造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应满足GB/T31207的要求。 4.1.3再制造企业质量目标应体现再制造掘进机的质量特性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要求。 4.1.4再制造企业应具备供应链/供应体系。 4.1.5再制造企业应具备相关的生产规范、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 4.1.6再制造企业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运行有效。 4.1.7再制造企业应制定再制造过程管理流程,并运行有效

4.1.1再制造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1.2再制造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应满足GB/T31207的要求 4.1.3再制造企业质量目标应体现再制造掘进机的质量特性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要求, 4.1.4再制造企业应具备供应链/供应体系。 4.1.5再制造企业应具备相关的生产规范、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 4.1.6再制造企业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运行有效, 4.1.7再制造企业应制定再制造过程管理流程·并运行有效

再制造企业应具备再制造所需的厂房高度、地面承载能力、供电能力、通风除尘设施、起吊能 吊高度等方面的条件。 再制造企业应具备再制造所需的清洗、下料、焊接、机加工、热处理及表面处理设备。 再制造企业应具备再制造所需的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

4.3.1再制造企业应具有熟悉掘进机构造组成、技术指标、操作流程和应用的研发团队,并有一定的技 术研发实力。 4.3.2再制造企业应具有制定再制造掘进机修复与加工技术工艺规范并形成文件的能力,并应根据修 复与加工需求及时更新, 4.3.3再制造企业应具有再制造掘进机的质量及性能检测能力。 4.3.4再制造企业应具备满足再制造掘进机服务需要的技术服务团队

5再制造生产性企业要求

5.1.1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按照掘进机原参数进行数据核对。原始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尺寸(包 括开挖直径)、推力、推进速度、刀盘扭矩、刀盘转速、转弯半径等重要参数。 5.1.2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建立与再制造掘进机相适应的再制造性评估工作流程、技术规范、评审技 术,再制造性评估应符合GB/T28618一2012中5.5及T/DGGC001一2020中第5章的规定。 5.1.3再制造性评估应形成掘进机再制造性结论,再制造性结论应能指导再制造设计。 5.1.4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依据掘进机检测与评估结果及再制造要求制定再制造方案,

5.2.1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有再制造方案制定的能力,并明确给出再制造掘进机的总体技术要求。 5.2.2再制造方案制定应符合T/DGGC001一2020中第6章的规定

5.3.1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根据掘进机再制造方案要求,对零部件、钢结构件、机械、系统等进行设计, 并形成设计文件。 5.3.2再制造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再制造生产、检验、标志、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 5.3.3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建立与再制造掘进机相适应的再制造设计工作流程、技术规范。 5.3.4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制定再制造修复与加工技术工艺规范并形成文件,并应根据修复与加工需 求及时更新 5.3.5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根据掘进机再制造方案要求,对再制造掘进机控制系统的元器件、PLC及 程序进行升级。 5.3.6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结合原掘进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优化设计。 5.3.7再制造设计应符合GB/T28618一2012中5.6的规定

并形成设计文件。 5.3.2再制造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再制造生产、检验、标志、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 5.3.3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建立与再制造掘进机相适应的再制造设计工作流程、技术规范。 5.3.4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制定再制造修复与加工技术工艺规范并形成文件,并应根据修复与加工需 求及时更新 5.3.5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根据掘进机再制造方案要求,对再制造掘进机控制系统的元器件、PLC及 程序进行升级。 5.3.6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结合原掘进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优化设计。 5.3.7再制造设计应符合GB/T28618一2012中5.6的规定。

5.4零部件再制造加工

5.4.1零部件再制造加工应符合GB/T28618—2012中5.7、GB/T31207—2014中5.4的规定。 5.4.2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能根据再制造零部件特性及生产工艺的变化,具备完善相关环保和安全生 产的技术及设施。 5.4.3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备同类再制造零部件生产一致性的保证能力并达到要求。当生产一致 性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其进行重新验证并达到要求Q/GDW 10784.2-2017标准下载

5.5.1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备符合再制造掘进机组装与调试要求的设备及技术措方

5.1 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备符合再制造掘进机组装与调试要求的设备及技术措施。 5.2 2 掘进机再制造组装与调试应符合GB/T28618一2012中5.8、GB/T31207—2014中5. /DGGC001一2020中第11章的规定

5.1 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备符合再制造掘进机组装与调试要求的设备及技术措施。 5.2 2 掘进机再制造组装与调试应符合GB/T28618一2012中5.8、GB/T31207—2014中5. /DGGC001一2020中第11章的规定

5.6.1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备再制造毛坏相关技术检测能力。 5.6.2再制造生产性企业应具有对生产或采购的更新件的评价体系及相应技术能力 5.6.3再制造掘进机验收应符合T/DGGC001—2020中第12章的规定

6.1从事再制造毛坏回收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规范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b)具备在回收过程中避免造成回收件损伤的能力; c)具备再制造毛坏的初步检验及鉴定的技术能力。 6.2从事再制造毛坏拆解和清洗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相应的再制造毛坏拆解与清洗的技术能力; b)具备在拆解和回收过程中避免造成零部件损伤的能力; c)具备对拆解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的技术能力; d)具备对拆解和清洗后的零部件进行分类、存放的技术能力。 6.3从事再制造毛坏及其零部件检测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对拆解和清洗后的零部件的外观质量、内部质量及特殊性能进行检测的能力; b)外观质量检验应满足GB/T31208一2014中第4章的要求; c)内部质量检验应满足GB/T31208一2014中第5章的要求; d)特殊性能的检验应满足GB/T31208一2014中第6章的要求; e)具备对检测后的零部件进行分类、存放的技术能力。 6.4从事再制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再制造产品市场需求预测技术,预测结果应指导再制造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的制 b)建立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包括产品故障诊断、故障维修、质量信息反馈、质量问题追溯

6.1从事再制造毛坏回收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规范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b)具备在回收过程中避免造成回收件损伤的能力; c)具备再制造毛坏的初步检验及鉴定的技术能力。 6.2从事再制造毛坏拆解和清洗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相应的再制造毛坏拆解与清洗的技术能力; b)具备在拆解和回收过程中避免造成零部件损伤的能力; c)具备对拆解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的技术能力; d)具备对拆解和清洗后的零部件进行分类、存放的技术能力。 6.3从事再制造毛坏及其零部件检测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对拆解和清洗后的零部件的外观质量、内部质量及特殊性能进行检测的能力; b)外观质量检验应满足GB/T31208一2014中第4章的要求; c)内部质量检验应满足GB/T31208一2014中第5章的要求; d)特殊性能的检验应满足GB/T31208一2014中第6章的要求; e)具备对检测后的零部件进行分类、存放的技术能力。 6.4从事再制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再制造服务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再制造产品市场需求预测技术DB13/T 2976-2019标准下载,预测结果应指导再制造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的制 b)建立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包括产品故障诊断、故障维修、质量信息反馈、质量问题追溯

7.1再制造企业应建立再制造掘进机的信息记录机制,记录再制造掘进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与 检测情况、再制造方案、再制造设计、再制造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清理、检测及再制造评估、零件再 制造加工)、检验、调试及验收信息。 7.2再制造企业应建立弃用件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或数据库,对弃用件和废 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登记及记录,并规定保存时间。 7.3再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再制造生产和服务管理制度,并形成相应的管理文件。 7.4再制造企业应建立再制造掘进机的信息记录管理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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