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354-2022 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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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354-2022 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要求.pdf

ICS 13.030.99 CCS Z 68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transportationandtreatmentof demolitionmaterialsoffangcangshelterhospital

天津某电子公司暖通工程施工方案_secret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5拆除物分类与产生量 5.1拆除物分类 5.2拆除物产生量 ...3 6终末消毒及评价 6.1终末消毒. 6.2现场消毒评价 7方舱拆除 7.1通则 7.2拆除物暂存 7.3建筑和场地复原 8方舱拆除物收运 8.1一般要求·…. 8.2收运作业 5 8.3运输车辆 9方舱拆除物利用与处置 10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10.1环境保护 10.2作业安全· 10.3职业卫生·

方舱拆除物收运处置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方舱拆除收运处置的总体要求、拆除物分类与产生量、终末消毒及评价、方舱拆除、方 舱拆除物收运、方舱拆除物利用与处置、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方舱拆除物的收运和处置。

4.1应结合方舱的设计、建设资料编制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宜包括各类拆除物的产生量估算,消毒方案、 拆除及既有建筑和场地复原方案、拆除物暂存收运和处置方案、环境保护与安全措施、工程费用等。 4.2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应编制终末消毒及评价、方舱拆除及既有建筑和场地复原、拆除物收运处置专 项方案。 4.3方舱拆除、拆除物收运、拆除物利用与处置过程应建立台账。台账应包括拆除作业记录、消毒记录, 各类拆除物暂存区域划分、收运量、收运车辆信息、最终消纳处置场所等。 4.4既有建筑和场地复原后经终末消毒并评价合格后,应进行验收并移交。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规定 和行业标准执行。

DB31/T 13542022

5.2.1方舱拆除物的产生景宜根据方舱施工图纸或实际统计数据确定,缺少基础资科时地可根据方能议 计床位数按式(1)计算:

式中: Q 某类拆除物的产生量,单位为干克(kg); R 床位数,单位为床; 飞 某类拆除物的产生系数,单位为千克每床(kg/床),见表1。

表1拆除物的产生系数

6.1.5终末消毒所选用的消毒剂类别、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集中空 调系统终末消毒应符合WS/T396的要求。 6.1.6终末消毒应编制专项方案,明确消毒的对象、范围、面积或体积;消毒区域划分,以及不同区域作业 人员与消毒设备分配;不同物品的消毒方法、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选择、消毒人员数量的确定;终末消毒 整体流程;人员防护要求;消毒质量控制要求;消毒后监测和评价方法等。 6.1.7每次终末消毒后,应在48h内对方舱周边50m范围内的地表水进行1次总余氯监测。

6.2.1每次终末消毒后,应由评价单位开展现场消毒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应符合WS/T797和WS/T774 的要求。 6.2.2现场消毒评价工作包括过程评价和现场效果评价,评价单位应具备相应能力。 6.2.3消毒过程评价主要包括消毒产品、消毒操作、消毒工作方案等环节。消毒过程评价内容均符合相 关法规、标准、指南或方案要求,方能判定消毒过程合格。 6.2.4消毒效果评价对象包括物体表面和空气。物体表面现场消毒效果用自然菌或指示微生物杀灭率 进行评价,空气现场消毒效果用自然菌杀灭率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满足标准要求,方能判定消毒效果 合格。

6.2.1每次终末消毒后,应由评价单位开展现场消毒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应符合WS/T797和WS/T774 的要求。

消毒实施方案; b) 消毒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c) 现场消毒作业报告; d)现场消毒评价报告。

建筑物垂直度观测技术交底a 消毒实施方案; 6 消毒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c) 现场消毒作业报告; d) 现场消毒评价报告

7.1.1方舱拆除内容应包括拆除新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 7.1.2方舱拆除应符合JGJ147的有关规定。 7.1.3方舱拆除前应编制方舱拆除专项方案,明确方舱拆除范围及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相关设 施界限,各类拆除物产生量估算、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 7.1.4方舱拆除的顺序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方能外际前应编制力能外除专项方来,明确方能价陈范围及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相关设

a 移除生活家电、拆除家具等; b) 拆除暖通、给排水、电气设施设备; c) 拆除隔断及附属配件; d) 拆除新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7.2.1宜在方舱内设置临时暂存区,暂存区域宜根据拆除物数量和体积进行划分,不同类型拆除物暂存 区应有效分隔并设置标识标牌。 7.2.2暂存区位置宜结合场内物流组织设置,方便装车外运。若暂存区域设置在方舱既有建筑物外或室 外场地时,宜设置硬化地坪和防雨措施。

7.3.1复原应包括既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场内道路和绿化等复原,复原后应满足既有建筑和场地的 使用功能。 7.3.2既有建(构)筑物的复原应包括饰面、墙面、门窗及玻璃、地面的复原。 7.3.3设施设备的复原应包括暖通、给排水、消防和电气设备的复原,复原后应对暖通、给排水、消防和电 气系统调试至合格。 7.3.4场内道路的和绿化的复原应包括道路路面、绿化和配套设施的复原。 7.3.5既有建筑或场地前应编制专项方案,明确复原界面及复原标准、复原工程量估算、复原工.程方案、 调试检测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 7.3.6复原工程完成后移交前应由业主组织验收,验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应专业现行验收标准执行, 验收前应提交以下资料: a)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施工过程验收资料; c)作业现场与方舱施工图、建筑和场地复原要求技术文件的对比分析报告。

10.1.1方舱拆除应通过雾化喷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并符合以下规定: a)雾化洒水降尘措施酒水强度和频率应根据温度、面积、拆除工程内容和拆除物特性等条件设置 b)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按GB16297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2方舱拆除、收运过程噪声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拆除物收运应选取低噪声运输车辆,车辆在车厢开启、关闭、装车时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82dB(A); b)既有建筑物和场地厂界噪声应按GB12348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3方舱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利用方舱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网。

10.1.1方舱拆除应通过雾化喷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沪昆铁路冬季施工方案,并符合以下规定: a)雾化洒水降尘措施酒水强度和频率应根据温度、面积、拆除工程内容和拆除物特性等条件设置 b)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按GB16297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2方舱拆除、收运过程噪声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拆除物收运应选取低噪声运输车辆,车辆在车厢开启、关闭、装车时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82dB(A); b)既有建筑物和场地厂界噪声应按GB12348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3方舱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利用方舱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网。

10.2.1方舱拆除的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专项培训。 10.2.2方舱拆除各环节应按规定配置作业器械、劳动工具与防护用品 10.2.3拆除作业的施工安全及管理应符合JGJ147的规定。 10.2.4拆除作业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7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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