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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2022版)(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部分)(试行)第一册 交通专业工程分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2月).pdf宁波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 (2022版)(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部分) (试行)
第一册交通专业工程分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
为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改革,构建“各司其职、 本运行"的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 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 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建科规(2020)5号)、《浙江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21)3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科学评判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的消防安全性,保障交通、水利、电力专业 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同时为从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进行消防验收时提供 程序流程层面和具体操作层面的参考依据,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宁 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宁波工程学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写了《宁波 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2022版)(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部分) (试行)》。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总结我 市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的工作实践干砌石技术交底,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在 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形成本指南。 本指南由三大分册构成,分别为:“第一册交通专业工程分册”,“第二册水 利专业工程分册册,“第三册电力专业工程分册”。 “第一册交通专业工程分册"共由2篇和11个附录组成。“第一篇交通专 业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共由7章组成,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 语,3.基本规定,4.消防查验,5.消防验收现场评定,6.档案管理,7.检查实 操”;“第二篇消防设施检查通用项目"共由13章组成,主要内容包括:“1.消 火栓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水喷雾灭火系统,4.细水雾灭火系统,5.灭 火器,6.气体灭火系统,7.泡沫灭火系统,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9.自动跟
主编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 宁波工程学院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港口管理局 参编单位: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邵璟璟、卓承军、武校刚、郭丽红、魏莉莉、赵姝、王立娟 王海波、陈晶晶、魏霄杰、朱幸烨、陈静 主要审查人:沈浩、潘伯林、王洪裕、蔡慧静、林辉、钱宏春、张海云 陈涛、孙陆军、钱程、高志勇、童彦博、计春华
第一篇 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6 3.1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的流程 ? 3.2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 ? 3.3检查项目分类.. .6 3.4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一—申请与受理 3.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3.6局部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4.交工验收消防查验, ....10 4.1查验的一般规定 .10 4.2查验的要求... ..10 4.3查验的组织实施 ..1.0 4.4查验的抽样数量. .11 4.5查验的合格判断, ..11 5.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5.1评定的一般规定. ...13 5.2评定的内容.. ..13 5.3评定的组织实施 5.4评定的抽样数量. ...16 5.5评定的合格判断 ..17 6.档案管理 ....19 7.检查实操.. ...21 7.1隧道工程 .22
第 扁 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
7.2加油加气加氢站工程, 39 7.3汽车充电站工程. ..65 7.4港口码头工程 ..71 第二篇 消防设施检查通用项目 .. 119 1.消火栓系统... ....12.0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30 3.水喷雾灭火系统 ..136 4.细水雾灭火系统 .141 5.灭火器 ..145 6.气体灭火系统 ..147 7.泡沫灭火系统.. ..151 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159 9.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1.73 10.干粉灭火系统 ...179 11.防排烟及通风、空气调节系统 .187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 13.消防电气. .215 主要引用的规定、标准名录 附录.. ..231 附录1交通专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232 附录1.1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流程图(行政窗口) . 232 附录1.2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流程图(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 ..233 附录1.3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流程图(行政窗口) ...234 附录2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清单, ..235 附录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237 附录3.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38 附录3.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240 附录3.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41 附录3.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42 244
附录3.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245 附录3.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246 附录4交通专业工程交工消防验收报告表式 ..249 附录4.1交通专业工程交工消防验收报告.. . 250 附录4.2交通专业工程消防施工交工报告.... . 256 附录4.3交通专业工程交工验收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附录4.4交通专业工程交工验收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258 附录4.5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附录5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查)意见… 附录5.1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查)合格意见(式样) ..283 附件5.2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查)不合格意见(式样) ... ..284 附录6交通专业工程消防查验检查表 附录7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表.... ..650 附录8交通专业工程消防现场评定检查表.. ..65 附录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015 附录10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常规见证取样检验目录.. ..1084 附录11消防产品目录.. ..1088 附录11.1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1088 附录11.2建筑消防设施产品目录.. .1090
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
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市
1.0.1为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统一宁波市交通 专业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确保交通专业工程消防质量,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规定了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内容、程序和判定方法。 1.0.3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公路隧道、加油加气加氢站、充电站 水运项目的港口码头工程等交通专业工程的交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交通建设工程的项目 选址意见书可代替立项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 建筑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或所在建筑的建筑合法性证明文件(改建工程)。 其中,交通专业工程中承担服务功能的配套工程,包括综合楼、职工宿舍、维修车间等 以及承担管理功能的配套工程,包括管理中心(监控通信分中心)、收费站等的房屋建筑工程 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应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 行)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工作的通知》(甬建 函(2021)174号)执行。 1交通专业工程中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按"3.4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一—申请与受 理”的规定执行。 本指南所称交通专业工程的特殊建设工程,是指2020.04.01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特别是加油加气加氢站、位于 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跨越城镇开发边界的隧道工程等,属特殊建设工程。 2交通专业工程中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按"3.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的规定执行。 本指南所称交通专业工程的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 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3交通专业工程中属于局部建设工程的,按"3.6局部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 备案、抽查)"的规定执行。 1.0.4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交通专业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行政许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对本系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等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履 行有关消防安全责任,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工作,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法委托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1.0.5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备案和抽查工作,并受理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等六区(包括区内开发园区) 内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 查审批事项。其他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受理。跨行政区域的及市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由市住建局确定受理部门。 1.0.6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联动互通机制,定期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交 通专业工程消防审验工作顺利开展。情况特别复杂的,在确保交通专业工程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做好消防审验工作。 1.0.7交通专业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实行现场评定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现场评 定由建设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阶段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现场评定合 格且消防验收申报材料齐全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按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有关标准进行, 交通专业工程的现场检查,在备案的专业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或委 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合格且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要求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抽查意见。 1.0.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消防验收备案的工程 项目,以此规避消防验收行政审批。 1.0.9交通专业工程的消防验收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消防查验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消防验收现场评 定,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意见》等申报材料 作出是否合格的行政许可决定
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由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现场检 查,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等申报材料 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安装、调试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 共同确认工程消防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活动
对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内容、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涉及消防的各 分部分项工程、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进行检查和验证的活动。
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 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管径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 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的活动。
建筑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 明及安全疏散指示、安全疏散设施等。
组成消防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并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 防火门等。
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检查子项目组成并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建筑内部装修防 隔、防烟分隔、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LY/T 2935-2018标准下载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的流程
3.1.1建设单位申报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前,应当先组织工程交工
3.1.1建设单位申报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前,应当先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工程交工 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申报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消防查验纳入工程交工验收,建设单位编制交通专业工程交工消防验收报告前,应开展交 工验收消防查验,查验情况作为交通专业工程交工消防验收报告的编制依据,查验合格后方可 编制工程交工消防验收报告。 3.1.3交通专业工程消防验收包括两类: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 收备案、抽查:相应流程图详见附录1。
1消防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国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应为针对交 通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适用版本;当无其他特殊规定时,应采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受理时所适 用的版本); 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峻工图纸(建设单位应承诺确保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 符); 3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或关于消防安全性的审查意见等; 4通过专家评审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如有涉及)及其专家评审意见,
3.3.1消防查验及现场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子项目”下,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可 再细分为A类项(关键项)、B类项(主要项)、C类项(一般项)三类,分类标准原 则上如下(本导则第"7.检查实操"章中有另行特别叙述的除外,从其特别叙述): 1A类项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2B类项是指国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 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3C类是指国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中除A类及B类以外的其他非强 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3.3.2各A、B、C类项的具体内容可参见附录6《消防查验检查表》和附录8《现场评定检
市政桥涵施工方案3.4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申请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