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XJJ 145-202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pdf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16328—202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NB/T 10887-2021 煤层气藏开发效果评价技术规范.pdfAcceptanceSpecificationforUnitQualityof HousingEngineering
量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SpecificationforUnitQualityof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22年06月01日
中国建材工生出版社 2022北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关于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
现批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为自治区工程建设 标准,标准编号为:XJJ145一2022,自2022年6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
本标准参编单位: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鸿基昊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润丰恒越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员:陈向东李忠研谢元堂杨磊 马凌燕丁国成封利军王正峰 张保文张顺彬王伟周玉莲 冀传奔侯睿雷宽久 穆斯塔法·艾尔肯 张雨晗 毛峰时博解建强 将博达·努尔布拉提 姜国梁 王金明齐志豪姚智豪杨如箐 王军罗毅李波刘照华 罗兆祥赵玉华 本标准审查人员:马继明冯锦袁银芝张国强 鲁晓吴遥庆张哗李全胜
10 采暖工程 21 11 电气工程 23 12 智能建筑工程 26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28 14 其他 30 附录A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33 附录B 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4 附录C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表 35 附录D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36 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41 附件F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空间尺寸实测记录表 49 本规程用词说明 51 引用标准名录 52 条文说明 53
10 采暖工程 21 11 电气工程 23 2 智能建筑工程 26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28 14 其他 30 附录A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33 附录B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4 附录C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表 35 附录D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36 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41 附件F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空间尺寸实测记录表 49 本规程用词说明 51 引用标准名录 52 条文说明 53
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内容和方法,保障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提高住宅工 程质量总体水平,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
1.0.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housingengineering
住宅工程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 住宅工程的每一户,主要涉及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 验收。
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 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住宅工程室内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开间、进深和 高度尺寸。
2.0.6积水silitationofwater
自然排水后残留水最深超过5mm的水体
3.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
工程峻工验收前进行,内容包括: 1室内地面; 2室内墙面、顶棚; 3空间尺寸; 4门窗和玻璃安装工程、护栏和扶手; 5 1 防水工程; 6给排水工程; 7 1 采暖工程; 电气工程; 9 智能建筑工程; 10 1 通风与空调工程; 11 其他。 3.0.2 2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药定内容且具备水、电检查条件; 2 2 所含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2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 完整。
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分户验收
组织机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按照 制定的验收方案分工完成相应的各项工作;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 合格; 3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 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 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 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3.0.4分户验收机构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可参加分户验收。
3.0.4分户验收机构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可参加分户验收。
3.0.4分户验收机构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专业技术 人员;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专业工长等技术人员:
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分户验收时应按户留存影像资料, 分户验收电子档案,作为住宅交付的资料。
3.0.7分户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通过峻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
3.0.8分户验收程序和组织:
1分户验收按照分户、分栋及项目(小区)分别进行, 成验收资料;
2分户验收方案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 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编制。主要 内容包括:分户验收组织机构,验收方法、程序及计划; 3分户验收组织机构可分为综合验收组和技术验收组。综 合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 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 负责人及实测实量的技术人员组成:技术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 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或聘请的)相关检测检验人员具体 实施; 4技术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所规定内容进行检测检验。 技术验收组的工作可与施工单位分部分项验收相结合; 5技术验收组将分户验收合格的报告汇总形成分栋报告, 报综合验收组进行复检; 6综合验收组对技术验收组上报的检测检验结果组织复检 抽查,复检抽查方法为随机抽签法,复检抽查的数量应不低 于20%
3.0.9分户验收应形成下列资料:
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附录B《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栋号汇总表》; 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表》; 附录D《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附录F《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空间尺寸实测记录》。
3.0.1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
行处理: 1技术验收组分户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和质量缺陷,随时反 馈给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返工或维 修,直至合格再提交技术组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报综合验收 组组织综合验收: 2综合验收实行复检抽查,复检抽查不合格的应返回技术 验收组重新进行分户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 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 理结果存入分户验收资料。 3.0.11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户验收资料,建档保存, 并在建设工程工验收后,与建设项目的其他档案资料一并向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其中《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附录A),应作为质量保证书的 附件。
4.1.1地面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缺陷,当出 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²,且每自然间不应多于 2处。 检验仪器:空鼓锤。 检验方法:沿自然间地面长、宽两个方向,间隔400mm 500mm均匀布点,用空鼓锤逐点轻击检查。当发现有空鼓点时, 在其周围轻击确定空鼓范围。 检验数量:对所有布点检查。 4.1.2面层应无明显污迹,不应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3整体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4.1.3的要求。
4.1.3整体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4.1.3的要求。
1.3 整体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
注:分户验收时为毛坯房的,其室内地面面层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采用水泥混 面层的允许偏差值
检验仪器:电子水平尺或两米靠尺、分度值不大于0.1mm 的楔形塞尺。 检验方法:与墙角成45°方向,将靠尺平放在待测地面上。 目测靠尺底面与地面之间的间隙情况,估计间隙为最大的位置, 用锲形塞尺塞进最大间隙处,测量其高度,准确至0.1mm。无法 估计间隙最大的位置时,在靠尺的两端部约100mm和中间测3 点,取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测2处,应布置在对角,面积大于 15m²的房间宜在中部加测1处。
4.2.1板块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缺陷,单块 板块边角允许有不大于板块边长10%的局部空鼓,但每自然间 空鼓板块不应超过总数的5%。 检验仪器:空鼓锤。 检验方法:用空鼓锤轻击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2.2板块面层表面应无明显污迹、色差,板块应无裂缝、缺 棱、掉角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2.1板块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缺陷,单块
检验仪器:电子水平尺或两米靠尺、分度值不大于0.1m 的楔形塞尺。 检验方法:与墙角成45°方向,将靠尺平放在待测地面 二
目测靠尺底面与地面之间的间隙情况,估计间隙为最大的位置, 用楔形塞尺塞进最大间隙处,测量其高度,准确至0.1mm。无法 估计间隙最大的位置时,在靠尺的两端部约100mm和中间测3 点,取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测2处,应布置在对角,面积大于 15m²的房间宜在中部加测1处。
表4.2.3板块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
4.2.4板块间缝格平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4.2.4
板块面层缝格平直度的允许偏
检验仪器:5m拉线、钢直尺或钢卷尺。 检验方法:拉线两端与接缝重合拉直,不足5m时拉接缝的
两端。目测接缝凹凸的疑似最大处,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3 点,以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抽检1处(目测偏差较大处)。
4.3.1木、竹面层铺设应安装稳固,行走无异响和松动。 检验方法:沿自然间地面长、宽两个方向,间隔400mm~ 500mm均匀布点,踩踏无异响、无松动。 检验数量:对所有布点检查。 4.3.2木、竹面层表面应无明显污迹、无明显色差、无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一自然间每处轻微划痕最长不超过 100mm,所有划痕累计长度不超过300mm。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3.1木、竹面层铺设应安装稳固,行走无异响和松
4.3.1木、竹面层铺设应安装稳固,行走无异响和松动。 检验方法:沿自然间地面长、宽两个方向,间隔400mm 500mm均匀布点,踩踏无异响、无松动。 检验数量:对所有布点检查。
4.3.2木、竹面层表面应无明显污迹、无明显色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一自然间每处轻微划痕最长不超 100mm,所有划痕累计长度不超过300mm。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3.3木、竹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4.3
检查梯施工技术交底木、竹面层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和表4.3.3的要求。
3.3本、竹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
检验仪器:电子水平尺或两米靠尺、分度值不大于0.1mm 的楔形塞尺。 检验方法:与墙角成45°方向,将靠尺平放在待测地面上。 目测靠尺底面与地面之间的间隙情况,估计间隙为最大的位置 用楔形塞尺塞进最大间隙处,测量其高度,准确至0.1mm。无法
估计间隙最大的位置时,在靠尺的两端部约100mm和中间测3 点,取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测2处,应布置在对角,面积大于 15m²的房间宜在中部加测1处。
估计间隙最大的位置时,在靠尺的两端部约100mm和中间测3 点,取最大值为代表值。 检验数量:每自然间测2处,应布置在对角,面积大于 15m²的房间宜在中部加测1处。
5.1.1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 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仪器:空鼓锤。 检验方法:观察:用空鼓锤轻击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2.1墙面涂料饰面层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二次结构及填充墙砌体施工方案.docx,不得有漏涂 透底、爆灰、开裂、起皮、掉粉和反锈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