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039-2021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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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039-2021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技术标准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技术标准

钢构输煤栈桥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1 上海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

沪建标定[2021]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容有天单位: 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主编的《城市综合交通 规划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 一编号为DG/TJ08—2039—2021,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原《上海市城市交通规划编制技术标准》(DG/TJ08一2039 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黄臻曾胜男聂磊黄欣 主要审查人:陆锡明蔡逸峰张宇董明峰徐 健 李青张天然沈忆程

4.2规划编制要求 25 本标准用词说明 28 引用标准名录 29 条文说明..….. 31

supporting 24 2 Transport planning of specific area 25 4.1Generalrequirements ..... 25 4.2Planning requirements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8 Listofquoted standards 29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31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交通规划,促进交通与城市用 地布局的协调发展,推动上海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根据国 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城市规划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 制和专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 1.0.3交通规划是城市规 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城市规划同步 编制,并与城市规划互相协调,指导城市专项交通规划和城市详 细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同步进行相应的交 通规划调整,没有编制交通规划内容的城市规划应按本标准补充 编制交通规划相关内容。 1.0.4市域、区级层面综合交通规划应按照本标准,明确交通发 展战略和目标,对外(尤其与长三角地区联系)和内部骨干交通体 系的布局方案;主城片区、新 城、新市镇、特定区域层面综合交通 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并结合单 单元规划,明确交通体系规划原则 发展方向和规划方案

1全市、区级等各层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应同步编 制综合交通规划,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规划内容。 2郊区各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编制区级综合交通规划, 重点解决区内、郊区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与中心城之间三个层次 的交通系统规划,考虑对外交通的直接联系,并与全市综合交通 规划所确定的规模和功能一致。新城应根据城市发展要求,编制 新城综合交通规划。 3规划常住人口规模3万人以上的新市镇,应在区域综合

交通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新市镇交通规划。 4交通敏感的特定区域,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同步 编制交通规划。 1.0.6上海市交通规划编制除应执行本技术标准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出行trip

行驶距离400m及以上,或步行时间5min及以上,运用城 市公共市政设施(城市道路与公路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等),实现 某一主要目的的单向出行活动,称为一次出行。 2.0.2交通模式transportmode 各种交通方式所承担的出行量分配比例。 2.0.3客运枢纽passenger transferhub 不同交通方式或同一交通方式提供乘客集散、衔接的场所。 2.0.4绿色交通greentransport

客货运输中,按人均或单位货物计算,占用城市交通资源和 消耗的能源较少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较低的交通活动 或交通方式。如采用步行、自行车、集约型公共交通等方式的 出行。

2.0.5市域(郊)铁路suburbanrailway

利用既有铁路或新修建铁路线路,连接城市市区与郊区以及 连接城市周围几十千米甚至更大范围的城市圈,服务居民通勤 生活、商务等出行活动的铁路运输系统。以中、长距离乘客出行 为主体,也可作为重要交通枢纽的集疏运方式之一。

中运量公交系统为系统运能介于常规公共汽(电)车和城市 快速轨道交通之间的公交系统,一般中运量系统运能为5000 人次/h~20000人次/h,主要服务于中心城区内部次要客运走廊 和新城内部主要走廊。如快速公交(BRT)、现代有轨电车等。

满足特定人*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如班 车、校车、定制公交、出租车、共享自行车以及越江轮渡等。

2.0.8公共汽(电)车线网

2.0.9公交线网密度

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积上有各类公共交通线路(不含轨道交 通)经过的道路中心线长度(不包含重复系数产生的道路长度), 单位为km/km²

各类公共交通(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站点 覆盖率是指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在一定服务范围内所覆盖的面积 占区域总面积的比重;公共交通站点人口、岗位覆盖率指的是各 类公共交通站点在一定服务范围内人口数、就业岗位数占区域内 总人口数、总就业岗位数的比重。

2.0.11公共停车场库publicparking

为社会公众(不确定对象)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免费或收费的 停车场库

2.0.12配建停车场库

居住区、公共建筑物等为满足自身(确定对象)停车需求,在 所属地块内设置的停车场库。

0.13停车换乘parkandride

将自驾车存放后,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交通方式。

以人力驱动,允许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虽有动力 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也归人此类。

2.0.15特定区域detailedspecialarea

由市规划管理部门认定,规划范围达到一定面积,必须开展

交通规划编制的区域。主要包括特定政策区、公共活动 型交通枢纽等。

通规划编制的区域。主要包括特定政策区、公共活动中心、大 交通枢纽等。 0.16城镇圈urban/towncircle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一2035年)》,城镇圈是按照 40分钟交通出行时间,以一个或多个城镇(新城或新市镇)为 心,按照居民交通出行的活动规律,有效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集 业、生活、服务为一体,范围覆盖若干个建制镇或街道

交通规划编制的区域。主要包括特定政策区、公共活动中心、大 型交通枢纽等。 2.0.16城镇圈urban/towncircle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一2035年)》,城镇圈是按照 30~40分钟交通出行时间,以一个或多个城镇(新城或新市镇)为 核心,按照居民交通出行的活动规律,有效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集 就业、生活、服务为一体,范围覆盖若干个建制镇或街道。

和城市对外交通,按照城市综合交通的服务对象应划分为城市 运与货运交通。 .1.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范围与年限应与国土空间总 现划一致。 .1.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调查与分析。 2综合交通与城市空间布局。 3交通战略与需求预测。 4城市交通体系协调。 5规划实施评估。 6 对外交通规划。 7道路、公路系统规划。 8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9客运枢纽系统规划。 10 2 步行与非机动车系统规划。 11 停车系统规划。 12 货运系统规划。 13 2 交通管理。 14 2 交通信息化。 15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1 交通调查与分析。 2 综合交通与城市空间布局。 3 交通战略与需求预测。 4 城市交通体系协调。 5 规划实施评估。 6 对外交通规划。 7 道路、公路系统规划。 8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9 客运枢纽系统规划。 10 步行与非机动车系统规划。 11 停车系统规划。 12 货运系统规划。 13 交通管理。 14 交通信息化。 15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新城、新市镇、特定区域层面综合交通规划应根据单元规划 要求,深化相关规划内容

引导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和人与物的安全、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市 场在交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保障城市交通的效率与公平,支撑 城市经济社会活动正常运行。

3.1.5城市交通应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相互协调,城市

合交通的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城市内部交通与城市对外交通之间 应在发展目标、发展时序、建设标准、服务水平、运营组织等方面 进行协调。

展特征和发展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新的发展区域的交通规划应充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 求,并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的城市 建成区的交通规划应以优化交通政策,改善步行、非机动车和公 共交通,以及优化交通组织为重点。 2应能适应规划期内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空间组织的要求。 3应符合城市不同发展分区的交通特征。 4应为符合城市发展战略的新型交通方式提供发展条件。

建成区的交通规划应以优化交通政策,改善步行、非机动车和公 共交通,以及优化交通组织为重点。 2应能适应规划期内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空间组织的要求。 3应符合城市不同发展分区的交通特征。 4应为符合城市发展战略的新型交通方式提供发展条件。 3.1.7远期规划应明确规划目标。包括道路系统总长度规模、各 级别道路网络规模、道路网容量(车公里)、道路车速水平、公共交 通承担的客运比重、轨道交通的线网规模及承担客运比重、停车 场建设规模等。

3.1.7远期规划应明确规划自标。包括道路系统总长度规模、各

3.1.7远期规划应明确规划目标。包括道路系统总长度

级别道路网络规模、道路网容量(车公里)、道路车速水平、公共交 通承担的客运比重、轨道交通的线网规模及承担客运比重、停车 场建设规模等

通、公共汽(电)车、公交场站、道路系统、交通枢纽、停车、非机动 车系统等建设重点、发展规模、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内容。

通、公共汽(电)车、公交场站、道路系统、交通枢纽、停车、非机

济和财务上可持续,并应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远景发展进行布 局规划和用地控制

3.1.10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必须符合城市防灾减灾的相 要求。

制、修改与评估,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过 中,应加强公众参与。

3.2.1综合交通规划应以相关资料和交通调查为依据,交

3.2.1综合交通规划应以相关资料和交通调查为依据,交通调查 应有合理的调查方案,调查的内容根据需要确定,应涵盖城市综 合交通所涉及的各种交通方式、各类交通设施。现状分析和交通 模型建立应采用5年内的交通调查资料

煤矿风井施工组织设计,结合上海市综合交通调查经验以及地区交通发展情况综合 定。全市居民出行调查抽样率不宜低于0.5%;新城和新市镇 民出行调查抽样率不宜低于1%

3.2.3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应用手段和相关部门信息平台数据,包 括手机信令、车牌识别、车辆定位、轨道交通AFC系统、公交卡等 多源数据信息,获取调查数据,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补充和校验。

3.2.4中心城以外的综合交通规划应针对地区交通特征制定

应的交通调查,新市镇交通调查的重点是新市镇与中心城之间、 新市镇与新城之间、新市镇相互之间的出行特征调查。应注重 区、特定区域等调查的统一协调。

铝合金框、扇及塑料框、扇玻璃安装施工交底记录.docx边界条件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一致;模型所采用的 参数应通过调查数据标定;模型精度必须保证规划控制指标计算 的精确度

3.2.6交通调查分析和交通需求分析模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系规划标准》GB/T51328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综合校验分析。 2居民出行生成模型的建立或更新。 3居民出行、车辆出行分布模型的建立或更新。 4出行方式划分模型的建立或更新。 5道路网络的建立或更新。 6道路交通量分配与道路网络分析。 7公交网络的建立、更新。 8公交客流量分配与公交网络分析。 9货运交通模型的建立、更新。 涉及都市圈和长三角区域的相关交通规划,应增加长三角区 域交通模型的相关内容。 3.3综合交通与城市空间布局 3.3.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应与城市空间布局协同规划,通过用地 布局优化引导城市职住空间的匹配、合理布局城市各级公共与生 活服务设施,将居民出行距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3.3.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应与城市规划互相协调,促进和引导城 市空间布局与优化。应协调交通系统在承载城市活动、引导城市 集约高效开发、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等方面的 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应与城市空间结构、交通走廊分布 契合。 2城市公共交通骨干系统应串联城市活动联系密切的城市 功能地区。 3.3.3应利用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开发,依托城市公共交通走 廊、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布局引导城市的高密度开发。城市综合交 通设施与服务应根据土地使用强度差异化提供,城市土地使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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