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SACA 1-2021,T/SZAPA 1-2021,T/SZAS 29-2021 无障碍城市信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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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SACA 1-2021,T/SZAPA 1-2021,T/SZAS 29-2021 无障碍城市信息标准.pdf

触觉标识包括盲文标牌、盲文物理按钮、盲文地图等,应符合以下内容: a) 以可触摸图形和盲文形式,提供完整、持续的空间信息; b) 在公共建筑空间中所有无障碍设施均应设有触觉标识,并应与听觉标识整合设置; c) 触觉标识应与扶手、抓杆设施相结合,并应形成完整的视觉残障人群行走流线; d) 触觉标识可触摸内容的边缘应光滑,触摸内容高出底面或低于底面不小于0.8mm

5.3.1.1.4应急报警设施

应急报警设施是集合视觉、听觉、交互多重功能,结合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急报警并能提供紧急救 援的设备设施,包括警示器、对讲机、音响频闪显示灯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公共场所及建筑内的应急报警设施应结合互联网技术,同时具备视觉、听觉提示及交互功能, 满足信息无障碍要求; b)应急报警信息除文字显示外,应同时提供声光预警及逃生指示等; C) 2 应急报警对讲设施应同时支持语音对讲及文本显示功能,保障对视觉、听觉障碍者和其他类障 碍者的有效救援。

大佛寺长江大桥弹子石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3.1.2室外地图

5.3.1.2.1无障碍地图

城市(城区)主要路口和公交站点的城市地图中应配备盲文说明和增设无障碍设施分布点位和路线 图,方便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使用。其标示内容应包括:周边区域无障碍出行路线、无障碍公交站点 机动车无障碍停车点、无障碍休息场所、绿地(带)内无障碍游憩路线、无障碍卫生间和可享受视听无 障碍服务的设施点位。

5.3.1.2.2电子地图

城市(城区)地图的设置点位和高度应考虑视障者及肢体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的使用需求,有条件 的公交站点应设置电子信息屏,实时显示车辆行驶信息,应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并增加语音和触屏功能。

5.3.1.3户外广场

5.3.1.3.1交通标识

城市(城区)户外广场应布置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的分隔、导流等设施,并配置完善的交通导识系 统。游憩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盲文地图,为视障者服务的活动区域应设置语音服务和盲文铭牌。危险 地段或地形险要地段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提示标志、安全警示线及安全防护设施。

5.3.1.3.2无障碍标识

城市(城区)户外广场标识系统应设无障碍设施标识内容,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应与其 他无障碍设施标志牌形成引导系统,满足通行的连续性。 无障碍路线沿途应设有连贯的无障碍引导标识,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植物树木和艺术品等的主要 介绍说明部分高度宜应在1.00m~1.50m之间,同时便于坐姿和站姿阅读,主要信息应配备盲文说明或语 音说明。 无障碍路线夜间照明应确保连续性以及无障碍引导标识的可视性,台阶起止处应设置补充低位照 明,避免出现眩光或无照明区域。 开放绿地内应设置系统的无障碍导向标志,面积大于0.40hm的开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还应设置园 区全景图,标明无障碍游览路线和无障碍设施位置

5.3.1.3.3智慧标识

城市(城区)户外绿地公共区域进行数字化处理,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经常活动的公共空间应 随身电子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交互标识设施,满足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安全精准导航的要求

5.3.1.4公共交通

5.3.1.4.1引1导标识

交通枢纽设施标识引导规划,应连接室外场地出入口、售票柜台(机)、安检(票)出入口、问询 台、等候休息区、登车(机)站台区(口)、公共卫生间、各类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和地下停车库(楼) 中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在公共通道上设置引导标识。 无障碍电梯候梯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梯段各层起止和休息平台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扶 梯起止处应设置语音提示功能,并设置引导标识。 交通枢纽出站处设置信息服务点,服务点内应以语音、文字(包括盲文)等方式提供景点、博物馆、 住宿、餐饮等信息。

5.3.1.4.2无障碍交通

交通枢纽无障碍规划应包括以下儿方面内容:交通枢纽周边道路和站前广场无障碍路线、周边街区 公交站点与人行道路的无障碍接驳、周边街区平面和立体无障碍过街方式、该枢纽内车辆接站和送站停 靠位无障碍接驳、该枢纽地面和地下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布局和人行道无障碍接驳、该枢纽周边配套商 业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路线、与其他功能建筑相连接的无障碍路线, 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层、站台层等部位的车站信息栏中应标注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并应设置盲文 地图和语音提示系统,车站内各项无障碍设施应设置无障碍标志

5.3.1.4.3智慧交通

智慧公交系统应结合当地公交行业信息化成果,共享公交行业基础数据和公交运行状态信息资源 构建人、车、路协同,精准个性化地建立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公交助乘系统,触摸式物理地图或具有语 音功能的电子触屏,有条件的应结合随身电子设备提供智能引导。实现人与公交车、公交站点和场站设 施的互联互动。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智慧城市交通系统具有强大的技术支撑,物联网 技术可以全面感知和监控整个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工具的运行状况,大数据技术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 交通数据,为相关部门的相关决策提供合理有价值的参考。

5.3.1.5公共建筑

5.3.1.5.1引导标识

城市(城区)公共建筑连接办公建筑出入口、服务区域以及与此相关联的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并应 与周边街区无障碍路线相连通。电梯候梯处、自动扶梯和每层楼梯梯段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楼梯抓 杆应设置楼层盲文提示,楼梯踏面前缘均应设置色彩鲜明的提示。

5.3.1.5.2无障碍设备标识

城市(城区)公共建筑主要出入口、无障碍通道、停车位、建筑出入口、公共厕所等无障碍设施的 位置应设置无障碍标志,并应形成完整的无障碍标识系统,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及位置,无障 碍停车位宜靠近建筑主出入口、服务大厅和地下车库电梯厅处设置,并设置引导标识。

5.3.1.5.3室外导盲系统

城市(城区)公共建筑出入口和楼、电梯前室宜设楼面图示,在重要信息提示处宜设语音提示系统 和电子显示屏幕系统。当配置自助服务设备时,应采用同时具备语音和文字功能的低位设施,包括自助 取号机和叫号机、自助查询办事机等; 应配置楼宇导盲系统,将定位和路线规划信号发送到使用者的随身电子系统或IC卡中,对公共建 筑室内外公共区域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与随身电子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交互标识设施,满足残疾人 及其他障碍者安全精准导航的要求。

5.3.1.6室内导航

5.3.1.6.1引导标识

5.3.1.6.2电子地图

应提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电子地图,明确用户当前所在位置及服务咨询台、公共无人值守设备 装置、人工值守窗口/柜台、无障碍设施等位置。

5.3.1.6.3室内导航系统

应提供无障碍室内导航系统和自助智慧导航服务硬件设备, 根据用户提供的业务办理需求进行正 确导航,根据办理业务类别确定办理窗口,提供最优导航路线,

5.3.1.7.1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应提供安全语音提示功能。

自动扶梯应提供安全语音提示功能,

5.3.1.7.2垂直升降电梯视觉辅助

5.3.1.7.3垂直升降电梯听觉辅助

无障碍垂直升降电梯内应为听障者安装楼层报

无障碍垂直升降电梯应降低操控面版高度、电梯内安装镜子,方便乘轮椅者操作及进出电梯,

5.3.1.8公告信息设备

5.3.1.8.1公共广播设备

使用电子公告设备应为视障者提供语音播报功能,公共广播设备应为听障者提供字幕功能:为屏幕 显示的实时多媒体信息提供文本标题,说明信息的主要内容。对于预先录制的多媒体,应提供音视频中 语音信息的替代文本。

5.3.1.9公共无人值守设备/装置

5.3.1.9.1视障辅助

应为视障者提供物理按键/物理按钮、耳机插孔、盲文信息辅助操作。操作过程中应有下一步操作 的语音提示,应提供大字体文本显示、语音播报功能

5.3.1.9.2区域性操

5.3.1.11公共卫生间/母婴室

5.3.1.11.1视障辅助

5.3.1.11.2报警红灯

5.3.1.12公共安全

5.3.1.12.1报警

声光报警,声音报警器应同时具备闪光功能,帮助视障人士、听障人士感知报警信息。应能根据室 内导航系统、墙体/楼层索引/步梯扶手上的盲文指引、无障碍坡道标识等信息,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 清晰指明行走及逃生。

5.3.1.12.2逃生

音视频同步报警,提供文字显示的告警信息的同时,也要提供语音播报的告警信息,提供依靠视觉 辨识的逃生指示标脾、指示灯的同时,也要用语音为用户指引逃生方向,保障视障人士、听障人士均可 感知告警和逃生引导信息 震动报警,基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利用手机或穿戴设备融合震动报警功能,以便听障 人士感知报警信息。

5.3.2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5.3.2.1无障碍服务

应为视障人士服务如下服务: 日 1 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在移动互联网上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帮助视障者解决日常生活中 遇到的各种信息障碍,提供图形验证码识别,当视障者在操作网页、PC或手机软件的过程中, 遇到难以识别的验证码时,帮助他们将验证码识别为可供读屏软件使用的文本信息,或帮助他 们直接通过验证; b) 1 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提供远程协助,视障人士在操作网页、PC软件或手机APP时, 退到无法点击或无障碍操作的应用控件时,可通过远程协助方式为视障人士完成相关操作; C) 1 在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内,应提供视频协助,视障人士需要借助他人帮助获取周边环境和物品 信息时(例如辨识街道环境、寻找掉落物品等),可通过远程视频引导方式为视障人士提供信 息,并指导视障人士完成相关行动(例如引导视障人士行走至目的地、找到掉落物品等)

5.3.2.2无障碍公共服务窗口/柜台

5.3.2.2.1公共场所的服务窗口/柜台应针对不同类型残障人士的需要,提供适合他们使用的信息服 务设施。

.2.2.3无障碍触摸式设备应支持以下要求:

a) 支持视障人士语音提示功能,对于需要视觉感知的操作提示信息,同时提供语音提示方式,指 导视障人士进行操作,并用语音方式向用户播报操作结果(密码操作除外); b) 2 支持视障者密码保护功能,采取措施保障视障者密码输入的正确性(例如两次输入密码); C) 2 支持指纹识别签字功能,方便视障人士以指纹登录系统、以指纹签字; d) 支持文本放大功能,方便低视力者、老年人辨识文字: e) 支持听障者文本提示功能,对于需要用听觉感知的操作提示信息,同时提供文本提示方式,指 导听障用户进行操作,并用文本方式向用户播报操作结果(密码操作除外); f) 支持OCR文字识别和TS语音合成设备,可识别纸质文件的文字并在显示屏放大,可用TS技 术将文本读出声音,方便残疾人和其他障碍者使用; g) 在部署窗口对讲机的同时应部署下列设备,部署助听合辅助设备,并设置相应的无障碍标志, 便于听障人士与服务人员交流;文字交流设备,便于严重听障人士与服务人员交流;可连接信 息服务辅助系统,帮助听障人士与服务人员交流(例如通过手语交流); h) 应提供脚部位操作设备,其设备界面应结合实际需要置于脚部低位,方便上肢残障人士用脚操 作设备; i) 无障碍排队提示设备,排队提示设备应同时支持语音播报和文本显示,便于视障人士、听障人 士获取信息

5.3.2.3智慧城市建设要求

5.3.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公共服务场所

5.3.3.1无障碍文化场所

应在重要的文化建筑内提供盲用多媒体系统,在原多媒体信息基础上,将多媒体信息转化沟盲人可 以理解的信息,并经过专业人员录制及技术合成,使视障人士最大程度获取特定影像信息,可建设服务 于视障人士的口述影院,为视障人士欣赏电影创造条件,

5.3.3.2无障碍电影

应提供增补大量配音解说的电影,让视障者了解整部电影的内容,享受电影艺术乐趣。影院应 障碍电影放映专场,应符合期固定放映无障碍电影。

5.3.3.3无障碍媒体

应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提供语音描述信息、文字描述信息

应为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提供语音描述信息、文字描述信息

5.3.3.4公共图书馆、档案馆

5.3.3.4.1视障者阅览室

应设置视障者阅览室(区),配备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和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并提供语音 字阅读等软件和设备。

5.3.3.4.2盲文或有声读物

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统计报告以及与残疾人及其他障碍者权益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 应根据需求制作成盲文或有声读物,供视障者了解学习

5.3.3.5.1语音解读

应为视障者提供语音解读及相关的引导服务,并应配备语音导览讲解服务设备。

5.3.3.6音乐厅、剧院

添加必要的语音旁白,方便视障者获取相关信息

5.3.3.7智能化要求

依托物联网、云计算、无线通信等新一代科技应支持信息无障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城 断提高公共教育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同时韶关市五里亭武江大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打造的数字化、多媒体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新型公共 育形态和模式。

5.3.3.8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5.3.3.8.1教学内容

通过语音、大字体文本、板书,PPT等表现形式,明确主要教学内容,增加视障者、听障者

5.3.3.8.2教材、读物

JGT151-2015 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应为全盲视障者提供盲文教材

应为全盲视障者提供盲文教材

5.3.3.8.3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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