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04/T 246-2014 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晋建标字〔2014]104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5日
金碧园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纸进度表)关于同意山西省《建筑屋面绝热制品(材料
建标标备[2014]1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6月19日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淑平燕向远宋盈王殿仁齐秀荣贾涛张马 马靖万郁楠王晨冉田建军薛全胜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哈成德李桂芬吴振洲亢光君王芳芳王荣香王世 韩君张晓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淑平燕向远宋盈王殿仁齐秀荣贾涛张马斌 马靖万郁楠王晨冉田建军薛全胜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哈成德李桂芬吴振洲亢光君王芳芳王荣香王世超 韩君张晓红
7. 般规定 7.2主控项目 .289 7.3一般项目. .290 附录A居住建筑外门窗传热系数限值 .291 附录B公共建筑外窗及屋顶透明部分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 .292 附录C体形系数限值和窗墙面积比限值, .293 本规程用词说明. .294 引用标准名录, .295 条文说明 .29
1.0.1为了规范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要求,做到保证质量、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制定本 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使用的 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制作、安装及工程质量验收。 1.0.3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制作、安装全过程应进行质量控制。 1.0.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制作、安装及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 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了规范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要求,做到保证质量、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制定本 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使用的 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制作、安装及工程质量验收。 1.0.3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制作、安装全过程应进行质量控制。 1.0.4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材料选用、制作、安装及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 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个面朝向室外的门或
2.0.7主型材mainprofile
用于制作门窗框、 扇和组合门窗的拼接型
2.0.8辅型材auxiliary profiles
门窗杆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杆件上,起到传递或某种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 披水条等)
2.0.9安全玻璃safeglass
为保证使用安全、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因为玻璃破裂或坠落对人身造成伤害而专门生产的 如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防盗玻璃等。
密封材料之间或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的物理或化学反应的性能 2.0.11 1定位垫块locationblocks 位于玻璃边缘与镶嵌槽之间,防止玻璃与镶嵌槽产生相对运动的弹性材料块。
2.0.12承重垫块settingblocks
0.13门窗传热系数doorandwindowthermal
表征门窗保温性能的指标。表示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外门窗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K时, 单 通过单位面积门窗的传热量。
2.0.14遮阳系数shadingcoefficient
在给定条件下,玻璃、门窗的太阳光总透射比,与相同条件下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3m 璃)的太阳光总透射比的比值
在一定压力和水蒸气含量的条件下,空气达到饱和水蒸气状态时(相对湿度等于100%)的温月
3.1.1建筑节能门窗(以下简称门窗)选用的材料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门窗应通过型材和玻璃制品及配件的合理选择与搭配,满足建筑设计中的节能和其他物理、力学 性能要求。
3.2.1铝合金型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3.2.1一1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
3.2.2塑料门、窗用型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3.2.3实木、本铝复合门窗型材应符合下列
实术、 本铝复合门窗型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要求; 2)门窗以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木铝复合门窗,门的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2.0mm,窗的 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木门窗所用木材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木门窗》GB/T29498的规定外新华大厦施工组织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材应选用同一树种材料,含水率宜为8%~16%; 2)集成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集成材非结构用》LY/T1787的要求,外观质量应符合优等品要
木门窗所用木材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木门窗》GB/T29498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材应选用同一树种材料,含水率宜为8%~16%; 2)集成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集成材非结构用》LY/T1787的要求,外观质量应符合优等品要
求,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应大于250mm,宽度方向无拼接,厚度方向相邻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指 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3)木材表面光洁、纹理相近、无死节、虫眼、腐朽、夹皮等现象; 4)木材用水性涂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GB/T23999的规定 面漆应符合C类漆的要求,底漆应符合D类漆的要求; 5)术材所用的涂料申醛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 醛释放限量》GB18580中E1级的规定。 3本铝复合门窗型材宜采用卡扣式连接。 3.2.4铝塑复合型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塑复合型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塑复合型材》YS/T729的要求; 2铝塑复合中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的要求,窗主要受力 杆件型材壁厚不小于1.4mm,门主要受力杆件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 3铝塑复合型材的纵向抗剪、横向抗拉特征值不小于24N/mm。 3.2.5户门、单元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彩色钢板夹芯门板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薄钢板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标准的规定,门框厚度 不应小于2mm,门扇面板材料厚度不应小于0.6mm; 3住宅建筑户门和单元门金属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表面漆层应有防锈底漆,各种漆层表面均不 应有气泡和漆渣; 4公共建筑门厅出入口外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求,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应大于250mm,宽度方向无拼接,厚度方向相邻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指 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 3)木材表面光洁、纹理相近、无死节、虫眼、腐朽、夹皮等现象; 4)木材用水性涂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GB/T23999的规定 面漆应符合C类漆的要求,底漆应符合D类漆的要求; 5)术材所用的涂料申醛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 醛释放限量》GB18580中E1级的规定。 3本铝复合门窗型材宜采用卡扣式连接。 3.2.4铝塑复合型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塑复合型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塑复合型材》YS/T729的要求; 2铝塑复合中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的要求,窗主要受力 杆件型材壁厚不小于1.4mm,门主要受力杆件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 3铝塑复合型材的纵向抗剪、横向抗拉特征值不小于24N/mm。 3.2.5户门、单元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彩色钢板夹芯门板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薄钢板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标准的规定,门框厚度 不应小于2mm,门扇面板材料厚度不应小于0.6mm; 3住宅建筑户门和单元门金属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表面漆层应有防锈底漆,各种漆层表面均不 应有气泡和漆渣; 4公共建筑门厅出入口外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4.1门窗采用的五金配件应满足门窗性能及使用力学性能和耐久性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212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4.2门窗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满足使用功能、耐蚀、易更换和安全要求。 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摸的部位应光滑并具有良好的耐磨性。 3.4.3门窗与墙体连接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T716的规定。固定连 接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132中的有关规定,厚度不应小于1.5mm。 3.4.4塑料门窗增强型钢和门窗用附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门窗增强型钢和门窗附框的材质应采用Q235钢材,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实测壁厚:门不 应小于2.0mm;窗不应小于1.5mm,组合窗拼管不应小于2.0mm; 2增强型钢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131的有关规定: 3钢附框和增强型钢内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 4增强型钢用紧固件应采用机制自钻自攻螺钉,不应采用拉铆钉; 5附框最小截面尺寸应大于或等于40mmx20mm,钢附框内应填充保温材料。
3.4.2门窗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满足使用功能、耐蚀、易更换和安全要求。 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摸的部位应光滑并具有良好的耐磨性。 3.4.3门窗与墙体连接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T716的规定。固定连 接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132中的有关规定,厚度不应小于1.5mm 3.4.4塑料门窗增强型钢和门窗用附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门窗增强型钢和门窗附框的材质应采用Q235钢材,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实测壁厚:门不 应小于2.0mm;窗不应小于1.5mm,组合窗拼管不应小于2.0mm; 2增强型钢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131的有关规定: 3钢附框和增强型钢内外表面应进行热镀锌处理; 4增强型钢用紧固件应采用机制自钻自攻螺钉,不应采用拉铆钉; 5附框最小截面尺寸应大于或等于40mmx20mm,钢附框内应填充保温材料。 3.4.5铝合金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合金抽芯铆钉。
3.5.1门窗用密封胶应按使用功能要求、使用范围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空玻璃用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中空玻璃用 复合密封胶条》JC/T1022、《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GB/T2975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玻璃与门窗框之间密封用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的规定; 3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密封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单组份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936、《硅酮 建筑密封胶》GB/T14683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5.1门窗用密封胶应按使用功能要求、使用范围选用2#基础钢筋技术交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空玻璃用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中空玻璃用 复合密封胶条》JC/T1022、《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GB/T2975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玻璃与门窗框之间密封用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的规定; 3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密封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单组份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936、《硅酮 建筑密封胶》GB/T14683及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