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0/T-358-2020 既有建筑增设电梯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installationofliftsin
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pdf主*单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0年9月1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标[2020]2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重庆市工 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渝建|2017 451号)文件要求,标准*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设计;5.施工与验收;6.运行维护。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使用中的意见或建 议,请随时反馈给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 路221号,****:40001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标准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单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单位: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中冶建工勘察设计院 重庆大学 重庆市市*设计研究院 重庆中医骨科医院 主要起草人:张超张京街袁兵 伍克林刘胜 陈怡宏 魏奇科吴秀琳 陈海波 张 意 徐梁晋张朝虎孙美良颜丙山曹淑上 白新文刘强蒋志军 刘正豪 李知 吴羽柔李新春郭帅 1 郭永镇 审查专家:谢自强罗朝均贺渝 陈家锋 戴超 李胜波尹小云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设计: 4.1 总平面布置 4.2建筑 4.3结构 4.4机电 施工与验收 运行维护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目录 条文说明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Basic requirements Design 4.1 Generalplan 4.2 Architecture 4.3 Structure 4.4 Electromechanical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Use and maintenanc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ListofQuoted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明确重庆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施工、验收和运 行维护阶段的技术要求,提升既有住宅居住品质,保证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地区建筑高度不大于33m的既有住宅
1.0.1为明确重庆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施工、验收和运 行维护阶段的技术要求,提升既有住宅居住品质,保证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地区建筑高度不大于33m的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的原则, 保证增设电梯工程的质量安全,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和 影响。
1.0.4重庆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除应符合本标准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2电梯lift
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运行 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 与结构型式便于乘客出人或装卸货物。
底层端站地面以下的井道部分
2.1.4井道wel
并道主体结构采用预制构(部)件的电梯井道
3.0.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根据既有建筑现状和住户需求,选 择适宜的增设电梯方案
3.0.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施工
1个 住宅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基本形式和现状; 2场地地质及管线情况; 3住宅周边环境及消防通行的现状条件; 4增设电梯方案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影响分 析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5后续工作需要满足的条件要求。 3.0.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应针对现场条件采取必要的 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3.0.4增设电梯工程严禁由于设计或施工不当影响既有住宅结 构安全。
3.0.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
3.0.6增设电梯工程宜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结合进行
线。确因用地条件受限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不得占用市 路、公园绿地
条件和疏散通道宽度等指标
4.1.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应考虑场地设备管线对项目成本 和周期的影响,并尽量减少占用周边公共空间
4.1.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应考虑场地设备管线对项目
4.2.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位置应根据使用需求和原建筑 边环境条件合理确定
4.2.2当增设电梯与原建筑公共楼梯间相连时,应符合
1增设电梯不应降低原楼梯间的疏散标准; 2当原楼梯间具有自然排烟功能时,增设电梯不应降低其 自然排烟标准; 3楼梯间、电梯厅、连廊增加外窗与住户房间窗口之间的最 小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防盗措施
增设电梯不应影响原公共楼梯间的消防疏散功能; Z 1 增设电梯应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电梯紧急救援通道
4.2.4增设电梯新增部分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H 51249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4.2.4增设电梯新增部分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4.2.5增设电梯新增部分安全防护、防水、保温隔热等性能应满
4.2.6增设电梯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底坑积水
用并道尺寸较小的无机房电梯。条件充许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 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2.8应采取措施保证电梯机械设备和控制柜的环境温度
4.2.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得采用玻璃幕墙。并道围护结构和
4.2.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得采用玻璃幕墙。并道围护结构和 连廊护栏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临空部位应为双面钢化夹胶 玻璃。
4.2.10连廊护栏所选用的金属材料应为耐候材料,并应有防1
4.2.10连廊护栏所选用的金属材料应为耐候材料,并应有
4.2.11增设电梯候梯厅深度应满足现行《住宅设计
4.2.11增设电梯候梯厅深度应满足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相关要求。增设电梯入口层宜设置无障碍通道和高空坠 物防护。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邻近车行道时,增设电梯入口层开 门方向不宜对着车行道
4.3.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结构设计应考虑增设电梯对原住
4.3.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结构设计应考虑增设电梯对原住宅结 构的影响,必要时应对原住宅结构进行加固补强。 4.3.2增设电梯新建部分基础、并道、连廊和围护结构应按现行 国家相关标准设计,
且不得少于既有住宅的剩余设计使用年限
4.3.3增设电梯宜单独设基础,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原住宅基础和地基承载力的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应 对原基础进行加固补强; 2增设电梯对原住宅基础或地下室防水层造成破坏的,应 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修复。
4.3.4增设电梯的新建部分与原住宅结构可脱开或连接,
1当增设电梯结构与原住宅结构脱开时,增设电梯结构应 独立设计,与原结构之间应设置防震缝,防震缝宽度应满足结构 变形的需要并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 2当增设电梯结构与原住宅结构连接时,连接构造应满足 荷载传递的要求并考虑增设电梯结构与原住宅结构的沉降差异。 4.3.5装配式电梯井道结构性能及连接应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 设计的要求。
110kV线路工程定向钻施工方案.doc4.4.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考虑原有住宅的供电容量选择合适 的配电方式。配电设计应符合《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 规定。
4.4.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设置专用配电箱。专用配电箱 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J16的相关要求 4.4.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配电箱宜安装在靠近电梯控制柜 的公共区域,宜设置独立的计量电表。
4.4.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设置专用配电箱。专用配电箱
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4.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采用的电线电缆应满足《民
4.4.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厂16 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等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进 行防雷和接地设计
4.4.8增设轿厢内应保证空气流动,宜采取温度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