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5/T 2082-2022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基本要求.pdfICS 95.020 CCS P 18
Basicrequirementsforcivil airdefenseevacuationbase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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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E PTC 4-1998标准下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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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1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选址要求。 功能分区与建设要求 出入口与道路建设要求 20 场地竖向设计要求 20 平战结合建设要求 21 10标识标牌设置要求 22 附录A(资料性)人防疏散基地与人防疏散地域基本建设标准比较..: 附录B(资料性)标识标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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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人防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人防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 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洪、薛莉莉、张、刘元、王中兴、赵贵华、周勇、刘钊、伏海艳、林靖靖、 卢俊、王彬彬、李海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落实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城市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福建省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本文件在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城市发展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需要与国土空间规划、人民防空方案要求相统一,纳入人民防空专项规划 内容,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相协调。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绿色生态的原则,要求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既有基础设施,实现资源整合,并充分发挥战备、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允许分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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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疏散基地(以下简称“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基本功能 组成、规模指标、主要建设内容、主要设施配置及其设计与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 [来源:GB50038—2005,2.1] 3.2 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来源:GB50038—2005,2.1] 3.3 临战时imminenceof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 [来源:GB50038—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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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保障区transportationsupportarea 人防疏散基地内,战时满足运输车辆临时或短期停放、修整的场所。 3.15 有效用地面积effectivelandarea 人防疏散基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以有效使用的土地面积,为战时基本功能区有效用地面积之和 注:有效用地包含疏散基地内地面建筑与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出入口广场、内部人行与车行道路、停车场、室外场 地等;不包含疏散基地内不便于使用的林地、水面、不利地形地貌等不适宜建设的土地面积,以及疏散基地出 入口外的道路、绿化等用地面积。
4.1人防疏散基地是城市人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和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要 求建设,宜合理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既有资源。 4.2人防疏散基地是城市绿地建设及防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 关规划相协调。 4.3人防疏散基地与人防疏散地域应统一规划,统筹协调选址与布局、规模与数量、建设标准与服务 保障能力等。人防疏散基地与人防疏散地域的基本建设要求比较见附录A。 4.4人防疏散基地的建设应坚持平战结合原则,充分考虑平时功能与战时功能相适应。平时应结合本 地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定位与建设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设施配置等应安全可靠、方便 使用与维护管理,有利于保障战时功能,有利于快速实现平战功能转换。 4.5人防疏散基地战时应具备疏散指挥、人员安置、物资储备、医疗保障和运输保障五项基本功能; 平时应兼顾防灾避难、人防宣传培训、人防演练和技能训练等需求。 4.6人防疏散基地可结合平原或条件适宜的山地建设,建设规模应与实际建设条件相适宜,按战时安 置疏散人口的数量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平原地区用地规模宜符合表1的规定;山地地区用地规 模宜按不低于平原地区用地规模的1.2倍取值,用地范围内的密林、溪流、河湖、深潭、沟壑等不适合 人员使用、不适合开发建设的区域不计入总用地面积。 4.7人防疏散基地的实际可安置疏散人口数量(以下简称“实际安置人数”)允许在表1安置疏散人 口数量(以下简称“安置人数”)基础上有20%的增量。当安置人数介于某个区间时,可采用插入法计 算对应的用地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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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人防疏散基地位于城市人口疏散的主要方向上,其选址应遵循交通便利、安全可靠、有利保障、 有利生存、平战结合等原则,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设防等级、人口规模、行政区划范围、自然地理条 件等情况,合理控制人防疏散基地与城市中心城区的距离,宜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与城郊绿地建设相结 合。 5.2 人防疏散基地应具备一定的地幅和隐蔽条件,应选择水文、地质条件良好,有可靠水源、电源保 障,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宜临近医院、卫生所的区域。 5.3 人防疏散基地的选址应避开危险源及次生灾害易发区,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b)避开地震断裂带,以及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地段: c)避开水库或堰塞湖泄洪区、山洪威胁区、洪水期间的主流区、濒险水利设施下游地段; d)避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和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加油(气)站等有爆炸危险源 地段,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e)避开生产或大量使用有毒化学品的工业区,以及有害液体、重毒气体储罐等重污染源地段 且位于这些区域的上风向; f) 1M 避开高压线走廊、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高压电杆等的次生灾害影响范围; g)避开地面建(构)筑物倒塌影响范围。 5.4人防疏散基地应具备至少与两条城市疏散干道相衔接的条件,两条城市疏散干道宜为不同方向。
6.1.1人防疏散基地应包含疏散指挥区、人员安置区、物资储备区、医疗保障区和运输保障区五个战 时基本功能区
6.1.2战时基本功能区的布局宜符合以下规定
a)当位于平原地区时,各功能区相互毗邻、集中布置;当位于山地地区时,各功能区可结合地形 分散布置,合理控制规模与间距;各功能区设人行与车行道路,并相互连通; b)i 疏散指挥区选择场地条件良好,水源、电源等基础设施较齐备的位置; c)人员安置区选择场地条件较好,靠近水源、电源的位置; d) 物资储备区选择地势较高,干燥通风,靠近基地出入口,具备运输及装卸物资条件的位置; e)医疗保障区临近疏散指挥区和人员安置区设置; f)运输保障区选择靠近基地出入口,具备车辆通行、集中停放条件的位置。 6.1.3人防疏散基地内的主体设施包含平时与战时的功能用房、室外场地等,其建设遵循平战结合、 绿色环保、经济适用、安全可靠、景观协调等原则,并符合以下规定: a)地面建筑宜为低、多层建筑,宜采用装配式、绿色节能建筑类型; b)地面建筑的规划布局与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352和GB50011的相关要求; c)大、中型人防疏散基地宜结合地下室或利用地形高差修建人员与物资掩蔽场所、设备房间等; d)临时住宿用房、临时库房、临时医疗用房等平时应预留场地,临战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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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人防疏散基地内的基本保障设施包含通信设施、监控与厂播设施、消防设施、水电保障设施、 安全保障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其建设遵循整体统筹、平战结合、安全耐用、方便维护管理等原则,并 应合理利用既有设施。 6.1.5人防疏散基地内的应急保障设施包含应急设施与应急车辆,可临战时设置,
6.2.1疏散指挥区宜采用低、多层建筑,应包括指挥用房、通信用房、保障用房、停车库或停车场、 室外训练场。各功能用房和停车库宜集中布置在疏散指挥中心大楼,大、中型疏散基地宜结合地下室设 置战时人员掩蔽工程;室外训练场应综合用地条件、合理布局。 6.2.2指挥用房包括指挥室(具备视频会议功能)、指挥长休息室、各职能办公室和机要室;通信用 房包括基本通信室、通信控制室、应急通信与通信值班室、监控与应急广播室:保障用房包括值班室、 休息室、装备器材库、卫生间、盥洗间及固定电站、深井泵房、备用水库或水箱间等相关设备房间。各 功能房间应合理分区、紧凑布局。 6.2.3装备器材库大小根据平时与战时使用需求确定,宜布置在建筑首层;个人防护用具根据战时疏 散指挥区工作人员的数量配置,宜设专用房间存放。 6.2.4疏散指挥区以停放应急通信车和小型车为主,大型人防疏散基地宜配置应急电源车;平时有山 林防火需求时,应配置消防车。大型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库宜按停放2辆轻型车、4辆小型车考虑;中型 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库宜按停放1辆轻型车、2辆小型车考虑;小型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库宜按停放2辆小 型车考虑。 6.2.5当停车库建设数量不足或不适合建设时,可设停车场补充,停车场的车辆配置与用地面积指标 参照停车库要求;当停车库满足配置要求时,也可根据使用需要灵活设置停车场,停车库与停车场的面 积指标宜符合表2的规定,两者互为补充。 6.2.6室外训练场应满足战时使用要求,场地平坦、方便人员集结,宜结合绿地设置。 6.2.7疏散指挥区的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关面积指标宜符合表2的规定。
2 疏散指挥区的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关面积指标
当人防疏散基地的战时基本功能区分散布置时,远离疏散指挥区的其他功能区内宜配置使用面 8m的通信值班室或配置1辆小型应急通信车停车位,其面积应计入所在功能区的面积指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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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指挥区的主要设施配置,宜符合表3的规
表3疏散指挥区的主要设施配置
6.3.1人员安置区应包括固定住宿用房、临时住宿用房、食堂、保障用房和室外公共设施场地。 6.3.2固定住宿用房应根据人防疏散基地平时使用要求和投资建设能力确定建设规模,可采用新建或 租用等方式建设,宜按不低于安置人数的20%设置。临时住宿用房可采用临时板房、帐篷等,按扣除 固定住宿用房安置人数后的实际安置人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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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人员安置区规模指标
表中的固定住宿用房建筑面积按安置人数的20%、人均使用面积8㎡、使用面积系数0.7确定, 总建筑面积为固定住宿用房、单独设置的食堂和保障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
表中的固定住宿用房建筑面积按安置人数的20%、人均使用面积8㎡、使用面积系数0.7确定, 总建筑面积为固定住宿用房、单独设置的食堂和保障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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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人员安置区的主要设施配置
6.3.11当临时住宿区采用帐篷搭建时,帐篷按12㎡的规格设置,每个帐篷可满足4~6人使用。每个 帐篷组为一个防火分隔单元;每个帐篷组团按7个帐篷组配置,并设1处集中的室外公共设施场地GB/T 36547-2018标准下载,设 置公共服务设施;帐篷单元按3个帐篷组团配置,3个帐篷组团的室外公共设施场地可分散设置,也可 结合设置。帐篷住宿区的分级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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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帐篷住宿区分级控制指标
帐蓬组团、账逢单元的有效用地面积为 组间防火间隔面积及室外公共设施场地面积之
6.3.12帐篷住宿区应划分防火分隔区,并符合以下规定: a)每个防火分隔区占地面积不宜大于600㎡²,帐篷搭建长度不宜大于50m; b)防火分隔区内人行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m; c)防火分隔区内帐篷门与门的最小间距为2m,帐篷门与墙的最小间距为1.5m,帐篷墙与墙的最 小间距为1m; d)防火分隔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2m,帐篷与临时板房或其他地面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12m; e)帐篷住宿区应配置室外消火栓;每个帐篷组内应至少配置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灭火器设置 点配置MF/ABC4型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最大保护距离20m; f)帐篷应选用阻燃型、环保材质。 6.3.13当临时住宿区采用临时板房搭建时,临时板房不应超过二层,且总数不宜超过1000间。临时 板房按24㎡的规格设置,每间面宽4m,山墙进深6m,可满足4~6人使用。每个板房组为一个防火分 隔区;每个板房区按2个板房组配置,集中设1处400m²~600㎡室外公共设施场地。临时板房住宿区 分级控制指标应符合表7的规定。
某桥第一联现浇箱梁预应力张拉及孔道压浆施工方案表7临时板房住宿区分级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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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物资储备区应包括固定库房、临时库房、室外货场、临时停车场及附属用房。物资应分类、分 区存放。大型人防疏散基地的临时停车场面积宜按停放2辆轻型车、1辆中型车考虑;中型人防疏散基 地停车场面积宜按停放1辆轻型车、1辆中型车考虑;小型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场面积宜按停放1辆中型 车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