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 2083-2011 建筑用水基无机干粉室内装饰材料.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IC/T 2083—2011
国核安发〔2021〕114号 核动力厂一级概率安全分析 2021年.pdf建筑用水基无机干粉室内装饰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广田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夫田涂料化工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房建材 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北京环益美高分子聚合物研究所、福建裕和皓 月生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国康永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勃坊建材有限公司、厦门科太生态科技有 限公司、南京标美彩石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静、冀志江、侯国艳、唐磊、李少强、王守臣、陈炳强、韩东辉、聂卿、周 广德、杨海、黄天顺、姜雪梅、赖南谷、朱胜美、王忠勇、张力、刘忠宁、王继梅、王晓燕。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筑用水基无机干粉室内装饰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水基无机干粉室内装饰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无机胶粘材料、可再分散性胶粉为主要粘结材料,配以无机填料、功能助剂及其他 矿物颗粒为骨料制成的以水为分散介质的内墙无机干粉建筑涂覆材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质感型干粉室内装饰材料Texturedrypowderinteriordecorativematerial 以无机胶黏材料、可再分散性胶粉等为主要粘结材料,以砂粒、矿物颗粒或粉体为主要骨料制成的 水溶性粉状涂覆材料。现场用水搅拌混合,以刮涂方式制成各种造型图案的非平面装饰涂层。 3.2 业LP A店
质感型干粉室内装饰材料Texturedrypowderinteriordecorativematerial 以无机胶黏材料、可再分散性胶粉等为主要粘结材料,以砂粒、矿物颗粒或粉体为主要骨 水溶性粉状涂覆材料。现场用水搅拌混合,以刮涂方式制成各种造型图案的非平面装饰涂层
平涂型干粉室内装饰材料flatdrypowderinteriordecorativematerial 以无机胶黏材料、可再分散性胶粉等为主要粘结材料,以超细无机矿粉、功能助剂为填料制成的水 溶性粉状涂覆材料。现场用水搅拌混合,以刮涂、刷涂或喷涂等方式制成的平面装饰涂层
JC/T2083—2011
产品的技术要求见表1。
产品的技术要求见表1。
6.2.1.1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
本标准中所用试板的底板除粘结强度外,均采用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平板符合JC/T412.1一 AFHV级的技术要求,厚度为(4~6)mm,其表面处理按GB/T9271中的规定进行。
6.2.2试板尺寸及数量
尺寸及数量按表2规定。
将样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配制。若所检产品规定了粉料与水的配比范围时,应取 涂刷方式、涂刷遍数及涂膜厚度均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打开包装 目测粉料中有无结块,是否均匀
将试板放置在水平面上,用刮板将搅拌均匀的试样涂在板上,检验涂装作业有无障碍:若产品标明 用刷涂或喷涂方法施工,则用刷子刷涂或喷涂;若产品标明需涂刷二道,则放置5h后再用同样方法涂 第二道试样。
将6.4试验结束后的试板放置24h,观察涂层是否均匀,涂层表面有无开裂、气泡。 .6 初期干燥抗裂性
在聚酯薄膜或黑白卡片纸上按照6.4规定均匀涂布被测涂料,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 后按GB/T9756一2009中5.10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检测。
鞍GB/T1728一1979(1989)中乙法规定进行。
JC/T 2083—2011
按GB/T9265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板,用滤纸轻轻吸干附着板面上的水,在标准环境 中放置3h后,观察表面状态。
按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pdf,
按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干粉状态、施工性、表干时间、涂层外观、对比率。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表1中所列的全部指标。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一 新产品的定型鉴定时: b) 产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 一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生产的10t产品为一批,不足10t产品也以
从同批五袋产品中随机抽取五个试样,也可在生产线上随机抽取五个试样,每个试样抽取约3kg: 总量不少于15kg。试样分为两等份现浇钢筋混凝土拱圈施工技术交底,一份用于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备用。
试样按第6章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若均符合第5章相应的要求时,即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以上指标 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若只有一项不合格,则用备用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 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仍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