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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集团)4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监理细则.doc12.13.1.1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全面检查,确认工程已全部完成。
12.13.1.2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某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范例[精选],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商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12.13.1.3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等。
12.13.1.4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根据合同规定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
12.13.2工程预验收
12.13.2.1成立预验收小组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报验单》,确认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后,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竣工预验收小组。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监理工程师还将提示承包商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小组检查工程时所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提供服务。
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
b.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c.根据以上情况写出交工检查报告;
d.决定是否可进行竣工验收。
12.13.2.2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1)预验收小组应确认承包商竣工申请报告,对申请竣工的工程范围、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竣工资料的完成情况等描述全面、准确,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
(2)对基本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竣工申请报告,预验收小组应予接受。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的建议。
(3)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预验收小组不予接受,并写出审查意见予以退回。
12.13.2.3现场检查与评价
(1)预验收小组接受承包商的申请报告后,将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建(构)筑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
(2)预验收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
12.13.2.4检查报告
无论预验收小组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均将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概述:承包商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工程完成情况及提出申诉的过程。
(2)预验收小组的邀请信及任务。
(3)预验收小组人员名单。
(5)现场检查的内容。
工程是否已完成,是否接受剩余工程计划,同意于何时进行正式验收。
主要内容为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组成预验收小组的文件,检查活动计划,现场检查的工程缺陷一览表及被批准的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
评价报告将发给承包商、业主及签发竣工证书的其他有关各方。
12.13.2.5工程验收
工程经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将及时报请业主组织正式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将由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12.13.3竣工证书(受业主委托)
工程竣工的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竣工证书》包括如下内容:
(1)获得《竣工证书》的工程范围;
(2)工程获得《竣工证书》的日期;
(3)审查竣工工程的单位;
(4)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等级);
(5)竣工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各方代表)。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见图10所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见图11所示。
12.14监理班报和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件写入监理班报,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商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监理部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监理部组织召开工地会议,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2.14.1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12.14.1.1工地会议的形式
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议等三种形式。
12.14.1.2工地会议的目的
(1)第一次工地会议是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工地会议是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现场协调会是监理机构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12.14.1.3工地会议记录
由项目监理部专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
由监理机构专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
由参加会议各方自行记录。
会议记录仅对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协调会议纪要签发程序见图9所示。
12.14.2第一次工地会议
12.14.2.1会议的组织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主持,业主代表参加会议,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负责人,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2)项目监理部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承包商及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
(3)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在下达项目开工令前的适当时间,并应尽可能早期举行。
12.14.2.2会议内容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a.业主或业主代表就其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作出说明。
b.总监可用书面介绍其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
c.承包商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将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程师将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a.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时批准或哪些分项已获得批准;
b.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商何时可以开始哪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他条件限制;
c.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批准。
(3)承包商陈述施工准备情况
承包商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a.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时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及名单;
b.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时进场,是否将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c.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d.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按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分布和布置图;
e.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时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f.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经办理或将于何时办理完毕,并应提交有关已办手续的副本;
g.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5)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将沟通与承包商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a.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b.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c.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d.延期与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e.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f.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g.函件的往来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h.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12.14.3工地会议
12.14.3.1会议的组织
(1)工地会议在开工后的施工活动期内定期举行,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中存在问题的程度由监理工程师决定。
(2)会议中如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另行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3)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助理人员;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12.14.3.2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由承包商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会议一般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由监理工程师的记录人对上次会议记录征询意见并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2)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材料设备预付款、价格调整、额外的暂定金额等发生或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意向;
(6)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7)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商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挠,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8)讨论延期与索赔:主要是对承包商提出延期或索赔的意向,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专门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9)审议工程分包:主要是对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分包的意向进行初步审议和澄清,确认进行正式审查的程序和安排,并解决监理工程师已批准(或批准进场)分包中管理方面的问题;
12.14.4现场协调会议
12.14.4.1会议的组织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损失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3)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商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12.14.4.2会议的内容
(1)承包商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12.15数据采集与数据控制制度
12.15.1原始统计数据的审查与录用
12.15.1.1保证数据客观性是提高原始数据统计人员的素质与责任感。
12.15.1.2应设置原始记录的审查制度。审查方法:
(1)相关检查:与相关数据比较检查出错误。如同一工作区域,紧前工序比后续工序进展数据大,则可断定统计错误。如果两个可对照的数据并不是同时提供复审时,使用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
(2)经验检查:根据复审人员的工程经验,如工艺流程、工作定额以及对工作环境的了解,往往能发现统计错误。
(3)复验:重复检查过程,或现场抽查,发现错误。但这种方法比较费时费力,往往作为一种辅助方法,与其它方法结合采用。
经过认真审核的原始统计表,必须有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人应在原始统计表上签字。录入内容应打印副本,与原始统计表同时保存,以备事后检查。
12.15.2原始记录表格的设计
用粗框或底色底纹明显标识统计内容填写区域;
禁止用上下文有关方式回答统计内容,如“同上”、“见第几条”等。保持一问一答独立性;
统计表的背面或其它适当位置附有统计规则的扼要提示;
统计表使用较好的纸张,在统计表上要有标识。
某厂房轻钢屋面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12.15.3工程项目管理数据的控制
在满足项目统一控制数据前提下,按照分工范围控制的项目数据,由专人维护。这类数据一般有:
工作进度、里程碑进度;
由计算机系统根据原始统计数据生成的各种报告,如各式各样类费用报告、各种状态报告和费用/进度综合检测报告等砌筑及墙体工程施工工艺,其数据一律来自项目实施状况的客观统计,这类数据一般没有自由创建、删除和更新的可能。
13.1.1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13.1.2监督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