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doc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字第3*3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建发设字第5*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进行了修订, 改名为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并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修订说明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建委(**)建发设字第5*6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会同国内有关单位,对《砖石结构设计 规范》GBJ3-73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国内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按统一计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砌体结构可靠度、房屋空间工作、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墙梁、挑梁和配筋砌体等专题科学研究工作;调查和总结了国内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设计规范的部分内容,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修订后的规范共分七章和七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补充了近年来我国广泛采用的中型、小型砌块 房屋的设计和考虑空间工作的多层房屋静力计算方案;增加了墙梁和挑梁的设计和构造;修改了砌体的基本强度表达式和偏心受压长柱的计算以及局部受压和配筋砌体的计算公式等。 本规范必须与按****年国家批准发布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制订、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7等各种建筑结 构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制订、修订的国家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为了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沈阳南湖),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 ****年**月2*日 主要符号 作用和作用效应 N——轴向力设计值; Nk——轴向力标准值; N*——局部受压面积上轴向力设计值、梁端支承压力; No——上部轴向力设计值; Nt——轴向拉力设计值; M——弯矩设计值; Mr——抗倾覆力矩; Mov——倾覆力矩设计值; V——剪力设计值; F——集中力设计值; σo——上部平均压应力设计值; σk——恒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平均压应力。 计算指标 MU——块体(砖、石、砌块)强度等级; M——砂浆强度等级; f*——块体(砖、石、砌块)抗压强度平均值; f2——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 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fk——砌体的抗压强度标准值; ft——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ft,k——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ftm——砌体的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 ftm·k——砌体的弯曲抗拉强度标准值; fv——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v,k——砌体的抗剪强度标准值; fn——网状配筋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fy——受拉钢筋的强度设计值; f′y——受压钢筋的强度设计值;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E——砌体的弹性模量; Ec——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G——砌体的剪变模量。 几何参数 A——截面面积; A*——局部受压面积; Ao——影响局部抗压强度的计算面积; Ab——垫块面积; As——距轴向力较远侧的钢筋截面面积; A′s——受压钢筋的截面面积; A′——砌体受压部分面积; V——体积; s——相邻横墙、窗间墙之间或壁柱间的距离; bs——在相邻横墙、窗间墙之间或壁柱间的距离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 b——截面宽度、边长; bf——带壁柱墙的计算截面翼缘宽度、翼墙计算宽度; h——墙的厚度或矩形截面的纵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梁的高度; hb——砌块高度、托梁高度; ho——截面有效高度、垫梁折算高度; ht——T形截面的折算厚度; hw——墙体高度、墙体计算高度; a——边长、梁端实际支承长度; ao——梁端有效支承长度; c、d——距离; e——偏心距; H——墙体总高、构件高度; Hi——层高; Ho——构件的计算高度; Hu——变截面柱上段的高度; Hl——变截面柱下段的高度; lo——梁的计算跨度; ln——梁的净跨度; I——截面惯性矩; i——截面的回转半径; S——截面面积矩; u——截面周长、水平位移; umax——最大水平位移; W——截面抵抗矩; y——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 z——内力臂。
四、当验算施工中房屋的构件时,γa为*.*0。 第2.2.*条 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可按砂浆强度为零确定其砌体强度。对于冬期施工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的砌体,砂浆强度 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时,砌体强度和稳定性可不验算。 第2.2.5条 砌体的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和摩擦系数,可按表2.2.5-*~表2.2.5-3采用。砌体的剪变模量,宜为砌体弹性模量的0.* 倍。 砌体的弹性模量(MPa) 表2.2.5-* 砌体的线膨胀系数 表2.2.5-2 摩擦系数 表2.2.5-3
第三章 基本设计规定 第一节 设计原则 第3.*.*条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第3.*.2条 砌体结构均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注:根据砌体结构的特点南大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E*合同段现浇箱梁引桥施工方案,砌体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可由相应的构造措施保证。 第3.*.3条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建筑结构按表3.*.3划分为 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选用。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表3.*.3
注: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②对地震区的砌体结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根据建筑物重要性区分建筑物类别。
第3.*.*条 砌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下式计算: γoS≤R(fd,ak……) (3.*.*)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砌体结构构件,可分别取*.*、*.0、0.*; S——内力设计值,分别表示为轴向力设计值N、弯矩设计值M和剪力设计值V等;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函数; fd——砌体的强度设计值,; fk——砌体的强度标准值,fk=fm-*.6*5σf; γf——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γf=*.5; fm——砌体的强度平均值; σf——砌体强度的标准差; αk——几何参数标准值。 第3.*.5条 当砌体结构作为一个刚体,需验算整体稳定性时,例如倾覆、滑移、漂浮等,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验算: 式中G*k——起有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 G2k——起不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 CG*、CG2——分别为G*k、G2k的荷载效应系数; CQ*、CQi——分别为第一个可变荷载和其他第i个可变荷载的荷载效应系数; Q*k、Qik——起不利作用的第一个和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 ψci——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当风荷载与其他可变荷载组合时均可采用0.6。 第二节 房屋的静力计算规定 第3.2.*条 房屋的静力计算,根据房屋的空间工作性能分为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和弹性方案。设计时,可按表3.2.*确定静力计算方 案。 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 表3.2.*
注:①表中s为房屋横墙间距,长度单位为m。 ②当屋盖、楼盖类别不同或横墙间距不同时,可按第3.2.7条和3.2.*条的规定确定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 ③对无山墙或伸缩缝处无横墙的房屋,应按弹性方案考虑。 第3.2.2条 刚性和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横墙中开有洞口时,洞口的水平截面面积不应超过横墙截面面积的50%。 二、横墙的厚度不宜小于**0mm。 三、单层房屋的横墙长度不宜小于其高度,多层房屋的横墙长度,不宜小于H/2(H为横墙总高度)。 注:①当横墙不能同时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对横墙的刚度进行验算。如其最大水平位移值 时,仍可视作刚性或刚弹性方案房屋 的横墙。 ②凡符合注①刚度要求的一段横墙或其他结构构件(如框架等),也可视作刚性或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 第3.2.3条 弹性方案房屋的静力计算可按屋架、大梁与墙(柱)为铰接的,不考虑空间工作的平面排架或框架计算。 第3.2.*条 刚弹性方案房屋的静力计算,可按屋架、大梁与墙(柱)为铰接的考虑空间工作的平面排架或框架计算。房屋各层的空间性能 影响系数,可按表3.2.*采用,其计算方法按本规范附录三和附录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