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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_T 19668.1-2005.doc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钢管明、暗敷设施工工艺标准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书的编制;
监理机构应对招标书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监理机构可参与招标答疑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所涉及的功能、技术指标向投标单位解释,并保存会议纪要(参见表C6)和相关文件;
监理机构宜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宜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工程建设的准备工作;
工程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监理机构应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应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可对招标书中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要求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a)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
b)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 工程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
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工程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 等理解的一致性;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 件和监理文档等;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工程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招标阶段协调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工程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工程的协调工作应通过监理机构进行。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如下内容:
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设计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承建单位对“评审整改意见”的落实;
监理机构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6)后,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中(参见表B.6)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进度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业主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监理机构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并由三方签认;
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 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参见图A.1。
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工程实施前,承建单位应提交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质量管理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工程实施前,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准备工作,会议内容作会议纪要(参见表C6),并经三方签认;
工程实施前,承建单位应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表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工程实施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监理机构应审核的内容如下:
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
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
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纪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
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必要时,监理机构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机构可采取抽样方法;
必要时高炉煤气净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
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监理机构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参见表C7);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参见表B7),审核其合理性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参见表C7)。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建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具体按6.3.4.b)处理),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
有分包单位时,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实施资格(参见表B.2),禁止不具备工程实施资格的分包单位参与工程施工;
后张法预应力T梁(首件工程)施工工艺总结监理机构可参照以下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参见表C.2),报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