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5工程项目各级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指导办法.docx工程项目各级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指导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项目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机电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工程部长、机电部长、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工程师、分包单位各班组组长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 工程项目应依本指导办法建立有针对性的适合本项目人员和现场作业情况的各级负责人(含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建议制定考核奖惩要求。 第五条 项目经理是落实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 工程项目各级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要求:
1、项目安全部每日对项目各级安全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汇总记录。每周对分包带班生产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板梁钢筋技术交底,每月对项目部带班生产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2015年5月5日
©版权声明
资源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