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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JGT 5032-1993《高处作业吊篮JG/T50321993》是中国建筑行业的一项标准,用于规范高处作业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该标准于1993年发布,适用于建筑施工、外墙清洗、维修等领域的高空作业设备。
吊篮是一种悬挂式设备,通过钢丝绳和提升机将工作平台悬挂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JG/T50321993对吊篮的结构形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参数与分类:明确了吊篮的承载能力、提升高度、平台尺寸等技术参数,并按用途和结构形式进行分类。2.技术要求:规定了吊篮的主要部件(如悬挂机构、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系统等)的技术性能指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安全装置:强调了安全锁、限位器等关键安全装置的重要性,要求在设备超载或断绳时能有效保护作业人员。
4.试验与检验:提出了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及安全装置功能测试的具体方法,以验证吊篮的性能是否符合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率,同时为生产厂家和使用者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后续可能有更新的标准版本替代JG/T50321993,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关注最新标准动态。
JG/T 5032-1993
1993-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或非常设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J 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1102 圆股钢丝绳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11368 齿轮传动装置 清洁度 JG/T 5025 高处作业吊篮性能试验方法 JG/T 5011.6 建筑机械与设备 铸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 JG/T 5011.7 建筑机械与设备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G 5027—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T 5012 建筑机械与设备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G 5034 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 JG/T 5033 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
3 术语 3.1 吊篮 用钢丝绳从建筑物顶部,通过悬挂机构,沿立面悬挂着的作业平台能够上下移动的一种悬挂式设备。 3.2 平台 四周装有护栏,以进行高处作业的悬挂式装置。 3.3 悬挂机构 通过钢丝绳悬挂平台,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可作为有动力或无动力的装置。 3.4 提升机 使平台上下运行的装置。 3.5 安全锁 当平台运行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平台停止装置。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及所携带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试验偏载荷 指载荷重心位于距吊篮平台一端为其长度1/4处所加的试验载荷。 3.8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9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10 有轨式吊篮 悬挂机构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吊篮。 3.11 无轨式吊篮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12 额定速度 吊篮平台在额定载荷下,规定的运行速度。
4 分类 4.1 型式 4.1.1 按整体结构设置分为常设、非常设。 4.1.2 按悬挂机构安装方式分为有轨式、无轨式。 4.1.3 按提升型式分为爬升式、卷扬式。 4.1.4 按驱动型式分为手动、气动、电动。 4.1.5 按吊篮结构层数分为单层、双层和三层。 4.2 主参数和基本参数 吊篮的主参数用额定载荷表示,应符合表1的规定。
吊篮的基本参数用基本节长度表示实用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基本节长度为组成平台全长的独立单元长度。
4.3 型号 4.3.1 由吊篮的组、型代号和主参数更新变型代号组成。 见图如下:
4.3.2 其他特性:规定非常设、无轨式、爬升式在名称前不加字冠;规定常设、有轨式、卷扬式特性在名称前加字冠;结构层数在型号第一字母前冠以2、3,单层不注。 4.3.3 标记示例 a. 额定载荷5kN电动、单层、非常设、无轨、爬升式装修机械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 ZLD 50 JG/T 5032 b. 额定载荷8kN电动、双层、非常设、无轨、爬升式装修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第一次变型产品: 高处作业吊篮 2ZLD 80A JG/T 5032 c. 额定载荷4kN电动、单层、常设、无轨、卷扬式装修机械高处作业吊篮: 常设卷扬式高处作业吊篮 ZLD 40 JG/T 5032 d. 额定载荷3.2kN手动、单层、非常设、无轨、爬升式装修机械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 ZLS 32 JG/T 5032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产品中的自制零部件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5.1.2 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应备有合格证书。制造厂应进行抽样检测,确认合格后进行装配。 5.1.3 吊篮应在下列环境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20℃~+40℃; b. 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c. 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 d. 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5.1.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地接零装置,接零电阻应不大于0.1Ω,在接零装置处应有接零标志。电器控制部分应有防水、防震、防尘措施。其元件应排列整齐,连接牢固,绝缘可靠。电控柜门应装锁。 5.1.5 吊篮上应有220V电源插头,并应有接零装置。 5.1.6 吊篮应确保操作者在使用中不触电和不触及旋转机件。 5.1.7 控制用按钮开关的外露部分由绝缘材料制成。应能承受50Hz实际正弦波形,1000V电压,为时60s的耐压试验。 5.1.8 带电零件与机体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Ω。 5.2 安全要求 5.2.1 安全要求应符合JG 5027规定。 5.2.2 结构安全系数 5.2.2.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为塑性材料时,按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值计算,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5.2.2.2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为非塑性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时,按材料的最低强度极限值计算,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5.2.2.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是吊篮在额定载荷下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时结构件内产生的最大应力。设计应力还应考虑应力集中及动载荷的影响。如下式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