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40-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140-2010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3水表前、后处; 4自动排气阀、泄压阀、压力表等附件前端,减压阀与倒流防止器前、后端, 6.4.10当二次供水管道的压力高于配水点允许的最高使用压力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6.4.11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自动排气装置: 1间歇式使用的给水管网的末端和最高点; 2管网有明显起伏管段的峰点: 3采用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供水的配水管网最高点; 4减压阀出口端管道上升坡度的最高点和设有减压阀的供水系统立管顶端。 6.4.12浮球阀的浮球、连接杆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6.4.13倒流防止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 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 6.4.14供水管道的过滤器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滤网目数应为20目~40目,下列音 应设置供水管道过滤器: 1减压阀、自动水位控制阀等阀件前; 2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处。 6.4.15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6.4.15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现
6.5.1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设备 6.5.2消毒设备可选择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和水箱自洁消毒器等,其设计、安装和 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3臭氧发生器应设置尾气消除装置。
射强度的在线检测SN/T 3244-2020 进口消防产品检验规程 手提式灭火器.pdf,并宜有自动清洗功能,
1不应毗邻起居室或卧室。宜设置在居住建筑之外或居住建筑的地下二层,当居住建 筑首层为公建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 2泵房应独立设置,泵房出入口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 3泵房应有可贸易结算的独立用电计量装置。 4泵房应安装防火防盗门,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防 护格栅式网罩。 7.0.3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的规定。 7.0.4泵房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 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要求。 7.0.5泵房内电控系统宜与水泵机组、水箱、管道等输配水设备隔离设置,并应采取防水、 防潮和消防措施。 7.0.6泵房的内墙、地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 7.0.7泵房应设置排水设施,泵房内地面应有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 7.0.8泵房应设置通风装置,保证房间内通风良好。 7.0.9水泵基础高出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7.0.10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当电机额定功率小于11kW或水泵吸水口直径小于65mm时,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基 础周围应有宽度大于0.8m的通道;不留通道的机组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台 机组突出部分的净距应大于0.4m。 7.0.11泵房内应有设备维修的场地,
1不应毗邻起居室或卧室。宜设置在居住建筑之外或居住建筑的地下二层,当居住建 筑首层为公建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 2泵房应独立设置,泵房出入口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 3泵房应有可贸易结算的独立用电计量装置。 4泵房应安装防火防盗门,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防 护格栅式网罩。 7.0.3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的规定。 7.0.4泵房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 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要求。 7.0.5泵房内电控系统宜与水泵机组、水箱、管道等输配水设备隔离设置,并应采取防水、 防潮和消防措施。 7.0.6泵房的内墙、地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 7.0.7泵房应设置排水设施,泵房内地面应有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 7.0.8泵房应设置通风装置,保证房间内通风良好。 7.0.9水泵基础高出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7.0.10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当电机额定功率小于11kW或水泵吸水口直径小于65mm时,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基 础周围应有宽度大于0.8m的通道;不留通道的机组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台 机组突出部分的净距应大于0.4m。
7.0.12泵房宜采用远程监控系统
8.1.1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设定就地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可采用远程控制; 3应具有必要的参数、状态和信号显示功能; 4 备用泵可设定为故障自投和轮换互投。 8.1.2变频调速控制时,设备应能自动进行小流量运行控制。 8.1.3 设备应有水压、液位、电压、频率等实时检测仪表 8.1.4 叠压供水设备应能进行压力、流量控制。 8.1.5 检测仪表的量程应为工作点测量值的1.5倍~2倍。 8.1.6 二次供水设备宜有人机对话功能,界面应汉化、图标明显、显示清晰、便于操作。 8.1.7 变频调速供水电控柜(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 JG/T3009的规定。 8.1.8 :二次供水控制设备应提供标准的通讯协议和接口
8.1.1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设定就地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可采用远程控制; 3应具有必要的参数、状态和信号显示功能; 4 备用泵可设定为故障自投和轮换互投。 8.1.2变频调速控制时,设备应能自动进行小流量运行控制。 8.1.3 设备应有水压、液位、电压、频率等实时检测仪表 8.1.4 叠压供水设备应能进行压力、流量控制。 8.1.5 检测仪表的量程应为工作点测量值的1.5倍~2倍。 8.1.6 二次供水设备宜有人机对话功能,界面应汉化、图标明显、显示清晰、便于操作。 8.1.7 变频调速供水电控柜(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 JG/T3009的规定。 8.1.8 :二次供水控制设备应提供标准的通讯协议和接口
8.1.8二次供水控制设备应提供标准的通讯协议和接口。
8.2.1控制设备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和缺水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 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8.2.2设备的电控柜(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的有关规定, 8.2.3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8.2.4水池(箱)应有液位控制装置,当遇超高液位和超低液位时,应自动报警
8.2.1控制设备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和缺水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 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8.2.2设备的电控柜(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的有关规定, 8.2.3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8.2.4水池(箱)应有液位控制装置,当遇超高液位和超低液位时,应自动报警,
9.1.1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 装,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力量、施工场地及施工机具,应具备安全施工条
9.2.1设备的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压力、液位、电压、频率等监控仪表的安装位置和 方向应正确,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少装、漏装。 9.2.2材料和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复验,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阀门安装前应进 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9.2.3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 9.2.4设备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行、清洁消毒、维护检修要求 9.2.5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的有关规定。 9.2.6电控柜(箱)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有关规定,
9.3.1管道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9.3.2二次供水的建筑物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引入管应 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管网或阀门井、水表井;引入管的拐弯处宜设支墩;当穿 越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或钢套管;穿越地下室外墙处应预理防水套管。 9.3.3二次供水室外管道与建筑物外墙平行敷设的净距不置小于1.0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 基础;供水管与污水管的最小水平净距应为0.8m,交叉时供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且接口 不应重叠,最小垂直净距应为0.1m,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保护措施。 9.3.4埋地金属管应做防腐处理。 9.3.5理地钢塑复合管不宜采用沟槽式连接方式。 9.3.6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安装过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 施工中断和结束后应对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9.3.7钢塑复合管套丝时应采取水溶性润滑油,螺纹连接时,宜采取聚四氟乙烯生料带等 材料,不得使用对水质产生污染的材料
10.1.1设施完工后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通电、通水调试。 10.1.2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接管及室外管段进行水压试验。系统中不同材质 的管道应分别试压。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10.1.3暗装管道必须在隐蔽前试压及验收。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验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 行。 10.1.4金属管、复合管及塑料管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各种材质的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道工 乍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0MPa。 10.1.5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拆除或采取隔离措施。 10.1.6贮水容器应做满水试验。 10.1.7消毒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单体调试。 10.1.8系统调试前应将阀门置于相应的通、断位置,并将电控装置逐级通电,工作电压应 符合要求。 10.1.9水泵应进行点动及连续运转试验,当泵后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对压力、流量、液位 等自动控制环节应进行人工扰动试验,且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10.1.10系统调试模拟运转不应少于30min。 10.1.11 调试后必须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10.1.12冲洗前对系统内易损部件应进行保护或临时拆除,冲洗流速不应小于1.5m/s。消 毒时,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可采用20mg/L~30mg/L的游离 氯消毒液浸泡24h。 10.1.13冲洗、消毒后,系统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规定
10.2.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下列规定组织峻工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执行: 2设备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适用规范》GB50231执 行; 3电气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 10.2.2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 2隐蔬工程验收资料
10.2.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下列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执行; 2设备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适用规范》GB50231执 行; 3电气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 10.2.2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 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3工程所包括设备、材料的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 5系统试压、冲洗、消毒、调试检查记录; 6水质检测报告; 7环境噪声监测报告; 8工程质量评定表。 0.2.3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项目: 1电源的可靠性; 2水泵机组运行状况和扬程、流量等参数; 3供水管网水压达到设定值时,系统的可靠性; 4管道、管件、设备的材质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5设备显示仪表的准确度; 6设备控制与数据传输的功能; 7设备接地、防雷等保护功能: 8水池(箱)的材质与设置; 9供水设备的排水、通风、保温等环境状况。 0.2.4竣工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 1防回流污染设施的安全性; 2供水设备的减振措施及环境噪声的控制: 3消毒设备的安全运行。
11.1.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11.1.2管理机构应制定二次供水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1.1.3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 要求,并应持有健康证明。 11.1.4管理机构应制定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安全 生产和日常保养维护要求等。 11.1.5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报表制度,包括设备运行、水质、维修、服务和收费的月 报、年报。
11.1.6采用叠压供水的用户变更用水性质时,应经供水企业同意,
11.2.1管理机构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维护检修制度,运行管理人员 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11.2.2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 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交接班记录、设 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管网维护维修记录:应有故障或事故处理记录。 11.2.3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11.2.4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11.2.5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 保持清洁、通风,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1.3.1管理机构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泵房、水池(箱)等二次供水设施重要部位 的安全管理。 11.3.2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水池(箱)周围 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理、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3.3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 施、各类仪表、阀门井等,以保证阀门井盖不缺失、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 运行正常。 11.3.4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分析供水情况,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 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惠,
11.3.4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分析供水情况,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 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惠。
11.3.5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室内管道,保持室内管道无漏水和渗水。及时 调整并记录减压阀工作情况,包括水压、流量以及管道的承压情况。 11.3.6水池(箱)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应同时对水质进行检测。 11.3.7水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杆菌、 细菌总数、余氯,水质检测取水点宜设在水池(箱)出水口,水质检测记录应存档备案。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 格程度不可的用现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CJJ1402010 条文说明
1.0.1二次供水是整个城镇供水的组成部分,是最终保障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的重要坏节,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特别是 水质安全已经成为当前城镇供水安全中的薄弱环节。为适应形势发展,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 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科学合理地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二次 供水设施,制定了本规程。 1.0.2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明确提出本规程仅适用于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小区、公 共建筑区等)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 维护和运行、安全管理。不适用于再生水、直饮水、消防供水和其他二次供水工程。新建, 扩建工程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对其他条文可根据 改建工程的具体条件执行
3.0.1如果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 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时,就必须采用二次加压的供水方式供水,以 呆证用户对水压、水量的需求: 1当城镇供水管网不能满足建筑物的设计流量供水要求时,或引入管仅一根,而用户 供水又不充许停水时,应设置带调节水池(箱)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水量调节; 2当城镇供水管网不能满足建筑物最不利配水点的最低工作压力时,应设置二次供水 没施加压供水。 由于各地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不同,应当根据当地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确定是否需要建 设二次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的起始点。
3.0.2城镇供水安全涉及全社会的公众利
成部分的二次供水不能影响城镇整体供水管网的运行安全。由于二次供水系统选择不合理、 设备质量不合格、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运行管理不善等情况都可能对城 镇供水管网水质、水量和水压造成影响。因此,涉及到二次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规定,以确保城镇整体供水安全。本条文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时,再补建或改 造二次供水设施,不仅非常困难,而且难以做到,甚至会影响二次供水用户的正常用水,因 此,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必需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并应做到三同时。 3.0.4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和《建筑业企业 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为确保二次供水工程建设质量,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 具有相应资质。
合剂等设备、材料都统称为涉水产品。涉水产 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因此,所有涉水产品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9二次供水设备的铭牌标识包括:生产单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执行 标准、主要技术参数等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资料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报 告、出厂合格证及其他能证明产品质量的各种证书。
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9二次供水设备的铭牌标识包括:生产单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执行 标准、主要技术参数等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资料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报 告、出厂合格证及其他能证明产品质量的各种证书。
5.1.3大部分地区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其水价是不相同的,对不同用水性质的
立计量主要的目的是计量收费的需要,也是节约水资源的需要。 住宅按户设置用水计量装置是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因此要求新建住 宅应计量到户。计量水表的选择和安装方式,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量和减少扰民的原则。 主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因此宜设置在户外;对确需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采用智 能化水表。户外水表通常安装在用户楼层管道井内,但因建筑平面布局、地区习惯及各地的 具体要求而有所差别。如:采用底层集中设置,静水压力计算仍应以各用水单元户楼层高度 为基准。
有备用储水造成停水,或因城镇供水管网压力降低造成叠压供水设备停机,造成停止供水; 5医疗、医药、造纸、印染、化工行业和其他可能对公共供水造成污染危害的相关行 业与用户,不应采用叠压供水方式。虽然叠压供水设备采取了防倒流污染措施,但是一旦防 亏措施失灵,发生倒流污染的状况,将对公共用水安全将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我们必须做 到防惠于未然; 6在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选用的叠压供水设备应当具备对压力、流量和防倒流污染 的控制能力,以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5.3.1管网漏失水量为水在输配过程中漏失的水量:未预见水量为给水系统设
5.3.2本条文具体规定如下:
1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引入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次供水系统当采用不设水量调节的水(池)箱,仅设置断流水(池)箱的方式供水时 应按其负担的卫生器具的给水当量数算得的设计秒流量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2)有水量调节要求的加压给水系统,引入管设计流量按贮水池(箱)的设计补水量确 定,设计补水量不小于小区相应加压部分的高日平均时用水量,且不宜天于小区相 应加压部分的最高日最大时生活用水量; 3)当小区内设水塔或高地水池时,向其供水的水泵流量按各用水项目的最大用水时段 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 向水塔或高地水池供水的水泵流量,根据计算出各项的最大小时用水量后确定,一般可 叠加计算出小区的最大小时用水量,但应考虑各用水项目的最大用水时段是否一致。 小区内的住宅、公建按最大小时用水量计入。 浇洒道路、广场、绿化、汽车冲洗、冷却塔补水均按平均小时流量计入;游泳池、水景 安相关要求:对于非24小时用水的项目,若用水时段完全错开,可只计入其中最大一项用水 量。 2单栋建筑物引人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水量调节要求的加压给水系统,应按设计秒流量为引入管设计流量; 2)当建筑物内全部用水均经贮水池(箱)调节的加压给水系统,引入管设计流量按贮 水池(箱)的设计补水量确定,设计补水量不得小于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不宜大 于最大时用水量;
Q=Qal/T 式中Q一引入管的设计流量(㎡/h); Qal一各类用水项目的最高日用水量的设计流量(m/d); T一晚间水池(箱)进水时间(h)。 此种供水方式的可靠性较差,一般不推荐采用,但部分地区有采用的可能性,当采用 此种供水方式时应考虑检修、清洗方便和消毒措施; 4)当建筑物内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供,义有二次加压供水,且二次加压部分的供 水是经贮水池(箱)调节的,则需分别计算。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根据不同的供水方式,采用相应的流量计算方法确定: 1)采用叠压直接供水的引入管,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2)采用泵、水池(箱)联合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整个建筑物均由水池(箱)供水时,其泵流量和由泵至水池(箱)的输水管按不小 于整个建筑物的最大小时用水量计: ②建筑物内部分用水由水池(箱)供水时,其泵流量和由泵至水池(箱)的输水管按 相应部分的最大小时用水量计: ③由水池(箱)至生活用水点的给水管按设计秒流量计; ④当采用水池(箱)串联供水时,各区按本区所负担供水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本 区提升泵流量。 未设置高位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系统加压水泵的扬程由下式确定: H≥Hi+H2+0.01H H一水泵的扬程(m); H一一最不利点与贮水池(箱)最低水位的高程差(m); H2管道的水头损失(m); H:最不利配水点所需的最低工作压力(MPa)。 设置高位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系统加压水泵的扬程由下式确定: H≥Hii+H22+V/2g H一水泵的扬程(m); Hii一贮水池(箱)最低水位与高位水池(箱)入口处的高程差(m); H2一吸水管口至高位水池(箱)入口处管道的水头损失(m); V一水池(箱)人口流速(m/s)。 高位水池(箱)的设置高度由下式确定: Z.≥Z.+H,+0. 01H3 Z一水池(箱)最低水位的标高(m);
Hx一一由水池(箱)出口至最不利配水点的管路水头损失(m); H3一最不利配水点所需的最低工作压力(MPa)。 5.3.3叠压供水系统节能优势就体现在能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 5.3.4高层建筑给水系统供水干管的压力一般比较大,应防止减压阀失效后,造成阀后供水 系统中的管道及附件、设备、卫生器具及配件等受到损坏。减压阀失效后,系统的最大压力 不应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否则应调整分区或采用减压阀串联使用,减压阀串 联使用时,只考虑一个减压阅失效的情况
5.3.5当由高位水池(箱)重力供水时,如建筑物最不利点水压偏低,可采用增加水
5.3.5当由高位水池(箱)重力供水时,如建筑物最不利点水压偏低,可采用增加水泵局 部增压等措施。
6.1.1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不被污染。二次供水水箱宜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的不锈钢材质。要求对不锈钢水箱焊缝进行抗氧化处理是为了确保不锈钢水箱的质量。 6.1.5对容积大于50m进行分格是为了当水池(箱)清洗消毒或维修时,保证不间断供水; 对容积不大于50m且须保证不间断供水的水池(箱),可进行分格或设置备用水池(箱)。 6.1.6本条文的规定主要考虑水池(箱)的储水安全和便于水池(箱)的检修、清洗消毒。 组装式水箱的板块尺寸一般都是1.0m×1.0m和1.0m×0.5m,故条文中有1.5m的高度规定。 6.1.7本条文的规定是为便于水池(箱)的安装、维护和修复。底部架空有利于泄水管的 设计与安装,架空的高度应满足检修的要求。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水池(箱)底部可以不 架空。 6.1.8本条文的规定均考虑了水质安全和供水可靠性,其中第4款是为了保证水池(箱)检 修方便、储水稳定、泵房安全与节水;第5款对溢流管管径的规定可保证排泄水池(箱)的 最大入流量,在溢流管出口末端设置耐腐蚀材料滤网是为了防止昆虫、蚊蝇等小动物进入, 造成水质污染,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是为了防止造成虹吸回流污染;第7款的防护措 施包括安装滤网、空气过滤装置等。
6.2.2本条规定压力水容器宜选用材质,是为保证二次供水的储水不受污染。对不锈钢焊 缝进行抗氧化处理,是为了确保压力水容器的质量。 6.2.3气压给水设备采用气水隔离,一是可以避免储水被空气污染;二是可以杜绝气体溶 解和溢出。空气处理可采用防尘过滤和消毒装置等
6.3.3本条文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中水泵选择的事项,其中第2、3款是为了满足系统节能 要求,第3款适用于变频调速供水。 6.3.4二次供水便用的水泵规格一般都较小,而且泵房规模都受限制,采用多台水泵组成 的成套机组,可以使设施更紧凑,节省泵房空间。具体要求在本规程中第7.0.11条中有规 定。 6.3.5装设压力表、止回阀和阀门是为了便于检查每一台水泵的运行状况和故障时检修; 防水锤的措施可以使用微阻缓闭止回阀等。
6.3.6本条文规定是为了避免水泵相互间的吸
6.3.7本条文规定是为了改善水泵进、出水管的水力条件。
6.3.7本条文规定是为了改善水泵进、出水管的水力条件。
6.3.8非自灌吸水的水泵要实现自动控制比较困难,整个系统的供水安全性得不到保证 所以不宜采用
6.4.12二次供水设施经常出现因浮球连接杆折断、浮球阀失控的情况,致使水池(箱)里 的水大量溢出,造成水资源大量浪费,泵房设备被淹泡损坏,使正常供水受到影响。究其原 因主要是浮球、连接杆的材质大多在水池(箱)中浸泡后锈蚀,不仪容易损环,而且污染水 质。因此本条规定必须采用耐腐蚀材质的浮球、连接杆,确保长期稳定使用。
6.5.1在二次供水系统中大量使用水池(箱) ,对于城镇供水安全十分必要。但水池(箱) 中的储水直接与空气接触,最易受污染。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应
从严要求,设置消毒设备。 6.5.2根据目前消毒设备的使用情况,本条文中提到的三种消毒设备使用安全、消毒效果 好:随着消毒技术的发展,将会出现新的安全可靠的消毒设备,
7.0.2本条文规定的第1款是为了避免噪音扰民问题的出现,合理设置居住建筑的泵房位 置;第2~3款规定住宅二次供水泵房独立设置、有独立电源,并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 其目的是为了便于二次供水接收管理。
1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 2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 3水泵机组的基础应设置减振装置; 4管道支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 5泵房的墙壁、天花板应采取隔音、吸音处理。 7.0.7地下泵房,特别是设在建筑地下室的泵房,必须有可靠排水系统,是为了保证泵房 的运行安全。 7.0.8泵房内要求设置通风装置,是为了满足二次供水设备,尤其是电控系统、消毒设备 对通风的要求,同时也为了改善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7.0.10电机额定功率较小的水泵其运行和检修空间也较小,故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 上,可以较好的利用有限的空间。 7.0.11本条文要求泵房内宜有设备备件储存的空间,是为了在泵房内能存有一定数量的设 备备件,关键时刻能及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抢修,提高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保障系数 录房维修场地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 7.0.12本条文的目的是在保证二次供水设备运行可靠的基础上,采用远程监控方式实现设 备自动运行和泵房的无人值守,为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创造条件
8.1.1控制设备应显示运行状态信号:电源、水源、水泵、消毒设备等;应显示运行参数: 电压、电流、液位、频率(变频控制设备)、进水压力(设定值及实际值)、供水压力(设定 值及实际值)等;应显示故障信号:过压、欠压、过流、缺相、消毒设备和倒流防止器故 障等。 二次供水远程控制界面可参考实现如下功能: 1控制操作:能够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如启动或停止泵、电机和变频器等)对现场 控制设备的参数进行设定和修改,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可方便地进行图形间的切换和各种 功能的调用。设立不同的安全操作等级,针对不同的操作者,设置相应的密码等级,记录操 作人员及其操作信息; 2显示功能:实时显示系统重要的运行参数值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有效地监测参数的 变化过程; 3报警功能:当某一参数异常或设备故障时,可根据不同的报警类别,发出声光报警、 屏幕报警或语言报警,同时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 8.1.2为了防止水泵低效运行,宜设置气压罐、小流量泵、高位水箱等小流量运行控制, 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8.1.3对设备的重要运行参数进行实时检测,是为了解掌握系统的运行状态,有效的实现 自动调节控制。同时,对一些重要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制定出更好的调控运行方案。 8.1.4叠压供水设备进行压力控制是指:设备应当具备对吸水口压力、出水口压力的可靠 控制功能,保证当设备吸水口压力值反映设备所接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值低于当地规定的应用 叠压供水设备的最低压力值时,叠压供水设备能停止运行,确保不对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产生 影响,维护周边地区其他用水户的利益。当设备吸水口压力值反映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值符合 设备叠压运行条件时,设备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叠压供水设备应具备对设备出水口压力的 业格控制,既要保证二次供水系统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需求,又要能做到超压保护。 叠压供水设备进行流量控制是指:设备总出水干管的流量不应大于设计的最大流量值 当超过设计最大流量值时,设备应报警并自动减小供水流量运行,或采用水量调节装置供 水方式运行。
3.1.8本条文的自的是为实现二次供水设施远程监控的互联互通,提供必需的
8.1.8本条文的目的是为实现二次供水设施远程监控的互联互通,提供必需的软件和硬件 条件。
9.2.1为了保证二次供水工程的安装质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6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适用规范》GB50231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规定,二次供水工程的安装施工即要符合相应的规范,又要满足 生活供水的工艺要求,才能做到安全、卫生供水。同时,压力、液位、电压、频率等监控仪 表是二次供水的神经元,其质量和精度是供水安全的关键。建议各地在采用不同类型的供水 设备时,都不要忽视监控仪表的作用。 9.2.2二次供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 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卫生防 护,尤其进行地埋施工时,管口一定要有保护措施。 因为供水系统中的阀门是造成供水故障的频发点,在安装前的严格检查非常必要。阀 门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型号,同规格,同牌号)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于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型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 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持续时间不少 于表1的规定:
表1阀门严密性和强度试验时间
9.2.3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75的具体要求,对设备的安装方式、安装尺寸要认真查看产品说明。同时采取减 振防噪等措施。 9.2.4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箱、水泵等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在本规程第6章中已经有明确 的规定,在施工前应对机房的整体空间再做详细策划,比如水箱人孔的位置、水泵的检修空 间、阀门的安装高度、紫外线灭菌灯管的抽换长度、电控柜(箱)的水电隔离、安全防护等 9.2.6随着二次供水技术的不断进步,供水电控柜(箱)已成为供水设备的主导设备。电 控设备安全运行是安全供水的先决条件。因此电控柜(箱)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 定,同时,一定要考虑到供水设备的特殊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做到水电分离,以提高 安全供水系数。
10.1.2完善的施工设计对二次供水系统的工作压力、试验压力有具体要求。在试压时,需 要对不同材质的管道分别试压,以符合各自的安装规程。在试压时决不允许用气压试验代替 水压试验,以免损坏供水设备。 0.1.5在水压试验前,要了解系统中各台设备、仪表的耐压能力,必要时要提前拆除或采 用隔离措施,用封堵或盲板处理好,再进行水压试验。 10.1.6对水池(箱)等贮水容器做满水试验DB14/T 713-2018 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指南,不但可以检查渗漏,还可以检验其安装质量、 抗水压强度及辅件的质量标准。 10.1.9供水设备进入调试阶段,为水泵的启动要做好一切准备。根据各地二次供水运行的 经验和教训。在调试时,由于缺水、断水、气蚀或水中杂质影响,造成水泵损坏事故时有发 生,当水泵点动正常,进入模拟运转状态后再对压力、流量、液位、频率等参量进行调节试 验,可以相应减少设备损失。 10.1.11二次供水系统在调试后、验收前,必须对供水设备和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是为 广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影响用户安全用水。供水设备和管道的清洗消毒是否 充分,方法是否得当,关系到水质检测能否准确反映水质状况,竣工项目能否按时供水。本 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0.1.12~10.1.13这两条规定是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供水设备、管道按照规定进行 冲洗消毒后,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取样检测,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方可进行设备验收,
10.2.2竣工验收应先验文件资料,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以反映出施工的全过程。因此, 规程中要求文件资料应齐全。 10.2.5竣工资料的管理对以后设备运行、维护至关重要。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妥善保 存竣工资料,充分发挥竣工资料的作用。
11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11.1.2二次供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本条文强调了管理单位 应制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保证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 11.1.3为使二次供水系统可靠运转,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系统的工艺和所有设施、设备的 支术指标和运行要求,也包括对本规程的熟悉与理解,并熟练掌握;另外为保障二次供水的 安全卫生,运行管理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11.1.4操作规程是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保证,需要管理单位对操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 11.1.5生产报表的主要数据包括水量、水压、水质和服务等,不仅能真实反映系统的运行 请况,也是准确提供可靠有效的服务以及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的依据;收 费报表还可直接反映经济收益情况;因此,要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就应该建 立健全正常的报表制度(含电子报表)。 11.1.6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有严格的使用条件,如果采用叠压供水的用户变更用水性质,特 别是变更为用于医疗、医药、造纸、印染、化工等可能对公共供水造成污染危害的用途,应 该在变更前先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 11.1.7建立室外管道与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档案是保证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和居住小区 管网正常、安全供水和服务的基础,是今后进行设备、设施及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的依据和基 础资料。
11.2.1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二次供水设施持续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 的经常性工作,因此本条文规定了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 维护检修制度。 11.2.2~11.2.4这三个条文主要是对二次供水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运行维护方面提出了 具体的工作要求,
具体的工作要求。 11.2.5本条文主要是对设备运行环境提出了基本要求。泵房作为二次供水设备运行的主要 工作环境,必须保持其安全性、可靠性和方便性。尤其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 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确保设备运行在一个符合规定湿度和温度范围的良好环境中。
取电子监控、加锁、加防护罩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等破坏行为。 11.3.2要求派人定期巡视检查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运行及室外庭院埋地管网线路沿线情 兄。如发现有设施运行异常或施工危及管网时DB23T 3273-2022 森林地表可燃物调查技术规范.pdf,应及时检修设备设施或及时提醒有关方注意 保护供水管网,禁止在泵房周围及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有可能危及供水 安全的各种因素。供水情况出现异常,如短时间内供水量突然增大并且不回落,应及时对室 外管网进行查漏检查,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保证安全供水。埋地管网爆管时,管网中会进 入大量泥沙、污水等,污染管网水质。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关断受损管段所涉及楼栋进水阀门, 避免泥沙、污水进入管内。并在爆管处挖好检修坑,用水泵将泥水排掉,在保证泥水不会流 入管网的情况下,从室内或室外管网泄水口将管网排空,然后进行维修。修复后,宜对管道 进行冲洗,至水质达标后再恢复供水。 11.3.3泵房内的排水设施、生活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以及各类仪表也需 要定期检查,以保证二次供水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阀门漏水、生锈应及时检修、更换,以免 影响管网水质;阀门并盖出现破损、丢失应及时更换,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在管网检修排空 再通水时,会有空气聚在管网最高处,如果自动排气阀出现故障,空气将会在顶层用户用水 时由用户水嘴排出,而由于二次供水相对自来水成本较高,出现以上问题会引起用户不满, 所以应经常检查排气阀工作情况。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应经常检查倒流防止器的 运行情况。 11.3.4本条文要求各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供水情况,通过分析,经常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 有针对性地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 11.3.5本条文要求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的室内管道,主要包括泵房及进入用户的公共建 筑部分的室内管道,需保持其无漏水和渗水现象,因室内管道渗漏会直接影响用户的用水安 全甚至居住安全,因此提出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减压阀的工作情况关系到用户家中水压 流量大小以及管网承压,所以应经常记录压力参数,并及时调整, 定期巡检周期可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设置。如果管理单位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检查周期可 以适当长;如果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质量以及管材的等级比较高,则检查周期就可以适当长 如果管理维护单位是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则检查周期可以缩短。 11.3.6二次供水水池(箱)内壁易产生细菌或致病性微生物,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必须 进行清洗消毒。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对水池(箱)的清洗 俏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对水质进行检测。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1.3.7本条文提出的水质检测项目,主要是针对二次供水储存输送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常 规项目,根据各地的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为真实反映水池(箱)清洗消毒效果,且 更于取水样,一般将取水点设在水池(箱)出水口。水质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