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392-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392-2012 炊用燃气大锅灶5.1.2.1大锅灶应设置点火燃烧器。 5.1.2.2大锅灶应设置观火装置或火焰指示装置。 5.1.2.3大锅灶应设置火焰监控装置。 5.1.2.4大锅灶封闭结构的炉膛和烟道应设泄压装置。 5.1.2.5大锅灶的点火燃烧器供气阀门与主燃烧器供气阀门宜选用连锁式设计。点火燃烧器未点燃 时,主燃烧器不应通燃气。 5.1.2.6主火燃烧器的燃气通路上应至少设置两个C级阀,点火燃烧器与燃气进气管之间应至少设 置一个C级阀。 5.1.2.7点火器高压带电部件与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点火电极之间的距离,点火操作时 不应发生漏电,手可能接触的高压带电部位应进行良好的绝缘。 5.1.2.8鼓风式大锅灶的电源开关应采用防漏电保护开关,安装部位防护等级为IPX4。 5.1.2.9大锅灶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24
5. 2. 1一般要求
.2.1.1大锅灶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下的温度和荷载。 .2.1.2金属部件(耐腐蚀性的材料除外)应电镀、喷漆或其他合适的防腐表面处理。 .2.1.3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及有可能接触的部件,应使用对人体无害的材料制成DLT 5181-2017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材料应符 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 2. 2 密封材料
装触燃气的密封材料与所用燃气的特性应相适应。
让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CJ/T392—2012表1(续)项目性能试验方法火焰传递<4s,点燃主火应无爆燃火焰状态清晰、均匀、无黄焰、无黑烟燃烧器稳定性无熄火、无回火、离焰火孔数不超过总火孔数10%三级≤85 dB(A)燃燃烧噪声二级≤75 dB(A)烧一级≤65 dB(A)7.2.3工熄火噪声≤85 dB(A)干烟气中CO(α=1)≤0.10%不应产生回火、熄火、离焰,在主火燃烧器点燃和熄灭时,不应产生熄火现象。常明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常明火点火燃烧器供气关至最小时,能保持点燃状态,主火燃烧器应能被点燃,不发生爆燃开阅持续时间45s以内热电偶方式火焰闭阀延迟时间60s以内监控点燃点火燃烧器且无爆燃,如不能点燃点火燃烧7.2. 4开阀装置其他方式器,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闭阀时间5s内关闭点火燃烧器阀门点火率连续启动10次,应全部点燃主燃烧器,且不应爆燃7. 2. 5易接触部位金属及其相同材料不大于室温加35K(旋钮等)陶瓷及其相同材料不大于室温加45K金属及其类似材料不大于室温加80K灶具壳体部位表面陶瓷及其类似材料不大于室温加95K7.2. 6.温升阀门外壳的表面温度不大于室温加50K燃气接头的表面温度不大于室温加20K电点火器及导线的表面温度不大于室温加50K安装灶具地面面板表面温度不大于室温加65K热效率不低于45%7.2.7升温速度≥3.0℃/min7.2.8标识和说明应有:标识和说明大锅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频率;大锅灶的接地端子标识电气大锅灶为I类器具时,防触电保护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7.2. 9性能防触电保护变压器和导线应有附加绝缘;风机外壳应有接地装置;电源插头接地端子对大锅灶外壳接地电阻小于0.1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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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1一般规定
7. 1. 1. 1温度
7.1.1.1.1室温应为20℃士5℃,在每次试验过程中室温波动应小于5℃
7.1.1.1.1室温应为20℃士5℃,在每次试验过程中室温波动应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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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室温测定方法:在距灶具 方及正右方各1m处,将温度计感温部分固定在 具上端大致等高位置,测量上述3点的温度,取其平均值,
[7.1. 1. 2 通风
通风换气良好,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应小于0.002%,二氧化碳含量应小于0.2%,在换气良好 的前提下无影响燃烧的气流。
7. 1. 1. 3电源
使用的交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在士2%以内,
[7. 1. 1. 4 混度
实验室的空气湿度不应大于85%
1.2.1试验用燃气种类应按GB/T13611规定的燃气种类。试验用燃气的种类及代号见表2.
表2试验用燃气的种类及代号
式验用燃气压力及代号见
表3试验用燃气的压力
注:对特殊气源,如果当地宣称的额定燃气供气压力与本表不符时,应使用当地宣称的额定燃气供气压力。
1.3试验系统、仪器和
7.1.3.1试验系统见图1
表4试验用仪器、仪表
7.2.3燃烧工况性能试验
7.2.3.1火焰传递试验
7.2.3.2火焰状态性能试验
7.2.3.2.1火焰均匀性
7. 2.3. 2. 2黄焰
7.2.3.2.3黑烟
7.2.3.3燃烧器稳定性试验
7. 2. 3. 3. 1熄火
7. 2. 3. 3. 2回火
7. 2. 3. 3. 3离焰
3.4燃烧噪声性能试验(包括鼓风式大锅灶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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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熄火噪声性能试
7.2.3.6干烟气中CO(α=1)检测试验
任盗气额定压力下运行15m后 应超过 取样点应选在烟道内,提取的气样应有代表性。 6.3取样管可按图2加工,特殊结构的大锅灶采用的取样器要保证取样均勾
7.2.3.6.3取样管可按图2加工,特殊结构的大锅灶采用的取样器要保证取样均匀
.2.3.6.4天锅灶调至额定热输人,热态情况下测量燃烧户 物中的CO含量。十燥、过剩空气系数 =1时,燃烧产物中CO的含量按GB/T16411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2.3.7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试验 具体实验步骤如下: a)大锅灶点燃5min后,关闭主火燃烧器,目测常明火燃烧器单独燃烧时火焰是否有回火、熄火、 离焰现象; b)连续开关主燃烧器10次,检测常明火燃烧器是否熄灭; c) 将小火燃烧器供气关至最小,观察小火燃烧器是否保持点燃状态,点燃主火燃烧器,观察有无 爆燃现象。
7.2.4火焰监控装置性能试验
7.2.4.1热电偶方式
7.2. 4. 2 其他方式
7.2.5点火率性能试验
7.2.6表面温升性能试验
7.2.7 热效率性能试验
7.2.7.1热效率试验应在基准状态下进行。检验用锅应来用广家配置的锅,检验时的加热水量应 有效容积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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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升温速度性能试验
7.2.8.1按7.2.7.1和7.2.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2.8.2升温速度按式(2)计算:
7.2.8.1按7.2.7.1和7.2.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2.9电气性能试验
按GB470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按GB470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2.10保温和隔热材料阻燃性能试验
安表1的要求进行试验,
7.2. 11 耐用性能试验
7.2.11.1耐腐蚀性能试验
7.2.11.2耐燃气性能试验
按GB164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2. 12耐久性能试验
7.2. 12. 1燃气阀门
以5次/min~20次/min的速率,按燃气阀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连续开关12000次,检查气密 使用功能。
7.2.12.2点火装置
以5次/min~20次/min的速率,按点火装置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连续开关12000 性能。
7.2.12.3火焰监控装置
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或老产品转厂定型鉴定; b) 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合同中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2.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第6章、第9章和10.1。 8.2.3 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时,判定该型式检验合格。任何项目不合格时,需改进不 合格项目重新复直至所有项目合格判定该型式检验合格
逐台检验项目包括气密性、主火燃烧器稳定性、干烟气中CO(α=1)、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火焰 监控装置、电气强度、标识。
产品批量检查验收时,执行抽样检验。 a)抽样方案按GB/T2828.2执行; b)产品抽检不合格时,本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本批产品应重新逐台检验后组批; C)检验项目除8.3.1规定外,还应检验热负荷、点火率、热效率、升温速度和燃烧噪声,
包装箱上应包括大锅灶的名称、型号、质量、外形尺寸、适用燃气种类、使用地区、燃气供应压力、制 造商名称、地址、产品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标识。
大锅灶上应有醒目的专用警示牌,且应牢固、耐用、长期保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不应使用规定外的其他燃气; b) 通风要求和安装环境; 使用交流电的大锅灶应安全接地; d)大锅灶正常使用时,如遇意外熄火,5min内不应重新点燃; e)用户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9.2.2误使用风险警示
在说明书中应对可预期误使用风险提出警示,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装不当会引起对人的危害; b)大锅灶安装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 ? 只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技术人员才可以维修、更换零部件; d) 应使用原装配件,以免降低产品的安全性; e)不应拆动大锅灶上的任何密封件; f)大锅灶清洁时不要使用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g)未经过使用培训的人员不应使用大锅灶; h) 维修和检查人员在产品维修后应在产品上进行标示维修和检查的结果; D 房间的配电系统应有接地线。
9. 3. 2 使用说明
CI/T3922012
GB/T 51295-2018 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使用说明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a)指出大锅灶的安装、气种转换和调节应由制造商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 对大锅灶的启动和停机操作做出说明; c) 用户应遵守警告事项; 阐述大锅灶的正常使用、清洁及日常维护所需进行的操作; e) 强调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外面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使用燃气种类、重量和出厂日 10.1.2包装箱内应有产品清单和使用说明书。 10.1.3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10.2.1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的侵蚀。 10.2.2搬运时严禁滚动。
10.2.1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的侵蚀。 10. 2. 2 搬运时严禁滚动。
里应于燥通风,周围无
表A.1给出了本标准采用GB16914一200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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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采用GB16914200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JTS 120-1-2018 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示准采用GB16914—200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