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B10-01-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G B10-01-2014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10.2.1ETC专用形象标识制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ETC专用形象标识的具体版面样式和尺寸结构应符合第A.0.3、A.0.4条的 要求。 2ETC专用形象标识图形用于电子类显示设备等载体时,标识图形宽不应低于30 像素;ETC专用形象标识图形用于平面印刷等载体时,标识图形宽不应低于10mm。 3ETC专用形象标识中英文名称用于电子类显示设备等载体时,标识中英文名称 宽不应低于60像素;ETC专用形象标识中英文名称用于平面印刷等载体时,标识中英 文名称宽不应低于20mm
10.2.2ETC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搭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应包含横式和竖式两种组合方式。 2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组合标识的具体版面样式和尺寸结构应符合 图A.0.5、图A.0.6的要求。 3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横式组合标识用于电子类显示设备等载体时, 黄式组合标识宽不应低于120像素;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横式组合标识用 于平面印刷等载体时,标识图形宽不应低于40mm。 4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竖式组合标识用于电子类显示设备等载体时, 式组合标识宽不应低于90像素: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竖式组合标识用
于平面印刷等载体时,竖式组合标识宽不应低于30mm。
10.3.1用户服务网点应用ETC专用形象标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营服务网点门头标识宜采用ETC专用形象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的横式组合GBT14173-93 平面钢闸门 技术条件,可 参考第A.0.7条的比例关系设置。 2自营服务网点的整体门面可参考第A.0.8条中所示效果进行设置。 3代理服务网点可在网点局部设置ETC专用形象标识。
10.3.2用户服务网站应用ETC专用形象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2用户服务网站应用ETC专用形象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户服务网站主页面应设置ETC专用形象标识。 2ETC专用形象标识宜采用艺术立体图形。
附录 A形象标识示例
A.0.1ETC专用形象标识样式如图A.0.1所示。
A.0.1ETC专用形象标识样式如图A.0.1
TC专用形象标识各版本样式如图A.0.2所
A.0.2ETC专用形象标识各版本样式如图A.0.2所示。
A.0.3ETC专用形象标识英文制图示例如图A.0.3所示。
公路电子收费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D.1ETC专用形象标识样式
图A.0.2ETC专用形象标识各版本图示
图A.0.3ETC专用形象标识英文制图示例 注:1.方格制图中A为一个基本单位。 2.图中蓝色阴影处为不可侵入区域。
A.0.4ETC专用形象标识中
专用形象标识中文制图示例如图A.0.4所
图A.0.4ETC专用形象标识中文制图示例
注:1.方格制图中A为一个基本单位。
1.方格制图中A为一个基本
2.图中蓝色阴影处为不可侵人区域。
a)标识与中英文字体横式组合制图示例
b)标识与中英文字体横式组合应用示例
图A.0.5标识与中英文字体横式组合示例 注:1.方格制图中A为一个基本单位。
2.图中蓝色阴影处为不可侵入区域。
b)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竖式组合应用示例 图A.0.6标识与中英文字体竖式组合示例 注:1.方格制图中A为一个基本单位。 2.图中蓝色阴影处为不可侵入区域
图A.0.7用户服务网点门头效果示例
图A.0.9ETC专用卡卡面标识应用示例
置可根据实际卡面的设计合
图 A. 0. 10
图A.0.10银行(合作)卡卡面标识效果示例
1本规范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 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与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 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范第×章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本规范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或 “应按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
3.0.6车道日志内容通常包括路网号、收费站编号、收费车道号、出入口状态、
3.0.6车道日志内容通常包括路网号
4.2.1国家中心对联网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ETC通行费实行轧差结算的方 武,即国家中心对省中心在结算周期内清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进行分类 汇总,并将应付大于应收的省中心差额部分的资金,划入应收大于应付的省中心的结算 账户。
4.3.1~4.3.2系统中,争议交易的记账状态为“待决应收”,该状态是根据发行方 处理交易的结果设置的。 争议交易的类型有:验证未通过、逾期超过设定值、重复交易、测试交易、用户状 态变化、卡号不存在、卡超过有效期、车道交易时刻对时错误、账户不存在、无效卡等 类型。 争议交易的处理结果只能是以下两种情形之一:①该交易作为正常交易,由发行方 全额付款;②该交易作为坏账,发行方不进行支付。 在清分结算系统中经处理后,记账状态变为“争议付款”或“坏账”,不会再发生 变化:清分系统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涉及争议方的省中心。
4.3.630个自然日的测算依据如下,
(1)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交易数据产生后,上传至省中心的时限不超过21个 自然日。 (2)省中心上传至国家中心的时限不超过3个自然日。 (3)国家中心下发至各省中心的时限不超过3个自然日
发行方完成交易数据确认并发送确认信息的时限不超过3个自然日。
4.4.1退费交易的退费类型包括以下两种: (1)用户在联网ETC系统范围内行驶造成的通行异常、消费情况与实际不符产生 的扣费争议投诉。 (2)用户在联网ETC系统范围内行驶时,由于人为错误或系统异常造成多收取用 户通行费,由所行驶收费公路开具退费单的退费业务
5.0.624h的测算依据如下
(1)发行方在黑名单产生后,上传至省中心的时限不超过2h。 (2)各省中心上传至国家中心的时限不超过2h。 (3)国家中心下发至各省中心的时限不超过2h。 (4)各省中心下发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时限不超 过2h。 (5)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黑名单下发至车道的时限不超过16h
7.0.21基础设施指标中的收费站
(1)收费站名称:在收费广场标识的收费站全名。 (2)收费站位置:收费站所在路段国家高速路线和编号。 (3)收费站车道数量、ETC车道数量:区分出口车道和入口车道进行统计。 2基础设施指标中的服务网点信息包括: (1)服务网点名称:对外公布的唯一官方全名。 (2)服务网点位置:设立在公路上的服务网点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及编号等信 息;未设立在公路上的服务网点的所属市(县)、道路名称、门牌号码等信息。 (3)服务网点种类:分为自营服务网点、代理服务网点等。 (4)网点服务内容:可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 3基础设施指标中的路侧单元信息包括: (1)路侧单元位置:路侧单元所在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和桩号。 (2)路侧单元用途:按用途进行区分,包含但不限于ETC、路径识别、信息采集 信息发布等
6省(自治区、直辖市)界站主要运营信息:车道周期流量、交易成功率、车道 异常信息分类统计、黑名单接收周期、车道服务时间等。
7.0.5国家中心应汇总省中心上传的指标参数,并根据需要共享相关指标参数信息 给省中心。
8.0.1ETC车道的设置位置需考虑尽量减少进入收费广场的ETC车辆与一般车辆交 又并线的影响,原则上宜设置在收费站行车方向左侧,即内侧车道
.0.2自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的主要特征
(1)自动栏杆设置在收费岛的后端,处于常闭状态。 (2)无线通信区域设置在收费岛的前端。 (3)自动栏杆距通信区域的距离较远,两者之间会形成队列
9.1.1统一规范的用户服务包括统一的服务形象、统一的服务用语、统一的服务流 程等。 9.1.5第一时间接受用户投诉者,要先受理、后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注 重时效;同时遵循谁的用户谁负责的原则。与用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要主动承担和处 理投诉,不推、不扯皮,依据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 则GB/T 42225-2022 小麦麸,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的正当需求。
9.3.2~9.3.3投诉自受理之日起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的响应指及时告知用户投 处理进度、预计处理时间等信息,询问用户是否存在需补充的建议,并做好用户的安 抚工作。
9.4.1服务网点包括自营服务网点和代理服务网点。 9.4.2可以是自营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网点
10.1.3四色模式主要由青、品、黄、黑四色根据一定比例关系调和成所需颜色,可 作为平面印刷、打印等使用;单色模式主要由PANTONE色卡所定义的专用色值,可作 为PANTONE色印刷、烫金、烫银印刷工艺,也可用于立体、刺绣、雕刻制版等制作工 艺中:艺术立体图形可作为网页等色彩表现丰富的载体中。
10.2.1~10.2.2这两条严格规定 和各部分比例关系,制作
10.3.1用户服务网点是对外宣传、传播服务形象的重要载体。整齐统一的网点形象 标识,有利于ETC形象标识传播。本条中提供的ETC专用形象标识与网点名称的标准 组合主要应用于自营服务网点,实际制作时参考相似比例进行设计。对于代理服务网 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局部位置设置ETC专用形象标识。
10.3.21本款规定了用户服务网站主页面应设有ETC专用形象标识,其他页面可 以参考执行GB 25280-2016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ETC专用形象标识设置时尽量注意与网页保持整体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