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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5号 2018年2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 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山的澄清或说明。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3.4不得否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情形
审查委员会不得以资格预审审请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学 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为由,否决申请人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 预审甲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 通过资格预审的中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否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 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1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顺序排序,选择前名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因素与审查标准(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一致:(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盖章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初(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一致;步(5)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2审项规定;2.1查(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2项规定:标(7)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准规定;(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详(3)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细(4)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审2.2(5)申请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资格、在岗查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标(6)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准(7)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申请人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①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③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数量,该数量应当有利于提高招标项目的竞争并有利于防止申请人串通投标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申请人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进行详细审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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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在同一标段中申请资格预审: (10)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评审和认定; (11)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申请人 说明符合本章正文第3.3款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资格于 详 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 细 (1)综合得分高的申请人优先: 3.2.3 审 (2)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优先; 查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数量多的申请人优先:
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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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审查委员会各成员 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审查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 算。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以将其他主要监理人 员列为评分因素进行评分,并适当调整本标准文件规定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 资历、信誉30~45分:类似T程施T监理经验35~45分;履约信誉15~25分:技术能力0~5分。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申请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其履约信 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技术能力”指申请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包 括申请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 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审查委员会各成员 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审查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 算。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以将其他主要监理人 员列为评分因素进行评分,并适当调整本标准文件规定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 资历、信誉30~45分:类似T程施T监理经验35~45分;履约信誉15~25分:技术能力0~5分。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申请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其履约信 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技术能力”指申请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包 括申请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 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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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 表规定的数量。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 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 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 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 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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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家以上(含两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的原则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用 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 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 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 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3.5不得否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情形
审查委员会不得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装订、个别文字 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为由,否决申请人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 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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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讲行补充、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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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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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 定签署。
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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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姓名: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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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电请或投标活动,签署文 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 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 程,占总工程量的%;(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 的%;.... 5.资格预审申请工作、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 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 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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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 明材料。 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 明材料。 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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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表
注:1.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申请人须知”正文 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 明材料。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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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概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说明:公路的起地点、里程、等级、技术标准、主要控制点;桥涵的结 构形式;独立特大桥的桥型、荷载标准、跨径、桥长、桥宽、基础、水深、引道长度等: 独立隧道的长度、宽度、防水排水、衬砌和设施等;附属设施标准、规格等; (2)水文、气象及地质简况; (3)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4)施工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表: (5)招标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讲行补充、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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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应条 款可作如下调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在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 每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 载资格预审文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应在申 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 标人予以拒收。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修改为:
本附录供招标人采用申子招标投标时参考,招标人应根据申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相应条款。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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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知正文第2.4款修改为: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3.3款修改为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 申请人均应使用CA数宇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了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 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以联合体形式电请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 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中的帮助文档。 3.3.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而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视为撤销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 全部责任。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4.1款修改为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4.1款修改为: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3.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4.2款修改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3.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4.2款修改为: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人应在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6条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 过互联网使用CA数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 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 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 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 应当拒收的情形,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申请人须知正文增加第4.3款: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补救措施
4.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过程中因本章第4.3.2项所列原因DB34/T 1950-2013 安徽省县cheng规划编制标准,导致系统无法 正常运行,将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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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中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并在恢复正常后 及时安排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4.3.3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5.2款修改为:
5.2.1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十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第三章“资格审 查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5.2.2资格审查的补救措施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5.2.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审查工作。如果 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审查工作的,可暂停审查,对原有资 料及信息作出要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审查。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6.1款修改为: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 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遗邀请书。 对于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告知其未通 过的依据和原因。
申请人须知正文第6.2款修改为:
GB 51354-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6.2资格预审结果的异议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 知书后3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 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