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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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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22021—2008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第一大地测 量队,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学年章黏、压建利、张燕平、章传银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第一大地测 量队,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学年章磊、压建利、张燕平、章传银
为了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强我国大地测量工作,规范大地测量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的大地测量是指为建立和维持测绘基准与测绘系统面进行的确定位置、地球形状、重力 场及其随时间和空间变化的测绘活动。其任务是建立与维持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 准:确定与精化似大地水准面和地球重力场模型。 本标准明确了我国大地测量的基本技术规定,是制定与修订相关大地测量具体技术标准的主要依 据。对于建立与维持我国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重力控制网的具体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将另行制
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与维持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重力控制网,确定似大地水准面的基本技术指 标和技术要求,以实现全国陆海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以及与其相应的深度基准、重力基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的大地测量活动。
3.1在遵循本标准的前提下,从事大地测量和相应的测量活动,作业过程应以国家规定的大地测量技 术规范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统一的作业依据。 3.2采用边角测量、天文测量等方式进行控制测量,其技术要求和作业过程应以国家规定的大地测量 技术规范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统一的作业依据。 3.3大地测量采用中误差作为精度的技术指标,以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3.4大地测量使用的仪器应经过法定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5大地测量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的标石或标志,其结构和埋设方法应以稳固和适于永久保存为 原则
4.1.1大地基准由大地坐标系统和大地坐标框架组成。国家采用地心垒标系统作为全国统一的大地 坐标系统。大地坐标框架由实现大地坐标系统的天地控制网具体体现。 4.1.2国家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其定义和参考楠球常数见附录A。过渡期内,可采用 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1980西安坐标系。 4.1.3大地控制点坐标应以大地坐标(大地经度B、大地纬度L和大地高H)或空间直角坐标(X、Y、 2)表示。
4.2.2.24国家二等大地控制网复测周期为5年,每次复测执行时间应不超过2年。
4.2.2.3三等大地控制网
GB22021—2008
22.3.3三等大地控制网点的布设应与省级基础测绘服务、现有技术状况、应用水 精化等目标相一致、井应尽可能布设在三、四等水准线路上。 2.2.3.4三等大地控制网应根据需要进行复测或更新。
4.22.4.1四等大地控制网是三等大地控制网的加密。 4.2.2.4.2四等大地控制网相邻点间基线水平分量的中误差应不大于士20mm,垂直分量的中误差应 不大于土40mm各控制点的相对精度应不低于1X10~,其点间平均距离应不超过5km。 4.2.2.4.3四等大地控制网应根据需要进行复测或更新
5高程基准与高程控制网
国家高程系统采用正常高系统国家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定义的黄海平均海水面作为全国统 一的高程起算面,国家高程基准由高程控制网和似大地水准面具体体现,1986国家高程基准的定义 和参数见附录B
5.211水准购量按解精度分为一二、三四等高程控制网主要呆用水准测量方式布设,按遥级控 制的则,分为一二,三、四等水准网。水准点的点间距离为m一8飞,在通行困难地区经批准可适 当放宽 5.21.2远离大隔的岛雄)的国家高程基准传递和高程控制网布设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本标准规 定时,其技术指标经批准可适当放宽JZGCP-BIM3:建筑工程P-BIM软件功能与信息交换标准合集(三), 5.22国家一等水准网 5.22.1国家一等水准网是国家高程控制网的骨干,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国家高程基准的高精度传递。 5.22.2 国家一等水准网的布设应充分顾及地质构造背景选择最适当的路线,国家一等水准路线应 闭合成环形,并构成网状,环的周长在我国东部地区应不超过1600km,西部地区不超过2000km, 5.2.2.3 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用往返测量不符值计算的每于米偶然中误差应不大于士0.45mm,用环闭 合差计算的每千米全中误差应不大于士1.0mm。 5.22.4国家一等水准网每15年复测一次,每次复测执行时间不超过5年, 5.2.3国家二等水准网 5.2.3.1国家二等水准网是国家一等水准网的加密在国家一等水准网内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环形 国家二等水准环线的周长,在平原和丘皮地区应不大于750km,山区和困难地区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5.2.3.2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用往返测量不符值计算的每千米偶然中误差应不大于土1.0mm,用环闭 合差计算的每千米全中误差应不大于士2.0mm。 5.23.3国家二等水准网应根据需要进行复测,复测周期最长不超过20年。 5.2.4三等、四等水准网 5.24.1三、四等水准网是国家一、二等水准网的进一步加密。三等水准路线一般应构成环形,或闭合
5.23.1国家三等水准网两是国家一等水准两的加 一等水准网内布设戒附合路线或环形。 国家二等水准环线的周长,在平原和丘陵地区应不大于750km,山区和困难地区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5.2.3.2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用往返测量不符值计算的每千米偶然中误差应不大于土1.0mm,用环闭 合差计算的每千米全中误差应不大于士2.0mm。
5.24.1三、四等水准网是国家一、二等水准网的进一步加密。三等水准路线一般应构成环形,或闭合 于高等级水准路线间。四等水准路线应闭合于高等级水准路线间或形成支线。 5.24.2三、四等水准测量用往返测量不符值计算的每千米偶然中误差应分别不天于士3.0mm和 土5.0mm,用环闭合差计算的每千米全中误差应分别不大于土6.0mm和士10.0mm, 52 4. 3三、四等水准测量应根据需要进行布测、复测或更新
5.3.1.1在满足应用要求的条件下,似大地水准面模型与卫星定位技术相结合,可以作为确定高程的 一种方式。 5.3.1.2似大地水准面以一定分辨率的格网平均高程异常来表示,其精度和分辨率由格网平均高程异 常相对于本区域内各高程异常控制点的高程异常平均中误差及其格网间距表示。 5.3.1.3似大地水准面的精度应采用相应精度的外业测量方法进行检核和评定。 5.3.1.4我国似大地水准面按范围、精度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国家似大地水准面、省级似大地水准面和 城市似大地水准面。
DB23/T 2883-2021 退耕重建臌囊苔草湿地技术规程.pdf5.3.2国家似大地水准面
5.3.2.1国家似大地水准面的分辨率应不低于13×15,其精度平地丘皮地应不低于土0.3m+山地
5.3.3省级似大地水准面 5.3.3.省级似大地水准面的分辨率应不低于5×5,其精度:平地、丘肢地应不低于士01m,山地、 高山地应不低于士03m。 5.3.32名级似大地水准面的相邻高程异常控制点,其高程异常差的精度在平地、丘肢地不低于 士01m在山地高山地不低于士03m 5.3.4城市似大地水准面 5.3.4.1城市似大地水准面的分辨率应不低于25×25元其精度应不低于土0.05m, 5.3.4.2城市似大地水准面的相邻高程异常控制点,其高程异常差的精度不低于士0.05m。 重力基准与重力测量控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