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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148-2020 公路工程物探规范 .pdfDB45/T21482020
e)应根据瞬变电磁的响应时间特征和剖面曲线类型划分背景场及异常场,划分异常; f) 根据异常特点、形态和分布情况确定异常的性质和位置,确定地电模型; g 应对瞬变电磁法的成果资料进行定性解释和对异常进行半定量、定量解释; h 建立电性层与地质层的对应关系,将电性剖面图、平面图解释为地质剖面图、平面图; 1 进行三维勘探时,应进行三维地质结构研究。 7.4.9 瞬变电磁法的图件宜包括: a 典型的时间曲线图: b) 视电阻率(或视纵向电导)部面曲线图: C 视电阻率(或视纵向电导)拟断面图; d 对面积性工作,宜根据需要绘制视电阻率等深度平面图; e 反演的测深曲线及模型图、电阻率拟断面图
7.5地质雷达(GPR)
7.5.1地质雷达(GPR)主要用于基岩深度、水位深度、软土层厚度与深度、断裂构造等探测,路面塌 陷、岩溶塌陷、土洞、滑坡面等地质灾害调查,地下水污染带监测GBT15788-2017 土工合成材料 宽条拉伸试验方法,地基加固效果评价,路面、洞室 衬砌质量检测,堤坝隐惠、地下泄漏、地下管线及其它埋设物探测等,
.5.2地质雷达的应用条件除应符合4.1.1和7.1.2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探测目标体与周边介质之间应存在明显介电常数差异,电性稳定,电磁波反射信号明显; b) 目标体在探测深度或距离范围内,其尺寸应满足探测分辨率的要求; C 测线上天线经过的表面应相对平缓,无障碍,且天线易于移动; 8 测区内不应存在大范围金属构件、无线电发射频源等较强的电磁波干扰,或通过处理可以消阴 其干扰; e 不应存在极低阻屏蔽层; 单孔或跨孔检测时钻孔中不得有金属套管; 跨孔(洞)探测时,目的体应位于两孔(洞)间,两孔(洞)宜共面,间距应不大于雷达信号的有效 穿透距离: 在干扰较强的工点应使用屏蔽天线,以提高地质雷达观测质量。 .5.3地质雷达的仪器设备及其附件除应符合4.1.3和7.1.3的规定外,其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同时 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系统增益应≥150dB; b 系统应具有可选的信号叠加、时窗、实时滤波、增益、点测或连续测量、位置标记等功能: C 应有多种主频的天线可供选择: d 计时误差应≤1.0ns; e) 最小采样间隔应达到0.5nS,A/D转换不应低于16Bit; f 实时监测与显示应具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方式。 .5.4 地质雷达的工作布置除应符合4.2.5和7.1.4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测网密度、天线间距和天线移动速度应能反映探测对象的异常;点测时,点距选择应保证目的 体异常至少有3个点; b 测线宜穿过钻孔或与其他方法测线重合布设: C 洞室衬砌质量检测时的测线应沿洞室走向在拱顶、拱腰和边墙位置布设,特殊观测段可适当力 密布设。 .5.5 地质雷达的观测方式可选用宽角法、面法、环形法、多天线法、透射法和井中雷达法等,具 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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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求取地下分层介质的电磁波速度时宜选用宽角法; 常规观测时宜选用剖面法: C 搜索走向未知目的体时宜选用环形法; 探测不同理深目的体或对特定目的体做专项研究时可选用多天线法: 具备钻孔或洞室条件时宜选用透射法和井中雷达法。 6仪器参数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雷达主机天线的选取应根据探测任务要求、探测目的体埋深、分辨率、介质特性以及天线尺寸 是否符合场地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b 天线中心频率的选定应在满足探测深度的前提下,使用较高分辨率的天线,并考虑天线尺寸是 否符合场地要求; C 根据选择的天线频率计算出探测深度,若探测深度小于目的体深度,则需降低频率以获取适宜 的探测深度; 一般地面探测时宜选择频率为8MHz~500MHz的天线;路面质量检测时宜选用频率为900MHz~ 3GHz的天线;洞室衬砌质量检测时宜选用频率为400MHz~900MHz的天线; 孔中探测应根据探测任务要求选用自发自收的单孔天线或一发一收的跨孔天线: f 用移动较快的车载观测时,应采用空气耦合天线: 有条件时宜选择屏蔽天线: h 天线间距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分体大线进行点测时,应通过调整天线距离使来自目的体的反射信号最强,可选取 倍临界角为接收天线与发射天线相对探测目的体的张角,也可选取探测对象最大深度的 1/5作为天线间距; 2) 使用偶极天线时,天线的取向宜使电场的极化方向与探测目的体的长轴或走向平行,当探 测目的体的长轴方向不明确时,宜使用两组正交方向的天线分别进行观测。 记录时窗的选取可由式(12)估算:
7.5.6仪器参数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W 时窗(ns); 雷达波波速(m/ns)
W=1.3× (12)
宜取波长的1/4作为垂向分辨率,取第一菲涅尔带半径,作为横向分辨率,第一菲涅尔 径,应按式(13)计算:
径,应按式(13)计算
Yr = Vah/2 (13)
Yr = Vah /2
雷达波波长; h一目的体埋深。 在条件具备时,可用地质雷达方程估算探测距离或深度; c) 可利用获得的介质电磁波速度和目的体双程走时换算目的体深度, 7.5.8 地质雷达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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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地质雷达的质量检查和评价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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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浅层地震勘探与测试应根据测区地球物理条件和任务要求确定合理的方法,浅层地震法可选用 折射波法、反射波法、主动源面波法、微动勘探法和地脉动测试等。
折射波法、反射波法、主动源面波法、微动勘探法和地脉动测试等。 8.1.2采用人工震源的浅层地震勘探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形起伏不大,地层呈层状或似层状; 地表介质具有良好的激发、接收条件: C 环境噪音小,人工震源能量足够大,排列远端的检波器能够接收到有效地震波信号。 8.1.3 采用天然源的浅层地震勘探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形起伏不大,场地具有一定展布空间,能满足观测台阵的布设: b 周边环境具有可持续的微动信号; C 工区环境能满足至全少15min的观测时间。 8.1.4 采用人工震源的浅层地震勘探试验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外业工作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并提交记录: 6 测试道一致性时,检波器安置条件应一致,全部检波器安置范围与其距震源距离相比应很小, 可以认为各检波器是同点接收: c 连接电缆及检波电缆应进行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应>10MQ; 了解测区的地球物理条件、有效波和干扰波的分布情况,试验压制干扰波的措施,选择激发接 收方式、仪器工作参数及观测系统等: e) 了解测区有效波和干扰波的分布可采用展开排列观测方式,对于展开排列长度,折射波法宜为 探测深度的6~10倍,反射波法宜为探测深度的2~3倍,面波法宜为探测深度的1~2倍,检 波点距宜小于实际工作的检波点距; f 观测中遇到局部地段记录质量变差时应分析原因,并通过试验选择新的仪器工作参数或改变工 作方法,改善记录的质量 8.1.5浅层地震勘探与测试的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震仪具有信号增强、延时、内外触发、前置放大、滤波、数字采集等功能: b) 面波勘探宜选用12道及以上地震仪;折射波勘探宜选用24道及以上地震仪;反射波勘探宜选 用48道及以上带覆盖开关的地震仪: ) 地震仪采样率可选、最小采样间隔应不大于0.05mS; d 模/数转换精度不小于24位; e 动态范围应>96dB。 8.1.6 采用人工震源的浅层地震勘探与测试使用的检波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检波器固有频率可根据有效波的频率响应和提高分辨率的技术要求加以选择: 6 各道检波器之间固有频率相差应<10%,灵敏度相差应<10%,相位差应<0.5mS; C 绝缘电阻≥10MQ; d 井下和水下使用的检波器,应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8.1.7 浅层地震勘探震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震源可选用爆炸震源、电火花震源、锤击震源、落重震源等,所激发的地震脉冲主频应能满足 工作方法需要,能量可控并符合探测深度要求; b) 使用爆炸震源时,爆破作业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作业规定外,还应符合GB6722的规定; c)地面爆炸时,应清除炮点附近碎石:
折射波法、反射波法、主动源面波法、微动勘探法和地脉动测试等。 8.1.2采用人工震源的浅层地震勘探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形起伏不大,地层呈层状或似层状; 地表介质具有良好的激发、接收条件: C 环境噪音小,人工震源能量足够大,排列远端的检波器能够接收到有效地震波信号。 8.1.3 采用天然源的浅层地震勘探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形起伏不大,场地具有一定展布空间,能满足观测台阵的布设: b 周边环境具有可持续的微动信号; C 工区环境能满足至全少15min的观测时间。 8.1.4 采用人工震源的浅层地震勘探试验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外业工作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并提交记录: 6 测试道一致性时,检波器安置条件应一致,全部检波器安置范围与其距震源距离相比应很小, 可以认为各检波器是同点接收: C 连接电缆及检波电缆应进行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应>10MQ; 了解测区的地球物理条件、有效波和干扰波的分布情况,试验压制干扰波的措施,选择激发接 收方式、仪器工作参数及观测系统等: e) 了解测区有效波和干扰波的分布可采用展开排列观测方式,对于展开排列长度,折射波法宜为 探测深度的6~10倍,反射波法宜为探测深度的2~3倍,面波法宜为探测深度的1~2倍,检 波点距宜小于实际工作的检波点距; f 观测中遇到局部地段记录质量变差时应分析原因,并通过试验选择新的仪器工作参数或改变工 作方法,改善记录的质量 8.1.5浅层地震勘探与测试的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地震仪具有信号增强、延时、内外触发、前置放大、滤波、数字采集等功能: b) 面波勘探宜选用12道及以上地震仪;折射波勘探宜选用24道及以上地震仪;反射波勘探宜选 用48道及以上带覆盖开关的地震仪: ) 地震仪采样率可选、最小采样间隔应不大于0.05mS; d 模/数转换精度不小于24位; e 动态范围应>96dB。 8.1.6 采用人工震源的浅层地震勘探与测试使用的检波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检波器固有频率可根据有效波的频率响应和提高分辨率的技术要求加以选择: 6) 各道检波器之间固有频率相差应<10%,灵敏度相差应<10%,相位差应<0.5mS; C 绝缘电阻≥10MQ; d 井下和水下使用的检波器,应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8.1.7 浅层地震勘探震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震源可选用爆炸震源、电火花震源、锤击震源、落重震源等,所激发的地震脉冲主频应能满足 工作方法需要,能量可控并符合探测深度要求; b) 使用爆炸震源时,爆破作业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作业规定外,还应符合GB6722的规定; C 地面爆炸时,应清除炮点附近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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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使用锤击和落重震源时,锤击板应与地面接触良好,不应反跳造成二次触发; e)电火花震源的触发器应性能稳定、重复性好。爆炸震源应采用绕在药包外面的记时回路记时。 8.1.8 浅层地震勘探的检波器安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理设位置应准确,理设条件应一致,并与地面接触牢固,防止漏电和背景干扰 b 当受地形、地面条件限制,检波器不能安置在原设计点位时,可沿测线移动(不包括互换点) 如有困难时可沿垂直测线方向移动,其偏移距离应小于1/5检波点间距,并记入班报: C 使用水平检波器接收横波时,应保证检波器水平安置,灵敏轴应垂直测线方向,且取向一致; d 在水域使用水听器接收时,应将水听器沉放于水面以下,深度宜>1Ⅲ。 8.1.9 地震勘探现场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测线布置应考虑旁侧影响和穿透现象: 6 测线宜按直线布置,当测线通过建筑物、道路、高压电线和其它障碍时测线可转折,但应采取 相应措施,保证转折测线的资料能独立解释; 山谷地形可按坡度相近的山坡分段布置测线;炮点宜在地形起伏的部和底部,并保证各段测 线资料能独立解释; d 河谷测线宜垂直河流或顺河流布置,当河谷狭窄和折射波相遇段较短时,可斜交河流布置测线, 8.1.10 水域浅层地震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进行水域折射波法观测时,宜采用固定排列,宜使用爆炸震源和漂浮电缆;当水流急、干扰 背景强烈时,可采用将激发点和接收点互换的观测方式; 进行水域反射波法观测时,宜采用移动排列,宜使用船拖电火花震源、机械冲击震源和漂浮电 缆,沿测线同步移动,拖船航速应稳定并保持电缆沉放深度一致; 当布置横河方向纵测线并采用相遇观测系统时,应考虑河床宽度是否具备探测任务所需要的相 遇段; d) 水域作业期间,应测量水边线高程和沿测线的水深;当水位变化超过0.5m时,应进行校正。 8.1.11 浅层地震勘探的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记录地震数据的存贮介质等应标识清楚并与班报一致: b 原始数据不得修改,头文件信息完整; C 干扰幅度不影响初至时间的读取和波形的对比; d 直达波、折射波初至明显,反射波、面波同相轴清晰; 不工作道应<10%,且不连续出现。 8.1.12 浅层地震法平均速度和有效速度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确定平均速度或有效速度应考虑近地面介质不均匀性、低速带与下伏层厚度的相对变化的影 响; b) 速度参数可通过地震波测井、反射波法、折射波法及面波法探测资料求得: 同一测线纵向、横向的速度不均匀时,应分段提取平均速度
.2.1折射波法主要用于确定探测断层构造和岩性界线的平面位置,探测覆盖层、风化层和不良地质 本的厚度与连续特征,测定岩体的纵波波速等。 3.2.2折射波法的应用条件除应符合8.1.2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各层之间应存在明显的波速差异; 6 被追踪地层波速应大于各上覆层的波速: 沿测线被追踪地层的视倾角与折射波临界角之和应<90°; d 被追踪地层界面应起伏不大,折射波沿界面滑行时无穿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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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射波法 a 折射波法的道间距宜为5m~10m,两个连续排列之间至少有一个检波点重叠; 折射波法宜选用固有频率为10Hz~40Hz的中低频垂直检波器; C 折射波法宜采用追逐相遇观测系统,追遂炮的炮检距应保证目的层连续追踪: d 采用相遇观测系统时,应保证追踪界面的相遇段至少有4个检波点能有效接收折射波: e 采用追逐观测系统时,应保证被追踪段至少有4个正常检波点能重复接收同一界面的折射波: f 水域折射波法可采用炮检互换的追逐相遇观测系统,炮间距宜<10m。 .2.4 折射波法外业资料的检查、验收及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野外班报记录完整,原始数据文件名称与班报记录一致 b) 坏道不得连续,且不得是边道; C 记录清晰,干扰幅度小,折射波初至明显; d 追逐时距曲线与相遇时距曲线的折射波部分应平行,且追逐时距曲线无盲区; e 相遇时距曲线互换时差不应大于5mS 3.2.5 折射波法数据处理、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使用原始记录读取波的初至时间;直接读取初至时间有困难时,可读取有效波第一个极值时 间,但应进行相位校正: b) 绘制时距曲线的水平比例尺可采用1:1000或1:2000,垂直比例尺可采用1cm代表10ms或 20mS; 时距曲线绘制后,可根据互换时间的相等性、追逐时距曲线的平行性、炮点两侧截距时间相等 性的原则进行检查;出现非正常现象时,应检查地震记录相关道的读数并进行修改; d 时距曲线中个别道出现旅行时突变时,应对照相应地段的相遇或追遂时距曲线旅行时进行检 查,查明原因并进行必要的修正; 构制浅层折射界面的方法应根据地球物理条件、解释方法的特点和精度要求选择。当界面起伏 不大、无穿透现象、沿测线界面速度无明显变化时,可采用t。法或延迟时法;当地面有一定 起伏、折射界面起伏较大、无穿透现象、界面速度有明显变化时,可采用时间场法;对于多层 不均匀或具有特殊结构的地层,可采用折射波层析成像法; f 应依据任务要求,在分析测区内有关地质、钻探及其它物探资料的基础上做出地质解释。确定 折射界面与地质界面的对应关系,推断水平方向岩性变化,确定低速带与断层破碎带的对应关 系。
8.2.6折射波法成果图件宜符合下列规定
b 时距曲线图除绘制综合时距曲线和观测时距曲线外,宜绘制完整的解释辅助线,并标注截距时、 表层波速和有效速度: C) 成果地质解释断面图上,应注明比例尺、高程、里程桩号和方向、界面上下介质的波速值、地 质岩性、推测断层或破碎带位置等。
8.3.1反射波法主要用于划分地层界线和风化带、测定基岩埋深、查找断层构造、探测不 厚度和范围等
8.3.2反射波法的应用条件除应符合8.1.2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被追踪地层与其相邻层之间应存在明显的波阻抗差异,反射界面视倾角宜<30° 被追踪地层的厚度应大于有效地震波长的1/4; 地层界面相对稳定、平坦,有一定的延续长度,入射波能在界面上产生较规则的反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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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在断层发育区和断层破碎带附近不宜进行部面修饰性处理: f 原始的地震映像资料进行定量解释时,应作动校正处理。 8.3.9 反射波法成果图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果图上应注明测区名称、测线号、偏移距、检波点距: b) 提供观测系统图和速度参数表; C) 提供地震时间剖面图和深度面图; d) 水平叠加时间剖面图还应注明叠加次数、处理流程、叠加速度等; e 时间剖面典型地段应附相应的展开排列记录; f 地震映像图应注明是否经过动校止处理及标注动校止速度值: g 解释成果图件中应标注岩性分界、断层构造线和其他异常体的位置。
中的岩溶洞穴等不均匀体,评价地基加固处理效果,条件适宜时可用于求取地层的横波速度等。 8.4.2主动源面波法的应用条件除应符合8.1.2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被道踪地层应为横向相对均匀的层状或似层状介质: b 地面应相对平坦,无临空面。地层界面起伏不大,并避开沟、坎等复杂地形的影响; C) 测点间距应根据任务要求和场地条件确定,一条测线不应少于3个测点; d) 偏移距应根据探测深度的要求试验确定; e 观测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地质情况变化时应调整: 重要异常及畸变曲线应重复观测,两次观测结果差别较大时应多次观测,并选择面波能量强、干 扰小、重复性好的曲线作为有效观测结果。 8.4.3 主动源稳态面波法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激振器与地面接触良好,检波器稳妥牢靠: b 应采用变频可控震源单端或两端激发,调整两个检波器间距和偏移距进行接收,取得不同频率 的多种组合面波记录; C 宜选用固有频率2Hz的低频检波器,检波距1m~5m,允许误差为土1%; d 应通过试验选择合适的偏移距和检波点距,满足最佳面波接收窗口和探测深度的要求: e 排列长度应大于1.5倍探测深度,检波间距应小于异常体规模。 8.4.4 主动源瞬态面波法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重锤震源时,应根据需要选用不同材质的垫板,宜采用多次垂直登加方式 b 选用合适的低频检波器; C 试验选择合适的道间距,防止因采用较大道间距而造成的空间假频现象,检波道数不宜小于 12道; d) 偏移距宜接近要求的探测深度,不小于检波点距 e 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预期面波最高频率的半周期,以避免采样中的假频影响; f 记录时间长度应考虑包括最远道的预期低频面波最大波长; g 单斜地层宜在地层下倾方向激振。 8.4.5 主动源面波法的质量检查除符合4.1.6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曲线的形态和频散特征无明显改变; b “之”字形拐点和曲率变化的位置无明显位移。 8.4.6 主动源面波法数据处理、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资料处理前应对记录中信噪比低的道进行插值,并对初至以前的噪声进行切除等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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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准确区分面波和体波,求取正确的频散曲线; C 点测方式以测点为单位处理,多次覆盖观测方式以测线为单位综合处理; 稳态面波法资料的处理和解释应剔除畸变点、干扰点后将全部数据按频率顺序排列,再进行相 应的处理; 结合钻探资料对频散曲线的“之”字形拐点和曲率变化处作出正确的地质解释,求得对应的面 波速度,并绘制速度深度曲线; 反演计算面波速度和层厚,绘制面波速度等值线图: g 采用主动源面波法计算横波速度时,应结合工点已知资料求得面波速度与横波速度的对应关系 后进行相应处理。 4.7 主动源面波法成果图件宜包括典型记录、频散曲线或波速一深度曲线、解释剖面或平面图
8.5.1微动勘探法,主要用于划分地层结构,探测基岩起伏、断裂带、岩溶、“孤石”和采空区规 模,进行工程建设场地类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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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构抗震设计计算、提供场地土类别及地震反应谱计算提供参考 8.6.2地脉动测试使用的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低频响应和宽频响应,其下限应不低于0.3Hz/s; 6 具有足够的带宽和增益; C) 可连续进行数小时的数据记录和供电能力。 8.6.3 地脉动测试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每个工点每个地质单元的观测点数一般不应少于4个: b 布置观测点的地面应密实平整,表层土壤松散时应挖坑设置,使检波器与大地耦合良好; ) 水平检波器应平行和垂直于构筑物的轴线布置,垂直检波器应垂直于地平面,允许偏差为土10°。 8.6.4 地脉动测试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观测点半径150m周围内没有人为连续性震动干扰: b) 观测时间应选在干扰程度最低的时段进行,宜在深夜安静环境下进行测量; C) 每个测点的观测不得少于3次,每次观测的连续时间不应少于15min,2次观测间隔时间不得 少于30min,重复观测宜隔日进行; d) 每个测点在测试时应同时测定2~4个水平方向和1个垂直方向的地脉动。 8.6.5 地脉动测试外业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记录清晰,不得涂改; b) 连续观测时间>15min; C 在连续观测时间周期内,没有强干扰影响地脉动信号的识别; d) 应准确记录下观测点位置、观测时间、周围条件,班报应整齐、准确、无改动。 8.6.6 地脉动测试内业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频谱分析前应剔除记录中的干扰信号: b) 卓越周期应采用专用软件确定: C 离散采样累计时间应30S; d) 每个周期的采样点不应少于3点; e 干扰波较多的工点,宜结合位移谱、速度谱及加速度谱分析。 8.6.7 地脉动测试成果应包括测试报告、卓越周期和优势频率的振幅谱图。
1.1井中物探应根据钻孔或钻井内的地质条件、地球物理特征及周边电磁场、噪音等环境背景 适的物探方法
9.1.2并中物探的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钻孔周围应具有测井仪器设备安置的条件: b) 钻孔深度应大于要求测试深度5m以上,且孔底沉渣应<2m; C) 钻孔内易塌、掉块等不安全井段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d 电测井、声波测井、超声波成像、管波探测的孔段应有井液, 9.1.3 并中物探所使用的仪器设备除应满足工程物探设备的基本要求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其下井部分应具有良好的耐压性、抗震性和防水性,电缆探头耐压强度应大于2.5MPa; 的绝缘电阻>10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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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电缆缆芯对地、电极系各电极之间、井下仪器线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2MQ; d) 测井仪的深度测量相对误差不应超过土0.5%。 9.1.4 井中物探的现场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需要分次、分段测井时,数据或曲线衔接处至少重复测量一个深度标记; b) 连续测井时电缆的升降速度应保持恒定,并不超过各测井方法所规定的限速值; 在水下砂层、砂砾石层等松散地层进行测井时,完孔后及时安置塑料套管,并在孔垦 管之间的环状孔隙中注入水泥砂浆或用水砂冲填
并中物探的质量检查与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b)两次观测除曲线或图像应有良好的相似性和重合性外,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视电阻率幅度允许相对误差为土5.0%; 2)声速或时差的充允许相对误差为土5.0%; 3)电磁波或雷达测井基本测量与检查测量允许绝对误差为土3dB。 1.6 井中物探的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钻孔深度应以孔口为准,记录的深度比例尺宜与钻孔柱状图一致; 6) 绘制综合测并曲线图时,应对符合充许深度误差的曲线在相邻深度记号内平差,每个平差点 次平差不应大于1mm;同张图中所有曲线绘制的深度坐标应一致,并应按各自的横同比例分别 绘出参数坐标并注明曲线名称: C 解释推断应根据测并资料和各种测并曲线的分层特征,对不同参数曲线进行综合对比,结合地 质、钻探等有关资料,对钻孔剖面按物性和地质结构分层;同一测区,地质条件相同时,应统 一解释原则; d)对同一钻孔进行的电测并、地震波测并等,其有关测试曲线均应绘制在一张综合测并解释图上,
9.2.1电测并主要用于划分钻孔地层、校正钻孔地质剖面,测定岩体电性参数及并液电阻率,确定含 水层位置及其厚度、区分咸淡水、测量钻孔中含水层的补给关系等。 9.2.2被探测目的层相对上下层应存在电性差异,目的层应具有足够的厚度。 9.2.3电测井的电极系、电极距应根据探测任务的要求合理确定。测定井液电阻率宜选用电位电极 系:测定岩体电性参数及划分地层分界宜选用梯度电极系 9.2.4地面供电电极(B极)、固定测量电极(N极)应接地良好,远离高压线或工业游散电流干扰。 9.2.5电测井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定井液电阻率时钻孔中无金属套管,有绝缘套管时应在套管上密布小孔,使管内外井液导通 钻孔无井液时应采用贴壁装置,使电极井壁紧密接触:
9.2.1电测并主要用于划分钻扎地层、校止钻扎地质剖面,测定岩体电性参数及并液电阻率,确定含
b 钻孔无井液时应采用贴壁装置,使电极井壁紧密接触: C 电阻率测并宜选用梯度电极系,测量过程出现负值或零值电阻率时,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 重新测量: d 电流测井应减小线路电阻及地面电极的接地电阻,并确保恒压供电,记录电流曲线时应检查并 确定增量方尚: e 自然电位和激发极化测量应采用不极化电极,使用金属重锤时,测量电极距离重锤应>2m; 激发极化测井在电缆下放时测量宜采用底部电极梯度系;提升电缆时测量宜采用顶部梯度电极 系; 名 测量一次场电位差和二次场电位差时均应注意电极极性: h 自然电位和激发极化测量应采用点测方式观测: 电阻率测并宜连续观测,测量速度宜<10m/min
9.2.6电测并的数据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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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位差、电流测量允许相对误差为土3%; b) 视电阻率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C 自然电位测量充许绝对误差为5mV: d 视极化率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2.7 电测井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利用电测井曲线求取电性参数应考虑相邻地层的影响,提取完整、厚层围岩中段电性参数作为 近似值; b 钻孔中有两个及以上含水层互相补偿时,应定性分析各含水层之间的补给关系: C 自然电位和激发极化解释时应考虑井液矿化度、井径以及岩层电阻率等因素的影响,并进行相 应的校正: d 电测井用于水文测井时,应结合钻孔水文地质资料和井温曲线综合分析,估算地下水渗透速度, 并定性比较岩层的含水性和渗透性
电位差、电流测量允许相对误差为土3%; b) 视电阻率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c) 自然电位测量允许绝对误差为5mV; d)视极化率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9.2.7电测井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地震波速测井主要用于测定岩土体的纵、横波速度,划分松散沉积层序,计算岩土体动强 也可用于探测桩基完整性和长度。
9.3.2地震波速测并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9.3.2地震波速测并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
钻孔可用泥浆护壁,钻孔无井液时应采用贴壁装置,使检波器与孔壁紧密接触。有护壁套管时, 管外空间应事先注入水泥砂浆或水砂,使套管与地层耦合良好; b) 测量点距应根据地层分层厚度确定,宜为0.5m~2.0m; ) 测点深度允许误差为钻孔深度的土1%; d 在层位变化处应进行加密测点。 9.3.3 采用单孔法测试地震波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激发纵波可采用锤击金属板或落重震源,震源距孔口的距离宜为2m~5m,检波器固有频率≤ 40Hz; b) 激发横波宜采用条状板,板的短轴应对准井孔中心,距离井孔2m~5m,检波器固有频率≤ 15Hz,上面堆压重物应超过500kg; C 激发板的安置要避开地下构筑物、墙基等 d 两端激发的横波波形应相位相反,初至时间应相等,否则应重复观测: 最小测试深度应大于激发板至孔口的距离。 9.3.4 采用跨孔法测试地震波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震源孔和接收孔的间距:在土层中宜为2m~4m;在岩层中宜为5m~8m; b 震源和检波器应置于同一地层的相同标高处 C 波形初至不清晰或相位的延续性不良的测点应重复观测: d) 孔深>15m时应进行井斜测量。 9.3.5 单孔测试的波速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波形记录确定初至时间; h)单孔法波速V按式(14)计筒
9.3.5单孔测试的波速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波形记录确定初至时间; 6) 单孔法波速V按式(1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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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速层的纵波速度或横波速度(m/s); 波速层底深度(m); h1 波速层顶深度(m); 纵波或横波传播到波速层底面的时间(s); 2 纵波或横波传播到波速层顶面的时间(s); 激发点中点或激发点到孔口的距离(m)。 C 以深度H为纵坐标,时间t或速度V为横坐标,绘制时距曲线图与深度一速度图,并宜与地层 柱状图同比例绘在同一表格上。 3.6i 跨孔法测试的波速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测试深度>15m时,应根据钻孔井斜测量资料计算两接收钻孔同一高程测点之间的距离L; b) 以深度H为纵坐标,速度V为横坐标,绘制深度一速度图。 3.7 地震波速度检查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地基土的动剪切模量Ga、动弹性模量E、动泊松比μ可分别按式(15)、式(16)和式(17) 算:
式中: 波速层密度(kg/m); 波速层横波速度(m/s);
.4.1声波测井主要用于测定钻孔中不同岩层的弹性波速度,评价岩体完整性和风化程度 2.4.2声波测井仪器的技术指标除应符合9.1.3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声时测量误差不大于0.1μS,声幅测量误差不大于3%; 6 声波主频≥20kHz; C) 接收换能器灵敏度≥3000μV/Pa。 .4.3 声波测并应采用单发双收的观测系统。收发距应根据地层岩性和岩体中的裂隙的发育情况 定, 收发距宜取值为0.20m~1.00m,双收接收器间距宜选0.20m~0.30m。 .4.4声波测井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初至波不能有效地反映滑行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认滑行波特征后方能正式观测; b 要求滑行纵波成为首波,在地层纵波速度小,井眼大的井中直达波可能成为首波; C 测并深度比例尺为1:200时,连续观测速度宜≤10m/min;测并深度比例尺为1:50时 观测速度宜≤5m/min; d 两接收道的接收波形应相似,信噪比应大于5倍,基本观测与重复观测的波形应一致: e) 针对不同岩性,应采集多组新鲜完整岩芯,测试其岩块纵波波速。 .4.5 声波速度检查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9.4.6声波测并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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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计算岩体波速时应考虑井径、岩性变化和泥浆的影响; 6 根据曲线变化分段求取对应岩性段的平均声速,并进行地质分层解释; C 常利用“周波跳跃”现象,判断裂缝发育地层、薄互层、疏松地层等; d 计算岩体的弹性力学参数时,应将岩体声波速度换算成地震波速度; ? 对声速测井应把全孔划分为若干个声速或密度不同的大层,并求得对应的平均波速和平均密度 值后,再划分薄层作精细推断,
层和软弱夹层的倾向、倾角、厚度以及井壁的孔洞、裂隙等, 9.5.2超声波成像测并应采用大尺寸的聚焦换能器,换能器应在无套管的钻孔中与井液直接接触 9.5.3 超声波成像测井的图像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观测仪器下井前应进行声反射和磁扫描的监视检查; b 深度比例应根据岩层倾角的大小、孔洞、裂隙、断层的规模、软弱夹层的厚度以及观测精度确 定; ) 测井观测速度宜<4m/min,记录应清晰反映并壁的地质情况。 9.5.4 超声波成像测井的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超声波成像测井应对观察到的井壁地质情况进行描述,计算岩脉、裂隙、断层及软弱夹层的倾 向、倾角及厚度; b)孔斜>5°时,解释结果应根据井径、并斜资料进行校正
9. 6 弹性波 CT
9.6.2弹性波CT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孔间距宜5m~30m,孔深宜大于孔间距1.5倍: b 宜采用共炮点道集工作方式进行观测: 弹性波CT成像段应无金属套管且有并液,宜等间距激发、等间距接收,且间距不应大于目标 体尺寸; 井下震源或地表震源的激发能量应能保证在观测井产生足够的信号强度,且不破坏井内套管的 安全使用; e 井下检波器宜为多通道水听器,水听器移动时,应有至少一个点的重复测量: f 对水平分辨要求较高的探测任务,可在并间的地表处补加激发点或观测点。 .6.3 弹性波CT的外业检查、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检查观测工作量不少于总工作量的5%; 数据观测精度应采用相对误差评价,相对误差8按式(18)计算,旅行时间的允许相对误差8 为5%。
一旅行时间原始观测值(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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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时间检查观测值(ms)
6.4弹性波CT的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弹性波CT数据处理应抽取共激发点道集,准确拾取初至时间; b)当井斜>5°时,宜进行井斜校正; c)成像区域宜按正方形剖分,边长应等于激发点间距、接收点间距的最小值
9. 7 电磁波 CI
孔深宜大于孔间距1.5倍,孔间距不宜大于40m b 应在无金属套管的并中进行,探测并段应为岩石,对并壁完整性差的钻并宜采用PVC套管防护; C 发射机与接收机的悬挂线(电缆)处宜有相应的绝缘绳和滤波器,并宜使用重锤往下放天线: d 现场宜实施双频观测,工作频率应由现场试验确定。 9.7.4 电磁波CT的质量检查及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各种观测曲线应符合电磁波在介质中相应路径的传播规律,否则,应查明原因,进行复测或改 变观测方法重新测量; b) 检查工作量不得少于总工作量10%,至少对一个透射断面进行系统检查; C 采用均方误差评价数据观测精度,场强值允许均方相对误差为土5%。 9.7.5电磁波CT成像宜采用等值线方式,当存在多条剖面首尾相连时,方向相同和相近的剖面应连 接在一起形成剖面
9.8.1 电阻率CT主要用于探测岩溶裂隙、断裂、破碎带等不良地质的发育、分布及连通性。 9.8.2 电阻率CT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在有并液、无金属套管的并中进行,对并壁完整性差或者土层中的钻并可采用筛状PVC套管 防护; b 二极法观测的两个远电极应有良好的接地条件,距观测剖面的距离应为井间距的5倍以上; C 在井间和两井连线外侧的地表宜同时布设地表测量电极,用以改善成像的精度。 9.8.3 电阻率CT成果宜包括影像图、地质部面图,同一部面或测线的影像与地质部面应绘制在同 图件中
9.9钻孔全景光学成像
9.9.1钻孔全景光学成像主要用于准确划分岩性,确定软弱夹层、断层、裂隙、破碎位置,观察地下 水活动,检查混凝土浇筑质量和灌浆效果等。 9.9.2钻孔全景光学成像应在干孔或清水孔中进行。孔中井液透明度不够时,应用清水循环冲洗,必 要时加沉淀剂澄清。
b)井下录制的电视图像和罗盘显示的方位应清晰可辩。 9.9.5钻孔全景光学成像的资料解释除应符合9.1.6的规定外,还应对观测到的地质异常现 水活动情况用文字进行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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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管波探测法主要用于探测钻孔旁一定范围内的溶洞、溶蚀裂隙、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体。 9.10.2 管波探测法现场采集时,除应符合9.1.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钻孔内无金属套管,破碎地层的孔段可放置塑料套管; b 测试孔段应有井液,且井液比重应≤1.2g/cm; C 测试记录的采样间隔应≤20μs,记录长度应≥25mS。 9.10.3 管波探测法资料处理与解释除应符合9.1.6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各测点的测试曲线应采用相同的显示增益; 6 应在分层并确定其深度基础上,判定钻孔周围不良地质体
9.10.1管波探测法主要用于探测钻孔旁一定范围内的溶洞、溶蚀裂隙、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体。 9.10.2 管波探测法现场采集时,除应符合9.1.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钻孔内无金属套管,破碎地层的孔段可放置塑料套管; b 测试孔段应有井液,且井液比重应≤1.2g/cm; C 测试记录的采样间隔应≤20μs,记录长度应≥25ms。 9.10.3 管波探测法资料处理与解释除应符合9.1.6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各测点的测试曲线应采用相同的显示增益; b 应在分层并确定其深度基础上,判定钻孔周围不良地质体,
9.11.1井中雷达法主要用于划分地层、区分含水层,确定岩层中裂隙、溶洞、松散层的位置等。 9.11.2 :应用井中雷达法应满足下列条件: a) 钻孔中应无金属套管; b) 孔壁应光滑,不应塌和掉块,在有塌或掉块的孔段宜采用PVC套管防护。 9.11.3 现场工作除应符合9.1.4的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作频率与天线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精度要求进行选择确定; b 应根据地球物理条件和探测目的体的规模选择一个或多个工作频率。 9.11.4 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9.1.6的规定。
10.1.1报告应实事求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立论有据、逻辑严谨、文字简炼、附图附表资料齐全。 0.1.2公路工程物探应按勘察设计阶段编制阶段性物探成果报告。 0.1.3采用单一物探方法完成一个工程(或工点)的一项或几项工作任务应编写单项物探(或专题) 成果报告,采用综合物探完成一个工程(或工点)的一项或几项工作任务应编写综合物探成果报告。完 成工程(或工点)的一个设计阶段的物探工作后,应编写阶段性综合物探成果报告,
.2.1物探成果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现场地质、地球物理条件和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写,并应包括 列内容: a) 概述,包括项目概况,任务依据、目的及要求,执行的技术标准,工作完成情况等 b 地质概况及地球物理特征,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 地球物理条件等; C 外业工作方法,包括物探方法与仪器设备、测量定位、工作参数及数据质量保证措施等; d 工作质量评价,包括对物探测量定位精度、数据观测精度、解释精度及勘探效果的综合分析与 评价; e 数据处理与资料解释,包括数据处理与解释方法、成果分析及其地质解释等; f 结论与建议,包括物探工作各项主要地质结论和技术结论;存在的问题及对成果验证、后续勘 察、设计、施工提出的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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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综合物探成果报告应突出综合物探方法在解决地质问题方面的应用及各种方法所获得资料的 宗合分析。 0.2.3阶段性综合物探成果报告以现阶段的物探成果编写报告,并应结合各阶段的物探成果, 0.2.4物探成果报告的插图可包括方法原理图、工作照片、典型曲线图、对比分析图等;插表可包括 作量表、物性参数表、成果解释列表、测试数据列表、精度统计表等。 0.2.5物探成果报告附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图件应包括物探工作平面图、物探成果图、综合解释成果图: 6 物探成果图应根据采用的物探方法绘制相应的专业图件,包括各种类型的曲线图、剖面图、等 值线图及图像等; C 物探成果图应清晰完整标注相应物理参数的国际制单位; 1 综合解释成果图应是对实测物 定量解释的成果体现,应与物性资料对应。
DB45/T2148—2020附录A(规范性)几种主要物探方法的应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一览表见表A.1。表A.1几种主要物探方法的应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一览表方法名称应用范围适用条件被测岩层有足够厚度,岩层倾角<20°;相邻层电电阻率探测地层在垂直方向的电性变化,解决性差异显著,水平方向电性稳定;地形平缓,接地测深法与深度有关的地质问题。良好。探测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在水平方向的被测地质体有一定的宽度和长度,电性差异显著,电阻电阻率电性界面倾角>30°;覆盖层薄,地形平缓,接地率法剖面法电性变化,解决与平面位置有关的问题。良好。直流高密度被测地质体与围岩的电性差异显著,其上方没有极电法电阻率探测浅部不均匀地质体的空间分布。高阻或极低阻的屏蔽层;地形平缓,覆盖层薄,接法地良好。用于钻孔或水井中测定地下水流向流含水层埋深<50mTCBDA 9-2017:轨道交通车站幕墙工程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地下水流速>1m/d;地下水矿化充电法速;测定滑坡体的滑动方向和速度。度微弱;覆盖层的电阻率均匀。寻找地下水,测定含水层埋深和分布范激发极化法在测区内没有游散电流的干扰,存在激电效应差异,围,评价含水层的富水程度。音频大地电磁被测地质体有足够的厚度及显著的电性差异;电磁探测中、深部地质构造、岩溶等。法噪声平静。可控源音额被测地质体有足够的厚度及显著的电性差异;电磁探测中、深部地质构造、岩溶等。大地电磁法噪声比较平静;具有适合布设场源的场地。电磁可在基岩裸露、沙漠、冻土及水面上探法被测地质体相对规模较大,且相对围岩呈低阻;其瞬变电磁法测断层、破碎带、地下洞穴及水下第四系厚度等。上方没有极低阻屏蔽层;没有外来电磁干扰,探测地下洞穴、构造破碎带、滑坡体;被测地质体上方没有极低阻的屏蔽层和地下水的干地质雷达划分地层结构;管线探测等。扰;没有较强的电磁场源干扰。直达波法测定波速,计算岩土层的动弹性参数。折射波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及基岩埋深。被测地层的波速应明显大于上覆地层波速。反射波法探测不同深度的地层界面、空间分布。被探测地层与相邻地层有一定的波阻抗差异。探测覆盖层厚度和分层:探测不良地质被探测地层与相邻地层之间、不良地质体与围岩之浅层主动源面波法体,进行工程建设场地类别评价。间,存在明显的波速和波阻抗差异。地震被探测地层与相邻地层之间、不良地质体与围岩之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和分层:探测不良地质微动勘探法间,存在明显的波速和波阻抗差异。排列附近不能体,进行工程建设场地类别评价。有强震源干扰。为工程抗震和隔振设计提供场地的卓越观测点半径150m周围内没有人为连续性震动干扰:地脉动测试周期和脉动幅值宜在深夜安静环境下进行测量。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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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几种主要物探方法的应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续)
DB45/T21482020附录B(规范性)公路工程物探方法选用一览表见表B.1。表B.1公路工程物探方法选用一览表应用范围覆盖层隐伏构地基加岩体完物探方法软弱超前地场地与基岩造破碎岩溶采空区滑坡地下水固效果整性评夹层质预报评价风化带带评价价电测深法....直电面法△.△.流高密度电法......电充电法△△.法激发极化法△△△音频大地电场法.....电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磁瞬变电磁法..D法地质雷达.△..折射波法...浅层地震法反射波法......主动源面波法.△....微动勘探法..△.△地脉动测试法.声波探测法...△...电测井....△地震波测井..△..井声波测井..△..中超声成像测井...△△.△物井间层析成像....△△△探钻孔全景光学成像△△△△△管波探测法△.△井中雷达..注:●推荐方法;△可选方法。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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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632-2019 集成灶安装及验收规程及条文说明.pdf表C.1常用物探方法适用探测对象、探测深度及相对分辨率比对表
附录C (资料性) 常用物探方法适用探测对象、探测深度及相对分辨率比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公路工程物探规范 DB45/T214820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