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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G:K23-01-2019 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技术规程.pdf式中:V单位体积混合料中填充料和嵌缝料的总体积,m; V一振实后单位体积大粒径碎石集料的空隙体积,m; K,一填充料及嵌缝料的调整系数。K,一般取1.081.16,通常情况下取中值;对 于新建公路、老路,下承层较为平整、大粒径碎石粒径波动较小时,宜取小值;对于老路,下 承层不平整、大粒径碎石粒径波动较大时,宜取大值。
V一振实后单位体积大粒径碎石集料的空隙体积,m; K,一填充料及嵌缝料的调整系数。K,一般取1.08~1.16,通常情况下取中值;对 于新建公路、老路,下承层较为平整、大粒径碎石粒径波动较小时,宜取小值;对于老路,下 承层不平整、大粒径碎石粒径波动较大时,宜取大值。 条文说明 为使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中填充料均匀、密实地填充于大粒径碎石骨架空隙 中,填充料用量应有一定富余。已有的工程实践表明:填充料和嵌缝料的体积与振实状态 下大粒径碎石空隙体积相比,过大时会影响大粒径碎石的骨架形成,过小时会影响填充料 的密实和骨架结构稳定性
为使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中填充料均匀、密实地填充于大粒径碎石骨架空 填充料用量应有一定富余。已有的工程实践表明:填充料和嵌缝料的体积与振实非 大粒径碎石空隙体积相比JGJ118-2011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df,过大时会影响大粒径碎石的骨架形成,过小时会影响填 密实和骨架结构稳定性。
式中:m,—单位体积大粒径碎石集料的质量,kg;
式中:ma 单位体积混合料中嵌缝料的质量,kg; K. 单位体积混合料中嵌缝料的体积系数,一般为0.05; 单位体积混合料填充料和嵌缝料的总体积,m";
式中:. 嵌缝料与大粒径碎石的质量比例。
式中:W。 一嵌缝料与大粒径碎石的质量比例。
5.1.1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材料可作为沥青路面结构中的基层。 5.1.2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应按照粒料类基层材料结构进行路面结构设计。 可参照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中级配碎石基层路面结构进行计算分 析,不考虑该层承受拉应力。
5.2回弹模量与泊松比
5.2.1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材料的回弹模量试验方法应参照附录A,讠 参照试验结果代表值取值
条文说明 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主要用作沥青路面基层,其结构设计与参数测试应符合 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的相关要求。该材料在实际服役状态下为带 裂纹工作,其抗压强度主要来源于大粒径颗粒骨架及其与水化后填充料之间的嵌挤作用, 应作为粒料类材料看待。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其抗压回弹模量应选用粒料类材料的动态 三轴回弹模量测试方法,采用动三轴试验仪进行测试。 然而,设计规范中相关试验方法在成型试件时,筛除了26.5mm以上颗粒,试件尺 寸为150mm×300mm(直径×高度),与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的粒径范围不匹配, 实际操作中试件制备困难,且考虑到试件中大粒径颗粒对均匀性的影响,试件直径应适 当增加;另一方面,增加试件直径会带来重量增加、成型困难、操作不便等一系列负面影 响。综合以上两方面因素影响,且考虑到该材料基层厚度一般不超过20cm,因此将试 件直径设定为200mm,高度不变。除了试件尺寸变化带来的相应调整外,其他均应参 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17)中“附录D粒料类材料回弹模量试验方 法执行。 参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17)中附录D的试验后数据处理方法, 回弹模量计算公式采用的计算参数主要为应力指标,与试件尺寸不直接相关。采用了非 线性拟合方式确定回归公式中的回归常数,因此试件直径增加后无须改变回弹模量的计
算方法。参考对不同高径比单轴抗压试件尺寸效应的试验研究成果,高径比从2.0减小 为1.5后,其回弹模量增加幅度在10%以内。 试件直径较大,且含有大粒径颗粒,制件应采用压力试验机。根据组成设计成果,按 一定比例称量单个试件所需主骨料和填充料,分4~5次灌入试模中,每次灌入后用夯棒 轻轻均匀插实,将上垫块放入试模内,放到压力机上,加载并维持压力,重复该过程直至试 件完成后,带模具一起送入养生室,待养生7d后脱模进行试验。 根据设备调研,动三轴压力室的尺寸一般可以满足试件直径200mm的要求。试件尺 寸的增加将导致加载要求的提高,根据该材料的使用层位,实际工作条件下,其顶面压应 力不会超过1MPa,此压力均布在试件顶面时,所需的竖向荷载为31.4kN,设备所能提供 的有效竖向加载能力应不小于该值
5.2.2不具备回弹模量试验条件时,可按表5.2.2取值
表5.2.2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的设计参数取值范围
另外,2017年《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17)发布后,根据该材料实际 服役状态,参照“粒料类材料回弹模量试验方法”进行了补充试验,测试数据范围约为 1200~2500MPa 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的力学性质介于优质骨架密实型级配碎石和普通水泥稳 定碎石之间,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前者的动态回弹模量取值范围为300~500MPa,后者 的动态回弹模量测试数据一般不小于1700MPa,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的回弹模量 在两者之间。 前期研究的国省干线公路试验段工程中,一般用18~20cm的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 定碎石等厚度替代普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根据新规范对柔性基层沥青路面的设计指标 要求,在极重交通荷载等级下,等厚度替代普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时,从结构受力和疲劳 寿命角度出发,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的模量最小值应不小于800MPa。 过高的模量要求会导致成本提高,且从受力和结构疲劳寿命角度看,对柔性基层沥青 路面并没有显著改善。综上,适宜的模量范围为800~1500MPa,不具备试验条件时,按 此选取:具备试验条件时,回弹模量按实测数据取值
5.2.3泊松比可按表5.2.2取值
条文说明 泊松比取值参照现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中的相关规定,对粒料类 泊松比取值为0.35,对无机结合料稳定类材料泊松比取0.25。虽然从结构强度来源看, 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应看作粒料类材料,但由于其材料表现出的模量远高于级配 碎石,且采用了无机结合料,因此泊松比取为0.25
6..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上、监理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进 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培训后上岗。 6.1.2下承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结构层施工。 6.1.3正式开工前,应铺筑不小于200m的试验段,确定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1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填充料及嵌缝料应采用厂拌法生产,混 合料应采用路拌法施工。 2摊铺试验段时,应根据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设计厚度、大粒径碎石 空隙率以及填充料的最大干密度,确定摊铺段所需的大粒径碎石与填充料的比例和质量, 王试验段内均匀分层摊铺,分别确定大粒径碎石和填充料的松铺厚度系数, 3大粒径碎石摊铺厚度经验值一般为基层厚度的0.9~0.95倍,填充料摊铺厚度经 验值:采用摊铺机摊铺时,一般为基层厚度的0.40~0.55倍,采用挖掘机等其他设备配合 (工摊铺时,一般为基层厚度的0.60~0.70倍
1.5施工中应采用流水作业法,使各工序紧密衔接,从拌和到碾压结束的作业时 立超过水泥初凝时间,否则混合料应予以废弃
2.1大粒径碎石层宜采用摊铺机摊铺。当摊铺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挖掘机等其他 配合人工摊铺
6.2.2摊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2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厚度、平整度和大粒径碎石分布的均匀性,出现偏 应及时补救。 3摊铺前应将大粒径碎石洒水至表面湿润状态。
6.2.3大粒径碎石摊铺后.宜采用
6.3填充料和嵌缝料的拌和
1填充料和嵌缝料应采用稳定类材料厂
.3.2填充料和嵌缝料的含水率应按最佳
摊铺。 6.4.2 应根据试验段确定的松铺系数控制填充料的摊铺厚度。 6.4.3当大粒径碎石的摊铺厚度波动较大时,填充料的摊铺厚度应作相应调整
6.5.1路拌设备的拌和能力及参数应能保证大粒径碎石和填充料充分拌和、均 布。
6.5.2路拌设备功率应不小于60kW,转速可为140~160转/min。路拌设备力具尺寸 可参照图6.5.2。
6.5.3路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待填充料按规定均匀摊铺在大粒径碎石上后,应采用路拌设备将其均匀地翻拌 遍。每次翻拌前应检查刀具,要求刀具完整,刀具缺损要及时更换。 2拌和应从边部向中间翻拌。翻拌时纵向应重叠,重叠宽度宜为15~20cm,不应
施.850图6.5.2路拌设备刀具尺寸(尺寸单位:mm)漏拌。3拌和过程中,应有专人现场开挖,检查翻拌均匀性、填充料在大粒径碎石中的填充情况、填充料是否填充至结构层底,如不符合要求,应重新翻拌。4边部和纵横向接缝处应翻拌到位。5为防止过度翻拌造成大粒径碎石和填充料之间发生离析,路拌设备停车前应同时提起刀具。6应检查平整度和路拱,必要时可进行人工修整。6.6嵌缝料撒布6.6.1宜用石屑撒布机械进行撒布,条件受限时可用装载机等设备配合人工对表面开口空隙进行撒布填充,并使其均匀。6.6.2表层嵌缝料不应过多,防止表面形成薄层、结壳。撒布以表面正好露出大粒径碎石而没有空隙为宜。6.7碾压6.7.1碾压设备宜采用激振力40t以上的重型振动压路机及25t以上胶轮压路机或18~21t以上三轮压路机。6.7.2石碾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型振动压路机振动碾压宜为4~6遍胶轮压路机或三轮压路机静压宜为23遍。2应加强对接缝、边部的振动压实,以确保边部密实。直线段碾压时,压路机应从外侧向路中心碾压;超高路段碾压时,应由低侧向高15
侧、自内向外碾压。 4碾压作业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表面无轮迹
6.8.1横缝应与路中心线垂直设置。 6.8.2后一施工段施工时,应将前一施工段靠近衔接处1~3m位置压实不足的混合 科挖除,断面应垂直。
6.9 养生与交通管制
6.9.1碾压结束并经检查合格后,对施工路段应采取洒水养生或覆盖养生,覆盖材料 宜采用土工毡、保湿养生膜等节水材料,养生时间应不少于7d。 6.9.2养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养生期间,基层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 2养生用洒水车应采用喷雾式喷头,严禁采用高压式喷管,以免破坏基层结构。
6.9.3养生期内宜封闭交通。
7.1.1施工质量标准与控制应包括所用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检测和工程完工后的质量 检查验收。 7.1.2应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制度。试验、检验应做 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7.1.3 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时,应加大检测频率;必要时应停工整顿,查找原因。 7.1.4 施工关键工序宜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现场记录保存。 7.1.5施工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处理废弃物,恢复耕地或绿化,做到工完场清 7.1.6应在拌和厂内或距离不超过1km的范围内设置功能完备的试验室;施工过程 中,应配备有相关试验资质的试验操作人员。同时应明确每个质量控制环节上的责任人
7.2.1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或混合料发生变化时,应检验拟采用材料。
表7.2.2大粒径碎石试验项目和要求
7.2.3填充料和嵌缝料应按表7.2.3所列试验项且和要求检测评定
7.2.3填充料和嵌缝料应按表7.2.3所列试验项目和要求检测评
7.2.4其他原材料应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
其他原材料应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检测评定
7.3.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包括外形尺寸检查及内在质量检验两部分。
7.3.2基层外形尺寸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仆形尺寸检查项且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
表7.3.2基层外形尺寸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
7.3.3 根据施工工艺,内在质量控制应分为后场质量控制和前场质量控制,
表7.3.5施工过程中前场质量控制的项目、内
7.3.6现场碾压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大粒径碎右与填充料及嵌缝料的质量比,并检测 固体体积率。固体体积率检测应按照附录B,采用灌砂试验方法测定。 7.3.7大粒径碎石与填充料及嵌缝料的质量比检查中,发现比例不满足要求时,应分 折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3.6现场碾压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大粒径碎右与填充料及嵌缝料的质量比,并检测 固体体积率。固体体积率检测应按照附录B,采用灌砂试验方法测定。
固体体积率。固体体积率检测应按照附录B,采用灌砂试验方法测定。 7.3.7大粒径碎石与填充料及嵌缝料的质量比检查中,发现比例不满足要求时,应分 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3.8龄期大于14d时,应钻孔检查其整体性,成孔率不低于80%,孔壁基本完整。 条文说明 施工气温较高时(平均温度20℃以上),可在龄期达到14d时进行取芯检查,施工气 温较低时(平均温度20℃以下),应适当延迟取芯时间。
茶文说明 施工气温较高时(平均温度20℃以上),可在龄期达到14d时进行取芯检查,施工 较低时(平均温度20℃以下),应适当延迟取芯时间
7.4.1检查内容应包括工程完工后的外形检查和质量检查两方面,外形检查应符合 3.2的规定。
7.4.2用于检测固体体积率、厚度、水泥剂量的样品的现场取芯位置,应按相关标准要 求确定。
量检查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4.3的规
7.4.3质量检查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表7.4.3质量合格标准值
7.5.1 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粒径碎石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2 填充料及嵌缝料最大粒径、水泥剂量和矿料级配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3大粒径碎石与填充料及嵌缝料的比例应按本规程组成设计要求控制,并符合表 7.4.3的规定。 4填充料及嵌缝料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要求。 5检测合格后,应立即保湿养生,养生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表7.5.2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实测项目
经水泥稳定碎石材料回弹模
A.2.4钢板尺:量程500mm,最小刻度1mm。 A.2.5游标卡尺:量程500mm。 A.2.6电子天平:量程15kg,感量1g;量程5000g,感量0.01g。 A.2.7动三轴试验仪等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17)中“粒料 材料回弹模量试验方法的相关要求
A.3.1制备试件时天粒径碎石应筛除粒径天于53mm的颗粒,试件个数应不少于
A.3.1制备试件时大粒径碎石应筛除粒径大于53mm的颗粒,试件个数应不少于 3个。
A.3.2根据本规程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设计方法和计算试件的大粒径 碎石质量和填充料的质量。 A.3.3大粒径碎石:取有代表性的风干试料,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测定其表观密度、空隙率、风干含水率等以备用,
A.3.4填充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一2005)中T0804试验方法确定填充料的 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2在试验前一天,取有代表性的试料测定其风干含水率。将准备好的试料分别装人 塑料袋中备用。 3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9)中T0843要求 制备填充料。填充料应在1h内按本规程第A.4节制成试件,超过1h的填充料应作废
A.4.1采用压力试验机制件。 A.4.2将试模配套的下垫块放入试模的下部,外露2cm左右。将规定数量的大粒径 卒石和混合均匀的填充料分4~5次灌人试模中,每次灌人后用夯棒轻轻均匀插实。灌入 完成后将与试模配套的上垫块放入试模内,应使其外露2cm左右。
到上下压柱都压入试模为止。维持压力2min。 A.4.4解除压力后,取下试模,将试件带模具一起送人养护室养生,待养生1d后,放 到脱模器上将试件顶出。 A.4.5在脱模器上取试件时,应用双手抱住试件侧面的中下部,然后沿水平方向轻轻 旋转,待感觉到试件移动后,再将试件轻轻捧起,放置到试验台上。严禁直接将试件向上 捧起。 A.4.6检查试件的高度和质量,不满足成型标准的试件应作为废件。 A.4.7试件称量后应立即放在塑料袋中封闭,并用潮湿的毛巾覆盖,移放至养护室 养生。
A.5.1按《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17)中“粒料类材料回弹模量 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附录B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材料固体体积率
附录B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材料固体体积率 试验方法
B.1.1本方法适用于在现场测定填充式大粒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各种材料 的固体体积率。
B.2仪具与材料技术要求
B.2.1直径200mm的灌砂筒及标定罐、基板。 B.2.2量 量砂:粒径0.3~0.6mm、清洁干燥的砂,约20~40kg。 B.2.3 试样盒:容积不小于5000cm3的普通塑料盒。 B.2.4 台称:称量20kg,感量不大于1g。 B.2.5 天平:称量10kg,感量不大于0.1g。 B.2.6 试样烘干器具:烘箱、试样盘等。 B.2.7! 虹吸筒:内径200mm,高700mm,在高350mm处设带开关的出水口。虹吸筒示 图如图B.2.7所示。 B.2.8 接水杯:容积不小于8000cm3。 B.2.9 搅拌棒:直径1cm、长100cm的金属棒。 B.2.10 其他:凿子、铁锤、长把勺、长把小簸箕、毛刷等。
B.2.11 直径200mm的灌砂筒及标定罐、基板。 B.2.2量 量砂:粒径0.3~0.6mm、清洁干燥的砂,约20~40kg。 B.2.3i 试样盒:容积不小于5000cm3的普通塑料盒。 B.2.4 台称:称量20kg,感量不大于1g。 B.2.5 天平:称量10kg,感量不大于0.1g。 B.2.6 试样烘干器具:烘箱、试样盘等。 B.2.7 虹吸筒:内径200mm,高700mm,在高350mm处设带开关的出水口。虹吸筒示 意图如图B.2.7所示。 B.2.8 接水杯:容积不小于8000cm3。 B.2.93 搅拌棒:直径1cm、长100cm的金属棒。 B.2.10 其他:凿子、铁锤、长把勺、长把小簸箕、毛刷等。
B.4.2测定试样的固体体积 1将挖出的全部试样放在洁净的试样盆中,放入烘箱内烘干至恒量后取出,冷却至 室温。 2称取水杯的质量ms,准确至1g。 3将虹吸筒放在水平的工作台上,打开溢流口开关,注水入虹吸筒,直到溢流口有水 益出时停止注水,当溢流口流水停止时关闭开关。 4把已烘干冷却的试样缓缓加入虹吸筒中,用搅拌棒插捣、搅拌水下的试样,排除试 详中的气体,搅拌时勿使水溅出筒外,静置5min;待虹吸筒中的悬浮物降沉后,将接水杯放 在出水口下,打开开关,放出虹吸筒内因固体加入而排走的水,待不再有水流出后,关闭开关。 5取出已盛水的接水杯,称其质量m准确至1g。测量接水杯内水的温度t.
DB50/T 1033-2020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pdf式(B.5.1)计算填满试坑所用砂的质量m
式中:p.一量砂的松方密度,g/cm
B.5.3按式(B.5.3)计算试样的固体体
按式(B.5.3)计算试样的固体体积V.。
B.5.4按式(B.5.4)计算试样的固体体积率K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 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GB 50981-2014标准下载,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 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 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 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本 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与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 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 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 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 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本 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