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0787-2021 小艇 航行灯 安装、布置和能见度.pdfICS47.080 CCS U 37
GB/T40787—2021/ISO16180:2013
小艇 航行灯 安装、布置和能见度
SmacraftNavigation placement andvisibility (ISO16180:2013,IDT)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2019版)(ISO16180.2013.IDT)
橙灯masthead ligh
872021/IS016180:20
22.5°(90°十22.5°=112.5°)内显示的白光灯
灯sidelight 从艇正前方到各自一眩的正横后处22.5°内(90°十22.5°=112.5°)分别显示的灯,右灯发出绿色 光,左舫灯发出红色光。 3.6 尾灯sternlight 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处,在135°水平弧内不间断显示灯光,使灯光从艇正后方到两侧67.5°内显 示的白光灯。 3.7 三色灯tricolourlight 由灯和尾灯组合为一个灯的单个航行灯,位于或靠近最易被看见的榄杆顶端。 注、三鱼虹仅可在征长小于 20 m的帕解独自行时出现
由舫灯和尾灯组合为一个灯的单个航行灯,位于或靠近最易被看见的榄杆顶端。 注:三色灯仅可在艇长小于20m的帆艇独自航行时出现
4航行灯的布置安装和能见度
4航行灯的布置安装和能见度
COLREG的要求规定了航行灯的型号和布置。各国政府可要求使用其船旗的任何特殊结构的船 舶,和无法满足数目、位置、可见范围等要求的船舶,应满足其他与本文件要求尽可能相近的规定。 灯的结构和安装应由船旗国批准认可
4.2.1航行灯应遵守COLREG关于位置和技术的要求,包括各种灯可见的距离、艇上每个灯 置、可见范围和色度。
4.3.1航行灯应按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安装
1.3.2电子航行灯应按ISO10133或ISO13297或其他等效电气安全标准进行安装。应控制航行灯按 线的导线尺寸以避免电压下降超过3%。 注:ISO10133和ISO13297也规定了艇主手册(ISO10240)中包括的应对航行灯执行的指令, 4.3.3若直流系统中的金属框架或外壳存在导电连接,则应安装在绝缘表面.导线的电极应显示出来
4.4配置最低能见度和位置要求
图中显示的布置和推荐配置应尽可能接近特定艇所允许的配置,但仍在COLREG的限定之内。 若建议配置存在必要的偏差,应检查所选的位置是否符合COLREG。 注:在某一航行情况下,COLREG可能要求了其他建议的灯的配置,例如吊拖灯。这些情况下的配置不在本文件范 围内
机动艇(包括动力和帆驱动的帆艇)航行时
DB11/T 334.2-2020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化旅游.pdf4.4.2.1一般要求
4.4.2.2艇长小于12m
4.4.2.2.1应采用以下配置[见图1a)1:
.4.2.2.1应采用以下配置[见图1a): a) 独立航灯,能见度至少为1nmile; b) 一个尽可能靠前的榄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安装在灯上方至少1m处; 个尾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或 c 一个组合灯,能见度至少为1nmile,在首尾中心线上; d 一个尽可能靠前的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安装在组合舫灯上方至少1m处; e 一个尾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或 f) 一个组合航灯,能见度至少为1nmile,在首尾中心线上; 8) 一个在首尾中心线上的白色环照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安装在组合航灯上方至少1m 处;或 h) 独立灯,能见度至少为1nmile: ) 一个在首尾中心线上的白色环照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安装在组合灯上方至少1m处。 .4.2.2.2对于艇长小于12m的机动艇,若无法安装在中心线上,榄灯或环照灯可以从首尾中心线处 多走,且将两个灯组合为一个灯,安装在艇首尾中心线处,或像灯或环照灯那样尽可能接近同一首 昆中心线。 4.4.2.2.3用在艇长大于或等于12m但小于20m艇上的灯可以用在艇长小于12m的艇上
4.4.2.4艇长大于或等于20m的艇
采用以下配置(见图1): a) 独立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布置在前灯后方的侧或附近,应安装内哑光黑色遮 板使实际界限达到行业规定范围外1°3°; b)一个榄灯DB35/T 1864-2019标准下载,能见度至少为5nmile,安装在船中部的前方,高度在艇体上方不小于6m处,若艇 宽超过6m,布置在艇体上方的高度不小于艇宽但不必大于12m; 一个尾灯,能见度至少为2nmile
)艇长小于12m的机动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