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010.2-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2010.2-2022 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pdfICS93.080 CCS P 66
B63/T 2010.22
树根桩和压密注浆施工方案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
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3/T2010.22022
引言, 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铁路工程... 道路工程.. 水利工程 电力(通信)工程 燃油(气)输送工程. 10给排水及管廊工程. 其他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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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63/T2010《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技术导则; 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 一 一第3部分:公共服务指南; 一第4部分:质量和安全性评价; 一第5部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 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 第7部分: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南; 第8部分:大件运输技术指南。 本文件是DB63/T2010《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的第2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局、青海 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湘青、刘荣伟、谢忠安、石兰兰、刘耀强、李本锋、王乾臣、周帅、周世云 官文芹、王庆伟、张瑞云。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蓝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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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挖掘、占用、理埋设,以及设置非公路标志、 大件运输等涉路行为呈持续上升趋势,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公路通行条件,推动通道资源共享和 可持续发展,制定了DB63/T2010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根据涉路行为的分类、工作阶段,确立了相关 要点,并规定了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方法及措施。 DB63/T2010由以下8部分构成: 一一第1部分:技术导则。规定了涉路行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总体要求、风险管控及标准化管 理等。 一一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规定了各类涉路项目设计、施工的要点和措施。 一第3部分:公共服务指南。规定了涉路行为许可阶段的咨询、申请、审查、受理等事项的流程 和方法。 一一第4部分:质量和安全性评价。规定了涉路行为质量和安全性评价流程和方法。 一第5部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规定了非公路标志选址、设计、施工、检查与维护的方法。 一一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规定了利用桥梁、涵洞等结构物的设计和施工要点。 一第7部分: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南。规定了涉路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作业控制、安 全保障等方法和措施。 一第8部分:大件运输技术指南。规定了运输方案、申报排障、运输前准备、在途运输等作业流 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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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
本文件规定了铁路、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燃油(气)输送、给排水及管廊等涉及既有公 活动相关的工程技术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公路涉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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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涉路项目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以及公路行业相关标准。因修建水库、铁路、道路等导致 公路改线的,其标准应不低于既有公路,且符合JTGBO1规定。 4.2涉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应与交通部门及时衔接,避免与既有公路和规划不相适应。 4.3涉路项目宜选在公路平、纵线形技术指标高且通视良好的路段,并避让桥梁、隧道进出口、互通 式立交、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设施。 4.4涉路项目所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应侵占公路建筑限界,公路建筑限界应符合JTG 301规定。 4.5涉路项目应对所涉路段按照DB63/T2010.1附录E进行风险等级评定。 4.6技术复杂或安全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涉路项目,除应按DB63/T2010.4评价外,还应进行专 项论证。 4.7涉路项目利用桥梁、涵洞、隧道等结构物时,应符合DB63/T2010.6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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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铁路与公路交叉时,宜选择上跨或下穿方式,并进行专项论证。 5.1.2铁路、公路防护设施及其它设施应符合TB10008、TB10098、JTGB01、JTGD20、JT/T1116、 JT/T 1311规定。 5.1.3排水除符合JT/T1311、JT/T1116、JTG/TD33规定外,上跨桥梁应设置集中排水系统;平面 交叉及桥下铁路应采取措施,避免积水。 5.1.4施工安全除符合DB63/T2010.7外,还应符合TB10301规定,
5.2.1桥下净空和布孔应符合JTGB01、JTGD20规定。
5.2.1桥下净空和布孔应符合JTGB01、JTGD20规定。 5.2.2交叉角度宜为90°,条件受限时应大于45° 5.2.3桥墩(台)设置应满足建筑限界及安全视距要求,并符合DB63/T2010.1附录B、附录C规定, 且距离公路填方路基坡脚或挖方路基坡顶的最小净距应大于3.0m。 5.2.4应设置通行限高防护架和限高标志,桥墩(台)防撞设施、侧墙端面应设置立面标记;铁路桥 上应设置防抛落网。
5.3.1宜从既有公路桥孔下穿越。 5.3.2交叉角度宜为90°景观工程道路+雨污水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施组),条件受限时应大于45°。 5.3.3净空应符合TB10098关于建筑限界的规定。 5.3.4铁路路肩边缘(桥梁边线)与公路跨线桥墩(台)最小净距应大于3.0m 5.3.5公路桥上应设置防抛落网。
5.3.1宜从既有公路桥孔下穿越。 5.3.2交叉角度宜为90°,条件受限时应大于45°。 5.3.3净空应符合TB10098关于建筑限界的规定。 5.3.4铁路路肩边缘(桥梁边线)与公路跨线桥墩(台)最小净距应大于3.0m。 5.3.5公路桥上应设置防抛落网。
5.4.1道口不应设置在桥头、隧道洞口地段,并应符合JT/T1311规定。 5.4.2交叉角度宜为90°,斜交时应大于85°。 5.4.3汽车瞻望视距应符合表1规定。
5.4.1道口不应设置在桥头、隧道洞口地段,并应符合JT/T1311规定。
5.4.5因铁路建设造成公路改线(改移)的,应符合本文件5.4.1~5.4.4,并按JTGB05规定进行安 全性评价。
5.5.1铁路用地界与高速公路用地界间距应大于30.0mSL605-2013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与一级、二级公路应大于15.0m,与三级、 四级公路应大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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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选址应符合GB51286、CJJ37、JTGD20、JTG/TD21有关规定。 6.1.2交叉角度宜为90°,斜交时其锐角应不小于70°,条件受限时应不小于45°。 6.1.3上跨式桥梁不应侵占公路建筑限界。 6.1.4 整体式路基中分带不应设置桥墩。 6.1.5上跨桥梁应按JTG/TD21、JTGD80规定设置防撞护栏和防抛落网,其设置位置及尺寸应符合 JTG/TD81规定。 6.1.6下穿道路防撞护栏设置应符合GB50688、JTGD20、JTG/TD21规定。 6.1.7 平面交叉交通管理方式、渠化设计等应符合GB50647、CJJ152、JTGB01、JTGD20规定。 6.1.8排水除符合GB50318、CJJ37、JTG/TD33规定外,上跨桥梁应设置集中排水系统,且桥面纵 坡宜不小于0.5%:平面交叉及桥下道路应采取措施,避免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