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TS10035-2021 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技术指南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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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HTS100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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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TS10035-2021 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技术指南及条文说明.pdf

ICS93.040 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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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技术指南

T/CQCIO 002-2019 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V5.0.pdf主编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中国公路学会 实施日期:2021年06月14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公学字【2021】58号

中国公路学会关于发布《公路中小跨径

现发布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技术 指南》(T/CHTS10035一2021),自2021年6月14日起实施。 《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技术指南》(T/CHTS10035 2021)的版权和解释权归中国公路学会所有,并委托主编单位安徽省 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

中国公路学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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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技术指南

中小跨径染式桥同步顶升技术指

1.0.1为规范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工程技术,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公路中小跨径梁式桥同步顶升工程。 1.0.3 同步顶升工程设计、施工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原则。 1.0.4 同步顶升工程除应满足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 隹的规定

3.0.1顶升前应进行桥梁检测、评估,根据结果编制顶升方案。

3.0.1顶开前应进行桥梁检测、评估,根据结果编制顶开方案 3.0.2有船撞或车辆撞击风险的顶升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撞措施。 3.0.3顶升施工全过程应实时监控。 3.0.4顶升后的桥梁应满足原设计的各项指标和采用的标准规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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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顶升设计前应进行桥梁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桥梁原设计与施工资料、地形地质资料及 结构现状。 4.1.2顶升设计包括顶升方法设计、结构改造设计、顶升设施设计及同步顶升系统设计,应符合国 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4.1.3应根据桥梁结构特点、工程条件、荷载等级、顶升目的、技术要求及原桥技术状况等选择相应 的顶升方案。 4.1.4应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对原结构和顶升工况进行验算,作用及其组合、材料参数均应采用原 设计相关规范,并应计人材料劣化效应。 4.1.5顶升设计不宜改变原有结构受力体系、损伤原桥受力构件,应对顶升过程和项升后的结构进 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验算。 4.1.6应提出顶升过程控制要求、预警值、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4.1.7应根据施工过程中顶升点的不均匀顶力、位移、温度及相邻墩台位移差对桥梁结构内力的影 向,提出相应的控制指标。

4.2.1顶升方法宜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型、规模、用途、性能进行分类。根据结构及规模,可分为单跨 单边顶升、单墩(台)顶升、整跨顶升、整联顶升、整桥顶升等方法;根据用途及性能,可分为单点顶升、等 高度同步顶升、变高度同步顶升等方法;根据是否截断墩柱,可分为直接顶升和断柱顶升方法, 4.2.2同步顶升位移差应满足表4.2.2要求,且每一级顶升工况下整体顶升位移较理论设计值之 差不应大于5mm。

表4.2.2同步顶升位移差限值

4.3.1上部结构及桥面系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部结构改造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及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D64)等相关规范规定。 2上部结构顶升后纵断面应符合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等相关规范规定。 3支座设计应根据各方向倾角、支反力变化、结构横向位移等因素进行合理选型,并相应进行支 座垫石设计。

4.3.2下部结构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被顶升桥梁基础承载力和沉降进行验算,当已有桥梁基础的承载力、尺寸不满足顶升要求 时,可采用增大基础面积、增加桩基或增设支撑梁等方法进行加固改造设计。 2桥墩、桥台应进行改造后结构验算,相关计算应符合《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 计规范》(JTG3362)及《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3363)等相关规范规定。 3进行墩(柱)接高设计时,墩(柱)截断位置应根据下部结构受力状况确定,并应遵循截断后桥梁 受力合理、安全可靠、顶升施工流程简单、便于墩(柱)接高等原则, 4墩柱上下截断面混凝土凿除长度应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3362)中钢筋连接的有关规定。 5被截断墩柱上端结构顶升就位后,连接段主筋直径与数量不应小于原设计,截断钢筋的连接宜 采用错位焊接或钢筋挤压套筒机械连接,且应满足I级接头的要求;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螺旋筋 间距不应大于80mm;连接段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一次浇筑,其强度等级应比原墩(柱)提高 个等级,且不低于C40。 6对下部结构的强度、抗裂性、稳定性等进行验算时应计人墩(柱)接高部分增加的自重效应;若 上部的支座位置有移动,应对墩柱进行偏压验算

4.4.1顶升设施设计应包括临时支撑体系设计、作业平台设计和安全保障设施设计。 4.4.2临时支撑体系包含支撑基础、支撑结构及辅助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临时支撑体系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2临时支撑体系应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主体结构状况设计,宜对称布置。 3由接高垫板或由临时垫块形成的支撑构件,应计入多块叠加厚度误差及非弹性变形、弹性压缩 时顶升施工的影响。 4临时支撑体系设计荷载应计人顶升恒载、施工荷载、风荷载等,荷载取值和荷载组合应符合现 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设计恒载应取超载系数1.1、 动力系数1.2。

4.4.3临时支撑体系的支撑基础应符合下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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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一钢抱箍竖向承载力(kN); μ—钢板与混凝土的摩擦系数,取0.3; T一一高强螺栓的预紧力(kN)。 4.4.4支撑结构的设计除应满足临时支撑体系要求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结构宜采用便于安装与拆除的标准化支承构件,每节支承构件之间应可靠连接,钢管支撑 墩间应设置可靠的水平撑与斜撑。 2支撑结构中的垫块宜模数化,厚度应与千斤顶每次顶升设计行程相适应 4.4.5作业平台包括支架、吊架、施工通道及其他作业平台,应根据实际作业需求与安全防护标准 设计。

4.4.6安全保障设施包括限位装置、监控设施和防护设施,应按相关规定设计。当顶升高度不小于 m时,应设置限位装置,包括横桥向限位装置与纵桥向限位装置,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断柱顶升时,横桥向优先选用格构支架、悬臂桁架作为限位装置,混凝土挡块可作为辅助限位 装置。 2横桥向限位装置宜采用抵抗式限位结构,布置在主梁外侧;纵桥向宜采用双向拉压式限位结 构,布置在相邻联伸缩缝两侧主梁顶板上。 3限位装置的设计荷载应计人初始水平分力、顶升水平分力、风荷载等,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进行抗剪和抗滑移验算, 4限位装置与桥梁结构的间距偏差及安装位置偏差应小于5mm,垂直度偏差应小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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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顶升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交通组织方案。 5.1.2顶升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包括施工准备、顶升设施施工、同步顶升系统安装、试顶升、正式项 、结构改造、梁体落位、临时设施拆除、桥面系及附属设施恢复等。 5.1.3采用多行程顶升施工时,施工前应根据使用的同步顶升系统、实际支撑条件及支撑结构材料 生能确定每个行程顶升量。 5.1.4应配备备用千斤顶、油泵及控制系统等关键设备。 5.1.5顶升前应进行试顶升,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顶升

5.2.1现场复查桥梁技术状况,重点复查跨径、中线、高程、坡度、主梁截面、下部结构和基础等主要 参数以及桥梁病害等,并根据复查结果对施工方案做相应的调整, 5.2.2应做好人员、设备、材料、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 5.2.3应对影响顶升作业的伸缩缝、过桥管线、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处置。 5.2.4顶升前应记录不脱空支座的位置,并在试顶升时测试其反力

5.3.1临时支撑体系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既有承台、既有墩柱或既有盖梁(帽梁)等原有结构作为支撑基础时,应使千斤顶和支撑面 底部处于水平状态,并对结构缺陷进行修补;采用钢抱箍作为支撑基础时,应按2倍的安全系数进行钢 包箍承载力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顶升作业。 2支撑结构施工时应确保中心线定位准确。 3支撑结构采用预埋螺栓、植入螺栓、植筋进行连接时,应查明结构主筋位置,不得损伤主筋。 4支撑结构采用钢支撑体系时,应设置可靠的纵横向联系,宜与下部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5采用分配梁作为辅助装置时,分配梁应水平安装,分配梁与被顶升梁体之间应有可靠找平支 垫;采用盖梁作为辅助装置时,应对破损、病害部位进行修补和加固处理,并将其底面找平;采用抱柱梁 吉构作为辅助装置时,施工时应凿除被抱结构的保护层,在浇筑外包混凝土前应将凿除截面冲洗干净 并凿毛。 5.3.2作业平台施工应满足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实施及验收要求,并应做好临边防护、抛物防 护等。 5.3.3安全保障设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限位装置应与支撑基础固结,且安装和拆除不宜对原结构造成损伤, 2防护设施应保证千斤顶和相应临时支撑体系处于保护范围之内。

5.4同步顶升系统安装

5.4.1同步顶升系统安装前应进行同步性试验,使用前应进行不少于1h的保压试验。 5.4.2顶升点应根据桥梁构造特点、支座位置及荷载大小合理布置,单跨梁桥顶升点数量不应少于 个,且不应共线。 5.4.3千斤顶安装可采用正置或倒置两种方式,千斤顶顶部与顶升接触面间应根据接触面的坡度 设置楔形垫板;顶升过程中,千斤顶不应承受水平力;千斤顶将桥梁顶升后,应及时采用临时支撑进行 固定,千斤顶不应作为支撑物使用。 5.4.4高压油泵运转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待空负荷运转正常后紧闭回油阀。 5.4.5顶升高度不小于1m时,宜设置“紧急停止按键”。控制台(柜)和顶升油泵应配备备用电源

5.5.1采用同步顶升系统进行顶升价

5.5.2试顶升前应解除被顶升结构与其他结构的全部连接,所有限位装置应安装到位。 5.5.3采用直接顶升方法时,试顶升宜分三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开始顶升分离、持续分离、确认分 ,应分级分次持续顶升;采用断柱顶升方法时,试顶升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墩(柱)截断施工、 始顶升分离、持续分离、确认分离,应分级分次持续顶升。 5.5.4试顶升应实施顶升力和顶升位移“双控”,试顶升高度不宜大于10mm,顶升力不应大于设计 力的1.2倍。 5.5.5顶升设施宜采用上部梁体作为压重进行试顶作业并持荷2h以上。 5.5.6试顶升应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好记录

5.6.5调坡顶升时,千斤顶应在允许偏斜角度范目

5.6.6初顶升完成后应对临时支撑、千斤顶、油管路、油路块、通信电缆、油泵、控制系统等顶升和监 控系统状态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桥梁结构和同步顶升系统稳定后再进行下一次顶升,并做好相应的 记录。

5.6.6初顶升完成后应对临时支撑、千斤顶、油管路、油路块、通信电缆、油泵、控制系统等顶升和监 控系统状态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桥梁结构和同步顶升系统稳定后再进行下一次顶升,并做好相应的 记录。

5.8.1结构复位前新增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85%,结构复位后的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5.8.2千斤顶应按设计行程同步分级落梁,各顶升点的同步误差及累计同步误差应符合本指南表 4.2.2的有关规定。 5.8.3顶升高度不小于1m时,结构复位后应进行不少于24h的观测,并在确认支座压紧密贴、位置 准确后方可拆除顶升设备。 5.8.4采用断柱顶升方法时,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应确保墩(柱)接高断面压紧密贴,结构复位前 后高程差不大于5mm。

5.9临时设施拆除与处理

5.9.1拆除项升临时设施应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应上下同时作业。 5.9.2施工后应清除永久结构上的各种施工临时预埋件,修复开凿孔洞。 5.9.3顶升用抱柱梁结构拆除后,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抹平和补强处理。

5.9.1拆除项升临时设施应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应上下同时作业。 5.9.2施工后应清除永久结构上的各种施工临时预埋件,修复开凿孔洞 5.9.3顶升用抱柱梁结构拆除后,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抹平和补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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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顶升施工前应收集数据、制定项升施工监控方案。项升监控包括顶升前检测、顶升过程中监 控及顶升后复测三个阶段。 6.1.2桥梁顶升前应结合桥梁的技术状况、结构计算和设计要求综合提出施工控制预警值和控 制值。 6.1.3顶升前应对结构的裂缝长度、宽度及走向进行全面检测;顶升过程中应选取有代表性的结构 裂缝进行长度和宽度的实时监测;顶升施工完成后应对结构再次进行全面检查。 6.1.4顶升施工应进行实时观测、过程记录及分析,及时提出监控指令。 6.1.5施工监控所用设备应经过检定合格或校准,其精度应符合监控要求。 6.1.6顶升施工过程中应记录阶段性监控成果,顶升完成后应提供监控报告。所有监控记录必须 注明人员、设备、监控依据、工序、日期、时间、环境和其他因素。数据应具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6.2.1墩台监控内容主要包括沉降和墩顶位移。

某屋顶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2.1墩台监控内容主要包括沉降和墩顶位 6.2.2梁体监控内容主要包括应力、位移、裂缝。 6.2.3临时支撑体系监控内容主要包括应力、位移、沉降

6.3.1顶升点处墩台应布置不少于1个沉降监测点。 6.3.2梁体监测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面高程的监测控制断面应设在支点、1/4跨、跨中,每个断面宜布置不少于2个测点。 2墩台与梁底相对位移及梁体竖向位移监测点应设在墩台上,每个墩台宜布置2个水平位移测 点和2个竖向位移测点。 6.3.3临时支撑体系监测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支撑体系的应力测点应根据结构受力特点布置在结构关键部位。

6.3.1顶升点处墩台应布置不少于1个沉降监测点。 6.3.2梁体监测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面高程的监测控制断面应设在支点、1/4跨、跨中,每个断面宜布置不少于2个测点。 2墩台与梁底相对位移及梁体竖向位移监测点应设在墩台上,每个墩台宜布置2个水平位移测 和2个竖向位移测点。 6.3.3临时支撑体系监测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支撑体系的应力测点应根据结构受力特点布置在结构关键部位。 临时支撑体系的支撑基础沉降测点布置不宜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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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同步顶升工程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指南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公路工程质 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 工程》(JTG5220)的有关规定。 7.1.2分项工程应按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等检验项目分别检查。 7.1.3同步顶升工程质量检验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原则: 1按顶升施工的不同工序(工种)、材料等划分分项工程。 2按顶升的主要部位或施工特点划分分部工程。 3 按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施工和交(竣)工验收的独立性划分单位工程 同步顶升工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及名称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DB3305/T 182-2020 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范.pdf表7.1.1同步顶升工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7.2.1桥梁结构、构件更换时,新的结构、构件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 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的有关规定。 7.2.2材料、产品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公路桥梁加 固设计规范》(JTG/TJ22)的有关规定。 7.2.3桥梁顶升后总体线形、偏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等应符合本指南和相关规范规定。 7.2.4支座安装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的有 关规定。 7.2.5限位装置的安装误差应符合本指南第4.4.6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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