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321-2019 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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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 33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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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32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321-2019 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

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方法、指标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安徽省境内市、县(市、区)城 市建成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25501 1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5502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28377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8378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8379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30717 奠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T5080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SL286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SL368再生水水质标准

JC/T 2251-2014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防水涂料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水生态文明城市waterecologicalcivilizationcity 达到水系完整、水体流动、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安全保障、文化传承等方面目标要求,实现人水 和谐的城市。

R堤 一堤标 × 100 %

式中: R提一防洪堤达标率; 注:无相关规划对防洪达标标准进行规定时参照GB50201确定。 b)排涝达标率指相关规划明确排涝任务与目标的区域中排涝达标面积与区域总面积的比值,按公 式(2) 计算:

注:无相关规划对防洪达标标准进行规定时参照GB50201确定。 b)排涝达标率指相关规划明确排涝任务与目标的区域中排涝达标面积与区域总面积的比值 式(2)计算:

M劳标 = × 100 % M清总

式中: 注:无相关规划对排涝达标标准进行规定时参照GB50014、GB/T50805确定。 5.1.3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个数占总个数比例,按公式(3) 计算:

方标准信息服务 100% T饮总 式中: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T饮标 达标饮用水水源地个数; T饮总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数。 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要求参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

R牧 饮标 ×100%

5.2.1水生态主要评估区域水生态系统、河湖动植物和水土保持状况,包括生态需水满足程度、河湖 连通性指数、城市水面率、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河湖生态护岸比例、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率和林草 覆盖率7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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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生态需水满足程度指区域主要河流典型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率的平均值,按公式(4)、公式(5) 计算,具体要求如下:

5.2.2生态需水满足程度指区域主要河流典型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率的平均值,按公式(4)、公式(

章,具体要求如下: a)各地区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在辖区范围内流域面积大于100km的河流作为评价对象。 D 当在辖区范围内流域面积大于100km²的河流总数超过10条时,可只选取辖区范围内流域面 积最大的10条河流,或是其他具有重要意义的河流参考评价。

式中: n——参与评价河流总数;

准:水资源保护规划未予明确生态流量标准的参评河流,参照SL/Z712确定。 3河流连通性指数指每100km河长中阻隔河流连通的人工建筑物数量,按公式(6)计算

K 连通 阻物 ×100%

标准信息服务部 式中: 河流连通性指数; 阻隔河流连通的人工建筑物数量; L河总一 一参与评价河流总长度,km。 注1:阻隔河流连通的人工建筑物不包括已有过鱼设施且发挥作用的闸坝、不影响鱼类通过的小型跌水工程和溢流 坝。 日 注2:参加评价的河流为流域面积大于100km以上的河流。 2.4城市水面率指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塘洼等水体护堤之内或者最高水位线以下的面积占区域 面积比例,按公式(7)计算:

R水城 x100 % M

式中: R水城城市水面率; 5.2.5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指各类水生生物种类数量与近天然基准年种类数量比值的算术平均值,按 公式(8)计算:

TYuu TYM TYu Yua TI JIYe JIYen JIYn JIYue JIY 4 x100% 5 (8) 式中: 水生物完整性—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TY浮游一 浮游生物种类数; TY底栖 底栖动物种类数; TY鱼类 鱼类种类数; TY植物一 高等水生植物种类数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TY两栖 两栖动物种类数; JTY浮游 基准年浮游生物种类数; JTY底栖 基准年底栖动物种类数; JTY鱼类, 基准年鱼类种类数; JTY植物 一基准年高等水生植物种类数; JTY两栖 基准年两栖动物种类数。 注1:现状种类数量统计不包括外来物种。

TYyu TYH TYu TIyt TYM JIYe JIYen JIYeo JIYe Ie通n 5

R功 G ×100%

式中: G总水功能区总数。 5.3.3水质优良度指达到或优于GB3838的III类水质标准的河流长度(或湖库数量)占评价总河长 (或湖库数量)的比例。水质优良度指标的评分同时考虑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若城市建成区存在 黑臭水体,至少扣减1分;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达到5%以上,扣减2分;达到10%以上,扣减3分;

式中: 水质达标水功能区数量; G总 水功能区总数

3.3小贝儿风受 白平心 或湖库数量)的比例。水质优良度指标的评分同时考虑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若城市建成区 臭水体,至少扣减1分;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达到5%以上,扣减2分;达到10%以上,扣减 次类推,扣完为止。按公式(13)计算:

式中: 注:黑臭水体的评价标准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式中: I优 水质优良度; L评总 —评价河流总长度(或湖库数量)

.3.4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率指入河排污量在其纳污能力范围之内的水功能区个数占区域水功能区 总数的比例,按公式(14)计算:

总数的比例,按公式(14)计算

式中: 一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率; 注1:参与评价的水功能区为国家级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 注2:入河污染复核考虑COD和氨氮两项指标,主要针对点源污染,暂不考虑面源污染负荷, 5.3.5废污水达标处理率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达标处理量与废污水排放总量的比例,按照 公式(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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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号 污标 ×100 % W3总

式中: 废污水排放总量。

中: R具 一节水型社会普及情况; 注:节水器具指达到GB25501、GB25502、GB28377、GB28378、GB28379、GB30717中各种用水器具节水评价 值的用水器具。

a)再生水厂出水量。 b)通过专用供水管线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企业,由用水企业进行深度处理后使用的水量。 c)污水处理厂出水符合SL368的相关要求,并直接用于生态环境补水和农业灌溉的水量,

100 7 式中: R回, 一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 W污回 年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量; W号处 年污水处理量。

式中: Ra 一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 W污国 年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量: W号处 年污水处理量

5.4.1水管理主要评估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政府职能在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包括用水总量控制达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对值、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水资源监控能力指数、水生态文明建设 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情况6项通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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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用水总量控制达标情况指是否实现了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以上级政府考核 结果为依据,若实现年度目标,则此项指标评价为“I级”,得满分;否则评价为V级”,不得分。 5.4.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对值指区域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当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均采用当年价计算)的比值,按公式(18)计算:

工区域 ×100% W平均

式中: W工平均 当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5.4.4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指公共供水企业产水总量与收费水量之差占总产水量的

式中: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公共供水企业产水总量; W收 一收费水量

式中: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W 公共供水企业产水总量 W收 收费水量。

5水资源监控能力指数由取用水计量率、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入河排污口监测率3项子指 分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项指标评分。 3项子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如下: a)取用水计量率指根据实测数据统计的用水量占区域用水总量的比例,按公式(20)计算

5.4.5水资源监控能力指数由取用水计量率、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入河排污口监测率3项子指标分

式中: R计量 取用水计量率;

式中: R计量 取用水计量率

计量 × 100 %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指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中,按水质监测规范要求定期开展 水质监测评价的水功能区数量比例,按公式(2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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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水监 ×100% G

式中: c)入河排污口监测率指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开展在线、定期或监督性监测的入河排污口数量比例 按公式(22)计算:

5.4.6水生态文明建设重视度代表政府部门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综合考虑本区域 民政府政绩考核中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所占的分值比例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平均得分率, (23)计算:

S水i × 100% Sa

方标准 式中: 水生态文明建设重视度; 版多 S总 一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满分值。 4.7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指针对本区域内水生态文明建设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数量和宣传培训次 若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不小于5个,此项评价为“I级”,4~5个为"II级”,2~4个为"III级”, 2个为"IV级”,0个为"V级”

5.4.7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指针对本区域内水生态文明建设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数量和宣 数,若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不小于5个,此项评价为“I级”,4~5个为"II级”,2~4个为"I 1~2 个为"IV级",0 个为"V级"

水文化主要评估水文化体现、水文化宣传和水文化传承情况,包括水文化传承载体数量、水 明建设公众认知度、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3项通用指标。

5.5.2水文化传承载体数量指具有文化传承功能的历史水利遗址、水利风景区、涉水自然保护区、重 要湿地、节水和水土保持教育基地、水博物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物质载体数量,以及以水体、 水利或水资源节约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节、文化活动与文化遗产等非物质载体数量之和。 5.5.3水生态文明建设公众认知度指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直接参与人次与水文化传承载体参观人 次之和与区域常住人口的比例,按公式(24)计算:

式中: P常一常住人口。 5.5.4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指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感到满意的受访者的比例,通过第三方抽 样调查获取。

P常一常住人口。 5.5.4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指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感到满意的受访者的比例,通 样调查获取。

6.1.1淮北平原区的区域指标主要评估地下水超采情况,采用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指标进行评价。 6.1.2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指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占区域平原区总面积的比例,按公式(25)计算。地 下水超采区应按SL286确定

x 10 % M+ (25) 式中: M平 区域平原区总面积。

6.2.1江准丘陵区的特色指标主要评价水体生态环境情况,采用水体富营养化指数进行评价。 6.2.2水体富营养化指数指河流、湖泊、水库、水塘等主要水体富营养化指数平均值,按公式(26)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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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皖西大别山区的特色指标主要评价作为城市水源地的河流、水库和输水渠道等水体生态环境情 况,采用湖库富营养化指数进行评价。 6.3.2湖库富营养化指数指河流、水库和输水渠道等主要水体富营养化指数平均值,按公式(27)计 算:

湖库富营养化指数:

HS. 一第i个河流、水库、输水渠道等主要水体富营养化指数 1 一参与评价的河流、水库、输水渠道等主要水体总数。

6.4.1沿江圩区的区域指标主要评价水体生态环境和重要湿地保护情况,采用重要湿地保留率指标进 行评价。 5.4.2重要湿地保留率指区域内重要天然湿地的总面积与近天然基准年湿地总面积的比值(不包括新 建人工湿地),按公式(28)计算。

息服务平台 式中: 一重要湿地保留率; 注:近天然基准年参考年代一般不晚于20世纪80年代

式中: 注:近天然基准年参考年代一般不晚于20世纪80年代

皖南山丘区的区域指标主要评估区域水土流失控制情况,采用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指标进行评价

6.5.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按公式(29)计算:

6.5.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指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小河清淤疏浚工程招标文件,按公式(29)计算:

式中: RS治—— 水土流失治理程度; MS治——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MS 点 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

式中: RS治—— 水土流失治理程度; MS治——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MS点 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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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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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分区评价对应行政区

表B.1分区评价对应行政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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