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30-2008 调水工程设计导则(清晰无水印)

SL 430-2008 调水工程设计导则(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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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43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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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4.2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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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30-200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430-2008 调水工程设计导则(清晰无水印)

11.1.1~11.1.4调水工程的特点是线路长、建筑物多,施工组 织设计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本节内容主要针对调水工程的特点 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其他未涉及到的内容应遵守《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一2004)的有关规定。

1.2.2~11.2.4大型、中型及重要的单体建筑物工程,其施工 导流建筑物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与SL252的规定一致

11.3.1~11.3.3选择的料场应能满足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根据距离的远近,按工程的分段、分区选择开采条件好、成本 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料场。人工骨料宜选用石灰岩或其他硬度 适中的料场作为料源,避免采用高硬度、高二氧化硅含量的岩石 作为料源。

11.4.1~11.4.2施工工区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施工能力及 工期要求划分,做到便于管理、方便施工。调水工程建筑物多、 线路长、布置分散,因此,布置相对集中的水库、泵站及重要的 交叉建筑物可单独划分为一个工区;输水建筑物根据距离长短、 施工能力及工期要求划分工区。施工总布置方案应根据施工总进 度和施工强度的要求,充分虑不同施工时段对施工场地的需 求,做好前后衔接,避免重复拆迁。

11.4.3土石方挖填平衡计算除考虑主体工程外T/CCIAT 0003-2019 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还应

工程的场地平整、施工道路等土石方工程量。 1.4.4在现有对外交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全线、分段、分区 的对外交通规划,场内主要交通干线布置应与对外交通干线布置 扣对外交通运输方案、运输量和运输强度相适应

11.4.4在现有对外交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全线、分段、分区

的对外交通规划,场内主要交通十线布置应与对外交通

11.6.1、11.6.2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照国家政策、法令 和有关规程规范,是编制施工总进度最基本的原则。施工总进度 编制应对全线控制工程总工期或分段关键项目作重点研究,采取 有效的技术或安全措施,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对复杂的工程,适 当留有余地。单项工程施工进度既是施工总进度的构成部分,文 是编制施工总进度的基础;既要服从总进度的整体安排,文要为 合理调整施工总进度提供依据。 应按照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 建期四个阶段拟定施工总进度。

12.1.1规定了调水工程征地移民设计的工作内容。

12.1.1规定了调水工程征地移民设计的工作内容。

12.2.1、12.2.2对输水线路区实物指标调查容易忽视的内

1、12.2.2对输水线路区实物指标调查容易忽视的内容进 强调。

12.3.1调水工程的输水线路区一般具有线路长、涉及地方多等 特点,应在分村占用土地调查的基础上,以涉及乡或行政村为单 位分析涉及地区的环境容量,防止超容量的就地后靠。

规定了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

13.2.2调水工程的特点是线路长,工程项目多,像南水北调工 呈跨越多个省、市,本条说明了对线路区的自然概况和水土流失 见状调香查可以遥感调查的方法为主,并结合常规的收集资料、实 地调查等方法进行。

13.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13.3.1~13.3.3规定了对主体工程选线、取料场选址、弃土 (渣)场选址、主体工程防护等指标作出水土保持评价;对输水 线路选择提出最佳方案,特别是在土壤侵蚀强烈地区应尽量避免 深挖、高填,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原生地貌的扰动,对不符合水士 保持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

13.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13.4.1本条说明了工程管理占地范围是项目建设区的重要组成 部分,特别是输水线路区一般较长,容易被忽视,应根据工程区 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责任范围。 13.4.2调水工程的特点是线路长,可能跨越多个流域,地貌类 型差异较大,根据其特点,本节规定了应按地貌类型划分一级 区,按工程布局和施工区合理划定二级及其以下防治分区。

13.5水土流失预测分析

13.5.1根据调水工程的特点,本节规定了水土流失预

3.5.1根据调水工程的特点,本节规定了水土流失预测应按

级区、二级区分区进行。

规定了调水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的

13.6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13.6.1根据调水工程输水线路长的特点,本节规定了应分区确 定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士壤流失控制比、拦渣 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 13.6.2~13.6.4规定了应从控制工程区水土流失的角度,充分 考虑调出区、输水线路区和调入区穿越的不同地形、地貌,因地 制宜,在干旱、半干旱、半湿润、湿润区分别选择合理的工程措 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提出控制水土流失的不同 方案, 生分

13.6.5本节规定了植物措施应在对当地立地条件分析的基础 上,推荐多树种、多草种,并优先选用当地乡土种类。

13.6.5本节规定了植物措施应在对当地立地条件分析的

13.7 水土保持监测

13.7.2调水工程的特点是线路长,涉及的气候类型多样,本节 规定了水土保持监测应根据各防治分区水蚀、风蚀、重力侵蚀等 不同的特点,选择代表性强的监测点,采用相应的监测方法,制 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

14.2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14.2.2规定了应重点调查的环境要素,对于其他需要调查的环 境要素及调查的要求、方法、范围,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一2003)中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的规定进行。 1环境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湿地、重点保护文物古迹等。

14.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4.3.1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应在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的

14.3.1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应在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的基础上对 本条中的预测内容进行取舍或增加。 对取水口下游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评价,应在下游水域 生态环境用水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原则上应保证河道基流量,缘 合考虑下游其他生态环境用水。下游水域应包括河道、连通的湖 泊、湿地等,其生态环境用水需要考虑的因素为:工农业生产及 生活需水量: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维持河道水质的 最小稀释净化水量;维持河口泥沙冲淤平衡和防止咸潮上所需 水量;水面蒸散量;维持地下水位动态平衡所需要的补给水量; 航运、景观和水上娱乐环境需水量;河道外生态需水量包括河岸 植被需水量、相连湿地补给水量等。

河道生态基流量通常可供选用的计算方法为:(1以多年平均 年径流量的百分数作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北方地区一般 取10%~20%,南方地区一般取20%~30%;②根据近10年最 小月平均流量或90%保证率最小月平均流量,计算多年平均最 小生态环境需水量;③选择满足河道基本功能、未断流,又未出 现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某一年作为典型年,将典型年最小月平均 流量或月径流量,作为满足年生态环境需水的平均流量或月平均 的径流量。

14.4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4.4.3对取水口下游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应保障 汉水口下游水域水生生态系统基本稳定

15.1.1节约能源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节能设计是

15.1.1节约能源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节能设计是 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15.1.2调水工程设计应在涉及能耗的各个环节进行节能设计, 更项目及单项工程能耗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5.1.1节约能源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节能设计是

15.1.2调水工程设计应在涉及能耗的各个环节进行节能设计,

15.2 输水系统节能

5.2.1~15.2.3输水系统的节能设计主要是在考虑节能因素的 条件下进行布置方案的比选和优化。

15.3.1~15.3.4建筑节能主要是通过合理利用太阳能、风能 地热等资源以及优化建筑物围护结构设计等实现节能目标。

15.4水力机械设备节能

5.4.1~15.4.5水力机械设备节能主要是通过设备选型和优化 装机台数等实现节能目标。

5.5.1~15.5.10电气设备节能主要是通过设备选型和优化运 亍方式等实现节能目标。

5.6.1~15.6.2金属结构设备节能主要通过驱动装置和水力设 计等实现节能目标。

5.7.1~15.7.7暖通空调及给排水系统节能主要通过设备选型 和合理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等资源实现节能目标。

15.8.1~15.8.4 施工方案节能主要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实现节能 标。

16.1.1本条规定了调水工程管理设计的主要内容。为了使调水 工程建成投产后能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生活需要,必须具 有相应的管理条件和管理设施。 16.1.2管理设计是工程完建后正常运行的基础,调水工程使用 寿命都在几十年,管理设计应充分考虑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及可持 续发展要求,使管理设施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对于改扩建工 程,现有管理设施能够使用的应当利用

6.1.1本条规定了调水工程管理设计的主要内容。为了使调水 二程建成投产后能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生活需要,必须具 有相应的管理条件和管理设施

16.2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6.3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6.3.1根据调水工程安全、维护、检修、美化环境和管理的需 要,应在工程覆盖范围以外划定一定范围,由工程管理单位管理 和建设。合理确定调水工程管理范围,是管理设计的重要内容之 一,也是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运用的基本依据。 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必须在工程建设前期,通过必要的 审批手续和法律程序,实行划界确权、明确管理单位的土地使 用权。 由于调水工程是单项工程组成的综合工程,而各单项工程基 本都有相应的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所以,本标准不做重复规定。 条文中仪对调水工程特有的输水明渠、河道倒虹吸、渠道倒虹 及、暗渠、渡槽、涵洞、隧洞等建筑物的工程管理范围做了 规定。

6.3.3在管理范围以外,还应根据需要划定一定范围作为工程 为保护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对该范围的开发利用活动进行 监督。

16.4.1~16.4.5规定了工程管理设施设计的原则与内容。

1~16.4.5规定了工程管理设施设计的原则与内容。

16.5.1~16.5.2为了保证调水工程安全运用,要求编制各主要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设备的运用、维修及工程监测、水质监测的 技术要求,使工程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16.5.4调水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是指全部工程项目(包括附属 没施)初期运行和正常运行阶段,每年需要支出的全部运行管理 费用,在《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一94)中对年运 行管理费的项目内容和计算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逐 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 可采取下列两种形式进行测算: (1)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基本水价应按照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的折 日费、修理费的原则核定。 基本水价三基本水费/基本水量 基本水量三基本水费/预测的水价 基本水费三供水直接工资十管理费用 十50%的折旧费十修理费 当实际供水量小于基本水量时,按照基本水费收取;当实际 共水量大于基本水量时,基本水量以外的供水量按照计量水价 收费。 (2)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两部制水价三容量水价十计量水价

容量水价三(口门分摊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 十年固定资产投资利息)/年分配水量 计量水价三(口门分摊的成本十费用十税金十利润 一(年固定资产折旧额一年固定资产投资利息) /年实际供水量 容量水费三口门分摊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 十年固定资产投资利息 计量水费三计量水价×年实际供水量 容量水费用于补偿供水的固定资产成本,不管是否用水,用 水户都应缴纳容量水费;计量水费按照计量水价和年实际取水量 计收。

17.1.I投资计算应做到编制依据充分,基础资料详实,测算水 平一致。调水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和不同专业的设计工 作,编制办法、编制依据应遵循专业专用原则,凡属于水利工程 性质或范畴的工程,投资编制应执行水利部颁发的定额和标准。 其他行业,如永久输变电、通讯、电子等应执行相关行业的 定额和标准。 17.1.2、17.1.3编制工程投资,首先要明确投资范围。调水工 程从取水源头到受水终点涉及调出区、输水线路区和调入区的各 类水利工程、公用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补偿工程和附属配套工 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内容繁杂,因此,需根据项自投资属性和 产权构成方式,合理划分投资范围,为投资计算、项目划分、融 资方案、经济评价等后续分析工作提供依据。 各类工程应计列的投资包括: (1)调出区的工程投资应计列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水库、水电 站、泵站、水闸等板纽工程及有关补偿工程的投资。 (2)输水线路区的工程投资应计列包括输水渠道、管线、隧 洞、在线调节水库、动能回收电站、泵站、交义建筑物、分水闸 等工程的投资。 (3)调入区的工程投资应计列调蓄水库、接水渠道或受水城 市和受水单位列入第一个接水点或取水口门至输水线路分水闸 (不含分水闸)的工程的投资。 (4)环境影响补偿工程投资应计列移民、占地、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水资源补偿等工程的投资。 (5)大型集中公用设施工程投资应计列永久供变电,通信、 全线联合调度控制等设施的投资,不包括应列入各单项工程的公

用设施工程的投资。 (6)调水工程沿线受水城市或受水单位为其配套的新建、改 建和扩建的自来水干(支)管网、自来水)、污水处理)以及农 业用水中支、斗、农田间配套等工程的投资。

17.2.1调水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包含各种类型的建筑群体,对技 术复杂、关键性控制工程,或按行政区域需要分段和专业相对独 立的工程划分为单项工程集合,并独立编列投资文件,有利于各 设计阶段投资分析和计算,有利于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和研究。 其他相对独立的专业,项且划分应执行相关行业的规定。

立的工程划分为单项工程集合,并独立编列投资文件,有利于各 设计阶段投资分析和计算,有利于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和研究。 其他相对独立的专业,项目划分应执行相关行业的规定。 17.2.2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规定,水利工程按其工程 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引水及河道工程两大类,由于这两类工程 在项目划分、费用构成上有区别,特别是在计算标准上存在较大 差异,前者高于后者,因此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将 大型水源工程和大型跨河交义建筑物列入枢纽工程项自划分。 17.2.3由于线路区的输水干(支)线工程由众多建筑物组成, 如果每一个建筑物都按其工程规模划分不同的工程属性,并确定 不同的计算标准,在编制项自投资时较为繁琐,为简化编制工 作,规定了线路区的输水干(支)线工程原则上全部列入引水工 程项目划分。 可列入枢纽工程项自划分的大型单项建筑物工程附加了工程 规模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两个条件,大型单项建筑物工程主要指 水库枢纽、电站、超长隧洞(一般不小于10km)等工程,具体 划分标准参见SL252。由于工程规模大并不等于工程施工技术 复夏杂,因此附加了施工技术复杂程度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 个条件才能视为枢纽工程,否则应视为引水工程。

生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弓水及河道工程两大类,由于这两类工程 王项目划分、费用构成上有区别,特别是在计算标准上存在较大 异,前者高于后者,因此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将 大型水源工程和大型跨河交叉建筑物列入枢纽工程项目划分。

17.2.3由于线路区的输水王(支)线工程由众多建筑物

如果每一个建筑物都按其工程规模划分不同的工程属性,并确定 不同的计算标准,在编制项自投资时较为繁琐,为简化编制工 作,规定了线路区的输水干(支)线工程原则上全部列入引水工 程项目划分。 可列入枢纽工程项自划分的大型单项建筑物工程附加了工程 规模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两个条件,大型单项建筑物工程主要指 水库枢纽、电站、超长隧洞(一般不小于10km)等工程,具体 划分标准参见SL252。由于工程规模大并不等于工程施工技术 复夏杂,因此附加了施工技术复杂程度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 个条件才能视为枢纽工程,否则应视为引水工程。

基础价格是影响工程投资编制质量和准确程度的因素之

,由于不同设计阶段工作深度和掌握的资料不同,编制方法也 不相同。考虑到设计阶段编制深度不一致,可采用不同的方法确 定基础价格。 输水线路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时,由于地理环境因素、区域 经济千差方别、市场价格变化很大,不宜采用统一价格,应根据 调研资料,分段计价,或根据输水线路工程量,采取分段加权确 定基础价格。

单位估价法需要编制工程单价,包括建筑工程单价和安装工 价,考虑设计阶段深度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解为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 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等五个部分;文如水土保持工程, 可以分解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等四 个部分。因此,简称分部工程投资。根据水利行业规定,不同设 计阶段,分部工程投资可按照项目设计精度、投资主次关系确定 不同的计算方法。

3调水工程在分期实施时,如果分期间隔时间过长(一般 超过3年),以后可能发生的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和利率变 化因素难以预料,计算动态投资意义不大,所以规定二期及以后 实施的工程只计算静态投资。

有受水城市或受水单位自来水干(支)管网、自来水)以及农业 用水中支、斗、农田间配套等工程将无法实现,对于项目总投资 或经济评价工作,这些配套工程投资需要明确。但由于项目实施 自标的投资属性和产权构成方式的不同,所以提出其投资根据需 要计列。

7.4.1~17.4.3投资文件需要展示各种方案的投资数额,以供 页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之用。正件与附件单独成册,可以提高文件 勺专业使用效果和利用率。 工程总表中应包括环境影响补偿投资。

8.1.1费用计算中,利用的已有水利工程(如蓄水坝、河道、 闸等)的原建设投资费用,不予计入调水工程国民经济评价的 工程费用中

工程费用中。 18.1.2主体工程、配套工程投资计算范围,对向城镇供水(包 括工业、生活、环境用水)的工程,以与现有城镇供水工程(或 水源地)相接处为分界点,以上为主体工程,以下(包括水)、 城镇供水管网)为配套工程。对向农业灌溉供水的工程,以干渠 或输水分于渠分水口门为分界点,于渠或输水分于渠及其以上工 程为主体工程,以下(包括田间工程)为配套工程。配套工程的 费用可根据类似工程的配套费用确定,有条件情况下,供水配套 工程投资可按照扩大指标估算。如经济评价费用计算中不包括其 配套费用,则配套工程所产生的供水效益不应计入。 补偿工程投资指避免或减轻因调水而引起的不利影响所做的 各类工程投资。调水工程的实施可能对调出区特别是调出区下 游、输水线地区产生不利的影响,包括用水影响、航运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而对该工程原有功能的影响 等,补偿工程指在工程设计中为避免或减轻因调水而引起的不利 影响所采取的各种补偿措施,其补偿费用应计入调水工程的工程 费用中,不能完全补偿的影响所产生的负效益,应计入工程的效 益中。如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投资中应包括对江苏省里下河地区用 水的补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投资中应包括对汉江下游的用水影 响补偿费用等。 调水工程的流动资金等其他项自计算参照《水利建设项自经 济评价规范》(SL72一94)的规定进行。 在《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中,已明确规定了年运行

费用的组成。工程运行初期,受调入区配套工程建设的影响 供水量尚未达到设计供水量;同时,调入区需水量也尚未达 计水平年的需水规模。因此,在进行费用计算时,要分析运 期的供水量,并计算不同供水量所对应的年运行费用。

计水平年的需水规模。因此,在进行费用计算时,要分析运行初 期的供水量,并计算不同供水量所对应的年运行费用。 18.1.3许多水利工程具有综合利用的功能,如调水工程的渠首 枢纽工程,除供水功能外,多还具有防洪、发电等功能,输水河 道除输水外还具有泄洪、航运、除涝等功能。在国民经济评价 中,除对整体工程进行经济评价外:还应针对供水部分进行经济 评价。需要对共用工程费用在多目标之间进行分摊,费用分摊方 法可参照SL72一94中附录B的规定。 调水工程线路长,供水地区多,为评价对某地区供水的经济 合理性,在供水地区之间应进行费用分摊。由于工程对各地区的 共水保证率的差别,不同供水地区之间的费用分摊采用供水量比 列进行分摊时,应考虑供水保证率的差别对工程效益的影响。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根据沿线供水口门分布情况:划分区段: 按照各区段规划增供水量分摊工程费用,分摊计算公式如下:

2 W. C = C m W;

式中C一第 n段分摊的工程费用; C;一一第 i段参与分摊的共用工程费用; W一一对应第 n段的增供水量; W,一对应第i段的增供水量; n一顺调水方向对分摊区段的编号(n=1,2,); m一区段划分总数。 18.1.4调水工程的效益计算以供水产生的直接效益为主,S 72一94中对灌溉效益、城镇供水效益、乡镇生活供水效益等计 算方法均有明确的规定,本导则不再列出具体的计算方法,调水 工程效益计算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效益与费 用计算口径应一致,工程费用中不包括城镇管网配套及灌溉田间

..调水工程线路长,供水池围厂, 工程运行初期,支水区 的配套程度影响工程供水效益的发挥,因此效益计算必须与各受 水区配套程度相对应。受水区的需水量增长有一定的过程,工程 设计供水量为受水区达到设计水平年需水量下的供水量,应根据 预测的经济发展水平、需水量增长速度,确定设计水平年前各年 的供水量及供水效益。 水文现象具有随机变化的特性,调出区、调入区不在同一流 域,两个流域径流量丰、平、枯的不同遭遇,其调出区可调水 量、调入区需水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工程的供水量。可根据水文 系列调算的工程供水系列计算工程供水效益,也可以多年平均供 水量计算的多年平均供水效益作为工程正常运行期的供水效益。 调水可能弓起生态环境的变化,应尽量采取措施补救,避免 产生不利影响,不能避免的不利影响所产生的负效益,尽可能以 货币形式表示,

18.1.6本条中的主要供水自标可根据工程情况按照供水城市或

18.1.6本条中的主要供水自标可根据工程情况按照供水城市或 共水区域划分,采用其分摊后的工程费用计算经济指标,其主要 目的是论证工程对某一区域供水的经济合理性。

18.2.1分段分摊费用的目的,一是作为各用水户出资比例的依 据,二是为了测算各用水户的供水成本,以便为水价制定提供依 据。可按照供水量比例或分水流量比例逐段进行分摊,分摊时应 考虑供水保证率的影响。在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上,不同用水户 采取不同的供水保证率,为了体现供水优质优价原则,供水保证 率高的行业或地区分摊较多的过程投资及运行费用。费用分摊时 如何体现供水保证率,自前还没有公认的计算方法。按照水量进 行分摊时,可采取对供水量进行折算的方法进行,供水保证率低 的供水量乘以小于1.0的折算系数。

务评价的基础。水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程财务收入及工程建设 资金筹措方案,关系到工程财务评价的可信度。因此,本条强调 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水价。综合分析指按照下面给出 的儿种水价测算方法进行测算比较。 (1)参考现行市场供水价格并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预测 的水价。 (2)原水成本水价、成本利润水价。 (3)用户可承受的水价。 (4)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批准的水价。 (5)供水受水双方协议商定的水价。

(2)原水成本水价、成本利润水价。 (3)用户可承受的水价。 (4)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批准的水价。 (5)供水受水双方协议商定的水价。 18.2.4对重点用水户(如大型电站、矿区、灌区等)应进行专 门测算,水价的变化对其产品成本(或价格)的影响;灌区供水 应调查并测算灌溉农户的年收入或亩收入,分析对水价的承受能 力。工程实施后对供水区加权平均水价的影响,提出可能的水价 上涨幅度。

18.2.4对重点用水户(如大型电站、矿区、灌区等)应进

门测算,水价的变化对其产品成本(或价格)的影响;灌区 应调查并测算灌溉农户的年收入或亩收入,分析对水价的承 力。工程实施后对供水区加权平均水价的影响,提出可能的 上涨幅度。

部门提出方案,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审批,重要供水工程的水价 由上级政府批准或举行价格听证会,在现行水价基础上预测的水 介偏低则导致财务评价上不可行。因此,可在满足资金筹措方案 的基础上推算水价,提出不同资金筹措方案的推算水价,供参考 决策。 2004年1月,开始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联 合制定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其中对水价制定原则 和办法,水价制度等做了规定,

资本金是大型经营性投资项目筹资必备条件,是确定项目贷 款比例计算建设期融资利息的基础;拟订资本金比例,资本金应 寸利润率方案可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来源的资本金采用相 同的应付利润率分配方案。②还贷期、还贷后不同应付利润率分 配方案。③还贷期全部资本金均不分配利润方案。 18.2.8项目的融资通常需要在投资估算的基础上进行,可能的 融资渠道是构成项目融资方案的基础,作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

独资渠道是构成项自融资方案的基础,作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明确项自投资主体,对项目的融资方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资金筹措方案内容包括融资额度、投资主体的组成、融资利率以 及借款偿还措施。

量增长水平,确定工程初期的供水量,计算运行初期的水费收 人;由于供水量受调入区和调出区水量丰枯的影响现象随机变 化,可按照规划设计供水量或多年平均供水量计算正常运行期的 水费收入。

18.2.11受水价政策的影响,

Q/GDW 11809-2018 输变电工程三维设计模型交互规范3.3不确定性分析和风险分

18.3.2调水工程可能遇到各种复杂问题,如线路地质问题,供 水区、受水区的水量丰枯遭遇问题,输水线路的安全问题、供水 区、受水区的经济发展对供需水量的变化影响等,均将对工程经 济效益的发挥和财务收入造成很大影响。敏感性分析和风险分析 的具体分析方法及参数选取依据SL72一94中的规定。

18.4.1对特大型调水工程和非常重要的大型调水工程,应进行 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对于一般的调水工程,只需要进 行简单的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应收集国家或地区的中期和远期发展规划和要求, 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进行分析,考察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可 能的影响因素,包括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和间接影 问,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局部影响、全局影响。其发展规划和 要求应重点收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或受水资源影响的有关方面的 规划:对于调水规模小,仅对区域经济产生影响的工程,以收集 地区的中期和远期发展规划资料为主,并从地方层次面上进行社 会评价。

18.4.2综合评价应对项目经济上和财务上是否合理、可行提出

CECS 183:2015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18.4.2综合评价应对项目经济上和财务上是否合理、可行提出

明确的结论,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调水工程有些效益及影响难 以用货币指标表示,如对调入区经济的促进作用,对各项产业发 展的影响,对人民的收入提高及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生态环境的 影响等,必要时应对各项进行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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