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876.2-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3/T 876.2-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2部分:土地平整DB43/T 876.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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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3-301-2018 旋挖成孔灌注桩技术规程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建设目标· 5 规划设计 6田块修筑工程 7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8检验与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土地平整工程体系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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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1876《高标准衣由建设》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土地平整; 第3部分:土壤改良; 一第4部分:田间道路; 第5部分:灌溉排水; 第6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第7部分:农田输配电; 第8部分:科技服务; 一第9部分:建后管护; 一第10部分:评价规范。 本部分为DB43/T87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部分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负责起草,湖南省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 室、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标淮化研究院、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湖南 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等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李江辉、钦松、张永思、杨利民、盛立新、何宗旺、柳明华、彭福茂、李桂 元、方晓峰、邹望坤、余德清、赵世华、姚贤靖、阳小民、张斌、王斌、龚贺、徐启栋、李燕妮、徐义 军、赵克金、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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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工程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改 产条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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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87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建设目标、规划设计、田块修筑工程、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检验与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工程建设,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3/T876.3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
J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地平整Landreadjustment 为使田面高程及平整度满足农田灌排及耕作需要而进行的土方挖、填与调配等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 措施的总称。 3.2 土地平整单元Landreadjustmentunit 为满足农田灌排、机械化耕作要求,在土地平整中进行挖填平衡、挖方或填方活动,其土方工程量 最小的单元,一般为水稻格田或耕作田块。 3.3 田块修筑工程Plotsconstructionproject 按高标准农田要求对田块重新布局及建设所进行的土石方工程、田(坎)修筑等工程活动。 3.4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ConversationprojectofplowlayerSoilfertility 保持或提高耕作层十壤质量的工程技术措施 3.5 耕作层厚度Plowlayerdepth 经耕作熟化的表层土壤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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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提高田块平整度,改善农田灌排条件和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 4.2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和灌水均匀度,促进农作物生长及防止水土流失,便于经营管理 4.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耕地质量,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5.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田块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田块修筑工程分为条田修筑、梯田修筑, 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田(坎)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包括表土剥离与回填、客土回填、 细部平整。工程体系见附录A。 5.2规划设计应先对由块进行规划,初步确定土地平整区域与非平整区域,对布局不合理、零散的由 块应划入土地平整区域,进行零散田块归并,全面配套沟、渠、路、林等田间基础设施和农田防护措施, 5.3规划设计前应对平整区地质条件、田块耕作层及土体厚度进行调查,以确定能否进行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平整区域面积确定调查数量,每个平整区域不少于5个调查点 呈X状布设,调查深度不小于60cm。 5.4按平整的田块类型划分为条田和梯田。地面坡度为0°~5°的耕地宜修建条田,地面坡度为5° 25°的坡耕地宜修建水平梯田,梯田化率应不低于90%。 5.5土地平整时应加强耕作层的保护。 5.6对于需要合并的由块,应通过挖高填低,尽量实现由块内部土方的挖填平衡,平整土方工程量总 量最小。当不能实现由块内部土方挖填平衡时,应按照就近、安全、合理的原则取土或弃土。 5.7田块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并与灌溉、排水工程设计相结合。 5.8土地平整应考虑土地权属调整,权属界线宜沿沟、渠、路、田坎布设
6.1.1.1水田丘块田面平整度不超过土3cm。 6.1.1.2水浇地丘块地面平整度不超过土5cr 6.1.1.3旱地丘块地面平整度不超过土10cm
6.1.1.1水田丘块田面平整度不超过土3cm
DB36/T 1153-2019 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用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2.1水浇地、旱地地面纵向坡降度不超过1/50 2.2旱地梯田横向坡度宜外高内低。
6.2.1条田形态宜为矩形,水流方向田块长度不宜超过200m,条田宽度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 宜为50m~100m。 6.2.2田块内部宜布置格田,长度宜为30m~100m,宽度宜为20m~40m。 6.2.3格田之间以田埋为界,田应大致垂直农沟、农渠,宜高出田面20cm~30cm,顶宽宜为30cm 40cm,宜用田间土修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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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在5°~25°的荒坡地开垦耕地,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 土保持措施。由块规模应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灌排条件、耕作方式等确定。 6.3.2田块规模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内沟渠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的布局,梯田(地)长边宜平行于地形 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50m~200m,由面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由简管理。 6.3.3田坎应平行等高线或大致垂直农沟(渠)布置,应有配套工程措施进行保护,因地制宜采用植 物护坎、石坎、土石混合坎等保护方式。 6.3.4在土质粘性较好的区域,宜采用植物护坎,植物护坎高度不宜超过1.0m。 6.3.5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应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石坎高度不宜超过 2.0ma
7.1耕作层剥离与回填
7.1.1土地平整时应将耕作层剥离,剥离后的耕作层土壤集中堆放到指定的区域,土地平整后应将耕 作层土壤均匀回填至平整区。耕作层回填厚度不小于25cm。 7.1.2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回填率应不低于80%,并使用机械或人工铺摊均匀,在坡改梯后的耕地上回 填土壤,应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增加竹节沟或梯田田埋设计。 7.1.3耕作层回填前田面必须达到设计回填耕作层底面高程。
7.2.1低洼由块宜采用客土培土整地方法,抬高由面高程。 7.2.2回填作为底的客土必须有一定的保水性DB31T 1223-2020 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管理技术规范.pdf,碎石和砂砾等粗颗粒含量不超过20%。 7.2.3回填作为耕作层的客土土壤技术指标按DB43/T876.3有关规定执行。 7.2.4需客土作为耕作层的田块,回填前田块基层须达到设计回填耕作层底面高程,使用机械或人工 铺摊均勾和适当压实,平整度宜达到6.1.1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