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15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
Theconstructiontechnical specification
The 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oncrete cut off wall used for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project
GB 51247-2018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科技[1996]379号
水科技[1996]379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各水利水电 工程局、勘测设计院,武警水电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建设司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 程局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 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 174一96。原标准SDI8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6年9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 及时函告建设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1 总则 (4) 2 施工准备 (4) 造孔 (4) 泥浆 (6) 墙体材料及其施工 (7) 墙段连接 (9) 槽孔内钢筋笼及埋设件 (9) 8特殊处理 (11) 9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 (11) 10施工记录和观测工作 (12) 附录A术语 (13) 附录B 主要图表格式 (13) 附加说明 (18)
1.0.1《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 渗墙(以下简称防渗墙)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松散透水地基或土石坝坝体内深度小于70m、墙厚60~100cm 防渗墙的施工。深度或厚度超过上述范围,应通过试验做出补充规定。 1.0.3防渗墙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凡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还应遵守现行的有关标准,
2.0.1发包单位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2.0.1发包单位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初设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详图阶段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防渗墙中心线处的勘探孔柱状图和地质部面图,勘探孔的间距 不宜大于20m (3)墙体材料的性能指标; (4)水文气象资料; (5)造浆粘土的产地、质量、储量、开采运输条件等资料; (6)施工中应使用的标准以及有关的其它文件。
(1)覆盖层的分层情况、厚度、颗粒组成及透水性; (2)地下水的水位,承压水层资料; (3)基岩的地质构造、岩性、透水性、风化程度与深度; (4)可能存在的孤石、反坡、深槽、断层破碎带等情况。 2.0.3施工前在发包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下,设计单位应向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有关技 术要求。 2.0.4承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及招标文件施工。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批 准后实施。 2.0.5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在地质条件类似的地点,或在防渗墙中心线上进行施工试验, 以取得有关造孔、固壁泥浆、墙体浇筑等资料。 2.0.6建造槽孔前应修筑导墙,导墙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当地基土较松散时应采取加密措施,其 加密深度以5~6m为宜。 2.0.7钻机轨道应平行于防渗墙的中心线,地基不得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陷,轨枕间应填充道渣 碎石。 2.0.8?倒浆平台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其下可设置块石垫层。 2.0.9临时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并应确保雨季施工的可靠性
3.0.1防渗墙的中心线及高程,应依照设计文件,根据测量基准点进行控制
3.0.1防渗墙的中心线及高程,应依照设计文件,根据测量基准点进行控制。
.0.2划分槽段时,应综合考虑地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施工部位、造孔方法、机具性能 造孔历时、混凝土供应强度、墙体预留孔的位置、浇筑导管布置原则以及墙体平面形状等因素。 合拢段的槽孔长度以短槽孔为宜,应尽量安排在槽深较浅、条件较好的地方。
3.0.3确定孔口高程,需考虑:
(1)施工期的最高水位; (2)能顺畅排除废浆、废水、废渣; (3)尽量减少施工平台的挖填方量; (4)孔口应高出地下水位2.0m。 3.0.4防渗墙造孔工艺应根据地层情况、钻机类型和其它施工条件选择钻劈法、两钻一抓法或抓 取法等。
使用钻劈法造槽孔,应注
(1)开孔钻头直径必须大于终孔钻头直径,磨损后应及时补焊; (2)选择合理的副孔长度: (3)一、二期槽孔同时造孔,其间应留有足够的长度。 3.0.6两钻一抓法应先钻完主孔,后用抓斗抓取副孔土体,两侧主孔的中心距宜等于抓斗的有效 取长度。 3.0.7抓取法施工应分主孔和副孔,主、副孔长度均应小于抓斗的有效抓取长度。 3.0.8造孔中,孔内泥浆面应保持在导墙顶面以下30~50cm。 3.0.9地层中的孤石,在保证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小钻孔爆破或定向聚能爆破的方法处理。 3.0.10漏失地层,应采取预防措施。发现泥浆漏失,应立即堵漏和补浆。 3.0.1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时排除槽孔周围的废水、废浆、废渣。 3.0.12槽孔孔壁应平整垂直;不应有梅花孔、小墙等。孔位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cm;孔斜率不得 大于0.4%,含孤石、漂石地层以及基岩面倾斜度较大等特殊情况,孔斜率应控制在0.6%以内; 、二期槽孔接头套接孔的两次孔位中心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得大于设计墙厚的1/3,并应采 取措施保证设计墙厚。
3.0.13槽孔嵌入基岩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基岩面需按下列方法确定:
(1)依照防渗墙中心线地质剖面图,当孔深接近预计基岩面时,即应开始取样,然后根据岩样 的性质确定基岩面; (2)对照邻孔基岩面高程,并参考钻进情况确定基岩面; (3)当上述方法难以确定基岩面,或对基岩面发生怀疑时,应采用岩芯钻机取岩样,加以确定 和验证。 基岩岩样是槽孔嵌入基岩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并按顺序、深度、位置编号,填好标签,装 箱,妥善保管。
3.0.15清孔换浆宜选用泵吸法或气举法。
3.0.16清孔换浆结束后1h,应达到下列清孔
(1)孔底淤积厚度不天于10cm; (2)当使用粘土泥浆时,孔内泥浆的密度不大于1.30g/cm²,粘度不大于30s,含砂量不大于 0%,当使用膨润土泥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清孔换浆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0.17二期槽孔清孔换浆结束前,应清除接头混凝土孔壁上的泥皮。宜用钢丝刷子钻头进行分 段刷洗,刷洗的合格标准是:刷子钻头上基本不带泥屑,孔底淤积不再增加。 3.0.18清孔合格后,应于4h内开浇混凝土,如因下设钢筋笼或其它埋设件,不能按时浇筑,则应 由监理或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另行提出补充规定。
4.0.1建造槽孔时泥浆的功用是支撑孔壁,悬浮、携带钻渣和冷却钻具。泥浆应具有良好的物理 性能、流变性能、稳定性以及抗水泥污染的能力。 4.0.2应根据施工条件、造孔工艺、经济技术指标等因素选择拌制泥浆的土料。选择土料时宜优 先选用膨润土。 4.0.3商品膨润土的质量标准可采用原石油工业部部颁标准《钻井液用膨润土》(SY5060一85)。 4.0.4拌制泥浆的粘土,应进行物理试验、化学分析和矿物鉴定,以选择粘粒含量大于50%,塑性 指数大于20,含砂量小于5%,二氧化硅与三氧化二铝含量的比值为3~4的粘土为宜。 4.0.5泥浆的性能指标和配合比,必须根据地层特性、造孔方法、泥浆用途,通过试验加以选定。 4.0.6膨润土泥浆新制浆液性能以满足表4.0.6指标为宜。
DB11/T 3122.10-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0部分:木材加工企业.pdf表4.0.6新制膨润土泥浆性能指标
4.0.7粘土泥浆新制浆液性能以满足表4.0.7所列指标为宜。 4.0.8测定泥浆性能指标的项目,可根据不同情况按表4.0.8所列项目确定。 4.0.9应选用新鲜洁净的淡水配制泥浆。必要时可进行水质分析,判别标准可参照《水工混凝土 施工规范》(SDJ207一82)
4.0.10泥浆处理剂的品种和掺加率应通过试验确定。 4.0.11拌制泥浆的方法及时间均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按规定配合比配制泥浆,加量误差值不得大 于5%。
4.0.10泥浆处理剂的品种和掺加率应通过试验确定。
拌制膨润土泥浆应用高速搅拌机,新浆经24h水化溶胀后方能使用。 储浆池内的泥浆应经常搅动,保持泥浆性能指标均一。 4.0.12海水或地下水可能对泥浆产生污染的情况下,应进行水质分析并采取保证泥浆质量的措 施。
表4.0.7新制粘土泥浆性能指标
SL/T 800-2020 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表4.0.8不同阶段泥浆性能测定项目